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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学生7篇

时间:2023-07-05 09:50:09 规章制度 来源:网友投稿

规章制度学生第1.工作要抱着认真、负责、积极、进取、务实、创新的态度,服从上级安排。2.要有团队精神,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热爱部门,不得做损害部门的事。3.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章制度学生7篇,供大家参考。

规章制度学生7篇

规章制度学生 第1篇

1.工作要抱着"认真、负责、积极、进取、务实、创新"的态度,服从上级安排。

2.要有团队精神,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热爱部门,不得做损害部门的事。

3.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纪。

4.熟记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做到(有"三从四得"三从:服从领导、服从老师、服从部长;四得:吃得、做得、挨得、玩得、"三心两意"三心:用心留意身边事、用心听、用心做;两意:心意、诚意;与秘诀:胆大心细脸皮厚等)。

5.早晚检查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出席,需请假者必须得到批准方可。(特别是星期五下午)

6.捉虫、饭堂值日要到位,值日要准时,不得无故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者可向部长或该天值日组长请假,可与其他组员对调值日。

7.文书工作要落实到位(认真登记每天扣分情况,做好统计工作并按时按量上交等);成员当日检查时,如有班级卫生情况严重等,要及时向部长或总文书汇报。

8.开会要准时出席,做好会议记录,尊重他人,严于律己。9.要有时间观念,周记要准时交,工作、会议要准时出席。

10.仪容仪表要端正,不得佩戴首饰,工作时不得化妆、穿便服、穿拖鞋;注意言行举止,待人有礼,尊重师长;做事要以身作则。

11.定期做好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12.把工作当成是一种乐趣,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

备注:

1、如迟到或缺席超过三次者,罚一次为部门义务卫生清洁。(特殊情况除外,劳动范围为四统一处、办公室等)。

2、*请大家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做个合格的生活部成员。

学生会生活部

规章制度学生 第2篇

1、各科考试前同学们准备好相关的文具。

2、考试预备铃响后,各班调出的同学在教室门口整队,由一名班干部带队前往考场,不得擅自调出或与其他同学调换。

3、进入考场后,服从监考老师安排座位,不得顶撞监考老师。

4、发卷铃响后,同学们拿到试卷,检查试卷的页数全了没有,卷面内容有无空缺漏印,若发现上述现象举手向监考老师请求调换试卷,若无上述现象,则在试卷相应的位置写好姓名、班级、考试号。如果本场考试有答题卡,同学们还必须把答题卡上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好,不能出现卡号只填不涂得现象,否则答题卡成绩按零分计算。姓名、班级、考试号填写好后,可浏览试卷,但不得答题。

5、开考铃响后,同学们开始答题,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楚,画图清晰、规范,保持卷面整洁。

6、考试过程中,严守考场纪律。不得讲话、交头接耳,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开考场。严禁舞弊,一经发现成绩作零分计算,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7、考试结束铃晌后,所有同学必须停止答卷,安静地坐在位上,等监考老师收齐试卷后方可离开考场。

8、考试期问,调出的同学要爱护考场的公物,对破坏公物、在公物上乱涂乱画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规章制度学生 第3篇

一、凡违反学校各项制度,破坏正常的教学、生活及公共秩序,侵犯别人人权,损坏公私财产,损害集体利益,尚不构成刑事处分的都是**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二、对违反纪律的的学生,根据错误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好坏,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的处分。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殴打他人,情节较轻,无后果者。

2、经常不遵守课堂、食堂、宿舍、会场、课 间操、自习、劳动等纪律,造成影响者 。

3、一学期旷课三天者。

4、考试舞弊,情节较轻者。

5、损坏公私财物,态度不好者。

6、受通报批评,经教育不改者。

7、顶撞教师,不接受班主任批评教育者。

8、随意更改学校通知或乱写通知者。

9、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者。

10、无故不上课,在校园内逗留或在宿舍装病睡觉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殴打他人,情节较轻者。

2、一学期旷课一周内者。

3、考试舞弊,情节较重者。

4、破坏公私财物,或私自动用学校设备、设施造成影响,有小偷小摸行为者。

5、扰乱课堂、食堂、宿舍、会场、间操、自习、劳动等纪律,情节严重或耍笑起哄者。

6、在校外不遵守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尚不构成违法者。

7、受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

8、不听门卫劝阻,未经校方同意晚自习后擅自外出学校者。

9、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留房校外人员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留校察看一年处分。

1、在校内打架,后果严重或影响极坏者。

2、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二周以上者。

3、偷盗公私财物,或私自动用学校设备、设施造成很坏影响者。

4、有较轻盗窃行为,勒索学生钱物50元以内者。

5、谩骂侮辱教师或校内工作人员者。

6、违反规定走进“三厅”者(含电子游戏厅)。

7、在校内吸烟、喝酒、打麻将或其它赌博行为者。

8、受过记过处分,经教育不改者。

9、未经学校许可,在校外住宿,并造成极坏影响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处分。

1、持械打架或勾引校外人员到校打架者。

2、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超过一月者。

3、有严重盗窃行为,或私自动用学校设备、设施造成严重损坏,或勒索学生钱物50元以上者。

4、谈恋爱,影响很坏者。

5、品质恶劣,道德败坏者。

6、煽动不上课、聚众闹事者。

7、违反校纪校规,情节严重者。

8、男女无故串动宿舍,造成不良影响者。

9、受公安机关拘役以上处罚或治安处罚者。

10、受留校察看处分,经教育不改者。

七、处理学生, 警告、记过处分有班主任提出意见,由教导处上报主管领导批准;
留校察看处分,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报行政会审批;
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处分,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批,报主管业务部门备案。

八、凡对学生进行处分,其处分决定应张贴布告或大会公布,并装入学生档案,同时将错误情节通知家长。

九、受处分的学生(开除学籍处分外),有显著进步表现的,可以解除处分。

1、解除处分,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委会讨论,班主任、有关任课教师签署意见,上报政教处研究,报主管领导批准(受留校察看处分报校长办公会讨论)。

2、未解除处分的,处分材料装入学生档案,解除后转入校文书档案。

3、处分未解除者,一律不发毕业证,高三毕业班学生不予在本校参加补习。

4、受处分的学生,必须每月向有关部门汇报思想两次,必须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否则一律不予解除。

5、解除处分应张榜公布。

规章制度学生 第4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依法治校水平,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构建现代化生态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办学指导思想:以落实“两全”为目标,以促进学生的全面、主动发展为宗旨,以改革为动力,以管理作保障,以育人为根本,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科研兴校、质量强校的工作思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三条办学总体目标:学校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办学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德育为首,教学为主,育人为本,全面实行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德智双全,学创俱能,身心两健的高素质的合格中学生,最终建成现代化生态学校。

第四条长山镇第一初中是公立全日制中等初级中学,学制为三年。

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学校接受教育

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定期通过家长委员会、学生会议、社区调查等形式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把学校办成人民满意的学校。

第六条学校校训:凡事用心去做。

第七条学校以“勇争一流”为校风,以“敬业爱生”为教风,以“善思好问”为学风。

第八条学校的校歌:长山一中赞歌

第九条校徽:火炬方案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一节校长

第十条学校校长的任职方式由两种:一是由学校教职工民主推荐,镇党委政府举荐,邹平县教育局组织考察任命,副校长由校长提名邹平县教育局考察任命并备案。

二是由县教育局党委牵头,和镇党委联合组成考察小组,完全通过竞聘方式产生校长和副校长人选,然后由县教育局任命。

第十一条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全员聘任制、结构工资制、考核奖惩制。

第十二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主持学校的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

校长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令,执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坚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照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确立学校办学目标,制定近、远期学校发展规划。

(二)、主持全校行政工作,确定全校性工作措施,主持校务会议。

(三)、制订学校工作计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工作,接受上级党政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四)、根据学校发展规模、编制标准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征得学校党组织同意下,设置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和任命学校中层干部。

(五)、主管和批准学校教职员工的聘任、调配、考核、奖惩和其它管理工作。

采取一定的措施,不断提高教工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形成以一支骨干教师为中心的、结构合理的教工队伍和干部队伍。

(六)、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坚持德育为首的指导思想,以教学为中心安排好各项工作,以科研带教研,以教研促科研,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活动。

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出自己学校的特色。

(七)、贯彻勤俭办学、勤工俭学的方针,管好用好学校的经费、校舍设备。

关心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增加学校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八)、建立健全学校的行政指挥系统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领导学校内部的各项改革,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九)、规范学校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行政班子的智慧和力量,定期向学校支部通报学校情况,重大事情事先和党组织商定,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

保障教代会和工会行使职权,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校长的权力: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重大问题有决定权。

(二)、人事权:从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聘任干部、教职工,安排、调整干部和教职工工作。

(三)、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四)、财政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基建。

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学校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

第十四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三)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育计划和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执行。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起的重要作用,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五)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集体智慧的力量,发挥全体教职工的整体功能,同心协力,合作互补。

(六)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七)规范学校管理。

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搞好校舍、教学设施、教学设备、校园环境等建设。

(八)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九)创造条件,不断改善、提高教师福利。

(十)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带头实干,开拓进取。

(十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十二)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校长培训。

第二节党支部

第十五条学校党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

支持校长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完成。

党支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一)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保证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四)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所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参与决策。

第三节学校职能部门

第十七条学校设副校长三人,在校长领导下分管学校教学、总务后勤、德育安全等工作。

下设发展部、教学部、总务处、学生部、团总支、工会等职能部门。

发展部具体负责学校行政协调、学校人事、学校计划的制定、档案管理工作及调研等工作,谋划学校的总体规划、发展方向,为校长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教学部具体负责整个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包括教科研、教学常规、实验、电教等方面。

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全方位为教学服务。

学生部具体负责对班级的管理、学生的一日常规和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

团总支具体负责学校的团队工作和学生的实践活动。

工会具体负责教职工的思想、师德教育工作和教职工的`权益维护。

各处室要各司其责,在校长和分管校长领导下有序地开展工作,工作中要做到三点:一是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二是工作要有主动性,三是工作要有特色。

各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由学校考察,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校长聘任。

第十八条学校分别设年级部和教研组。

年级部和教研组在学校常规管理、教学研究、提高质量、深化素质教育等方面积极主动工作,创出特色。

第四节行政办公会议

第十九条学校每周召开一次校长办公室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长、副校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作好记录。

学校每周召开一次班子会议,班子会议贯彻执行校长办公会议意见,班子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负责人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有关法律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实行依法治校。

第二十一条贯彻中学德育大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

通过课程教学、班团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等形式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国际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劳动教育、民主法制与纪律教育和学校优良传统教育以及人文精神的教育。

第二十二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教学)计划,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形成我校的课堂教学模式,使我校的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走在全县乃至全市的前列,扎实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三条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准。

第二十四条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及《长山一中一日常规》,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到对已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第二十五条学校设立信息中心,努力办好邹平县长山镇第一初级中学网站,扩大对外窗口,积极用好数字化教学平台及多媒体教室、微机室等,扩大图书室的教育功能。

根据自身的特点与要求制订并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立教学研究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应充分发挥学术职能,同时也应注意发挥政治职能和一定的行政职能。

教学研究组组长组织本教研组的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贯彻落实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学校的各项教学任务。

第二十七条学校执行《邹平县教学常规》,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组织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和考试,并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好各学科的毕业考试和考查。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

对转学、休学、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各项纪律制度。

第二十九条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

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

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

第三十条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主动与社会、家庭配合,定期召开家长会,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德育工作模式和网络。

第三十一条切实贯彻《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三十二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推广和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三十三条依据《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

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周工作安排表和校历表的严肃性。

任何人不得擅自调课停课。

停课半天需经校长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停课一天或一天以上需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学用书目录》统一征订教材、学习资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三十五条严格履行保护少年儿童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法律职责,积极贯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第二课堂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心理、健壮体魄和健全人格。

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第三十六条加强行政值班和教师护导工作,开展班级的检查、评比。

培养学生自觉执行本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习惯。

第三十七条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音像资料,尤其是充分提高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闲置"。

第三十八条加强档案资料建设,各处、室要认真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第四章总务管理

第三十九条学校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

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优质、高效、超前做好服务工作。

第四十条学校财务部门要严格遵守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勤俭节约,严守财经纪律,杜绝铺张浪费。

第四十一条坚决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并采用规范票据。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各项教育经费。

学校实行个人乱收费考核、聘任一票否决制。

第四十二条加强校舍、校产、物业管理,严防公物流失。

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四十三条做好开源节流工作,增强学校自身造血功能,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待遇。

第四十四条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按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第四十五条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交通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师生平安。

第五章民主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党组织对学校教育实施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对学校发展计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

党组织通过领导教代会、群团工作等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十七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第四十八条建立评议、考核干部制度。

每年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无记名测评等方式评议学校干部。

第四十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党支部领导下,依靠教职工行使民**利、民主管理学校、监督干部的重要形式。

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主要职权包括: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内部人事管理体制、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办法、奖惩条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规章制度。

(三)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立每年评议一次学校领导干部的制度。

有权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处分、免职等,有权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四)讨论教职工的福利分配等问题,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

学校工会委员会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会议,日常工作由选举产生的校工会委员会负责。

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五十条学校定期召开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方面的研讨会和各种专项讨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

教职工行使民**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打击报复。

第五十二条学校受上级党政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督促、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学校积极推行校务公开,接受社会、家长和全体教职工的舆论监督,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五十三条分级成立家长委员会。

每届家长委员会任期三年,成员由10-15名家长组成。

所有成员必须是来自各方面有代表性的并在社会上有威望的热心教育事业的家长,家长委员会要定期研究学校教育工作和家长工作。

第五十四条学校建立校内教职工申诉制度,设立调解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办公室设在工会。

第六章环境管理

第五十五条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做到校园的净化、绿化和美化,最终建成符合学校特点的数字化、人文化和生态化的和谐校园。

第五十六条全体师生应齐心协力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开展丰富多彩、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活动;教室里的板报和校园内的画廊及时出刊,定期更换;营造团结协调、紧张有序的学生生活氛围。

第五十七条全体教师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认真自理好家庭关系,赡养父母,尊敬老人,重视对子女的教育。

邻居之间相互体谅,相互帮助,和睦共处,处处为学生做好榜样。

第五十八条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督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

第五十九条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品摆放整齐。

第六十条校内师生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外来车辆进出校门和停放,必须执行有关规定。

第六十一条总务处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六十二条坚决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妨碍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不良影响。

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设点摆摊。

学校门前不得设有台球、电子游戏机、录象厅、溜冰场等影响师生工作学习的娱乐场所。

第七章教职工管理

第六十三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怯》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学校教学、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热爱祖国,献身教育;服从领导,勤恳工作;钻研业务,崇上科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和利益。

第六十四条学校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必须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教师、职员、工人必须确立主人翁意识,在工作中主动发展,牢固树立创精品意识、一流意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第六十五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逐步实行评聘分开,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接受继续教育。

第六十六条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十七条教师应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

期初有教学计划,期终有总结或专题小结。

第六十八条学校每年根据《长山一中教职工考核条例》对教师、职工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正确的考核。

第六十九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

保证教职工享有国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七十条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教职工,予以相应的教育、批评和处分。

教师、职工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或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七十一条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全同制,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服从学校分工,执行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教职工不履行聘约的,须提前三个月向校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解除聘约。

对不服从学校分工或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学校将予以辞退。

第八章学生管理

第七十二条凡按有关规定经正常手续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第七十三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对教师奖惩不公平,有权提出意见。

(二)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

(三)参与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和维护教学设备和仪器。

(四)在完成规定的学业合格后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十四条学生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尊敬师长,行为文明、规范,友学同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情操和行为习惯。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能力,勇于创新,立志成才。

(四)关心班级,自信、自律、自理、自强,做文明人。

(五)自觉**不良思想与行为。

(六)维护学校声誉,用实际行动为学校增添光彩。

第七十五条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党组织领导,是学校教育中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服务的重要力量,要配合党组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七十六条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

第七十七条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为学校赢得荣誉,有杰出成绩的学生予以重奖。

学校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业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七十八条学校对在校学生的安全负责。

对于超出国家、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允许范围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学生自已承担。

第七十九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资助,帮助其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第九章附则

第八十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本章程的修订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第八十一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原订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修订。

第八十二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八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长山镇第一初中校委会。

第八十四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规章制度学生 第5篇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加快,"""乡许多农民纷纷外出打工,不少中小学生的家长长期不在家,却把未成年学生的教育、管理、监护的义务,委托给老人或亲友,有的甚至是大学生带小学生。这些“留守学生”因缺乏亲情而引发的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等问题也日益突出,致使一些学生走向违法犯罪道路。所以加强“留守学生”的教育管理刻不容缓,我乡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办理。

一、留守学生教育管理的必在性

近几年来,我乡中小学“留守学生”人数不断增多。经调查全乡有“留守学生”162人。这些“留守学生”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学生的父母长期外出务工,平时心牵挂着自己的子女,而心有余而力不足,缺少对学生的关爱、交流和引导,致使一些学生子走向犯罪的道路,对这些学生的教育应当引起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与重视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对“留守学生”的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使他们能够健康成长。

二、留守学生教育管理的措施办法

要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在“留守学生”的教育、引导和管理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1、重视思想道德教育。以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制道德观念;
通过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请退休老干部为学生讲革命传统故事,不断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
以班队、共青团、少先队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关爱、责任、诚实”等基础道德品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尤其特别重视让他们在社会实践中体验做人做事的道理。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室及配备必要的设施,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帮助指导“留守学生”解决各种困惑和疑难,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平时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对“留守学生”做到精心观察,及时掌握动态,加强对他们的心理疏导,给这部分学生以更多的“偏爱”。学校、班级经常举办生动有趣的竞赛,开展书法、绘画、舞蹈、乐器、球类等到课外活动,以赛促练,提高能力。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一是建立“留守学生”专项档案。包括“留守学生”的姓名、性别、所在年级、户主姓名、家庭住址以及租住房屋地址、家庭情况、思想道德状况、学习状况、行为习惯、生活状况、身体发展和心理发展状况、他们父母的通讯地址、电话,以及当前监护人联系办法等,实行每月一次动态管理;
二是建立重点结对制度。实行“321”结对帮扶办法,乡领导干部与3名留守学生结对,党员与2名留守学生结对,一般干部与1名留守学生结对,加强辅导,实行跟踪教育,要求每星期到结对子“留守学生”家中了解情况,注意宣传用电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并做好每次的入户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乡领导汇报;
三是建立家校制度。每月对每位“留守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联系一次(包括电话、书面),了解他们各方面的情况;
四是建立奖励制度。及时表彰奖励表现好、进步快的“留守学生”,树立榜样并鼓励他们不断追求上进;
五是建立“留守学生”与父母联系制度。要求外出打工的父母保持与学生子经常性的联系,并及时与学校沟通,了解学生的情况,做到半个月能电话交流一次。同时,学校开通家长热线确保儿童有特殊情况时在第一时间和家长取得联系,另外,还可以用书信的方式,对于学生的情感发展、心理健康加强帮助和指导。

三、留守学生教育管理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形成全力。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参与“留守学生”教育行列,共同支持和关心“留守学生”的成长,共同做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净化社会风气,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2、建立组织,落实责任。乡党委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加强“留守学生”教育管理领导小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落实责任制,中心学校对“留守学生”的教育负总责,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乡机关干部、教职工要充分自身的优势,共同做好“留守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3、加强培训,全面指导。一是加强对监护人的培训和指导工作。运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等形式,向“留守学生”的监护人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和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学生的能力;
二是对他们常年外出打工的父母进行培训和指导。充分利用“留守学生”父母返乡时机,举办“留守学生”家长培训班,专门就如何教育“留守学生”进行辅导和指导。

规章制度学生 第6篇

一、总则

为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建立一套健全的学生会内部管理机制,建设一支良好的学生骨干队伍,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真正体现“团结进取,求实创新,服务同学”的宗旨。结合实际情况,特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养好的品德修养

1、要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要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国家法令法规和校纪校规,处处以身作则,时时率先垂范。

3、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善于倾听各种意见,密切团结广大同学,要有进取精神。

4、要虚心接受广大同学合理的工作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

5、要有“服务同学”的强烈意识,不允许学生会干部有任何脱离和凌驾于广大同学之上的行为。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1、要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用于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2、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精神,勇于承担学生会工作,善于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要从实际出发,有民主意识和创新精神。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的其他素质。

学生会干部要勤奋学习,学习成绩良好,要主动积极关心和帮助成绩后进的同学。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任命与选拔。

学生会干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并坚持“能者上,庸者让,碌者下”的任聘原则。

二、各部工作

(一)主席团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是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的最高组织和管理机构,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副主席分管负责制。按照《学生会章程》开展各项工作;

1、全面负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2、负责学校学生会的总体工作,支持学生会在团委指导下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

3、接受团委监督和指导,支持各班班委会的工作并接受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

4、领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对各部工作进行考察、监督。随时抽查、监督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情况;

5、负责监督各部长的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树立合作共赢的意识,联合开展大型活动;

6、有权抽调其他部门成员到分管各部从事协助工作。

7、负责定期召开学生会工作会议,研究学生会重大事项;
召集和主持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

8、负责起草实施学生会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

9、代表和维护学生的利益,参与学院民主管理。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宗旨: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领导和决策机构,是学生会组织的首脑和核心,负责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对学生会日常事务、大型活动和人力资源的实行宏观调控。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并对各部门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保证学生会正常运转。

(二)学生会办公室

以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为工作中心,协调各部门的关系,负责校学生会自身建设的非职能部门,在学生会管理决策过程中,发挥着咨询、建议,参谋的作用。促进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协助主席团、常委会处理院学生会日常事务;

2、负责学生会日常公文的起草及处理工作,以学生会名义发布通知;

3、组织安排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各类会议,做好各项会议的通知、负责准备、记录及考勤;

4、负责学生会各类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做好“学生会大事记”记录工作;

5、负责学生会的办公室、会议室和仓库的管理,负责学生会固定资产及各类物品的保管、使用及分配;
做好活动经费的预算、支出、收入登记;

6、协助主席团开展学生会纳新、竞聘、考评、评优工作;
开展各部门的培训,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水平;

7、协助主席团调配人手、传达通知、撰写有关文件,并对学生会工作进行新闻报道;

8、管理学生会各种文件、信函、报纸等,并对文件、信函登记,存档;

9、安排学生会干部值班工作;
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习生活部

以提高同学们学习意识、营造校园学习氛围为目的,开展各种同学喜闻乐见的活动。了解和掌握同学的学习情况,广泛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同学们在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师生之间搭起一座桥梁,促进师生的相互交流,协助教师共同探讨教改新方向。协助学校对学生公寓进行管理,引导同学营造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浓厚的学术氛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创作大赛、辩论赛、演讲比赛、书画大赛、知识大赛,提高同学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针对同学们的实际情况,组织各种类型的学习经验交流会、学术报告会、讲座和知识竞赛、辩论赛等活动,开阔同学们的视野,丰富同学们的知识。

2、邀请学校或举办各种与学习有关的专题讲座或报告会,开拓同学的学术视野;
组织成立各种兴趣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3、举办各种经验交流活动,如读书活动心得交流会,新老学生学习交流会、思想交流会等;

4、联系各班学习委员,深入了解和调查同学一定时期内的学习动向和意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并根据需要,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工作会议,讨论同学们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商讨解决方案,并及时予以解决。促进教与学的交流、发展;

5、定期做好全校学生宿舍的卫生检查,统计公布检查成绩。督促和指导全校各学生公寓营造干净、舒适的生活、学习环境。

6、负责对寝室卫生、教学楼卫生、食堂卫生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比,及时总结,汇报,监督检查的结果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生活中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解决;

7、举办寝室文化设计比赛,开展“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

8、了解同学生活中的需求及困难,组织活动给予及时扶助。

9、指导各班生活委员开展工作,定期对各班生活委员进行开会、对卫生不好班级进行批评、同时也对卫生好的班级进行表扬,开展“无烟宿舍“评比活动;

10、做好伙食管理委员会工作;

11、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

宗旨:

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系列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学生的专业技能训练,为全系学生创造一个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宣传部

以宣传学校团委和学生会各时期的工作与活动为中心任务,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把握时代脉搏,对我校学生宣传校园文化,报道先进事迹的一个职能部门,与学生会其他部门协调合作、帮助各学院学生会通过各种渠道传播学生会文化及时向同学宣传先进的思想和事迹。

1、协助学校团委和学生会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制作各种活动的宣传海报、标语及横幅,布置学校团委及学生会举行的各种活动的背景及各种展览活动;

2、负责学生会各项重大活动的前期策划和全程宣传活动;

3、组织学生会各部和有关学生做好新生入学、欢送毕业生等宣传工作,管理好学校宣传栏;

4、配合形势,开展美化校园、提高思想觉悟的各种活动,如书画评比赛,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等,开展有关的艺术创作等活动;

5、指导各班宣传委员开展工作,组织各班开展手抄报的检查、评比;

6、并对一些重大的节日,实事进行及时准确的宣传;

7、定期召开每班宣传委员会议、进一步落实学样下达的通知与任务;

8、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五)文艺部

组织各种健康的群众性娱乐活动,举办各种艺术讲座、演出,帮助同学娱乐身心,陶冶情操,为同学创造文娱才能锻炼发挥的空间,丰富校园文化和广大同学课余文化生活的部门。

1、具体落实每学期的文艺汇演及周末舞会的组织策划实施;

2、举办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丰富和活跃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广大同学的艺术修养,策划和组织学校大型文艺汇演和比赛。如校园歌手大奖赛、元旦文艺汇演等。

3、落实各班文娱委员职责,发现培养文艺人才,指导各班文艺委员开展有益的文娱活动。负责每次文艺汇演的参赛选手的选拔、训练及组织工作。

4、举办各种文艺讲座、文艺演出等活动,提高同学们的文艺理论水平和欣赏水平,在学生中大力开展美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文艺鉴赏能力。

5、组织全校各班积极参加学校每年一次的校园文化艺术节,并且要组织编排节目代表学生会参加。

6、及时发现和培养文艺活跃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7、及时了解掌握同学们对文艺活动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反馈工作。

8、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宗旨:

通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装点中新的文化舞台,将欢声笑语、莺歌燕舞,注入点线之间的大学生活!

(六)体育部

以增强广大学生的体质,推广体育运动为工作中心,积极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并协助学院团委、学生会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1、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组织多种有意义的体育活动;
具体落实每学期的篮球联赛,足球赛,协助校运会的组织工作;

2、结合学校的工作安排,组织核实学生的体育活动;
广泛开展各项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举办全系性的各种体育比赛和有关知识讲座,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广大同学的身体素质、运动水平和体育欣赏水平;

3、经常听取同学们对开展体育活动的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反映给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体育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4、负责院运动会参赛选手的选拔、训练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学生活动的部分安全问题;

5、定期召开各班体育文员会议进一步加强各班学生对于对体育锻炼的重要性,同时加强各班学生养成自觉锻炼的习惯;

6、加强与其他院校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开展各种友谊比赛。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比赛,增进友谊,强身健体。

7、负责组建各类健身俱乐部。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宗旨:

弘扬体育精神,锻炼身体素质,为同学服务,为中新争光!

(七)社团部

以服务学生、服务社会为宗旨,服务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服务广大学生的全面成才。大力开展敬老助残、义务家教、青年志愿者等社区援助活动,增强学生关心社会、服务他人的意识,促进学校或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协调各社团的关系,健全各社团组织结构,指导各社团工作的"正常开展。

1、组织同学参与各种自强自立的实践活动,负责学生会联系校外社会实践的工作;
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分配、联系以及管理工作。

2、组织和监督各项活动,保证服务质量,并做好记录,总结存档;

3、组织学校志愿者及志愿者相关活动;

4、负责组织全校学生寒、暑假的社会实践活动,评比优秀的社会实践论文;

5、为各个社团服务,解决各个社团所面临的问题;
根据学生的需求发展新的社团;

6、指导各个社团加强自身建设,在务实创新的基础上办出社团的特色;
规范开展各个社团的活动;
做好社团的新老交替的继承工作;

7、制定并落实社团的大政方针、工作目标等;
负责学校各类社团组织工作的指导与建设;

8、积极引导、管理、协调、服务、监督和考核全校的学生社团,通过组织学生社团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学术、科研、文体及公益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9、加强与校内有关部门的联系,为学生社团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密切与兄弟高校相关学生社团组织的关系,互相学习,加强协作;
扩大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寻求广泛的支持与帮助;

10、完成上级组织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宗旨:

通过各项活动加强我系与社会及各兄弟院校的沟通和联系。负责我系学生会对外整体形象的设计。负责各项涉外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实施。提高学生会的知名度及影响力。

三、资产管理制度

1、凡学生会固定资产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新增固定资产由学生会办公室登记造册;

2、学生会固定资产一律由学生会办公室专人保管,未经主管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借用或搬动,同意借用后,需填写借条交办公室备案;

3、学生会固定资产使用者须正确使用和认真保管,如发现损坏,使用者需积极保修。如属故意损坏(包括不按规定操作引起的损坏),应按价赔偿;

4、学生会办公室仅为学生会办公使用,非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进入办公室活动;

5、学生会活动室的房间钥匙,只限学生会工作人员所有,不得转借他人,任何人不得私配。所有放固定资产的房间钥匙,未经办公室的同意,不得私自使用。

6、节约运用所有学生会办公室资源,做到不浪费、不滥用。

四、财务制度

(一)财务管理和使用

1、学生会活动经费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监督;

2、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各项具体活动前,必须向主席、学生会办公室领导提交经费书面申请和预算方案,经学生会办公室主任、主席、团委签字批准备案后,方可开支;

3、学生会各部门资金只限于预算范围内;

4、各部门进行经营性服务时,除支付工作人员一定酬劳外,余额全部纳入学生会活动经费。

(二)财务报销

1、学生会所有开销符合各部门的报销资金必须是事先申请并经主席、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团委领导批准备案领导批准备案的方可,否则不予报销;

2、学生会各部门所报销的发票一律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注明用途,由主席、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团委领导审核批准并签字后方可报销。

五、考核、奖惩措施:(具体考核标准另行通知)

(一)为了使考评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更好地规范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特实行工作考核制,学期末进行总结评定。具体规定如下:

1、每人基础分10分,在此基础上加(减)分,其中,干事的考评由各部部长、办公室负责平时考勤;

2、根据个人所得分数,对于分数低于5分者,本学期不得附加分,不得参加本学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于优秀者,学生会将颁发荣誉证书;

3、对于中途自动退出学生会者,取消其评选奖学金及学生会干部评优资格;

4、对于开除学生会者,此后一年不得参加任何团委、学生会、社团的评优活动,包括奖学金的评选。

(二)对违纪或没有尽职尽责人员的处理:

作为学生干部,学生会成员首先应自觉遵守好校规校纪基其它各种规章制度,为其他同学做好表率作用,若违纪或失职则给予以下处分:

1、学生会成员若违反了校规校纪,除按规定进行学校处分外。还要视情节撤销其在学生会内的职务,直至开除学生会,并不得参加本年度的各种评优活动;

2、学生会成员在思想上,行动上必须始终报有服务学生的思想,时刻心系学生会。若行为与学生会整体利益相违背,或只挂职而不干实事,则直接撤销其在学生会内职务;

3、坚持例会制度,对无故旷会或迟到者在例会上通报批评,并个人做检讨,累计达三次者,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4、发现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徇私舞弊,走后门,则撤销其在学生会内职务、并开除学生会;

5、学生会成员不按时值班,或值班时做与学习、工作无关的事则给予严重批评,累计达三次者撤销其职务;

6、学生会成员对自己部的活动必须按计划进行,对安排给自己的工作必须及时、认真地完成,有意见可以保留,且可以及时提出,否则完成不及时或耽误学生会正常工作的顺利进行,则本人需作认真检讨,且在例会中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若再犯则直接撤销其职务;

7、为使学生会能有顽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学生会成员在干好自己本部工作的同时,还要积极配合其他部开展活动。若发现有跟同学闹别扭或对非自己部的工作不关心者,则对其进行严重批评,若仍不改正则直接撤销其职务。

六、日常工作纪律制度

1、必须树立为学校,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观念;

2、工作中不徇私舞弊,做个公私分明的好成员,不计较个人得失,能顾全大局,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认真工作;

3、能服从学校、组织的合理管理,乐于接受分配安排的工作任务,不讨价还价,做事讲究原则,按流程办事。

4、工作中必须讲究文明礼貌,讲究方式、方法,热情对待他人,对同学采取不恰当的手段进行管理;

5、学生会个成员必须仪表端正,不穿奇装异服,不剪怪发,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

6、各成员工作中必须尽心尽职,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有不怕苦、不怕脏、敢管、敢抓的品质;

7、各成员之间要团结友爱,工作中应戒骄戒躁、不互相轻视,不搞小集团、不闹矛盾,工作中互相配合,互相帮助,互相尊重;

8、学生会各成员在工作中必须准时参与各项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不缺会,有事必须按程序请假。

七、会议制度

1、学生会会议包括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主席会议、部门会议等;

2、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全体成员必须参加的会议,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每周一次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会议,时间为每周日晚7:00—8:30;

4、各部门会议依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

5、会议支持民主集中原则,会议议程要求紧凑,简要,有的放矢,畅所欲言;

6、为保证通知的畅通,不得无故关机拒接电话。开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事先请假;

7、为保证会议的通知、到会情况,学生会办公室会在每次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初期大会、学生会期末大会分发会议通知单到每一位学生干部手中,确保通知到位。

7、正常上课期间,一个月内请假不能超过两次,违者予部通报批评;
三次以上无故缺席,将开除学生会。

(一)部长工作例会及临时会议

1、每周一次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

2、时间:周日晚7:00;

3、参加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成员: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及各部部长;

4、例会上及时总结前期工作的经验教训,并对下期工作进行计划安排;

5、临时会议,临时通知;

6、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

7、迟到一次扣1分;

8、病事假(需在开会前2小时将书面请假条交于正、副主席,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9、找人代会扣1分(课事假除外);

10、一个学期旷会、迟到、请假次数超过5或者连续三次迟到者开除学生会。

(二)部门内部会议

1、开会时间以部长通知时间为准,有办公室负责考勤进行随机抽查;

2、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一个学期旷会、迟到、请假次数超过5或者连续三次迟到者开除学生会;

3、迟到一次扣1分;

4、病事假(须在开会前2小时书面请假条交予部长,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5、会议结束后要打扫办公室,把卫生工作干好,无故不打扫,所有参加会议成员各扣1分。

(三)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

1、无故不到者,一次扣3分,旷会、迟到次数本学期超过5次或者连续三次旷会者,开除出学生会;

2、迟到一次扣1分;

3、病事假(须在开会前2小时将书面请假条交予部长,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4、开会入场后不得交头接耳、保持会场安静。发现交头接耳者给与扣分2分;

5、开会期间认真听会并记录,不得睡觉、说话、吃东西、看其它书籍等。一经发现扣分2分。连续三次发现且不改正者,开除学生会。

6、未经批准私自接打手机将给予口头警告,再犯者给予扣2分处理。

八、值日考勤

1、值日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值日人员由办公室进行安排;

2、值班结束后,搞好卫生清扫工作,并管好门窗。保证办公室物品安全;

3、值日人员按时值日,不得无故不到,有事须找人代替;

4、值日中负责人没到一次扣2分,任务没完成,扣负责人3分,其他值日人员各2分;

5、干事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

6、迟到扣2分;

7、有病、事、假的告知所在部部长,另找人代替,否则扣事假人2分。

九、处理好“五大关系”

1、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习是我们学生的首要任务,但不可把“我要学习”作为推卸工作的借口;

2、处理好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

3、处理好与普通同学的关系;

4、处理好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

5、处理好部级之间的关系。

十、附则

1、本条例从xx年4月12日起正式实施,请全体学生会干部认真遵守,互相监督;

2、本条例解释权修改权归北京中新企业管理学院学生会。

规章制度学生 第7篇

为规范住校生的请假行为,确保住校学生安全,住校生因病、因事需请假离校者,必须严格执行如下请假制度:

因病、因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住校生的请假条一式三份,班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后,一份留班主任留存,一份转交宿舍管理员存查,一份由学生出校门时供门岗存查,以防意外。

晚自习放学老师送学生归寝时,宿舍管理员必须认真查清每班入寝人数。若有请假的学生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如没有请假条,宿舍管理员必须立即与该班班主任联系确认。当学生全部入侵后,宿舍管理员再次查寝核实人数,发现人数不符时,必须立即与该班班主任联系汇报

中午学生入寝后,宿舍管理员要认真查寝,发现无故没入寝的,宿舍管理员必须立即与该班班主任联系汇报。

凡宿舍管理员没认真查寝,应该与班主任联系而没有联系的,每发现一次,从宿舍管理员当月工资中扣罚50元。凡不正常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校者,出现意外事故,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晚自习放学老师送学生归寝时,宿舍管理员必须认真查清每班入寝人数。若有请假的学生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如没有请假条,宿舍管理员必须立即与该班班主任联系确认。当学生全部入侵后,宿舍管理员再次查寝核实人数,发现人数不符时,必须立即与该班班主任联系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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