当前位置:巨优公文网>范文大全 > 规章制度 > 创业基地规章制度7篇(全文完整)

创业基地规章制度7篇(全文完整)

时间:2023-07-31 12:25:09 规章制度 来源:网友投稿

创业基地规章制度第1篇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公室规章制度一、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1、提供咨询服务,审定进园企业资格,办理进园和出园手续;进行日常监督,确保创业企业按照规定进行创业活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创业基地规章制度7篇,供大家参考。

创业基地规章制度7篇

创业基地规章制度 第1篇

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公室规章制度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提供咨询服务,审定进园企业资格,办理进园和出园手续;
进行日常监督,确保创业企业按照规定进行创业活动;

2、提供创业指导服务。聘请具有企业管理专业知识和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专家教授以及熟悉经济发展和创业政策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个性化的咨询、指导;

3、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帮助解决工商注册咨询、法律咨询、心理辅导、账务处理、投融资渠道、产学研转化等问题;

4、搭建创业交流服务平台。定期组织大学生开展创业交流和考察活动,沟通创业信息、开展结对互助活动等;

5、为进园企业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公室对入驻企业进行以下管理

1、创新创业基地采用合同制方式进行管理。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公室在接到进驻企业名单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创业企业负责人签订有关合同;

2、办理创新创业基地企业入驻手续程序。建立入园企业材料档案,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入园申请书》、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创办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等;
与通过审批的创业企业公司签订相关协议。

3、创业实施中,涉及改变预定目标和项目内容,中止、提前或延期计划实施等变动,创业企业负责人须提前15天提出书面报告;

4、对项目实施计划执行不力或难以取得预期效果的创业企业,予以撤消或中止有关合同;

5、创业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发出《退出通知书》,要求其退出创新创业基地:(1)不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
(2)不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的;
(3)严重或屡次违反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有关管理规定的;
(4)私自将企业经营场地转租的;
(5)不适宜继续经营的。创业企业在收到《退出通知书》后的30日内,须结清应缴费用,撤出设备,清理场地,并办理有关手续。

创业基地规章制度 第2篇

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干事管理规章制度

一 部门制度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综合我们存在的干事之间缺少交流及纪律行差等因素,为加强创业园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增强干事成员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提高工作效益,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部门全体干事必须遵守创业园章程,遵守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二条∶部门倡导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禁止部门任何干事做有损创业园及部门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创业园及部门发展的事情。

第三条∶部门通过发挥全体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成员的思想、那里工作的水平,不断壮大部门实力和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条∶倡导部门干事与干事之间、干事与其他部门干事之间积极交流,相互合作。为干事很好了解中心动态和部门任务。

第五条∶鼓励部门干事积极参与部门的决策与管理,鼓励干事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第六条∶部门为干事提供很好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实现平时表现和业绩相结合的考勤与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优秀者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条∶部门成员必须维护部门纪律,对任何违反部门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予以批评,严重时要进行追究其相关责任。

创业园管理办公室20xx年3月1日

创业基地规章制度 第3篇

金银花基地管理规章制度

1、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安排。

上午8:00-11:30,下午1:00-5:30。周一至周五为正常上班时间,周六、周日没有特殊紧要工作,安排休息,有工作安排时,以工作为主,其他时间调休。

上班时间禁止脱岗、离岗,工作时间不得看电视、打游戏、玩手机,应加强学习与讨论,整理好办公室、个人宿舍卫生。

2、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按照员工手册执行。

周一至周五没有特殊事情按时上、下班,特殊情况要先与基地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在周六、周日补充上班。如果未请假或请假后未批准,员工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照旷工处理。

3、基地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工作任务繁忙期间,以工作为重,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再安排调休。

4、基地员工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各级领导所安排的工作,并应提前完成所安排的工作任务。

5、加强工作执行力度,及时反馈合作种植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与合作商沟通,千方百计按期完成全部计划目标,并将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目标如实考核。

6、基地员工应加强责任心、敬业精神,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上报,并制定措施予以解决。所开展的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要加强日常沟通与协作,积极主动配合基地同事的工作。

7、每个星期六上午开展基地工作沟通交流会,检查每位员工一周工作内容,包括各种培训记录,调查表,生产记录等相关表格。总结一周工作完成情况,沟通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对策,安排下周工作计划,并形成会议记录上报公司领导。

8、日常生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干净、卫生、整洁,宿舍、厨房、办公室卫生责任到人。

以上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xx-10-12

创业基地规章制度 第4篇

兼容并包有为有位杏林学院专管二部

共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协议书

甲方单位名称: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乙方单位名称:

二零年月

共 建 大 学 生 创 新 创 业 实 践 基 地 协 议 书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引导大学生自觉走与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帮助大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增强大学生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创业和创新型人才,培养社会主义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需要的合格人才,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建立社会实践和双向服务协作关系,双方协议如下:

一、自签字之日起,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在_______________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共同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并择时正

式举行挂牌仪式。

二、乙方作为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愿为学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提供便利条件,负责接受和安排学生到基地进行参观、考察、学习、调研、培训、政策宣讲等相关社会实践活动,为顺利进行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帮助和指导。

三、乙方对社会实践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和要求,加强对学生遵守规章制度、团队合作意识、文明礼仪素质的教育,注意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劳动纪律、职业道德、安全保密和文明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并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成才教育,做好实践活动期间对学生的考核鉴定工作。

四、甲方负责组织以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的学生为主体的社会实践服务团,利用空余时间到乙方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甲方考虑到乙方的正常生产、教育、工作等情况和接受实践学生数量等方面的要求,采取小批量、不同专业、不同年级混合组队的方式组织社会实践团队。

五、甲方负责对学生配备指导教师,做好服务团的组织教育工作。在实践过程中,会同乙方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实践指导及生活管理等工作。

六、甲方配合乙方教育学生自觉服从安排,利用所学知识为服务单位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甲方师生在实践期间要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乙方的合理领导和恰当安排。

七、甲方在社会实践结束后,组织学生进行总结、交流、及相关宣传工作。

八、甲方学生在实践基地所发生的经费,双方本着互谅互利的原则,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协商解决。甲方给乙方的服务性内容乙方需按合理薪酬进行结算支付。

九、在实践活动期间,甲乙双方要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把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因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甲方师生的人身伤亡或其他事故双方共同负责,(但往返路途中甲方师生若发生事故乙方概不负责)。

十、甲乙双方要本着互相支持、密切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不断拓宽基地建设的合作领域和内容。甲方利用学校学科优势,优先优惠为企业的技术攻关和塑造企业形象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十一、甲方每年选派部分优秀学生到乙方企业挂职锻炼,并积极向乙方及其协作单位推荐优秀大学毕业生。具体时间、人数通过协商安排。

十二、实践基地运作过程中遇到其它本协议未提及的事宜或在实践过程中有争议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具体细节如下:

一:实习期限:

1:在不影响学校学院正常课程的前提下,实习期为——个月。2:在实习期内,乙方将安岗位描述的标准对甲方提供的人才进行评估,发现甲方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及时解除协议。

二:工作内容:

1:若乙方有培训期,乙方为甲方提供培训期为_天。培训期待遇面议。

2:实习期内,乙方提供:————————————岗位。需

要甲方提供————————————专业的人才:实习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分别为————————元每月。

3。.:乙方确因经营需要或因甲方提供人才的能力及表现,可变更其工作岗位及内容。

4:甲方提供人才的工作时间应是在不影响学校学院正常课程的前提下,与乙方协商确定。

5:乙方需为甲方人员提供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证甲方在人生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甲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若在乙方工作单位内发生安全事故,责任通过协商共同负责。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经济管理部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创业基地规章制度 第5篇

魏县创业基地管理规章制度

一、魏县创业基地入驻条件与入驻程序

第一条 创业实体在魏县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或“创业基地”)的孵化期最长为两年,毕业3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延期一年。第二条 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初次创业人员(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孵化期满时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

(二)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三)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四)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

(五)有完整的 创业项目计划书;

(六)创业项目投资小、见效快、有发展潜力。经孵化基地和县评审属于对于我县创业、带动就业具有示范和推动作用的创业项目优先入驻;

(七)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具有一定的成熟性和创新性,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不包括国家限制行业的项目;

(八)创业项目在孵化基地的孵化器一般不超过两年。

第三条 入驻程序

(一)创业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需向县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填报《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申报认定表》并同时提交创业实体法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及创业项目计划书等相关材料(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接受申请的创业孵化基地将上述资料收齐后统一报送县就业局,由县就业局负责创业项目的登记报审工作,每周五之前将本周登记情况及相关资料报审。

(二)资格审核:县人社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对创业申请人资格,创业计划书内容是否详实,创业项目是否符合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规划要求,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等进行审核。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工作。

(三)项目审核: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项目进行可行性审核。

(四)推荐入驻:县人社部门填写《魏县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体申请推荐表》,推荐至定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对创业申请人的初次创业、创业规划、创业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入驻前的复验,并协助创业实体在一个月内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签订《魏县青年创业孵化实体入驻协议》正式入驻。

二、魏县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可享有以下服务:

(一)协助孵化创业实体办理开业手续,提供创业指导、融资服务、管理咨询、创业相关培训等免费服务

(二)提供会议室、培训师、保洁等服务;

(三)跟踪了解入驻创业实体的经营情况;

(四)组织入驻实体进行创业交流等活动;
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经营业务对外宣传活动、开展一次创业相关培训等创业服务活动;

(五)协助入驻实体创业实体解决其他有助于创业实体发展的相关问题。

三、入驻实体企业管理制度

(一)基地现场管理

1、入驻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每天在基地上下班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企业正常开展营业活动的依据。

2、入驻企业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办公,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办公。公共区域可以作为暂时交流场合。违者罚款一百。

3、孵化基地为入驻企业提供办公场地、网线等设施,企业不得擅自安装电线、管道、空调等设施。违者恢复原貌、罚款一百。

4、入驻企业不得擅自对孵化基地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违者恢复原貌,同时罚款一百

5、入驻企业需要使用多功能会议室等公共场所,需提前三天到孵化基地前台进行登记、备案、报批。(按照会议室使用说明执行)

6、入驻企业要服从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的管理,无故不参加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组织的活动达两次以上的(不含两次)直接退出基地,取消入驻资格。

7、入驻企业解除入驻时,入驻企业对装饰改造及添置物不得单方处置,基地在收回房屋时有权选择按下列方式处理: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改造部分无偿转归基地所有。(2)不符合基地发展规划部分,入驻企业需负责恢复原状。

8、入驻企业需要当天加班的,需在基地前台下班前提出申请备案,同时对基地所有物品负有保管责任。

9、入驻企业来访人员,需在一楼前台进行登记备案。

(1)来访人员有车的需按照规定,配合基地工作人员指引停车,不听指挥的禁止进入基地。

(2)来访者离开基地时,如需带物品离开基地需入驻企业与前台值班人员打电话或当面告知。未提前通知值班人员的,基地有权阻止其所带物品离开。

(二)入驻企业经营管理

1、入驻企业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2、入驻企业应遵守孵化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协议。

3、入驻企业在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入驻企业应及时准确地向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支持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连续两次无故不报送报表和数据的入驻企业,不享受后期基地 的其他培训服务。

5、孵化基地针对入驻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邀请专家咨询团成员进行指导。

6、入驻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由于经营不当造 成的亏损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债权、债务等经济责任均由入驻企业独立承担。

7、入驻企业应该接受孵化基地的指导和管理,严格遵守孵化基地制订的管理制度和要求,配合基地做好有关工作,积极参加**的各项活动。

8、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和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商业活动,入住企业经营范围不得随意变更。经劝导不改者,孵化基地将收回办公场地。

9、入驻企业不得将办公场地转租、分租、转让、转借、入股、或擅自调换使用及与他人共 享,不得利用办公场地进行非法活动,严禁进行宗教活动和传销,否则入驻企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孵化基地将收回办公场地。

(三)安全管理

1、入驻企业如需加班需提前向基地申请备案,加班期间发生一切问题由申请企业承担。(上班时间因季节有适当调整,以基地办公室时间为准,办公司书面告知或微信群等渠道通知)

2、入驻企业严格遵守孵化基地作息时间,孵化基地内禁止任何人员留宿。违者罚款五百元,并对基地物品安全担全责。

3、入驻企业必须做到离开孵化基地时关窗锁门,关闭电源。否则,罚款一百,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4、入驻企业应安全合理使用电梯,严禁超载,暴力使用等行为。违者按不配合基地管理。

5、入驻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在入住前熟悉基地的相关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情况,遇到紧急情况应服从孵化基地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从消防通道疏散。

6、入驻企业请不要将贵重物品和现金存放在办公室,违者承担相应责任;
不要在室内存放大量纸盒、纸箱、纺织品等易燃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孵化基地,否则按不配合基地管理处理。

7、入驻企业要爱护孵化基地公共设施,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损坏 公共设施者,孵化基地有权追究其责任。

8、由于入驻企业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入驻企业承担;
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卫生环境管理

1、入驻企业应做好企业内部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将每日产生的垃圾集中放在楼层内的 垃圾桶中,并尽可能保持垃圾筒的清洁,由专人统一清理、运送。

2、入驻企业应配合孵化基地做好清洁卫生管理工作,保持公共区域清洁,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及垃圾,不得将易堵塞下水道的废弃物倒在水池、便池内。

3、严禁在孵化基地大楼内外、楼道等公共区域的墙壁乱画、乱写、乱贴各种招牌、广告 等,因工作需要张贴广告的,应事先与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联系,经批准后方可在指定 地点张贴。

4、入驻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不要在基地内大声喧哗,不要高音播放或演奏音乐,不要制造影响其他企业的噪音。

5、不得将任何动物等带入基地。

6、入驻企业不得在楼宇外墙、门窗上粘标识及宣传品;
不得在窗户及外墙安装任何器械 及其固定设施。

7、入驻企业不得在孵化基地大楼内举办大型娱乐活动、封建迷信活动、舞会、音乐会及类似活动。

8、入驻人员不得在孵化基地大楼内吸烟、吸毒、酗酒、打牌、玩麻将、赌博等非法活动。

五、创业实体退出管理

(一)创业实体退出分为孵化期满退出、自愿申请退出、勒令退出、其他退出方式。

(二)退出程序

1、创业孵化基地上报《创业实体退出审批备案表》,县人社部门审批备案;

2、创业孵化基地下达退出通知书;

3、终止《创业孵化实体入驻协议》 ;

4、办理退园手续。

(三)创业实体孵化期满退出时,创业孵化器应提前1个月履行告知义务,并于协议到期前5日按退出程序办理。

(四)因自身原因自愿申请退出的创业实体,应向创业孵化基地提交退出申请并填写《创业实体退出审批备案表》,创业孵化基地受理其申请并报县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后,于5日内按程序办理。

(五)孵化器内创业实体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创业孵化基地可直接下发《创业实体退出通知书》,勒令其退出,并报县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1、创业实体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被工商行政部门勒令停止营业或吊销营业执照的;

2、因创业实体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后果严重的;

3、创业实体进驻后,协议期内无故连续缺勤15个工作日、累计缺勤60个工作日的,(视同未正常开展营业活动,以基地打卡记录作为依据。);

4、实际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项目不符拒不整改的;

5、擅自转租、未经批准更换创业实体负责人;

6、未能按时向基地管理部门上报相关资料或所报材料内容失实,连续三次整改无效的;

7、无正当理由恶意拖欠免费项目以外费用的;

8、被司法机关裁定破产或执行清算的;

9、存在严重违反协议内容的其他行为。

10、三次以上不配合孵化基地管理的行为,包括卫生、安全、经营管理等等过程中的行为。

(六)创业实体在收到《创业实体退出通知书》后的3日内,须结清应缴费用、撤出所属设备设施、清理场地。如逾期拒不退出,创业孵化基地有权依法处理。

(七)创业实体退出的创业场地,由定点创业孵化基地按程序受理新的创业实体入驻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履行程序后批准入驻。

魏县青年创业孵化基地

20xx 年 9 月3日

创业基地规章制度 第6篇

阳谷县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规章制度

一、阳谷县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提供咨询服务,审定入驻企业资格,办理入驻和退出手续;
进行日常监督,确保创业企业按照规定进行创业活动;

2、提供创业指导服务。聘请具有企业管理专业知识和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专家教授以及熟悉经济发展和创业政策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的咨询、指导;

3、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帮助解决工商注册咨询、法律咨询、心理辅导、账务处理、投融资渠道、产学研转化等问题;

4、搭建创业交流服务平台。定期组织创业者开展创业交流和考察活动,沟通创业信息、开展结对互助活动等;

5、为入驻企业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

6、编制创业孵化基地的发展规划等。

二、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分设以下部门负责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1、模拟工商部门:负责对入驻企业进行模拟工商登记、注册,并免费发放《入驻营业执照》;
统计注册资本金。

2、虚拟税务部门:负责对入驻创业企业,办理虚拟收取税务费用登记手续,免费发放《虚拟税务费登记证》。

3、咨询服务部:负责入驻创业企业各项事务的协调解决。按创管办规定负责收取场地租赁费、水电费。免费发放《入驻出入证》。负责创业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小额贷款服务咨询等。

4、物业管理部:负责创业孵化基地安全管理;
负责创业孵化基地周边及园内环境清洁;
负责对用水、用电的管理;
负责创业孵化基地防火、防盗工作;

三、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对入驻企业进行以下管理

1、创业孵化基地采用合同制方式进行管理。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在接到进驻企业名单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创业企业负责人签订有关合同;

2、办理创业孵化基地企业入驻手续程序。建立入驻企业材料档案,包括《创业者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申请书》、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创办人身份证;
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创业项目许可证》、《创业基地创业营业执照》等;
与通过审批的创业企业公司签订相关协议。

3、创业实施中,涉及改变预定目标和项目内容,中止、提前或延期计划实施等变动,创业企业负责人须提前15天提出书面报告;

4、对项目实施计划执行不力或难以取得预期效果的创业企业,予以撤消或中止有关合同;

5、创业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发出《退出通知书》,要求其退出创业孵化基地:

(1)不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
(2)不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的;

(3)严重或屡次违反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有关管理规定的;
(4)私自将企业经营场地转租的;
(5)不适宜继续经营的。

创业企业在收到《退出通知书》后的30日内,须结清应缴费用,撤出设备,清理场地,并办理有关手续。

三、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值班制度

1、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值班人员由创管办统一安排。

2、值班时间:每天按规定的营业时间提前10分钟到岗。地点:创业基地办公室;
方式:制定值班表,采用轮流制

3、值班人员每天做好值班日记和当日各公司营业台帐汇总等,每周及每月汇总一次,并及时向创委汇报

4、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须事先请假,提交请假条经创委批准备案。

5、值班期间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与创委联系。

6、值班人员必须每天负责好办公室及基地内公共卫生的打扫工作,保持基地内环境卫生的清洁、舒适。

7、值班人员不得将办公室物品随意挪用或外借。

8、遵守创业孵化基地安全管理规定,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要做好关灯、关窗、关门等安全检查工作。本制度解释权归创委。

阳谷县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 年 月

创业基地规章制度 第7篇

方顺孵化基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扶持全民创业,万人创新,帮助创业人员降低创业成本与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根据《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实施意见》(邯办发〔20xx〕8号)和《临漳县就业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创业孵化基地承担为创业者提供所需的经营场地营造宽松良好的创业环境,免费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管理咨询、技术创新、法律援助等各项服务。

第三条 建立健全管理服务制度,配备专职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服务管理人员,对创业人员实施规范管理与服务,并督促其守法经营、按法纳税,为进入基地创业人员提供后续跟踪指导等服务。

第四条 建立健全进入基地创业人员基础信息资料台帐,对创业人员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对创业人员进驻基地的经营户数、经营场所、经营项目、经营状况、经营思路做到“五清楚”。

第五条 关心创业人员疾苦,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及时协调和解决在经营过程中所遇的难题。做到热情周到,服务到位。

第六条 严格执行创业孵化基地管理规定,规范有序开展工作,并主动接受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管理,严格按政策规定及规范申报享受优惠扶持政策。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享受基地优惠扶持政策待遇。

临漳县方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

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基地管理

1、入驻企业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办公,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2、孵化基地为入驻企业提供办公场地、网线等设施,企业不得擅自安装电线、管道、烹饪、空调等设施。

3、入驻企业不得擅自对孵化基地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

4、入驻企业需要使用多功能会议室等公共场所,需提前三天到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进行报批。

5、入驻企业要服从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的管理,无故不参加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组织的活动达到两次的,取消入驻资格。

第二章

经营管理

1、入驻企业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2、入驻企业应遵守孵化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协议。

3、入驻企业在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入驻企业应及时准确地向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支持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5、孵化基地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邀请专家咨询团成员进行指导。

第三章

安全管理

1、孵化基地正常办公时间为每天8:30~17:30。法定节假日的作息时间按管理办公室的具体通知执行。

2、入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孵化基地作息时间,如需加班,需到孵化基地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同意,加班期间应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孵化基地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

3、入驻企业必须做到离开孵化基地时关窗锁门,关闭电源。

4、入驻企业应熟悉孵化基地的相关消防设施,遇到紧急情况应服从孵化基地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从相关消防通道疏散。

5、请不要将贵重物品和现金存放在办公室,不要在室内存放大量纸盒、纸箱、纺织品等易燃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孵化基地。

6、入驻企业要爱护孵化基地公共设施,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损坏公共设施者,孵化基地有权追究其责任。

7、由于入驻企业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入驻企业承担;
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章

卫生管理

1、公共区域(包括过道、楼梯、卫生间等)的清洁卫生由企业轮班打扫或请专人清理,费用由企业共同承担,具体金额以实际费用开支为准。

2、入驻企业应做好企业内部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将每日产生的垃圾集中摆放在楼层内的垃圾桶中,并尽可能保持垃圾筒的清洁,由专人统一清理、运送。

3、入驻企业应配合孵化基地做好清洁卫生管理工作,保持公共区域清洁,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及垃圾,不得将易堵塞下水道的废弃物倒在水池、便池内。

4、严禁在孵化基地大楼内外、楼道等公共区域的墙壁乱画、乱写、乱贴各种招牌、广告等,因工作需要张贴广告的,应事先与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联系,经批准后方可在指定地点张贴。

第五章

其他管理

1、不要在基地内大声喧哗,不要高音播放或演奏音乐,不要制造影响其他企业的噪音。

2、入驻企业不得将任何动物、禽类带入基地。

3、入驻企业不得在楼宇外墙、门窗上粘标识及宣传品;
不得在窗户及外墙安装任何器械及其固定设施。

4、入驻企业不得在孵化基地大楼内举办大型娱乐活动、封建迷信活动、舞会、音乐会及类似活动。

5、入驻人员不得在孵化基地大楼内吸烟、吸毒、酗酒、打牌、玩麻将,不得进行与赌博等恶习相关的非法活动。

推荐访问:规章制度 创业 基地 创业基地规章制度7篇 创业基地规章制度(汇总7篇) 创业基地管理办法

版权所有:巨优公文网 2018-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巨优公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巨优公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沪ICP备1805416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