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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混改方案(14篇)

时间:2023-01-08 14:00:04 策划方案 来源:网友投稿

国有企业混改方案(14篇)国有企业混改方案  国企混改方案范文  多家企业混改方案出现引来什么效果地方国企混改按下“快进键”2021年有望成为地方国企混改  的加速落地年。获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有企业混改方案(14篇),供大家参考。

国有企业混改方案(14篇)

篇一:国有企业混改方案

  国企混改方案范文

  多家企业混改方案出现引来什么效果地方国企混改按下“快进键”2021年有望成为地方国企混改

  的加速落地年。获悉,近期山西、天津等地公布了省属国企混改方案,部分企业

  的混改方案也间续出现。从今轮混改方案来看,方案设计更为细致。混改的力度也在不断加码,一些企业甚至放弃了控股权。发改委、

  国资委此前表示,第三批混改试点中有21家是地方国企。业内人士认为,地方国企混改的乐观性更高,条件愈加成熟,改

  革步伐也在加快,将来将迎来更多混改方案的密集出台。方案设计更细致地方混改加速落地天津国资委于日前公开了混改目标。

  到2021年一季度,天津方案将有10家国企完成混合全部制改革全部流程,到年底完成22家国企混改目标。目前天津旅游集团即将挂牌上市,海泰集团、北方信托、天津信托的混改方案也在进行中。

  其中,天津信托、海泰集团不只放弃了国有控股,甚至还放弃了第一大股东。此次天津国企混改遵照“除涉及国家平安领域的国有企业全部进行混改”的总要求,首要目标是处理体制机制问题,真正把社会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引进来,在股权比例上,打破国有股“一股独大”,宜控则控、宜参则参。

  “目的就是让社会资本真金白银进来,就得让他有话语权,以此引领企业的下一步战略进展方向。”天津市国资委主任彭三说。

  山西省国资委也于2021年底发布了《关于第一批腾笼换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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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通告》。据悉,第一批腾笼换鸟项目共有12个项目,涉及山西焦煤集团、阳煤集团、潞安集团等企业旗下相关资产,包括所持股权全部出让或部分股权出让等。

  同时,具体列出了转让项目基本状况、负债及损益状况和近三年次要运营状况等信息。有关专家表示,这些优质国有资产开放股权甚至出让控股权,体现了山西国企转型升级、培育新动能的坚决决心和战略定力。

  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山西国企混改大幕正式拉开,2021年有望迎来更多省属国企的混改落地。而就在2021年1月2日,山西国资委公布其次批腾笼换鸟项目名单,其中共涉及41家国企股权,焦煤集团同时在列。

  与此同时,汾酒集团的混改方案已经正式获批,其中1个全体方案已经出台,35个配套子方案也已经完成28个。现实上,今年以来山西国企改革始终在加速。

  在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进展的看法》后,山西省明确表示,将选择30家左右国有企业试点开展混合全部制改革,根据分层、分类、多种模式的准绳,乐观推动混合全部制改革。据山西省国资委主任郭保民引见,随着《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点看法》及《关于省属国有企业进展混合全部制经济的实施看法》《关于山西省国有企业分别办社会职能的实施看法》《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激发企业家活力的指点看法》等配套文件出台,山西的国企国资改革有望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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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这些文件内容涵盖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资本规划结构、进展混合全部制经济、处理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推动市县国企国资改革、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为国企国资改革制造良好环境等。企业乐观性高混改构成突破势头“完不成目标任务,我将引咎辞职!”汾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秋喜在2021年初时曾立下这样的“军令状”,签订了《2021年度运营目标考核责任书》《三年任期运营目标考核责任书》。

  此后半年时间,汾酒集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引进有实力、有渠道的战略投资者,实现引资、引智。探究实施股权激励、管理层持股和员工持股方案,构成多元制衡的股权结构,进一步推动股权多元化。

  与此同时,下放运营权力、削减管理层级,完善法人管理结构,也因而尝到了“吃螃蟹”的甜头。签订责任书半年,汾酒集团上市公司市值累计增长了114.1亿元,增幅达44.36%。

  截至去年7月底,累计实现营业收入98.17亿元,同比增长7.47%;其中酒类收入41.54亿元,同比增长45.6%,完成责任书考核目标的62.46%。实现利润总额9.46亿元,同比增长108.55%;其中酒类利润10.41亿元,同比增长90.08%,完成责任书考核目标的99.38%。

  同样开展混改的山西焦煤也进一步明确定位主营业务和辅营业务,对主营业务要保持山西焦煤的肯定控股地位,辅营业务要坚持山西焦煤肯定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据山西国资委此前透露,山西建投集团混改方案已进入论证阶段,向全国查找战略投资人。

  同时,同煤集团所属朔州煤电怀仁宏腾陶瓷建材开发有限公司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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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的员工持股试点工作也已获批。值得留意的是,去年11月,山西省还成立了首只国企发起、市场化运作的国企混改100亿基金。

  该基金由阳煤集团和梧桐树资本联合,将重点围绕阳煤集团的混合全部制改革、并购重组等进行投资。“混改的重心下移很明显。”

  中国企业讨论院首席讨论员李锦表示,混改已经构成了突破势头,目前多地都在进行相关部署。他认为,今年混改将有望在连续提速的同时纵深推动。

  他表示,现在混改在掩盖面上已有相当的广度和宽度,接下来需要连续深化混改的深度,如混改注重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管理等,由文件落实转向实质进展。国企要做到规范,起到带头作用。

  2021年央企混改有什么特征“混改热+互联网热”成为当下央企混改的一个次要特征。据上

  证报记者了解,除联通引入BAT预期兑现外,铁路总公司高层也曾表示欢迎腾讯、阿里,而中国黄金集团也在与阿里方面接触。联手互联网巨头正在成为当下央企混改的一个标签,但是混改后如何协同合作,需要持续观看。

  联通混改的出炉,在时间轴上是央企混改试点间续实施的一个起点。从今前发改委的支配来看,电力、石油、自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七大行业为央企混改重点领域。发改委确定的第一批混改试点包括东航集团、中国联通、南方电网、哈电集团、中国核建、中国船舶等九家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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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东航和联通的混改方案都已出炉。东航集团不再对东航物流肯定控股权,持股比例保留45%;与之相比,联通的力度更大,联通集团在A股平台仅保留了约36.67%的股权。

篇二:国有企业混改方案

  子公司需要注意与母集团的交流沟通将上级制定的目标落到实子公司需要注意与母集团的交流沟通将上级制定的目标落到实子公司需要注意与母集团的交流沟通将上级制定的目标落到实处做到处做到处做到握成一个拳头出合力握成一个拳头出合力握成一个拳头出合力混改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能牵动企业进行劳动人事分配等混改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能牵动企业进行劳动人事分配等混改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能牵动企业进行劳动人事分配等一系列的改革一系列的改革一系列的改革哪一个环节首当其冲哪一个环节首当其冲哪一个环节首当其冲哪一个环节伺机而动都需要国有企业集合哪一个环节伺机而动都需要国有企业集合哪一个环节伺机而动都需要国有企业集合多方智慧审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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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企混改的一般流程及操作要点

  从交易实质来看,国企混改主要包括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两种方式。下文将结合相关规定,分别介绍这两种国企混改方式的一般流程及操作要点。一、股权转让方式的一般流程及操作要点第1步:制定转让方案第2步:内部决议第3步:国资委/政府审批第4步:审计、评估第5步:产权市场公开转让第6步:签署交易合同、交割1、制定转让方案:转让方应当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做好转让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论证;涉及职工安置事项的,安置方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2、内部决议:转让方应当按照企业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形成书面决议;国有控股和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中国有股东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按照委派单位的指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3、国资委/政府审批: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转让事项;其中,因产权转让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4、审计、评估:转让事项经批准后,由转让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审计;涉及参股权转让不宜单独进行专项审计的,转让方应当取得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年度审计报告;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转让事项,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转让标的进行资产评估,转让价格应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5、产权市场公开转让:转让原则上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进行,原则上不得针对受让方设置资格条件,确需设置的,不得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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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首次正式信息披露的转让底价,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转让标的评估结果;转让信息披露期满、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披露的竞价方式组织竞价。6、签署交易合同、交割:受让方确定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交易合同生效,并且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后,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及时为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7、特殊事项:涉及已上市国有公司股份转让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以及证券监管相关规定;涉及交易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特许经营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等政府审批事项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二、增资扩股方式的一般流程及操作要点第1步:制定增资方案第2步:内部决议第3步:国资委/政府审批第4步:审计、评估第5步:产权市场公开征集第6步:签署交易合同、登记1、制定增资方案:增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做好增资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论证;增资后企业的股东数量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内部决议:增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形成书面决议;国有控股和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中国有股东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按照委派单位的指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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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国资委/政府审批: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增资行为;其中,因增资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4、审计、评估:增资事项经批准后,由增资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和资产评估;增资企业原股东同比例增资等特定情形时可以依据评估报告或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定企业资本及股权比例。

  5、产权市场公开征集: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对外披露信息公开征集投资方;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方数量较多时,可以采用竞价、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多轮次遴选;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意向投资方的条件和报价等因素审议选定投资方。

  6、签署交易合同、登记:增资协议签订并生效后,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出具交易凭证,通过交易机构网站对外公告结果;增资企业按照工商登记相关要求办理登记备案。

  7、特殊事项:涉及已上市国有公司增资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以及证券监管相关规定;涉及交易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特许经营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等政府审批事项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投资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1、国企为什么而混?

  答: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手段而非目标,国企混改的终极目标在于通过引入多元化的资本和市场化的经营机制,激发国企的活力,盘活国有资源的效益,提高国有资本的回报率。

  2、哪些国企可以混?

  答:不是所有的国企都可以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而应该是在“分类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这个大的指引下进行。“分类”指国资委对国企分类,“分层”指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子公司两个层面。国有企业应结合功能定位和自身实际情况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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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国企混改混什么?答:国有企业在选择以什么比例、与哪一类对象混合所有制改革时,应首先厘清自身发展诉求,结合非国有资本的特征巧妙组合,一企一策,达成双赢。4、国企混改如何混?答:通过分析大量案例,我们总结出国企混改的三条道路,这三条路径不是相互排斥的,可根据企业诉求合理搭配,协同作用。路径一:整体或核心子公司上市整体或核心子公司资产重整、估值并上市之后可以引入大量自然人资本和机构投资者,丰富股权结构,达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路径二:引进战略投资者国企还可以选择引进战略投资者。战略投资者一般指国内外具有资金、技术、产业的投资机构,通过认购国有企业股权,参与国企经营,获得回报。引入战投的原因:经验借鉴,取长补短;扩展主业,协同进步;业务转型,创新优化。路径三:开展员工持股开展员工持股是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路径之一,一方面,可以通过引入企业员工持股丰富国有企业持股结构,提升经营效率;另一方面,可作为股权激励,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降低人才流失,是一石二鸟之举。5、如何开展员工持股?答:在合法合规性审核的基础上,我们结合大量国企员工持股改革的案例研究制定“员工持股九要素操作模型”,包括:激励对象、激励额度、授予价格、时间周期、股份来源、出资方式、持股方式、管理模式和退出机制并总结了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要点。国有企业混改必须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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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原则问题。各层级国企混改应关注中央政策文件,进行缜密的方案合规性调查,在保证稳妥的基础上适当创新,将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2、目标一致。子公司需要注意与母集团的交流沟通,将上级制定的目标落到实处,做到“握成一个拳头出合力”;3、注意节奏。混改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能牵动企业进行劳动、人事、分配等一系列的改革,哪一个环节首当其冲、哪一个环节伺机而动都需要国有企业集合多方智慧审慎决定。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在这股浪潮中,中建政研愿意凭借经验与智慧成为国有企业手中的一把好“船桨”,助力国企之变革、中国之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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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国有企业混改方案

  国企混改职工安置方案范文

  一、企业改制的对象及职工总数的确定(一)衡阳市机械工业湘南物质供销公司改制安置的对象是:与本公司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的在册职工和本公司退休人员。(二)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职工总数____人,其中:在册职工____人(退养____人,协保____人,置换身份____人),退休____人。以上人数的核定最终由市改制办社会保障部审核为准。二、退休人员的安置及社会保障(一)依据衡政发(____)____

  (三)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依据衡政发[____]____

  (二)依据衡政发[____]____

  (二)协议安置期间到法定退休时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大病互助费的预留,按退养人员标准测算,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协保期间生活费每月____元由社保部门代发到法定退休时止。

  (四)企业改制后协保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进入协议安置后,按政策享受失业保险,最长不超过____个月的失业救剂金待遇。

  五、置换身份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的经济补偿(一)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衡政发[____]号、衡政____发[____]2、3,衡政发[____]号、____号、____号等已出台的政策文件规定,企业改制时,按政策凡符合置换全民合同工身份条件的职工,同时签订解除《全民合同工身份协议》。(二)依据衡政发[____]号文

  集团公司董事长刘绍勇对南方周末记者说,继东航物流子公司____年____月进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后,东航集团层面再度提出混改。“中央希望我们要加快国企改革,____大报告里面讲得很清楚,所以说我们贯彻落实____的要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依然是两会热点。过去一年,东航集团物流子公司、中国联通(600050.sh)相继完成混改,百度、阿里、腾讯以及京东(batj)等代表行业先进性的民企巨头纷纷入局,成为新一轮混改的一大特点。定位长期战略投资者的batj,将在国企混改中扮演怎样的角色。募集发展资金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开端可追溯至____年。是年____月,____全会通过《____建立____市场经济的若干问题____决定》,指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即股份制。当时,国企改革已刻不容缓。____年初,国家经贸委等____个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____、____、____等____个重要工业城市的国企财务状况做调查,结果显示亏损面已达____%。尽管产权改革始终在收与放、进与退的两难之间苦苦摸索,但大部分优质国有企业后续均按照公司法进行改制,许多还登陆资本市场。“总体上看,中央企业在产权层面已与社会资本实现了较大范围的混合。”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国资委于____召开的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情况通气会上,国资委产权局副局长郜志宇介绍说。国资委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____年底,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包含____家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基本上完成了公司制改制。其中,超过三分之二的企业引进各类社会资本实现了混合所有制。在混改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国企也通过资本市场获得了大量融资。据国资委初步统计,____年,中央企业新增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超过____户,其中通过资本市场引入社会资本超过____亿元。前两批共____家国企混改试

篇四:国有企业混改方案

  某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

  某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定稿)

  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集团”)被xx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确定为开展混合制改革(以下简称“混改”)试点单位。为稳妥推动混改工作,实施核心骨干持股计划,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激发企业活力,夯实企业长期发展驱动力,xx集团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及发展现状XX集团成立于19XX年,注册资金XX亿元,截止目前员工总数XXX人,拥有分公司XX家,二级子公司XX家,三级子公司XX家,参股公司XX家(组织结构图见附件1、权属企业及参股企业股权结构表见附件2),形成xx为主体,集物流、旅游、汽车后服务、出租车、港航等关联产业于一体的业务格局。截止20XX年末,资产总额XX亿元,实现营业收入XX亿元,同比增长XX%;完成利润总额XX亿元,同比增长XX%;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XX亿元,同比增长XX%;所有者权益XX亿元;负债XX亿元,资产负债率XX%,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各项经济指标创历史

  某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

  一直以来,混合所有制改革一直是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体制架构探索的一个重要举措。改革开放后,我国首先重新确立了对非公有制的正确认识,明确其作为公有制经济必要补充的地位,进而逐步、持续地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体制的改革试行工作。截至目前,混合所有制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再一次明确了混合所有制经济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重要地位,并将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提升国有资产产出效率关键。通过各类混合所有制的全面推进,可使国有经济脱离行政干预,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从制度上激活国有经济,从而走上高效率运行的市场轨道。。由此可见,研究如何做好混合所有制公司的改制工作势在必行。

  本文正是通过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背景、现状,尤其是公司改制中管理者收购(MBO)问题展开分析、阐述,寄希望于此能给当前的混合所有制公司改制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管理者收购

  某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

  第一章绪论1.1研究背景1.1.1内部背景

  我国国企改革经历三阶段和三层次,改革的最初十几年主要是在企业运行层次上做文章,而近期的改革主要在资产管理层面和治理结构层面展开。2003年成立国资委开始,已进入国企改革的第三阶段,期间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目前尚存在诸如国企管理链条长难度大、多头管理格局并存、垄断企业影响资源合理配置、国企公司治理结构有待完善等一系列问题。

  新一届领导人致力于从要素投入和全要素生产率两方面提高潜在经济增速,其中国企改革是重要一环,既可以吸收民间资本对冲投资下滑,又可在制度层面提高效率。三中全会《决定》为国企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混合所有制+管资本为主,现阶段国企改革的核心是国企如何进行整合与退出。这个过程中必须有顶层设计的推动。

  大国资+淡马锡模式能更为有效地促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同时也为政策制定者偏好。国企改革可能演绎路径:国资委--资本运营公司--企业三级管理体系,先地方后中央。推进这一过程的关键是:通过有效分类管理,实现国企的整合与退出,达到国民共进结果。1.1.2外部背景——加入TPP

  加入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的内在要求是中国推行混合所有制的大背景,混合所有制是中国为加入美国主导的TPP所做的前奏或准备工作。

  某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

  按照TPP的要求,加入的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环保、政府采购、国企市场化等方面要符合一系列硬原则。美国主导下的TPP,正绕过中国与日本、韩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进行谈判。TPP的免税程度、通关的方便性和市场的开放程度远胜WTO,而且美国正努力推动TPP,以TPP来代替或边缘化WTO。中国近十年的高速发展,外部推动力来自加入WTO。现在,中国制造的产品只要成本低就能卖掉的情况不复存在,WTO的红利逐渐消失,需要寻找下一波红利——加入TPP。虽然中国可能会因此被美国等国家附加很多强制性承诺,承担很多与我们发展水平并不十分相称的额外义务,但这几乎是在当今的世界背景下不大可能有太多选择的选择。现下中国大力推动混合所有制,是想在美国主导的TPP严苛的加入门槛前不那么被动而做的主动的自我变革。1.1.3目前我国国企的运行状况

  现如今,在国资管理部门层面上,国企之间交叉持股,表面上看是混合所有制,实质仍是国有独资。而目前,实现国退民进、国企改革的途径主要有引入民间战略投资者和国企管理者收购。其中,管理者收购即MBO(ManagementBuy-Outs)为很多地方政府和国企管理者所青睐,一方面它顺应目前国退民进、混合所有的大趋势,另一方面由于管理者对所在企业的了解较深也保证改革后经营的延续。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研究。1.2研究的必要性

  MBO在实际运作中既有积极作用也存在消极影响,为了更好地

  某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

  使之服务于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其进行研究势在必行。1.1.2.1MBO在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首先,MBO调动了企业管理者释放“企业家才能”的积极性。企业家作为企业未来不确定因素的决策者,他的才能优劣以及能否充分发挥是企业能否发展的前提。“企业家才能”是一种自信、冒险、竞争意志力、敬业精神、创新精神及对潜在盈利机会的敏感和直觉等诸多素质的合成,而企业家的创新精神是企业成败的关键。约瑟夫·熊彼特在“创新理论”中指出:“企业家是那些有冒险意识、担当者创新责任的人”,“他们有眼力、创造力和但是,能在经营管理中成功地引入新产品,能看到潜在市场和潜在利润的存在,并能创造性地作出科学决策”。只有将企业家的这种创造性才能激发出来,企业家才能够发现市场蕴藏的无数机会,用自己创造性的经营管理把握这些机会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胜人一筹,使企业赢得竞争的胜利。然而,企业家才能作为一种人力资本,有着天然依附于人的特性,它不像设备等非人力资本,企业买到它就可以随意使用。对于企业家的才能,企业虽用薪金买到它,却不能随意使用它。如企业家不愿意释放其依附于自身的才能,企业所有者则无能为力。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企业家利益与经营成果不直接挂钩的企业制度抑制了企业家释放才能的积极性。因此激励成为发挥企业家才能的永恒主题。而MBO正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它通过使企业家利益与企业经营成果达到一致,有力地调动其积极性。

篇五:国有企业混改方案

  国企混改流程及操作要点

  一、股权转让方式流程及操作要点第1步:制定转让方案;第2步:内部决议;第3步:国资委/政府审批;第4步:审计、评估;第5步:产权市场公开转让;第6步:签署交易合同、交割。1、制定转让方案:转让方应当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做好转让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论证;涉及职工安置事项的,安置方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2、内部决议:转让方应当按照企业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形成书面决议;国有控股和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中国有股东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按照委派单位的指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3、国资委/政府审批: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转让事项;其中,因产权转让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4、审计、评估:转让事项经批准后,由转让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审计;涉及参股权转让不宜单独进行专项审计的,转让方应当取得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年度审计报告;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转让事项,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

  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转让标的进行资产评估,转让价格应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5、产权市场公开转让:转让原则上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进行,原则上不得针对受让方设置资格条件,确需设置的,不得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转让项目首次正式信息披露的转让底价,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转让标的评估结果;转让信息披露期满、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披露的竞价方式组织竞价。

  6、签署交易合同、交割:受让方确定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交易合同生效,并且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后,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及时为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7、特殊事项:涉及已上市国有公司股份转让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以及证券监管相关规定;涉及交易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特许经营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等政府审批事项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二、增资扩股方式流程及操作要点第1步:制定增资方案;第2步:内部决议;第3步:国资委/政府审批;第4步:审计、评估;

  第5步:产权市场公开征集;第6步:签署交易合同、登记。1、制定增资方案:增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做好增资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论证;增资后企业的股东数量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内部决议:增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形成书面决议;国有控股和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中国有股东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按照委派单位的指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3、国资委/政府审批: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增资行为;其中,因增资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4、审计、评估:增资事项经批准后,由增资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和资产评估;增资企业原股东同比例增资等特定情形时可以依据评估报告或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定企业资本及股权比例。5、产权市场公开征集: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对外披露信息公开征集投资方;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方数量较多时,可以采用竞价、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多轮次遴选;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意向投资方的条件和报价等因素审议选定投资方。6、签署交易合同、登记:增资协议签订并生效后,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出具交易凭证,通过交易机构网站对外公告结果;增资企业按照工商登记相关要求办理登记备案。

  7、特殊事项:涉及已上市国有公司增资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以及证券监管相关规定;涉及交易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特许经营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等政府审批事项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投资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一)国企为什么而混?答: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手段而非目标,国企混改的终

  极目标在于通过引入多元化的资本和市场化的经营机制,激发国企的活力,盘活国有资源的效益,提高国有资本的回报率。

  (二)哪些国企可以混?答:不是所有的国企都可以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而应该是在“分

  类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这个大的指引下进行。“分类”指国资委对国企分类,“分层”指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子公司两个层面。国有企业应结合功能定位和自身实际情况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三)国企混改混什么?答:国有企业在选择以什么比例、与哪一类对象混合所有制改革

  时,应首先厘清自身发展诉求,结合非国有资本的特征巧妙组合,一企一策,达成双赢。

  (四)国企混改如何混?答:通过分析大量案例,我们总结出国企混改的三条道路,这三

  条路径不是相互排斥的,可根据企业诉求合理搭配,协同作用。

  路径一:整体或核心子公司上市整体或核心子公司资产重整、估值并上市之后可以引入大量自然人资本和机构投资者,丰富股权结构,达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路径二:引进战略投资者国企还可以选择引进战略投资者。战略投资者一般指国内外具有资金、技术、产业的投资机构,通过认购国有企业股权,参与国企经营,获得回报。引入战投的原因:经验借鉴,取长补短;扩展主业,协同进步;业务转型,创新优化。路径三:开展员工持股开展员工持股是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路径之一,一方面,可以通过引入企业员工持股丰富国有企业持股结构,提升经营效率;另一方面,可作为股权激励,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降低人才流失,是一石二鸟之举。(五)如何开展员工持股?答:在合法合规性审核的基础上,我们结合大量国企员工持股改革的案例研究制定“员工持股九要素操作模型”,包括:激励对象、激励额度、授予价格、时间周期、股份来源、出资方式、持股方式、管理模式和退出机制并总结了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要点。三、国有企业混改注意事项:1、原则问题各层级国企混改应关注中央政策文件,进行缜密的方案合规性调

  查,在保证稳妥的基础上适当创新,将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2、目标一致子公司需要注意与母集团的交流沟通,将上级制定的目标落到实

  处,做到“握成一个拳头出合力”。3、注意节奏混改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能牵动企业进行劳动、人事、分配等

  一系列的改革,哪一个环节首当其冲、哪一个环节伺机而动都需要国有企业集合多方智慧审慎决定。

篇六:国有企业混改方案

  国有企业混改主要操作流程是什么?

  国有企业混改主要操作流程是什么?(1)可行性研究;(2)制定改革计划;(3)执行内部决议程序;(4)执行决策审批程序;(5)进行审核评估;(6)引入民营资本投资者;(7)推进经营机制改革

  国有企业混改主要操作流程是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国有企业混改的几种模式中,最基本的混改模式是引入战略投资者。在这一模式下,主要采取增资扩股、产权转让、新建混改企业、收购股权或出资入股等方式,各方式在操作流程的细节上有所区别。

  国有企业混改主要操作流程是什么?

  (1)可行性研究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国有企业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充分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坚持一企一策,成熟一步推进的办法。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其主要业务是在市场上充分竞争的行业和领域,国有资本适合控股或参股的,应视自身情况而定;那些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资本混合所有制改革应以国有资本为主;探索适合控股或参股的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2)制定改革计划

  在制定改革方案时,要从三个方面着手:1.改革实施方案;2.改革工作方案;3.员工安置方案。

  (3)执行内部决议程序

  受混改影响,拟进行混改的企业或其国有股东应根据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作出决定,并形成合法有效的书面决议;中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中国有股东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按照委派单位的指示发表真实意见、表决权。

  (4)执行决策审批程序

  国有资本监管机构对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转让进行审核;其中,因产权转让而导致国家不再对国有资本经营企业拥有控制权的,由国有资本监管机构审核。所以,混改的决策主体除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之外,还可能包括人民政府。

  (5)进行审核评估

  审核评估工作包括1.清产核资;2.划定范围;3.审计评估等环节,这也是国有企业实施混改的关键环节。本阶段工作中,将确定混改企业的资产范围、资产总额,从而确定交易价格。

  (6)引入民营资本投资者

  混合改革企业引进非公有资本投资者,主要通过产权市场、证券市场等市场化平台,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引入非公有资本投资者在产权市场上的主要途径是增资扩股和部分国有股权转让。

  (7)推进经营机制改革

  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各方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规范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党组织的权责关系,全面发挥公司章程的基本功能。改变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管理模式,探索根据国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的不同比例结构协商确定具体的控制方式,国有出资方强化以出资额和出资比例为限、以派股东为依托的控制方式,明确监管股东与非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国企混改的配套机制和原则

  国企混改并非天然就能达到上述效果和目标,不能一哄而上,更不会一混就灵。这需要在做好顶层制度设计、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的同时,大力激发保护企业家精神,在进行必要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发挥企业家的首创精神和主观能动性。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成功的企业都充分发挥了企业家的作用,都激发保护了优秀企业家精神。

  国企混改的配套改革和制度主要包括:

  一是建立和完善以国有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国企混改从根本上说是一种资本逻辑的改革。从过去的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到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是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顺利推进的前提和条件。

  二是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真正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应该对应市场化的薪酬体系,把职业经理人的责任心、事业心激发出来。

  三是建立容错机制。国企改革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遵循。在这一试错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失误或偏差,

  混改也不例外。由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企业性质、国有资产流失等敏感问题,稍有不慎就会引发较大争议,因此相关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作为混改推动者和责任人无疑承担着较大的风险,以致一些政府部门和企业领导人裹足不前,采取了观望甚至回避的态度。在改革难度大和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下担心“做多错多”,干脆“不吃、不拿、也不干”。为有效推动国企混改,有必要建立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容错机制,以激发保护改革担当精神和企业家精神。

  为达到上述预期目标和效果,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市场化和竞争中性的原则。国企混改过程中要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相关主体要自主自愿参与和介入,政府可以提供必要的监管和服务,但不能进行行政干预。有关部门要公平对待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以竞争中性的原则切实保障各自合法权益。

  二是追求收益性和“国民共进”的原则。无论国有资本还是民营资本,追求收益性是其共同特征。争取一定的、合理的投资回报率及资本保值增值,是国企混改成功的必要条件。要以同时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促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国企混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能厚此薄彼或顾此失彼,以牺牲一方利益为代价为另一方换取好处。

  三是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产业结构的原则。一方面,通过混改使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更加优化合理,宜进则进、宜退则退,而不是相反;另一方面,要通过混改使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国有资本要发挥导向作用,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态绿色环保等产业,弥补市场失灵。

  四是保障员工权益、发挥其主人翁精神的原则。国企混改要注意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充分保障员工各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要强化其归属感和认同感,充分调动其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兴业干事的热情。

篇七:国有企业混改方案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之混改的流程与步骤

  一、做好混改前可行性研究准备国有企业混改的第一要务便是对混改的可行性和混改的必要性进行研究,通过可行性和必要性的研究对国有企业的混改大方向进行分析,并对国资参股、国资控股进行分析论证。在可行性研究准备阶段,应当首先对混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进行把关,例如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进行混改的,应分析增资的资金用途、混改后的股东数量是否符合混改的法律、法规规定。二、制定混改方案在混改前可行性研究准备工作通过后,应当制定全面的混改方案,对企业混改整体方案进行完整描述。该阶段具体工作应当包括国有企业的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式、战略投资者的具体方案、企业职工安置方案、混改后企业的股权比例、及其他涉及企业管理层级和资产处置的方案等。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有企业改制应当制定改制方案,载明改制后的企业组织形式、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案、股权变动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序、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选聘等事项。企业改制涉及重新安置企业职工的,还应当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改制方案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国有企业改制要征得债权金融机构同意,保全金融债权,依法落实金融债务”。三、国有企业内部审议程序国企混改方案确定后,无论是通过产权转让还是增资扩股均应当由国有企业按照章程和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并形成书面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并由有权审批机构审核通过。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产权变动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实际控制的企业拟受让国有产权或参与增资的,相关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参与变动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的各项工作。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财政、劳动保障等事项的,需预先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调审批。四、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无论是产权转让还是增资扩股经批准后,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如通过产权转让方案混改,经批准后,应由转让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审计,同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转让标的进行资产评估。企业收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将备案材料逐级报送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所出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9个月内提出备案申请。五、产权交易所进行预披露混改企业可在发布正式增资公告前通过产权交易所进行信息预披露。因产权转让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的,转让方应当在转让行为获批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信息预披露,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六、进行挂牌申请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是递交挂牌申请文件,即提交《增资信息发布申请书》、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公司章程、内部决策及批准文件、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企业估值相关文件等材料。七、尽职调查及反向尽调前述六个主要环节完毕后,意向投资者会对混改企业进行财务和法律进行尽职调查,当然,混改企业也可对意向投资者展开反向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中,意向投资者一般要求混改企业提供尽职调查相关资料,一般包括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及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混改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要求意向投资者提交反向尽职调查资料。

  八、投资者资格审查产权交易所应向混改企业反馈《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意见函》,意向投资者应按照《增资公告》要求,将保证金交纳至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根据《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要求,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竞买保证金的条款涉及到许多细节,在拟定保证金相关的条款前,需要与产权交易所确认竞买保证金的支付比例、支付竞买保证金的时间点、竞买保证金是否可抵作增资款等问题。根据在过往项目中与相关产权交易所的沟通,最早在挂牌阶段就可以要求投资方支付保证金。保证金支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30%。如果保证金的支付主体与投资方一致,则可转为增资款;如果保证金是由第三方代缴的,则需要原路退回,不能抵作增资款。九、协议签署及交割混改企业通过竞价、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等方式选择最终投资方,确认后由产权交易所出具《增资结果通知书》。最后重要的一步为签署交易文件、并取得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产权交易所将在其网站上对产权交易结果进行公告,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篇八:国有企业混改方案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股权转让

  增资扩股

  制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

  制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

  风险分析与评估(员工安置、债权债务等)

  风险分析与评估(员工持股)

  内部决策程序

  内部决策程序

  申报批准程序

  申报批准程序

  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

  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

  评估备案或者核准

  评估备案或者核准

  设立备案或核准

  设立备案或核准

  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

  设立员工持股平台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遴选受让方

  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

  延期、降低转让底价

  签署交易文件(公告)遴选增资方

  、变更受让条件

  履行相关协议

  签署交易文件(公告)

  重新信息披露(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履行相关协议

  自首次披露信息之日起超12个月未

  征集到合格受让方,重新审计、评估程序

  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1

  国有企业混改的流程及风险提示

  国有企业有意向进行混改,首先要做的是厘清自身发展诉求,结合非国有资本的特征巧妙结合,才能达到双赢的效果。国有企业应当明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国企混改一般分为“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两种形式,目前国企混改的主流模式为增资扩股,但企业应明确自身需求,寻求合适的混改模式。

  现将增资扩股与股权转让两种模式作如下分析:

  一、增资扩股

  (一)制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1、企业增资应当符合国家出资企业的发展策略,做好可行性研究,制定增

  资方案,明确募集资金金额、用途、投资方应具备的条件、选择标准和遴选方式等。

  2、增资后企业的股东数量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该方案的核心应是确定增资扩股规模,如拟增加的注册资本数额、拟引入的投资者数量范围、拟向投资者释放的持股比例等。4、妥善处理职工安置问题,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涉及职工劳动关系调整的相关规定,依法妥善解决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的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调整、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问题,确保职工队伍稳定。5、实践中员工持股常常与增资扩股相配套,如果配套实施员工持股的,还应当确定向员工释放的持股比例,并进一步制定员工持股方案。6、初步拟定制定转让方案,应当结合自身战略发展需求和混改的整体目标要求,协同财务、法律顾问等各方中介机构制定总体方案。7、为保证混改工作的有序进行,应当在初拟混改计划时,就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或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混改具体事务及协调工作。及时聘请财务、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开展财务、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前期工作做的透彻,有助于国有企业清楚自身情况,尽早发现问题及时规范解决,为后续国有企业混改建立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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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履行本次混改内部决策程序:1、企业增资应当由增资企业按照企业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形成

  书面决议,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中国有股东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和委派单位的指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将履职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委派单位。

  2、员工持股方案还应当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三)履行本次混改申报批准程序:

  1、根据32号令第34条的规定,国家出资企业的增资扩股方案需要报送国资监管机构审批;因增资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还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根据32号令第35条的规定,国家出资企业下属子企业的增资扩股方案需要报送国家出资企业,即“一级央企/一级地方企业”审批;另外,对于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的增资扩股方案,还需报送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对于多家国有股东共同持股的企业,由其中持股比例最大的国有股东负责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各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相同的,由相关股东协商后确定其中一家股东负责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四)执行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

  1、根据32号令第38条的规定,增资扩股的方案获得批准后,增资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和资产评估。

  2、资产评估报告并非为增资挂牌公告的必需文件,各地区政策不一致。厦门产权交易所明确需要评估审计结果,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领域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国资产(2018)237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项目信息(含挂牌价格,评估审计结果),包括交易项目简要情况、挂牌价格、受让方资格条件、竞价方式、价款支付期限要求、债权债务处置要求、交易保证金、需要受让方接受的条件等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负责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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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产权市场公开征集:1、在通过产权交易所正式披露增资信息前,混改企业可就资料准备、程序

  衔接、投资者资格条件的设置等事宜与产权交易所进行沟通,以便更为准确地把握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推进增资程序的高效、有序进行。

  2、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对外披露信息公开征集投资方;3、企业增资涉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同时遵守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以及证券监管相关规定。(六)遴选增资方1、产权交易机构接受增资企业的委托提供项目推介服务,负责意向投资方的登记工作,协助企业开展投资方资格审查。2、产权交易所将混改企业的投资者确认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应按照相关要求,将保证金缴纳至指定账户,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3、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方数量较多时,可以采用竞价、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多轮次遴选;4、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准,结合意向投资方的条件和报价等因素审议选定投资方,并及时书面通知产权交易所。未被择优选中的合格意向投资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返还保证金。(七)签署交易文件:1、增资协议签订并生效后,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出具交易凭证,通过交易机构网站对外公告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投资方名称、投资金额、持股比例等,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2、增资企业应修改公司章程,并完成注册资本及股东情况的产权变更登记,按照工商登记相关要求办理登记备案。

  二、股权转让

  (一)制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1、初步拟定制定转让方案,应当结合自身战略发展需求和混改的整体目标

  要求,协同财务、法律顾问等各方中介机构制定总体方案。2、为保证混改工作的有序进行,应当在初拟混改计划时,就成立专门的工

  作小组或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混改具体事务及协调工作。及时聘请财务、法律顾

  4

  问等中介机构,开展财务、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前期工作做的透彻,有助于国有企业清楚自身情况,尽早发现问题及时规范解决,为后续国有企业混改建立扎实基础。(二)履行本次混改内部决策程序:

  1、混改企业作为转让方,应当按照企业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针对具体混改方案进行内部决策,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2、涉及职工安置问题,具体安置方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涉及职工劳动关系调整的相关规定,依法妥善解决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的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调整、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问题,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3、涉及债权债务处置事项的,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国资委/政府审批:

  1、根据32号令第7条规定,国家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转让事项,其中因产权转让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根据32号令第8条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应当制定其子企业产权转让管理制度,确定审批管理权限。其中,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子企业的产权转让,须由国家出资企业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

  3、转让方为多家国有股东共同持股的企业,由其中持股比例最大的国有股东负责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各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相同的,由相关股东协商后确定其中一家股东负责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四)执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1、经批准后,由国有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审计;涉及参股权转让不宜单独进行专项审计的,转让方应当取得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年度审计报告;

  2、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转让事项,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转让标的进行资产评估,转让价格应以经核准或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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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五)产权市场公开转让:

  1、产权转让原则上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进行。转让方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工作进度安排,采取信息预披露和正式披露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产权机构网站分阶段对外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公开征集受让方,其中正式披露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2、原则上不得针对受让方设置资格条件,确需设置的,不得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所设资格条件相关内容应当在信息披露前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国资监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同意。

  3、转让方披露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2)转让标的企业的股东结构;(3)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4)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转让参股权的,披露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中的相应数据);(5)受让方资格条件(适用于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情形);(6)交易条件、转让底价;(7)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8)竞价方式,受让方选择的相关评判标准;(9)其他。其中信息预披露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上(1)-(5)项内容。

  4、产权转让项目首次正式信息披露的转让底价,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转让标的评估结果。(六)遴选受让方

  1、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可以延期或在降低转让底价、变更受让条件后重新进行信息披露。降低转让底价或变更受让条件后重新披露信息的,披露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2、转让项目自首次正式披露信息之日起超过12个月有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的,应当重新履行审计、资产评估以及信息披露等产权转让工作程序。

  3、产生意向受让方,按照披露的竞价方式组织竞价,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网络竞价以及其他竞价方式,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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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签署交易文件:1、受让方确定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双方不得

  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2、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金额较

  大、一次性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借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3、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将交易结果通过交易机构网站对外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交易标的名称、转让标的评估结果、转让底价、交易价格,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并且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后,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及时为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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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国有企业混改方案

  混改工作方案20201121

  一、目的与意义集团及权属公司运行质量不佳、经济效益下滑,坚持问题导向,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是集团公司改善经营业绩、提升发展质量的必由之路,是促进结构调整的现实之需,是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有效之策,是提升企业运行效率的关键之举,是激发企业内生动力的破题之道。通过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着力解决权属公司活力不强、动力不足、效率不高的问题,改造集团公司与权属公司现有资本结构、权力结构、运作结构、绩效结构、价值结构、内控与风险结构,建立定位清晰、权责对等、协同运转、制衡有效的经营机制。通过稳妥有序的混改试点,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一)必要性1、有利于促进转换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四自两体”现代化企业制度,激发内生动力,强调责权对等,集团以管资本为主,建立权属公司资产经营责任制,按市场化原则,让充分竞争企业的经营者拥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2、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做强主营业务,改善经营业绩,助推集团公司转型发展。3、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同时解决国有相对或绝对控股权力过大问题,增强国有经济活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可行性1、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则。3、符合集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4、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造的试点企业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产权关系清晰,治理结构完善,市场化程度高,管理基础较好,板块业务相对独立,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和成长空间,且管理层和职工有较强的改革意愿。二、工作原则(一)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确保规则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杜绝暗箱操作,严禁利益输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坚持增量引入,利益绑定。主要采取增资扩股或出资新设方式,融合各类社会资本,原则上不涉及存量资产,通过资本和利益的绑定,落实责任与担当,共享成果,共担风险,激发内生动力、点燃资本活力、挖掘发展潜力。(三)坚持一企一策,稳妥推进。顶层设计与基层意愿相结合,不搞拉郎配,充分考虑试点企业实际,遵循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四)坚持市场运作,混得充分、混得规范、混出效益。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化运作,调动各类资本参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积极性,促进各类资本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实现“混得充分”;在制定改制方案、履行决策程序、开展审计评估、实施产权交易、办理变更登记等各流程中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开展工作,遵照市场规范借助中介机构专业力量,切实保护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实现“混得规范”;不为混改而混改,坚持效益优先、活力优先、企业和员工利益优先,使经营机制、管理模式、法人治理结构产生质的变化,混改的结果和实效要经得起市场检验,实现“混出效益”。

  三、试点单位本着顶层设计与基层意愿相结合的精神,将鲁银集团禹城羊绒纺织有限公司、鲁银集团禹城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确定为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单位。这两家公司均向集团公司提报了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请示,同时两家公司都是比较典型的“站在悬崖边上”,后退一步成为“僵尸企业”,面临被出清结局,但向前一步转换经营机制,释放资本活力,激发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和市场开拓主动性,就有可能止损扭亏,成为混改标杆企业。因此机制体制改革是两家公司摆脱困境、焕发生机的最优路径。同时两家公司也具备“产权关系清晰、市场化程度高、板块业务相对独立、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管理层和职工有较强的改革意愿”的混改基本条件。今后,集团公司在首批混

  改试点的基础上,将不断总结经验,继续分批次遴选符合混改条件、具有混改意愿的权属公司实施混改。

  四、工作方案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步骤包括:制定改制方案、履行决策程序、开展审计评估、实施产权交易、办理变更登记等五个主要步骤。五个步骤操作中应把握“服务于集团混改战略,最大化集团经济”的一个整体逻辑,辅助公司治理、董事会运作、投资管理、绩效管理、审计管理等模块建设,对混改的实施形成支撑。

  (一)制定改制方案混改方案要做好改制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从治理层面、运营层面、操作层面全方位进行设计。治理层面包括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设计、公司章程修改、经营层及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混改涉及层面及环节的确定等,重点解决国有相对或者绝对控股的权力过大、战略投资者不愿意投资、经营管理者不敢投资问题、依法授权经营者代表作为国有出资者代表履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的问题。运营层面包括构建现代企业制度、设计战略、财务、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企业文化的管控体系,重点解决释放活力、激发动力、权责对等的问题。操作层面包括怎样引入战略投资者、怎样履行决策程序、怎样开展审计评估、怎样实施产权交易、怎样稳定或分流人员等,有关环节须依法依规聘请审计、法律等中介机构完成相关工作,必须确保方案切实可行、流程依法合规。为确保改制方案切实可行、改制流程依法合规,集团公司拟聘请北大从横咨询机构协助两家公司制定改制方

  案。工作开展前期,规划投资管理部将与咨询机构协商制定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设计任务书(见附件1),明确两家公司混改的意义与目的、工作原则、混改方式、工作内容、工作计划等。今后参与混改的权属公司可依据集团公司本工作方案,同时借鉴首批试点单位经验,自行制定改制方案,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二)履行决策程序按照法律法规、根据国资委及山钢有关规定,集团公司及混改试点公司的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三)开展审计评估根据《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xx]133号):省属国有企业应严格依法规范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产权登记等工作,强化流程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拟持股的管理层人员,不得参与改制方案的制定;改制为非国有控股公司的企业,须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企业价值评估结果按照规定公示并予以核准或备案。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作为国有资本出资额或产权交易价格依据。为确保流程合规,由集团公司选聘中介机构,开展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工作,混改试点单位履行项目备案或核准手续,做好职工民主程序与劳动关系处理、合法合规审核、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等相关工作。财务审计把控关键环节,明确审计范围、涉及混改的重点审计事项及审计报告披露,关注改制审计结果与年度报告的差

篇十:国有企业混改方案

  从交易实质来看,国企混改主要包括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两种方式。下文将结合相关规定,分别介绍这两种国企混改方式的一般流程及操作要点。

  一、股权转让方式的一般流程及操作要点

  第1步:制定转让方案第2步:内部决议第3步:国资委/政府审批第4步:审计、评估第5步:产权市场公开转让第6步:签署交易合同、交割

  1.制定转让方案:转让方应当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做好转让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论证;涉及职工安置事项的,安置方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2.内部决议:转让方应当按照企业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形成书面决议;国有控股和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中国有股东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按照委派单位的指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3.国资委/政府审批: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转让事项;其中,因产权转让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4.审计、评估:转让事项经批准后,由转让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审计;涉及参股权转让不宜单独进行专项审计的,转让方应当取得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年度审计报告;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转让事项,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转让标的进行资产评估,转让价格应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5.产权市场公开转让:转让原则上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进行,原则上不得针对受让方设置资格条件,确需设置的,不得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转让项目首次正式信息披露的转让底价,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转让标的评估结果;转让信息披露期满、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披露的竞价方式组织竞价。

  6.签署交易合同、交割:受让方确定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交易合同生效,并且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后,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及时为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7.特殊事项:涉及已上市国有公司股份转让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以及证券监管相关规定;涉及交易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特许经营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等政府审批事项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受

  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二、增资扩股方式的一般流程及操作要点

  第1步:制定增资方案第2步:内部决议第3步:国资委/政府审批第4步:审计、评估第5步:产权市场公开征集第6步:签署交易合同、登记

  1.制定增资方案:增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做好增资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论证;增资后企业的股东数量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内部决议:增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形成书面决议;国有控股和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中国有股东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按照委派单位的指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3.国资委/政府审批: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增资行为;其中,因增资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4.审计、评估:增资事项经批准后,由增资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和资产评估;增资企业原股东同比例增资等特定情形时可以依据评估报告或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定企业资本及股权比例。

  5.产权市场公开征集: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对外披露信息公开征集投资方;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方数量较多时,可以采用竞价、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多轮次遴选;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意向投资方的条件和报价等因素审议选定投资方。

  6.签署交易合同、登记:增资协议签订并生效后,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出具交易凭证,通过交易机构网站对外公告结果;增资企业按照工商登记相关要求办理登记备案。

  7.特殊事项:涉及已上市国有公司增资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以及证券监管相关规定;涉及交易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特许经营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等政府审批事项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投资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三、问答环节

  1.国企为什么而混?

  答: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手段而非目标,国企混改的终极目标在于通过引入多元化的资本和市场化的经营机制,激发国企的活力,盘活国有资源的效益,提高国有资本的回报率。

  2.哪些国企可以混?

  答:不是所有的国企都可以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而应该是在“分类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这个大的指引下进行。“分类”指国资委对国企分类,“分层”指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子公司两个层面。国有企业应结合功能定位和自身实际情况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3.国企混改混什么?

  答:国有企业在选择以什么比例、与哪一类对象混合所有制改革时,应首先厘清自身发展诉求,结合非国有资本的特征巧妙组合,一企一策,达成双赢。

  4.国企混改如何混?

  答:通过分析大量案例,我们总结出国企混改的三条道路,这三条路径不是相互排斥的,可根据企业诉求合理搭配,协同作用。

  路径一:整体或核心子公司上市整体或核心子公司资产重整、估值并上市之后可以引入大量自然人资本和机构投资者,丰富股权结构,达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

  路径二:引进战略投资者国企还可以选择引进战略投资者。战略投资者一般指国内外具有资金、技术、产业的投资机构,通过认购国有企业股权,参与国企经营,获得回报。

  引入战投的原因:经验借鉴,取长补短;扩展主业,协同进步;业务转型,创新优化。

  路径三:开展员工持股开展员工持股是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路径之一,一方面,可以通过引入企业员工持股丰富国有企业持股结构,提升经营效率;另一方面,可作为股权激励,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降低人才流失,是一石二鸟之举。

  5.如何开展员工持股?

  答:在合法合规性审核的基础上,我们结合大量国企员工持股改革的案例研究制定“员工持股九要素操作模型”,包括:激励对象、激励额度、授予价格、时间周期、股份来源、出资方式、持股方式、管理模式和退出机制并总结了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要点。

篇十一:国有企业混改方案

P>  在国有资本运营机制方面从原来的国资监管机构国有出资企业到国资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出资企业管理架构的改变增加了一个关键环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不仅是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保值增值健康发展的平台而且是推动产业整合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企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平台能够更好地发挥国有资本对全省转型升级的助推作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标准文案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一、混合所有制概念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财产权分属于不同性质所有者的经济形式。从宏观层次来讲,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制结构的非单一性,即在所有制结构中,既有公有制经济,也有非公有制经济,还包括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共同出资成立的股份制经济等;作为微观层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则是指不同所有制经济单位的资本联合或相互参股形成的经济形式。十八届三中全会所说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就是指微观层次上的混合所有制。

  二、混改政策依据

  (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里边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二0二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混改历史沿革

  1.国企混改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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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文案

  2.国企改革的沿革20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大致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1978年年底到1983年,这个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容是四个字──放权让利。1979年在国的历史上第一次允许企业留利,在此之前国有企业的利润是百分之百全部上缴财政的。不仅利润,国有企业提取的折旧费也都上缴财政,折旧费是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这说明传统体制下国有企业是没有简单再生产的决定权的。利润百分之百上缴,说明企业扩大再生产的决定权也是没有的。为调动企业积极性,1979年国家允许企业留利,最初标准定为3%,后来逐渐提高。。从1983年到1987年,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第二个阶段,这个阶段就企业本身的改革来讲,主要容就是三个字──利改税。利改税是把过去企业既要上缴利润又要上缴税收改为把利和税捆在一块,然后企业按一定比例按章纳税。1983年、1984年两步利改税,调整了国家和企业利益的分配关系。利改税后,原企业和政府签订的留利合同一律作废,全国只保留一百家进行放权让利试点,实际上是后来承包制的试点。在利改税的同时,企业的投资体制进行拨改贷。其含意是将过去政府财政对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注资,改为政府对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投资不再无偿拨款,而是由银行贷款。这两个措施,一个是重新规政府和企业的利益分配关系,一个是调整了政府和企业的投、融资关系。第三个阶段是从1987年到1992年,这个阶段改革的核心容是──承包制。从1987年的下半年开始,在国家经委的倡导下,全国的工业企业陆续开始承包,三年一个承包期,到1992年经历了两轮承包,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的98%都采取了不同程度的承包。80年代末90年代初,是中国国有企业承包的高潮时期。微观上,企业承包;宏观上,财税体制采取了包税制。这两个配合起来,就是企业对政府采取承包,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也承包即包税,包死一个基数,包死一个递增幅度,然后地方与中央分灶吃饭、各花各的钱,全国进入了一个所谓大包干的时代。1992年以后,以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作为动员,以中共十四大的召开作为里程碑,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第四个阶段。第四个阶段的改革主要是两个容。第一,围绕着十四大提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总体目标的要求,对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造。第二,是把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放到所有制改革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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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说把国有企业改革、制度改造纳入到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制度建设当中去,把国有企业改革、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我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建设统一在一起。这个任务是党十五大提出来的。我们现在就处在这样一个改革阶段。就这个过程本身而言,我想强调的是: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从它的历史进程来看,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它的主要矛盾是企业收入目标与政府收入目标之间的一种冲突。这个冲突表明,在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当长时间里没有触动所有制,没有真正触动生产关系的核心,而只是在分配关系上展开。严格地讲,到1992年以后,即改革的第四个阶段,国有企业改革才真正触及所有制问题,也就是企业的财产关系问题,在此之前基本上是解决分配制度的问题。

  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

  大力推行混合所有制,不仅对于打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之间壁垒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具有现实意义。

  一是企业管理分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和资本管理三个层次,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看,以资本运营为核心的资本管理是最有效率企业管理环节,发展混合所有制有利于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国家可以通过少量的国有资本利用“杠杆”操作大量社会资产,使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不偏离于整体社会经济目标,同时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二是混合所有制改变了国有企业仅仅作为单一国有经济利益载体的格局,为实现政企分开创造了产权条件。因为政府作为国有企业唯一的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不可能不关心所投资本回报,在企业部不存在其他利益主体与之制衡的情况下,政府干预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也就成为必然,同时国有企业也希望政府给予诸多便利,承担原本企业承担责任;

  三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国有企业竞争力提高,因为企业做强、做大一靠自身“滚雪球”发展,二靠联合兼并,而单一的所有制形式不能使不同性质的所有权相互兼容,混合所有制为国有企业走对外联合兼并道路提供了发展方向。

  四、对民营资本而言,发展混合所有制则为民营资本进入油气、电信、电力、铁路、金融等传统垄断领域增加了一条新的途径。由于油气、电信、电力、铁路、金融等领域长期不为民营企业开放,所以,即使这些垄断领域推行全面开放,民

  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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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企业也有可能因技术、管理、资本等高门槛出现望而却步情况。因此,对民营企业而言,发展混合所有制是扩大投资领域的重要途径。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还具有以下方面的意义:1.有利于培育一批真正企业家群体。也就是说和掌控资源相匹配的一个企业家的群体,现在是不匹配的。什么是真正的企业家?以独立的人格承担责任和风险,并且分享企业收益的人才能叫企业家。2.混合所有制有利于市场结构的优化。现在市场结构不是优化的,国有资产这种掌控其实对资源是一种浪费和破坏。3.激励变革,可以为企业家成长创造一个环境。混合所有制最主要是解决了企业的自主权,我们有用人自主权,投资的自主权,资产处置的自主权,海外投资的自主权。如果说现在仍然是政府的附属的,就没有这种权利。

  五、地方国企混合制改革的实践

  (一)国资改革的路径:1.从管资产到管资本:去行政化的主线。要为国企松帮,减少行政审批。切实落实企业自主经营权,“多管、管少、

  不管”。具体地:凡是和出资人有关的事情,都要严格地管起来;少管企业人事,特别是竞争类的企业;不管企业部事务,把过去越位、错位的归位,让企业更好更主动地面向市场。

  和资本有关的、和出资人有关的,才是我们要加强的监管。”正说,“要落实市场化选聘和董事会管理。将来在竞争性领域,我们只管三个岗位: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其他都放开。在有些地方,总裁也要引入市场化选聘,对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政府绝不能干预。”

  2.国资流动平台:2014年实质性运转。所谓国资流动平台,无非两类,一是国有产权交易平台,二是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或者运营公司。根据计划,将逐步形成2~3家符合国际规则、有效运营的资本管理公司,对于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股权和部分非上市公司股权进行运营管理,国资将以此为抓手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的转变。3.分类监管:转变并非一朝一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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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表示,要凸显国有企业在先导型、基础性、新兴产业中的集中度。《意见》要求:“将国资委系统80%以上的国资集中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意见》指出,改革将“突出企业市场属性,兼顾股权结构、产业特征、发展阶段,逐步实现差异化管理”。其中竞争类企业将以市场为导向,努力成为国际国行业中最具活力和影响力的企业;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将按照市场规则,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对涉及上述分类业务的企业,因企制宜、分类分层管理。

  同时、分类监管也意味着对于管理班子也要有相对应的考量。对于竞争类企业,将仅管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三个岗位,有的企业总裁也将尝试放手市场化,经理层副职以及相应党群干部不再“市管”,管理层以市场化配置为主。这意味着在业绩考核和薪酬激励上也会发生相应变化,包括股权激励在的市场化手段将成为激活国企活力的突破口。《意见》中称,将全面推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明确责任、权利、义务,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保持合理的稳定性和必要的流动性。竞争类企业,按有关规定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考核奖惩、薪酬分配权。合理提高市场化选聘比例,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企业,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

  根据《意见》,推进混合所有制,是以发展公众公司为实现形式,主要途径有三条。

  首先是公司制股份改革,包括整体上市、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探索特殊管理股制度等方面。

  其次是开放性市场化双向联合重组,聚焦产业链、价值链,从国有经济、非公经济两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开放性市场化双向联合重组的力度。

  最后是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鼓励整体上市企业集团、符合条件的竞争类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正昨日表示,今年第四季度推出总体方案,年底率先在整体上市的企业集团实行股权激励。(二)国企改革路径

  1.改革总体思路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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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改革是为了更好发展,而国企的发展归根到底是要为人民服务。这是26条意见要解决的一个根本问题。此次《意见》确定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财政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资金,都是要将国企发展的收益重点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2.让国有企业回归经营属性省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高福一认为,26条意见条条都有新意,在不同方面体现着“坚持市场在资源中的配置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一改革目标和要求。在产权多元化改革方面,此次意见确定根据不同省属国有企业功能定位确定国有股权比例、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应进入公开产权市场进行、建立非国有资本参与省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定期发布制度等。这既体现了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要求,又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实在在的举措。在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方面,意见提出了建立健全董事选任、评价、问责制度,提高外部董事比例等措施,是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创新。通过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以聘任制、任期制和经营目标责任制为主要容,逐步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实行契约化管理等,“是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探索”。同时,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完善企业创新机制等方面,都与时俱进地进行了创新完善。在国资管理体制上,由过去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省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到现在的管资本为主,就是让国有企业回归它的经营属性,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在国有资本运营机制方面,从原来的“国资监管机构—国有出资企业”到“国资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出资企业”管理架构的改变,增加了一个关键环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不仅是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保值增值、健康发展的平台,而且是推动产业整合、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企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平台,能够更好地发挥国有资本对全省转型升级的助推作用。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从而建立国有资本分层分类全覆盖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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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国企改革的路径1.已成立两大控股集团要以同业合并、突出主业为基本思路,推动省属企业重组整合,推动国有经

  济向优势行业、优势企业和优势经营团队集结,提升省属企业特别是竞争领域企业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省国资委还提出,国资国企改革要构建功能平台,服务实体经济。包括做实、做强、做大现有两个平台,其一为省产权交易集团,构建金融、产权交易、药品交易等要素整合平台;其二为恒健公司,突出其优化省属企业布局和调整结构职能,夯实相关基础,强化融资功能。

  2.资本对接发展混合经济按照省国资国企的改革思路,推动省属企业中占户数80%左右的中小微企业,以股份合作、增资扩股等方式,重点引进有品牌技术优势、有发展潜力的民间资本,实现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融合互补、互促共赢。此外,还将发挥产权交易集团的平台功能作用,定期发布对接项目。3.监管方面:监管清单已初步完成在对国资国企的监管方面,省国资委提出,以清单管理为切入点,转变监管职能。其中,建立出资人管理事项清单制度,着眼于激发企业的活力、创造力。省国资委已初步完成监管清单、报备清单、奖惩清单的梳理和制订工作。未列入监管清单的事项,由企业自主决策。重点加强国资委在资本管理、资源配置、运营知情、检查监督和人员奖惩等方面的出资人职权。

  六、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探讨

  (一)混改政策指导路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新阶段,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从产权开放和产业开放两个方面着手。从产权开放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实行“四线并进”。第一条线,立足于国有企业,吸引民营资本、外资与国有资本融合。第二条线,立足于民营企业,让国资、外资与民营资本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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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文案

  第三条线,立足于外资企业,让国资、民资与外资融合。第四条线,立足于企业员工,实行员工持股。在这四条线中,前两条线是重点,而第一条线是重中之重。两条重点线实际是两个思路:一个是瞄准国有企业的“国企改革式”;一个是立足于民营企业的“民企发展式”。二者并不是矛盾和排斥的,而是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从产业开放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点是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垄断行业改革应明确“三不破”“三破”。“三不破”是指:真正的自然垄断性环节不破,但要实行一定围的市场竞争;真正的法令性垄断(比如烟草行业)不破;在竞争基础上形成的产业集中不破。重点在“三破”:过时的、假冒的或本来就是垄断性行业中的竞争环节,要坚决破;不合理的行政垄断,要坚决破;阻碍和限制竞争的经济性垄断如价格操纵、厂商串谋、垂直约束、纵向一体化、掠夺性定价和搭配销售等,要坚决破。民营资本如何进入垄断性行业。从战略上看,首先需明确国有资本控制的几条底线:第一,涉及国家安全的产业;第二,真正的自然垄断性环节,指具有网络系统性特征的环节,如电网、通讯网、民航网、铁路网、邮政网等;第三,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服务行业;第四,承担政府特殊任务的企业。在底线之上,应积极推进垄断性行业开放,逐步使民营资本进入垄断性行业。最后应强调,为了防止有人借发展混合所有制侵吞国资或民资,要严格把好资产评估关、价格确定关、交易透明关、资金到位关,做到规运作、一视。(二)市场及各地声音1.改革目标:混合所有制的目的不是为了混合而混合,是为了让国企在改革中能够增加竞争力和活力,混合的目的是为企业打造一个符合现代企业治理的有竞争里能够培养竞争力和创新力的治理体系2.改革路径:①在政策支持方面,制定实施推动垄断行业改革、有利于实施混合所有制的有效措施。如垄断性行业放开竞争性业务,民间资本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实行“负面清单”;IPO的审批制改为注册制,简化上市程序;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注

  大全

  标准文案

  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培育发展各类产权交易市场,使股权、资产、知识产权、品牌商标等便利流转。

  ②如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总体上主要包括八个方面:第一,建立明确的经营机制,确定非公有经济可以进入的围。第二,要本着写月精神建立明确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要充分保障非公有投资的话语权。第三,要建立明确的退出机制,投资者是不管是否熟悉都可进可退,在规则之下,资本可以自由地进退。第四,建立和完善现代公司的治理结构,要从资本的属性角度思考现代企业的管理。第五,要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的去行政化,进一步政企分家,还国有企业一个真正的企业身份。第六,加快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为各种经济成份营造一个公平合理的投融资环境。第七,要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统一的诚信体系建设,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完善,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环境。第八,要建立产权人格化的激励机制。③在具体实施上的建议:可以不断丰富和拓展实现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方式、路径。一是部优化重组、改善组织结构,外部合作合伙、联合兼并,实现股份制改制,通过交叉持股相互参股,构建混合型企业。开发新项目、组建新公司,实行股份制,尽可能形成混合型企业。二是基础好的股份制企业,通过境外多层次资本市场,选择A股、H股等境外类别,选择主板、创业板、中小企业板等不同渠道实现IPO。三是通过股权的流转、增持减持、增资扩股、发行可转债、私募等方式优化股权结构,促进各类资本的融合。四是继续坚持和改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成功做法,深化存续部分改制,培育优质资产推向市场,有条件的母公司可改制为控股公司或投资公司,大企业可以整合子公司争取整体上市,放大资本功能。

  大全

  标准文案

  五是通过合资合作、并购、参股入股等方式,吸纳外资成为境外公司股东。关于国有股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比例问题:

  的做法是根据不同企业的功能定位来设定。比如,负责国有资本运营的国有资本管理公司,保持国有独资;负责基础设施和功能区域开发建设,提供公共服务和保障改善民生的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全资或国有控股;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可保持国有控股或相对控股;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根据发展实际,按照市场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或者例如:对于国资委将如何推进国企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员工持股,涉及到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的形式。涉及国民经济命脉和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以保持国有绝对控股。涉及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以保持国有相对控股。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参股的形式,或者是全部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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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国有企业混改方案

P>  职工安置人数改制企业解除职工人数为名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名分流到社会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丁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号的规定改制企业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等丁或小丁50的企业为例依据劳动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丁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200625号等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金

  深圳市XXXX科技有限公司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根据深圳XX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决定(XX经资委纪要〔XX〕X号)、深圳市XX有限公司于XX年X月X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XXXX科技有限公司改制的决定》(XX公司〔XXXX〕X号),深圳市XX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改制企业”)的国有股东向民营社会投资者转让控股权,改制企业改制为国有参股公司。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号)、《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职工安置方案。

  一、改制企业人员状况(一)改制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1.在册职工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名。2.无离休人员或退休人员。3.工伤(职业病)职工人。4.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人。5.无请长假、停薪留职、档案挂靠、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等不在岗人员。6.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人。7.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并在医疗期内的职工。

  1

  (二)改制后企业接收安置职工情况。

  1.接收安置的职工名。2.其中办理离岗退养职工名、工伤(职业病)职工名等。二、职工安置总体思路和原则

  1.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公司、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整体规划,确保稳定。

  2.职工安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依法进行,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国家、公司及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职工安置

  1.职工安置人数改制企业解除职工人数为名,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名,分流到社会的名。

  2.经济补偿标准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号)的规定,改制企业(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等于或小于50%的企业为例)依据《劳动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号)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金。职工在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重新计算。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号)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因此,改制企业改为国有参股公司,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批准改制企业改制为国有参股公司的改制方案之日为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基准日。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

  2

  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号)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发办法,按职工在改制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单位正常生产(工作)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

  3.补偿金额

  改制企业的平均工资为元,解除劳动关系并安置到改制后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职工人,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万元。职工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改制后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依照国家及深圳市的规定缴纳单位应缴部分。

  4.参加社会保险及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社会保险关系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接续

  (1)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加了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保费情况(附《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表》)。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缴存情况见(附《用人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表》)。

  (2)改制企业已为其职工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集资款、医疗费和挪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3)改制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将积极做好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理顺和接续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改制后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继续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5.支付方式

  职工安置所需总费用万元,由深圳市XX有限公司从股权转让款中支付。

  3

  四、职工安置方案的实施本方案需经改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并最终报深圳市XX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深圳市XX有限公司X年X月X日

  4

篇十三:国有企业混改方案

P>  国企混改职工安置方案(一)

  国企改制中的职工安置概括来讲,企业改制必然涉及资产处臵、债务处理、职工安臵三项重要内容,职工安臵是企业改制中的关键性环节。职工安臵利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则企业改制可顺利推行;职工安臵利益被忽视或是受到损害,则即使企业改制完成也将存在巨大的隐患,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企业改制时除依法支付有关经济补偿金外,还要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医药费等费用,并办好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手续,妥善安臵职工。(一)在岗职工的安臵的利益1改制时劳动合同的变化在岗职工与改制企业存在着劳动合同关系,这就涉及企业改制时原有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问题。1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___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___[___]___号)指出:“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的,改制后企业继续履行改制前企业与留用的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留用的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在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原企业不得向继续留有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说明的是,在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时,才适用本款的规定;并且劳动年限要合并计算、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废止部分内容的法律行为。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有困难或不可能时,劳动法律、法规允许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对原劳动合同的进行调整,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得以依法变更后,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从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来看,企业改制造成了原劳动合同中企业一方人格特征的变更、劳动期限的变更等情况,这时劳资双方如能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则劳动合同发生变更,双方可借此机会就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岗位、劳动保障、福利待遇等问题予以规范,劳动合同变更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3)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

  是指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后,未履行完毕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前中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停止履行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法》第___条第___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

  第___条第___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___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___》(劳部发[___]号)规定,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与职工经协商确定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劳动法》第___条第___项的规定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___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流安臵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劳社部发[___]___号,以下简称21__文件)《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___]___号,以下简称481__文件)等法律、文件的规定,企业改制时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___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___[___]___号)亦明确规定:“对企业改制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再继续留用的职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4)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以及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消失,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结束劳动关系的行为。企业改制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的职工,原劳动合同自行终止,主体企业可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企业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___关于〈国营企业衽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1986)___号)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___]___号)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一,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有关生活补助费的支付问题,地方有

  规定的,可以按地方规定执行。地方没有规定的。(1)对于《规定》废止(___年___月___日)前“录用”的职工,应计发劳动者至废止前工作年限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___个月;(2)对在《规定》废止后“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不支付生活补助费。第二,对于国有企业改制的,企业中的原国有企业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后是否支付生活补助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三,___年___月___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劳动合同终止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经济裣金,经济补偿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计算;___年___月___日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禽养老保险金;不符合退休条件的,企业应当协助职工输失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劳动__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___》劳部发[___]___号)对于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第___条)2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问题(1)补偿标准1)辅业改制按照国家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辅业改制政策进行改制的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部481__文件、劳动部21__文件,以及《___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___》(国资发分配[___]___号)的要求,企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及标准如下:一是对分流到非国有法人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原主体企业应当与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不愿进入改制后新公司,自愿走向社会自谋职业的职工,原主体企业应当与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改制分流中,原主体企业计发经济补偿金,福利得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___年发给相当于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___年的按___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对从其他国有单位(包括国家机

篇十四:国有企业混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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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企混改的一般流程及操作要点

  从交易实质来看,国企混改主要包括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两种方式。下文将结合相关规定,分别介绍这两种国企混改方式的一般流程及操作要点。一、股权转让方式的一般流程及操作要点第1步:制定转让方案第2步:内部决议第3步:国资委/政府审批第4步:审计、评估第5步:产权市场公开转让第6步:签署交易合同、交割1、制定转让方案:转让方应当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做好转让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论证;涉及职工安置事项的,安置方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2、内部决议:转让方应当按照企业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形成书面决议;国有控股和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中国有股东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按照委派单位的指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3、国资委/政府审批: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转让事项;其中,因产权转让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4、审计、评估:转让事项经批准后,由转让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审计;涉及参股权转让不宜单独进行专项审计的,转让方应当取得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年度审计报告;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转让事项,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转让标的进行资产评估,转让价格应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5、产权市场公开转让:转让原则上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进行,原则上不得针对受让方设置资格条件,确需设置的,不得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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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首次正式信息披露的转让底价,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转让标的评估结果;转让信息披露期满、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披露的竞价方式组织竞价。6、签署交易合同、交割:受让方确定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交易合同生效,并且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后,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及时为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7、特殊事项:涉及已上市国有公司股份转让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以及证券监管相关规定;涉及交易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特许经营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等政府审批事项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二、增资扩股方式的一般流程及操作要点第1步:制定增资方案第2步:内部决议第3步:国资委/政府审批第4步:审计、评估第5步:产权市场公开征集第6步:签署交易合同、登记1、制定增资方案:增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做好增资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论证;增资后企业的股东数量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内部决议:增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形成书面决议;国有控股和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中国有股东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按照委派单位的指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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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国资委/政府审批: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增资行为;其中,因增资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4、审计、评估:增资事项经批准后,由增资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和资产评估;增资企业原股东同比例增资等特定情形时可以依据评估报告或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定企业资本及股权比例。

  5、产权市场公开征集: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对外披露信息公开征集投资方;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方数量较多时,可以采用竞价、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多轮次遴选;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意向投资方的条件和报价等因素审议选定投资方。

  6、签署交易合同、登记:增资协议签订并生效后,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出具交易凭证,通过交易机构网站对外公告结果;增资企业按照工商登记相关要求办理登记备案。

  7、特殊事项:涉及已上市国有公司增资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以及证券监管相关规定;涉及交易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特许经营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等政府审批事项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投资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1、国企为什么而混?

  答: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手段而非目标,国企混改的终极目标在于通过引入多元化的资本和市场化的经营机制,激发国企的活力,盘活国有资源的效益,提高国有资本的回报率。

  2、哪些国企可以混?

  答:不是所有的国企都可以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而应该是在“分类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这个大的指引下进行。“分类”指国资委对国企分类,“分层”指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子公司两个层面。国有企业应结合功能定位和自身实际情况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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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国企混改混什么?答:国有企业在选择以什么比例、与哪一类对象混合所有制改革时,应首先厘清自身发展诉求,结合非国有资本的特征巧妙组合,一企一策,达成双赢。4、国企混改如何混?答:通过分析大量案例,我们总结出国企混改的三条道路,这三条路径不是相互排斥的,可根据企业诉求合理搭配,协同作用。路径一:整体或核心子公司上市整体或核心子公司资产重整、估值并上市之后可以引入大量自然人资本和机构投资者,丰富股权结构,达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路径二:引进战略投资者国企还可以选择引进战略投资者。战略投资者一般指国内外具有资金、技术、产业的投资机构,通过认购国有企业股权,参与国企经营,获得回报。引入战投的原因:经验借鉴,取长补短;扩展主业,协同进步;业务转型,创新优化。路径三:开展员工持股开展员工持股是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路径之一,一方面,可以通过引入企业员工持股丰富国有企业持股结构,提升经营效率;另一方面,可作为股权激励,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降低人才流失,是一石二鸟之举。5、如何开展员工持股?答:在合法合规性审核的基础上,我们结合大量国企员工持股改革的案例研究制定“员工持股九要素操作模型”,包括:激励对象、激励额度、授予价格、时间周期、股份来源、出资方式、持股方式、管理模式和退出机制并总结了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要点。国有企业混改必须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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