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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的探讨及建议

时间:2022-12-09 10:10:1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高校图书馆有限度地对外开放是整个时代的必然趋势。本文从高校图书馆对外开放的意义和图书馆开放形式,面临的问题进行一系列探讨,并对解决办法提出一些小的建议。

关键词:大学图书馆;对外开放;探讨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5)01-034-01

高校图书馆对外放开不再是一个新鲜话题了。外国的图书馆很多向国外开放。如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等,他们在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对外开放这一块比我们走在前面的多。如美国哈佛大学图书馆,德国的法兰克福图书馆,澳大利亚的公立大学等,它们都既是为大学师生服务的高校图书馆,又具有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双重身份。市民和学生都可以进入到里面借书或者查阅资料。在中国,许多高校图书馆也早就加入了这个队伍。如北京科技大学,深圳大学,河北大学,海南大学等,在满足本校师生的需求同时,也面向社会服务。

一、高校图书馆对外开放的意义

1、高校图书馆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可以了解到各个阶层的需求,为认识到自身不足,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式提供依据。为更好的适应时代需求。

2、高校图书馆为整个民众提供阅读的良好环境,为提高整个民族素质,升华人们的精神境界,都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3、对外开放将最大限度发挥图书馆的各项资源,更好的作为一个文化载体发挥其教育功能。这也是提倡终生教育的一个良好途径。

4、通过对外开放还还可以起到宣传,广告的作用,打响学校的知名度。通过向社会全面开放,使人们认识学校,了解图书馆,提高学校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5、通过对外开放,广泛接触人民群众,能够为馆员提高工作效率提供宝贵经验,使之更好为各阶层读者服务。

6、图书馆向社会敞开大门,可以通过借阅书刊,开设书店等途径增加图书馆收入,改善办馆条件,增加馆员收入,在物质上促进馆员工作积极性。

7、有利于各高校图书馆和公共图书馆之间的资源共享,使资源随时更新,随时增加,为更好办好高校图书馆提供硬件条件。

8、学校的经费是由国家财政拨款,国家财政拨款又是来自于人民纳税人,学校图书馆面向社会,正好适应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满足人民对知识的需求和渴望。

二、如今高校图书馆开放面临的问题。

1、高校图书馆对外开放的观念有待转变。如今能够对外开放的学校在全国来说,少之又少。出现这种现状,和高校领导们的观念有很大关系。在国外,人们普遍认为学校的经费是由纳税人的钱运作,所以作为全体纳税人,都应该享有图书馆资源的共享。但在中国这种纳税人的意识还不强,学校的领导思想还停留在学校图书馆仅仅是为本校师生服务的教学场所的狭隘思想。图书馆是学校的资源,而不是公共设施。

2、图书馆对外开放肯定会增加图书馆馆员的工作量,对校园安全也造成一些隐患。学校也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解决,可能造成办公经费的紧张。

3、当校外的人和学生一起来借书,就会造成拥挤现象。如果处理不及时,会造成语言和身体上的冲突。

4、高校图书馆还比具备向公共开放的服务能力。之前高校图书馆服务对象仅限于学校的教职员工,突然要向社会开放,服务对象增加,工作难道也随之增加。因此,这方面高校图书馆还有待提高和学习

三、高校图书馆对外开放的可行性措施:

高校图书馆必须面向社会开放,但并不是每个學校都适合开放,有条件开放的学校也不能完全不限制的开放,怎么样开放,可以哪几种开放模式,这都是我们必须探讨的。

1、高校图书馆应该有限制,有条件的对外开放。

高校图书馆作为校园的第二课堂,首先应该是为本校师生服务。为本校教学和科研服务应该是高校图书馆最大的职责,因此,图书馆应该首先满足于本校教职员工,科研工作的需求。分段,分时间逐步展开借阅工作,提供特色服务,避免了本校师生借阅的空间和时间上的拥挤。比如节假日,双休,寒暑假等时间段,学生读者比较少,社会读者空闲时间比较多,完全可以充分利用这个时间段避免校内和校外人员借阅的冲突。

再就是可以向具有一定条件的人群提供借阅证。现在很多高校武汉大学,厦门大学等都允许向社会人员办理借阅证,但借阅证的办理是有着限制和数量上的控制。比如厦大,每年把办理借阅证人数控制在500人左右,办理的时候还要读者持工作岗位,身份证等,借阅的权限也有限制。

这几年,各高校图书馆大多数都有自己的学术报告厅,展览厅,会议厅等,设备先进,但是使用率不高。高校图书馆可以把这些场所进行开放,承包给个体或者企业和其它单位,进行企业培训或者艺术讲座,文化沙龙等活动,既可以最大限度发挥资源,又能为图书馆增加收入,也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2、与公共图书馆和其它高校图书馆通过网络建立资源共享。

在这个网络化的今天,互联网已经得到充分普及。各高校应该打破各自为政的条条框框,通过互联网建立图书馆资源共享网。在这个方面就有上海地区文献共享协助网,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等都是这方面的先行者。高校图书馆应该积极加入到建立地区性文献资源共享网,通过馆际互借,文献传递等方式实现文献资料相互利用,相互流通,相互共享,发挥其服务社会。

文献传递是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产物。它可以理解为传统图书馆,数字图书馆,虚拟图书馆,电子资源等的互补共存。如今图书馆资源共享大大降低馆藏成本和简化繁琐的服务内容,使资源贡献最大化。

3、对外开放的同时提供有特色的服务

高校图书馆是面向全社会的人,,不仅仅是学生,教师和科研工作者。学校图书馆可以聘请校外的资深专家,教授为兼职顾问,向企事业单位,校外培训机构,农村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如政府提供可行性研究,项目论证,定向跟踪等业务员;为企业开发新产品,引进外资,寻求企业合作等提供信息,还可以提供文献传递,信息智能代理服务等,极大满足各个层面需求,图书馆的资源极大利用。

学校图书馆还可以在图书馆附近开办小型书店。这在很多高校已经践行。通书店可以将一些旧报纸,旧书刊以低廉价格卖给需要的读者,既及时解决了图书馆不用的资源,又为需要一些读者提供需要的资源。

4、高校图书馆开放需要领导及政府有关部门支持及相互协调

校级领导应该改变原来的观念,学校图书馆不仅仅是学校学习资源,更应该为全社会服务,在人力和物力,场地,经费上给于保障,并给图书馆一些必要的自主权,允许学校适当收取一些费用,比如办借阅证,场地出租,给企业做咨询培训等,并允许图书馆自己支配资金的合理运用。对外也要积极做好社区和街道的沟通宣传工作,鼓励校图书馆向附近居民和街道开设读书阅览室等。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提高全民读书积极性,提高市民的素质。

5、我国高校图书馆法制法规还有待建设

图书馆立法在国外已经有近百年历史。比如美国的一些州就规定,所在地区的大学必须要对外开放。但是在中国,虽然许多专家学者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但是图书馆立法的出台还是遥遥无期。有关图书馆法律的定义,主要内容有:(1)图书馆事业发展的保障,图书馆立法是对国家对图书馆治理的手段和办法。(2)图书馆法是调整图书馆活动直接关系的各种社会现象和法律规范的总和。通过对图书馆法的基本阐述,我们明确了图书馆法是保障图书馆在各个方面享有的权利及义务,服务宗旨,经费保障等,是图书馆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解决图书馆事业和工作中的其它困难和问题的必要手段。

我们国家之前也制定了一些有关图书馆的规定和制度,但是这些规章制度并不具备法律的权威性,强制性,规范性等特点,所以在这方面还需要国家出台图书馆法的法律,为高校图书馆对外开放实行有法可依。

参考文献:

[1] 李送楠.张自强.高校 图书馆社会化服务思考[J].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4)

[2] 李梅军.对现代高校图书馆功能全方位探析

[3] 卢滨琳.高校图书馆为社区服务的实践与探索[J].大学图书馆学报

[4] 樊绍明.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是时代发展的需要[J].图书馆学刊,2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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