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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评查报告(11篇)

时间:2023-01-07 19:20:01 调查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执行案件评查报告(11篇)执行案件评查报告  案卷评查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为了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根据市质监局印发的石嘴山市质监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行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执行案件评查报告(11篇),供大家参考。

执行案件评查报告(11篇)

篇一:执行案件评查报告

  案卷评查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为了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根据市质监局印发的石嘴山市质监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平罗县质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了此次案卷评查通报内容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了新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文书制作与使用解析要求办案人员认真对照通报中案卷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将案卷互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局办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案水平和案卷质量

  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报告怎么写

  精品文档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报告怎么写【导语】为了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整改并形成报告。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情况报告根据区政法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区各级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的通知宁政法综【2012】16号文件要求和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2012年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精神,县委政法委于2012年9月17日至18日对县政法各部门元至八月份所办案件在自查的基础上随机抽取30份案卷进行了质量评查,现就评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案件评查的方式根据区政法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区各级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的通知宁政法综【2012】16号文件要求和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2012年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精神,由政法委抽调6名业务能力强,具有一定案件评查能力的案件质量评查人员组成案件评查组,对政法机关办结的案件进行阅卷评查,逐案了解案件的办理程序、证据收集与运用、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处理结果、法律文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予以评价。评查方式主要是调阅卷宗,逐案分析评判,并逐案填写评查表,做到一案一表,案案结论二、案件评查任务及字号1/9精品文档

  共抽查30案38卷,其中县法院10案16卷:(2012)彭法执字第95号、128号,(2012)彭民初字第80号正副卷、20号、525号,(2012)彭刑初字第1号、19号正卷一、正卷二、副卷、6号正副卷、9号正副卷、15号正副卷;县检察院5案6件:(2012)彭检刑诉字第1号,(2012)彭检刑不捕字第3号,(2012)彭检刑不捕字第1号,(2012)彭检刑不捕字第2号,(2012)彭检刑反贪侦终字第1号检察内卷两本;县公安局10案11卷:彭公(禁)字【2012】第9号,彭公刑字【2012】第206号,彭公(王洼)行受字【2012】第18号,彭公(禁)字【2012】第7号,彭公(草庙)字【2012】第3号,彭公(法)治字【2012】第01号,彭公(王洼)行受字【2012】第18号,彭公刑受字【2012】第387号,彭公刑不立字【2012】第1号,彭公刑立字【2012】第61号,彭公刑受字【2012】第398号;县司法局5案5卷:新人调【2012】字第21号,白人调【2012】字第10号,红人调【2012】字第03号,古人调【2012】字第21号,草人调【2012】字第27号。评查的案件由评查组按上述评查任务数在政法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随机抽样产生。

  四、案件评查的主要内容在抽查的30件案件中,重点评查三种类型:一是区、市交办批办的案件;二是自侦案件;三是在执法环节中容易出现问题的案件,特别是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的案件;2/9精品文档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判处缓刑的案件;执行超期、久拖不决的案件;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等。对以上案件,重点围绕办案程序、证据收集运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处理结果、法律文书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评查。找出问题的症结,确保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平正义。五、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

  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总体上政法各部门都比较重视。从评查的30件案件看,检察院、司法局、法院案件质量较高,所办案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法律程序规范、处理结果正确、法律文书比较规范。具体案件中的共性问题归纳如下:

  1、检察院:存在问题主要在办案程序方面,一是个别涂改处未盖校对章,有错别字现象;二是个别法律文书上办案人员未签名、审批手续不规范;三要注意卷宗封面与卷宗内容结案时间要相符,不必要的疏忽在案卷中不应该出现。

  、司法局:存在问题主要在办案程序方面,一是个别案卷中证明人材料收集、调查参加人、当事人以及收款收据中存在未签名或签名不全;二是个别案卷中调解通知书未送达当事人,有的缺少告知笔录和送达回证。

  、法院:办案程序方面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案卷中办案人员应签名的未签名或签名是打印的、代笔的;二是个别案卷中出现提押执行法警一人签名或无提押人亲笔签

  3/9精品文档名,提押送押时间填写不全;三是个别案卷中《取保候审决定书》经办人未签名,取保期限存在法定时限质疑;四是信息表中存在填写不规范问题。证据收集运用方面存在个别案卷中接收原被告提交的证据无接收人员签名。、公安局:一是法律文书方面存在装订不规范的问题。从政法委发文通知案卷评查到正式开始评查,重视不够,仓促应付,所评案卷基本上都未结案。有的案卷虽已结案,但案卷中还存在夹页,有的案卷封面未按规定要求装订;二是办案程序方面用语不规范,卷与卷封面不统一,填写不规范,个别案卷中办案人员未签名,涂改处未按当事人手印,询问笔录中个别地方出现错别字和不应该出现的瑕疵。三是个别案卷中证据收集不全,记录不完整。六、存在问题的整改与建议

  这次评查的30份案件评查表已全部随案退回政法各部门,详细评查结论见《彭阳县委政法委案件评查表》。

  如何整改,要求政法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具体办案人员认真对待,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水平。要把这次全县政法部门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当作一次相互交流学习的机会,整改提高案件质量的机会,提升执法监督活动水平的机会,切切实实、认认真真加以整改。要求政法部门对这次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具体办案部门反馈沟通,责任到人,办案单位要迅速整改纠正,并按照有关规定查究。要将

  4/9精品文档每起案件的评查结果都记入办案人员和办案单位的执法档案,作为政法机关办案部门及其办案干警业绩考评,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七、表彰奖励本次政法委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经过评查组认真细致的评查,将在30案38卷中评出案卷质量相对较高、瑕疵和问题明显较少、法律文书制作规范的6个卷作为优秀卷予以表彰奖励。分别是:检察院的(2012)彭检刑反贪侦终字第1号,承办人:韩东;(2012)彭检刑不捕字第2号,承办人:赵蕾。司法局的新人调【2012】字第21号,承办人:剡进宏;白人调【2012】字第10号,承办人:兰金昌。法院的(2012)彭法执字第95号,承办人:赵憧未;(2012)彭刑初字第6号,承办人:海文。公安局的彭公(禁)字【2012】第9号,承办人:王勇;彭公刑字【2012】第206号,承办人:韩尚。案卷评查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为了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根据市质监局印发的《石嘴山市质监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平罗

  县质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了此次案卷评查通报内容,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了新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文书制作与使用解析,要求办案人员认真对照通报中案卷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将案卷互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局办

  5/9精品文档案水平和案卷质量。现将平罗县质监局此次案卷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共性问题整改情况1、非执法人员参与行政执法工作并在执法文书上签字平罗县质监局在编人员共1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只有6人,6名执法人员均在不同的岗位,一身兼多职,从而出现有时执法检查和笔录记录均由非执法人员进行的情况。针对此次提出的这一问题,我局再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并做出了明确要求,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非执法人员坚决不能在执法文书上签字,实属紧急,可在见证人员一列签名。同时,积极联系上级部门,对我局在编未取得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培训,尽快取得执法证件,解决我局执法人员紧缺的问题。、证据在收集时未使用规范的取证单,书证未经提供人核对无误后加盖印章或签名,未注明出处。以上问题是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因执法人员没有对新版法律文书进行系统全面的学习,故对规范的取证手法还不知晓,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办案人员已对照新版法律文书,将需要运用证据取证单并对证据盖章的案卷重新进行了整理(并到当事人处加盖印章,填写取6/9

  精品文档证单),规范了法律文书。、送达回证无单位印章。执法人员对最新版文书规定掌握不深,上半年办理的案件中均没有在送达回证上加盖单位印章,案卷评查后,我局办案人员立即将案卷中的所有送达回证交由办公室加盖了单位印章,并在近期办理的4起案件中加以规范运用,避免此类错误再次发生。、行政执法文书不规范,有错别字,当事人签字处、涂改处未经手印确认,当事人意见处仅有签名未签署意见。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办案人员已将有错别字的案卷重新制作,同时我局要求办案人员在案卷制作完成后,再次认真校对每份案卷,校对完成后交由分管领导再次校对,保证文书运用正确,文字书写正确。对于当事人签字确认并按手印情况,我局已将未按手印、未签署意见的案卷再次交由当事人进行按压并签署意见,在以后的执法检查中,我局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要求办案,杜绝懒惰心理和畏难情绪。、告知书中听证条件未按照规定数额予以告知。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已将所有告知书数额予以改正,并在近期办理的4起案件中加以规范运用,统一按照宁夏本地区行政处罚听证规定对法人及其他组织处以人民币20000元以上,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避免此类错误再次发生。7/9精品文档、案卷保管期限混乱。

  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办案人员认真学习了《宁夏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执法政法案卷管理制度》,对各类案卷的保管期限进行了学习,并予以记录,便于案卷制作中运用准确,避免错误发生。

  二、具体问题1、平罗县三峰木器厂生产的胶合板伪造产品产地、冒用认证标志案中,采取查封措施时,缺少《采取行政措施审批表》。因办案人员对各类文书运用不熟悉,没有掌握所有文书运用的程序规定,习惯性只下达封存决定书,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已将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案卷进行了整理,添加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并在今后的办案和案卷制作中,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不遗漏任何文书的适用,保证案卷质量。、对于抽检检验判定违法行为的案件一律按照一般程序的情况,我局业务科执法人员已及时根据文书使用要求检验报告全部使用《检验结果告知书》,依法履行检验结果送达告知程序,并已将涉及到此类问题的4家企业在抽检中不合格检验报告进行书面告知,执法人员对宁夏成玉植物油有限责任公司、平罗县正果食品有限公司、宁夏日月新米业有限公司等4本案卷重新整理,补全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告知书,今后将按照一般程序处理处理此类案件。8/9精品文档、针对宁夏粳穗米业有限公司未按标准组织生产案存在问题,执法文书中当事人已全部签字,现场检查笔录全部使用电脑打印,我局为执法人员配备了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硬件设施,方便执法人员办案。、针对平罗县正果食品有限公司案,我局执法人员现已将案审会改变的原行政处罚决定再次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补齐,重新制作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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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执行案件评查报告

  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报告

  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分析报告司法审判是人民法院效劳民生的工作命脉,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最近几年来,全国各地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劳的裁判、执行案件,从立案到了案的有关程序、实体处置、法律文书质量等方面是不是严格执法进行评查。结合本院案件评查情形,就如何创新法院案件评查机制谈几点粗浅的观点。一、我院案件评查工作的现状从XX年开始我院对已审了案件进行“多样化”评查,实行案件质量月评查制度和季度对归档案件抽查制度;XX年6月进行了法院之间的案件相互评查活动;XX年5月起开展了“万件案件评查”和“专项案件评查”活动。依据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标准进行自查,实行一案一表三人评分制,成立起案件评查工作台账,自评优秀率为99%。对评查中发觉的问题及时总结分析反馈,书面通知责任领导、法官、合议庭成员、书记员等限期更正,对存在严峻过失的案件主办人进行“问责”、通报批评;对专门优秀的典型案件进行个案评析、树立典型,归纳好的做法体会。二、我院案件评查存在的不足

  评查中各类关系难和谐,评查工作阻力大。在评查工作中部份评查人员怕得罪人,存在畏难情绪,加上很多法官对案件评查工作不睬解、有抵触情绪,乃至简单以为案件质量评查确实是找茬、挑毛病,致使评查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在评查工作的组织治理上,我院审判治理监监工作要紧由审监庭、立案庭、纪检组行使,没有专门治理部门,实际操作不到位。在评查中,同一案件往往由多个庭室、多个法官承办,显现过失后就会存在相互推卸责任,给评查工作带来极大的障碍。

  审判质量监督治理未延伸到案件的事前、事中监督。案件质量评查是审判质量监督治理的一个有效手腕,但在实际工作中,仅仅作为一种事后性的监督,而轻忽对审判、执行进程的监督,审判监督治理未能延伸到案件的事前、事中,审判治理的预防职能、发觉职能和及时纠错职能未能充分发挥。

  评查鼓励和保障机制不健全。关于“精品”案件和优秀个人欠缺鼓励机制,不能充分调动法官支持评查工作的踊跃性。另外,关于评查人员也欠缺相应的鼓励和保障机制,不同程度地阻碍了评查工作人员的踊跃性。

  评查结果的转化、利用不足。从近几年评查工作开展的情形看,评查开展后,尽管每次都有总结分析,但仅仅是对法官们地“善意”提示与催促,仍停留在教育、改良的层面,

  还未上升到增进整体质量上升的制度层面,因此不能踊跃推动案件整体质量的提高和法院形象的提升。

  三、对做好基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建议树立科学的案件质量观,为提高案件质量打下思想基础。要充分熟悉审判监督治理工作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重要性,树立科学正确的案件质量观,改变案件质量评查确实是单纯“纠错”、“找茬”的传统观念,以三大原那么提高案件质量评查质效:一是中立原那么,中立原那么最要紧的是要强调不偏不倚,以统一的标准达到一样问题一样评判的预期。二是客观原那么,要求本实在事求是的原那么对案件质量真实查验。三是能动原那么,注重对评查结果及时总结分析,从表层的简单总结,上升到制度层次的问题试探,并能把考评的结果能动地转换为实践中的体会做法。(二)构建科学合理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第一,要创建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质量评查模式。注重充分发挥全部干警的踊跃作用,在发挥评查部门作用的前提下,让其他庭室合理分担必然的监督治理权能,给予广大法官参与监督治理的权利,有利于增强法官对评查工作的明白得,减少评查阻力。第二,成立事前、事中、事后为一体的质量评查机制。要将审判监监工作前移,实现从注重审判结果向注重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转变;要坚持审判前、中、后动态监控。再次,完善流程治理,搭建评查工作网络平台。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实现动态流程治理,不断提高审判治理的质量和效率。

  (三)成立科学的鼓励和考评机制。第一,以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为考评依据,评出本院的“办案标兵”、“调解能手”,激起法官对评查的期望和争先创优的激情。第二,把评查结果作为各审判庭的重要考核内容,成立法官案件质量绩效档案,作为庭室评先和法官评先、建功、晋升的重要依据。再次,评查人员业绩单独考核。制定相关考查方法,使评查人员少受人情关系的干扰,专心弄好质评工作。

  注重结果的利用和转化,继续完善案件质量通报和跟踪验证机制。对评查中发觉的问题要及时分析总结,反馈到相关部门和承办人员,加大对证量评查结果利用的转化。对评查出有过失的案件,建议组织资深法官对案件进行会诊,把准问题关键,制定具体解决方案,通过案件评查化解信访积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在注重审判质量提升同时,继续完善案件质量通报和跟踪验证机制,依照整改反馈情形进行抽查验证,同时增强对案件质量的统计分析,按期对案件质量进行通报,以此增进部门办案人员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

篇三:执行案件评查报告

  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

  根据你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汉中法【xx】12号)的要求,我院精心组织安排,利用3天时间对xx审(执)结的所有案件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开展好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本着实是求是,公平公正,不走过场的原则,使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扎实有效的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副院长任继忠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达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建荣为副组长及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明、审监庭庭长袁青锋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布署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确保了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有序推进。

  二、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xx2月10日开始至3月17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月10月至2月28日全院各审判业务庭进行案件质量自查,逐案填写案件评查表;第二阶段从3月1日至3月10日由各业务部门进行交叉评查和院评查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抽查;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三、案件评查范围和评查情况

  案件评查范围为xx审、执结的全部案件.对于执行监督案件、调解(和解、协调)结案和撤诉等引发当事人申诉、上访或领导机关督办的案件列入评查范围。

  下列七类案件为重点评查的案件:(一)被上级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二)被上级法院提审、指令再审或本院再审的案件;(三)检察机关抗诉后被再审改判的案件;(四)被确认违法或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五)引发重大涉诉信访的案件;(六)超审限、执限的案件;(七)上级法院、人大、党委领导机关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求复查或督办的案件。

  2月10日至3月17全院各审判庭对xx审(执)结的全部案件进行了自查,并逐案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对所评查的案件,均按省院评查标准和评查登记表的要求作了如实填写,对评查中发现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以及今后的整改措施都已书面报告案件评查办公室;3月1日至3月10具体由刑庭与行政审判庭,民一庭与民二庭,龙头法庭与文川法庭,五堵法庭与南乐法庭、博望法庭与桔园法庭对各自自查的案件进行了互查。同时院评查领导小组又抽调10人对各审判业务庭,按照判决案件40%和七类案件100%、调撤案件

  1%的比例随机抽出40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并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定打分,做到认真、严格、扎实,不走过场.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疏理归纳,补弱补缺,限时做了整改.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四、案件质量分析汇总

  xx全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494件,除部分程序性和简单的调撤审结的案件外,应参评案件为20件,实际评查1942件,评查比例为94%。在评查的这些案件中,优秀案件708件,良好案件1219件,合格案件1件,分别占案件评查数的36%、627%和08%,无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1042件,占案件评查数的36%。案件评查总得分18372分,个案得分9462分。加分案件7件,占案件评查数的036%.

  其中刑事结案160件,应评查128件,实际评查128件,评查比例为100%.在评查的刑事案件中,优秀案件48件,占37%,良好案件73件,占7%,合格案件7件,占%;

  民商事结案1936件,应评查164件,实际评查12件,评查比例为943%。在评查的民商事案件中,优秀案件81件,占37%,良好案件963件,占62%,合格案件8件,占0%,加分案件2件;

  行政案件结案2件,应评查2件,实际评查2件,评查比例为100%.在评查的行政案件中,优秀案件20件,占38%,良好案件32件,占61%;

  执行案件结案346件,应评查230件,实际评查210件,评查比例为913%。在评查的执行案件中,优秀案件9件,占281%,良好案件11件,占719%。加分案件件。

篇四:执行案件评查报告

  万件案件大评查情况报告

  万件案件大评查情况报告落实“三个强化”实现“三个确保”全面推动“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取得实效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2022年12月日)各位领导:大家好。首先我代表某某区法院全体干警对各位领导莅临我院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就我院开展“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情况作以汇报。年初以来,根据区委政法委和市中院的安排部署,我院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了“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梳理排查出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整改落实,有效提高了我院审判执行案件质量和干警司法办案水平。一、强化组织保障,确保认识到位为了确保“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的有效进行,我院从解决思想问题入手,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活动的开展。一是党组高度重视。中院下发《“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实施方案》后,我院立即召开了党组会,制定了本院的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了活动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检查重点、组织机构。二是成立组织机构。我院建立了“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评查委员会,负责对案件大评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由院长某某某担任主任,副院长某某某担任副主任,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庭室长均为成员,并根据案件评查工作需要,调配审判业务骨干,组成案件评查小组,分兵把守、统一协调,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检查网络和推进模式,确保评查活动有序深入进行。同时,我们还把此次评查活动纳入公开监督程序,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召开动员大会。要求全院干警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重新审视和检验自已,给自己的工作和思想还原一个真实的定位。要求全院干警要敢于亮相揭丑,对自查出的问题原则上不做组织处理,对压案不报、瞒案不查、大事化小、姑息袒护的,要

  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通过集中动员,全院干警统一了思想认识,看到了院党组对此次评查活动的决心,也敦促认识模糊的干警猛醒。

  二、强化问题发现,确保查摆到位开展好案件评查活动,前提和关键是评查。为了将评查工作落实、从严、做细,我院严格按《方案》中规定的阶段时间顺序,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评查工作。一是双管齐下有保障。我院采取庭室自查、审判监督庭复查并行的方式,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通过调查摸底、认真梳理,我院确定当事人长期上访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指令再审或抗诉案件及其他判决案件为重点检查案件,先由庭室自查,再由审监庭复查,做到一案一表一评查报告。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庭室及审监庭连续加班两周,共评查重点案件329件,其中刑事案件54件,民商事案件221件,行政案件5件,审判监督案件4件,执行案件45件。二是重点案件有回音。在案件评查活动中,我们严格按照上级院的要求,对重点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并做到有记录、有措施、有结果、有反馈。对省院确定的宋某某、王某某两件信访案件,首先由业务庭室进行自查,审监庭复查后,出具案件评查结论意见。院评查委员会对这两起案件进行了讨论审核,最终形成了案件评查报告,并及时向市中院和省院进行了汇报。三是查摆问题细梳理。为了使问题整改工作开展得更加有序高效,我们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以便于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我院评查出的主要问题有:无送达地址确认书存卷、送达地址确认书上无当事人签字、送达证填写不全、送达证签名不规范、审判流程表填写不全、庭审笔录无审判人员及书记员签名、合议庭笔录无审判人员及书记员签字、证据提供人未签名、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卷宗装订倒置、电子卷宗扫描不清晰等。累计查出程序性问题148件280处,其中,当事人长期上访案件13件,查出问题5件21处;指令再审、抗诉案件4件,查出问题4件16处;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案件及改判案件20件,查出问题11件21处;其他案件293件,查出问题128件222处。

  三、强化措施责任,确保整改到位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并取得实际效果,是开展“案件评查活动”的最终目的。为此,我院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责任限期整改。我院评查委员会从全院抽调出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的干警,对评查出的各类问题,进行了分析整理,以审判职能为主线、以业务庭室为单位,确定了分管战线院长负总责、庭(局)长负全责、干警具体负责的三级责任体系,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对于评查出的瑕疵案件,我们逐案形成评查通报28期,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促进案件质量水平的提升。二是强力推进标准化建设。通过评查发现我们在标准化管理上还存在漏洞,需要不断补充,不断完善。我们把《标准化管理规则》继续作为各项工作的总抓手,不断强力推进,达到每名干警真正入心入脑,使《标准化规则》成为规范法院各项工作,规范法官言行的标尺,坚决杜绝“两层皮”问题。三是关口前移加大监督力度。对于重大、疑难案件,主管领导亲自参加庭审,亲自阅卷把关,亲自参与调解,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杜绝了偏听偏信、贻误战机情况的发生。各主管领导还结合本战线工作实际,组织干警进行学习,交换思想,交流审判工作经验。各庭室长在活动中发挥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及时了解情况,采取妥善对策,对每一件判决案件、信访苗头案件、重大疑难案件集体攻关,确保每件案件都经得起考验。我们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参与到评查工作中,对23件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座谈评查,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确保评查活动评得准、查得实,不走过场。四是加强长效预防机制建设。我们重新修订了《审判流程管理标准》,对审限跟踪监督、审限警示通知、审限催办和超审限通报等都作了严格规范,要求干警在办案中严格执行。同时,我们不断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定期对院局域网改造升级,确保了院职能部门能够充分利用局域网三级管理系统进行科学监控,使每项职能、每个岗位都服务于总目标,达到最佳监督和预防效果。如审判监督庭通过每月对结案案件实施卷宗评查、对法律文书进行展评、对判决案件

篇五:执行案件评查报告

  案件评查自查陈述之袁州冬雪创作

  为深入推进社会抵触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明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提高司法所人平易近调解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关于展开评查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展开案件评查自查工作.现将展开案件评查自查情况陈述如下:

  一、自查情况(一)加强带领,明白任务高度重视案件自查工作,由主管带领任组长,司法所、村委会、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评查组,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和人平易近调解案件质量评查尺度,对人平易近调解卷宗停止了一次完全评查,就受理案件程序是否规范、筹划案件是否合法、案件文书是否完整、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等方面停止了认真细致质量检查评查.(二)规范评查方式、落实评查尺度1、端正工作态度,强调工作方法.在评查每件案件时,从一个傍观者的角度去发现问题,客观地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处理问题的建议.2、严格评查尺度,明白评查范围.在案件评查上,突出一个“严”字,把好质量关,严格依照檀卷质量尺度执行,逐项对照.既全面评查,又突出重点,确保案件评查工作取得实效.

  3、严格人平易近调解文书和档案管理的规范完整.采纳“一看、二改、三讲”的方式对调解文书种类、内容、语言停止查改,达到文书种类正确,内容完整,语言表达规范.档案管理专人、专室,装订规范严格保密,确保档案完整和规范.

  (三)依照要求,展开自查依照实施意见的要求,连系实际,通过自查,大部分案件基本符合要求,其主要特点:一是调解程序合法规范;二是取证程序合法,证据合法有效,资料确实充分;三是调解依据充分,人平易近调解协议效力明白、处理方案合理;四是文字表述清楚,文书、印章使用正确,归档符合要求.今朝各项工作展开顺利,未发生违法违规现象.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调解文书用语表述不严谨一是檀卷封面的案由表述不规范.案由要反映案件的实质特征,它是案件分类、登计的依据.有的随意表述,卷名和卷内案由称号不统一,案由称号、胶葛简要和协议内容等表述不规范,案件中当事人和胶葛事实描绘的不概要、不全面.二是由于部分调解人员业务不敷精晓,文化程度较低,调解记录书写潦草,用语不规范,只重视调解成效轻视实际学习和经历总结.(二)执法檀卷归档质量不高.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突出表示在:一是没有檀卷号,卷内目次不规范.虽然一案一卷,但卷内资料编写页码、摆列无序杂乱.二是书写不工整.个别调解员的书写潦草,字迹难以识别.三是檀卷纸张不统一,今朝我所檀卷为A4纸、有其他类型的证据、证明、回执的未使用规范的粘贴纸张整理粘贴,看起来很不雅观、不协调.四是有些文书归档和装订未依照统一尺度停止,檀卷封皮制作、目次填写、文书顺

  序、页码编写、檀卷装订等不规范,有的檀卷掉页散卷,有的檀卷仅用复印文书入档.

  对于自查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处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处理和防范.

  三、此后加强的几项工作(一)高度重视檀卷评查工作.强化人平易近调解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每一年都将组织一次案件评查,不竭推进和完善规范人平易近调解行为,提高调解水平.(二)严格执行人平易近调解程序.连系案件评查的成果,围绕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调解程序,切实包管公平易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认真规范调解檀卷制作.檀卷是人平易近调解机关依法实施调解行为的主要体现和载体,檀卷文书制作质量的好坏,代表着调解水平的高低,也关系到人平易近调解组织的形象、法律的威信.(四)完善调解人员管理,加大调解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调解水平,加强普法工作,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意识,促进社会依法生产,依法运营.

篇六:执行案件评查报告

  案件评查报告

  层法院展开为期10天的案件复查工作。6月27日召开复查工作总结会议,及时汇总复查情况,对评查中存在问题的案件进行讨论,并部署迎接高院复查相关准备工作。7月14日召开高院复查情况反馈会,由高院复查组对评查情况作介绍,提出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并由各业务部门主要领导学习、讨论、提高,以促使案件评查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二、结合上级要求,以统一的标准规范化操作,确保真正查出问题。

  (一)加大信访案件的剖析力度。我院本次“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的50件案件为信访案件,其中三件为区高院指定必须评查案件,另47件从区高院提供的80件信访案件清单中,根据是否调卷、去年是否已评查等情况筛选出来,确保信访案件优先评查。为解决涉诉信访案件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本次评查严格按照自治区高院要求,对信访案件进行逐渐剖析,从信访诉求、信访人生活情况、执法情况、信访原因、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反思、已采取或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议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刻剖析,把查找问题与分析原因相结合,使案件评查与息诉息访紧密衔接,推动人民法院“三项重点工作”开展。

  (二)“万件案件”抽选案件不含糊。“万件案件”评查的50件案件从2010年度生效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按比例,从被发改案件或其他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的案件中抽选出来,保证抽选案件随机抽选,扩大选取案件的范围,不怕查出问题,使评查的案件具有代表性,能反映整体审理水平。基

  层法院按照文件要求也各自抽选100件案件参加评查。(三)按照要求,规范评查流程。从事实认定、审判程序、

  法律适用、实体处理、社会效果等方面,对100件案件进行全面评查。自查采取了查阅案件材料、走访当事人或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意见等方式。每个案件都有3名评委进行评查,并且每名评委对评查案件写出书面手写的评查意见,经3名评委协商后形成最终书面评查意见。对“百万案件评查”的50件案件开展评查剖析工作,按照调阅案卷、调查核实、集体评议、出具结论、形成报告五个程序进行,每个案件都形成了独立的剖析报告。不属于信访案件的50件案件都形成了详细的个案评查报告。所有案件均做到“一案一卷”,以牛皮纸作卷宗皮,按照目录初订成卷。

  (四)紧密结合评查标准,严格仔细评查,确保真正查出问题。在案件评查上,各评查小组突出“严”和“细”字,以查出问题为目标,严格把守质量关,按照新修订的《高院关于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执行,逐项对照,对每一个案件的实体和程序方面评查、打分。先由评查组各成员独立阅卷,认真查阅卷宗材料,仔细审阅裁判文书,重点案件走访当事人,对所查案件的程序、实体以及档案装订、社会效果等方面作综合评定,填写《案件自查表》和《案件评查表》,然后进行分析归纳和总结,综合评定案件的类别。在案件评查中遇到的问题,评查小组集体讨论,着重讨论一类和的评定,然后进行分析归纳和总结,最后由评查小组集体讨论,形成评查小组的评查意见。重大复杂案件、合格案件的评定,须经案件评查委员会讨论决

  定。此次评查对本院150起案件及基层法院1700起案件既全面评查,又突出重点,使案件评查工作既能发现问题案件,解决问题,又能突出优秀案件,激励先进。

  (五)推进司法公开,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案件评查的良好机会,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树立阳光司法形象,并形成长效机制。继去年之后,本院树立长效机制,在案件评查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群众代表参与具体案件评查,听取意见,并反馈案件评查结果,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三、案件评查总的质量情况我院共评查案件150件,其中属于“百万案件评查”的诉信访积案50件(其中民事案件9件、刑事案件10件;行政案件31件),2010年度生效案件中随机抽选50件(其中民事案件33件、刑事案件12件;行政案件5件);专项案件评查案件50件。评出优秀案件118起,占全部评查案件的78.7%,良好案件31起,占全部评查案件的20.6%,优良率达99.3%;合格案件1起,占全部评查案件的0.7%。无不合格案件。十七个基层法院总共评查各类案件1700件,其中优秀案件1520件,优秀率89.4%;良好案件154件,占9.3%;合格案件23件,占1.2%;不合格案件2件,占0.1%。

  各基层法院案件评查情况一览表

  法院优秀案良好案优良率合格案不合案件总

  件数件数

  件数格案数

  件数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99

  1100%

  100

  90

  10100%

  100

  85

  1398%

  2

  100

  83

  1598%

  2

  100

  79

  1796%

  4

  100

  79

  1392%

  8

  100

  72

  1587%

  13

  100

  68

  2391%

  9

  100

  57

  4299%

  1

  100

  95

  196%

  3

  1100

  94

  498%

  1

  1100

  99

  100%

  99

  77

  1292%

  8

  97

  四、所评查案件值得肯定的方面(一)总体来看,审判质量较好,无违法违纪情况

  一是绝大部分案件社会效果较好。50起2010年度生效案件息诉服判工作做得较好,基本实现案结事了;50起专项评查审理效率高,社会效果好。50起信访案件中,大部分案件系当事人之间争议较大,当事人对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引起信访;少部分因为息诉工作未做好,包括宣判、裁判文书说理、释法等工作未做到位;部分行政案件产生信访是因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略有瑕疵。

  二是所评查案件基本上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正确,除个别案件裁定书遗漏事实外,无实体判决错误案件。

  三是审判程序基本符合法律规定。绝大部分案件能按照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依法审理,做到了程序合法,无重大程序错误,无裁判结果与合议或者审委会决议不符的情况。

  四是审理报告及合议笔录普遍质量较好。大部分审理报告有当事人情况,有审理过程及查明事实,对案件作出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合议笔录讨论基本上比较充分。

篇七:执行案件评查报告

  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你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汉中法【xx】12号)的要求,我院精心组织安排,利用35天时间对xx年审(执)结的所有案件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开展好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本着实是求是,公平公正,不走过场的原则,使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扎实有效的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副院长任继忠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达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建荣为副组长及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明、审监庭庭长袁青锋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布署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确保了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有序推进。

  二、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xx年2月10日开始至3月17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月10月至2月28日全院各审判业务庭进行案件质量自查,逐案填写案件评查表;第二阶段从3月1日至3月10日由各业务部门进行交叉评查和院评查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抽查;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三、案件评查范围和评查情况

  案件评查范围为xx年审、执结的全部案件。对于执行监督案件、调解(和解、协调)结案和撤诉等引发当事人申诉、上访或领导机关督办的案件列入评查范围。

  下列七类案件为重点评查的案件:(一)被上级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二)被上级法院提审、指令再审或本院再审的案件;(三)检察机关抗诉后被再审改判的案件;(四)被确认违法或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五)引发重大涉诉信访的案件;(六)超审限、执限的案件;(七)上级法院、人大、党委领导机关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求复查或督办的案件。

  2月10日至3月17全院各审判庭对xx年审(执)结的全部案件进行了自查,并逐案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对所评查的案件,均按省院评查标准和评查登记表的要求作了如实填写,对评查中发现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以及今后的整改措施都已书面报告案件评查办公室;3月1日至3月10具体由刑庭与行政审判庭,民一庭与民二庭,龙头法庭与文川法庭,五堵法庭与南乐法庭、博望法庭与桔园法庭对各自自查的案件进行了互查。同时院评查领导小组又抽调10人对各审判业务庭,按照判决案件40%和七类案件100%、调撤案件15%的比例随机抽出405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并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定打分,做到认真、严格、扎实,不走过场。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疏理归纳,补弱补缺,限时做了整改。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四、案件质量分析汇总

  xx年全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494件,除部分程序性和简单的调撤审结的案件外,应参评案件为2055件,实际评查1942件,评查比例为94.5%。在评查的这些案件中,优秀案件708件,良好案件1219件,合格案件15件,分别占案件评查数的36.5%、62.7%和0.8%,无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1042件,占案件评查数的53.65%。案件评查总得分183752分,个案得分94.62分。加分案件7件,占案件评查数的0.36%。

  其中刑事结案160件,应评查128件,实际评查128件,评查比例为100%。在评查的刑事案件中,优秀案件48件,占37.5%,良好案件73件,占57%,合格案件7件,占5.5%;

  民商事结案1936件,应评查1645件,实际评查1552件,评查比例为94.3%。在评查的民商事案件中,优秀案件581件,占37.5%,良好案件963件,占62%,合格案件8件,占0.5%,加分案件2件;

  行政案件结案52件,应评查52件,实际评查52件,评查比例为100%。在评查的行政案件中,优秀案件20件,占38.5%,良好案件32件,占61.5%;

  执行案件结案346件,应评查230件,实际评查210件,评查比例为91.3%。在评查的执行案件中,优秀案件59件,占28.1%,良好案件151件,占71.9%。加分案件5件。

  五、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通过这次案件评查,发现全院的案件质量较xx年已有较大提高。

  (一)、好的方面:

  1、判决案件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均有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的签名;

  2、判决离婚的案件都交待了判决生效前不能与他人另行结婚的注意事项,并收集了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3、告知当事人诉讼义务、诉讼风险、送达受理、应诉举证通知手续完备、规范;

  4、裁判文书均加盖了“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子;

  5、注意了证据的提交人、收件人和收件日期的注释;6、正、副卷都能分装。(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立案阶段(1)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填写不完整,未能根据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逐一完整填写,漏填、少填现象依然存在;(2)立案时送达回证在“填发人”,“送达人”栏仍有填一个姓或一个人名字的现象(抽查时发现该问题已纠正);(3)立案时提交的部分证据复印件未注明提交人或与原件核对的情况;(4)部分起诉状打印件无当事人签名或按印确认。2、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1)部分证据材料未注明提交人、收件人收件时间,证据复印件未注明与原件核对情况,或只在第一份证据上注明以下多少页证据由谁提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未做到逐一注明;(2)笔录不规范。部分宣判笔录上未写合议庭成员姓名,也无合议庭人员或书记员签名;个别判决案件无审理报告,合议庭笔录简单,庭审笔录无书记员签名;(3)个别案件领取款物时领取人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4)个别案件认定的事实与卷内证据不符。如金静与杨聪离婚案在审理报告和判决书中认定夫妻感情不和睦,纠纷不断,但判决不准离婚,但卷内无夫妻感情好与不好的证据,使阅卷人感到事实认定与判决结果相互

篇八:执行案件评查报告

  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报告

  案件质量评查是法院内部审判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是否严格执法等情况进行评查验收,不仅能够客观、公正评价法官办案质量,为考核法官业绩提供充实依据,还能够总结办案经验,规范法官审判行为。如何建立和完善一套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对案件实行有效的监督,是人民法院不断探索的课题。

  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评查机制亦日趋完善,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评查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些不同程度错误或瑕疵的存在,影响了对案件的正确定性,影响了对案件的公正处理,从而影响了案件的质量和其应达到的社会效果。笔者以此文浅析在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以期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加完善这项制度,促进案件评查工作更上一层楼。

  一、案件质量评查的基本做法

  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主要由资深法官、审监庭审判员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评查组,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工作。评查组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采取常态评查与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与年度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社会效果、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等方面开展评查验收工作。评查结束后,评查人员分别对每一个参评案件评定等次并指出存在的问题。评查组将发现的问题汇总并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形成情况通报,再反馈给各审判业务部门及主办法官。

  二、案件质量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对评查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对案件质量评查普遍存在两个方面的误解:一是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简单地定位为纠错,认为评查就是纠错,通过纠错达到确保质量的目的。二是案件质量评查功能定位不准确。目前基层人民法院主要以生效案件为评查对象,即实行事后监督,虽然对有重大影响或领导过问的案件提前介入监督,但也是极个别案件,对事前和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质量评查不够重视。案件质量管理应是预防胜于纠正。

  2、案件评查制度欠缺依据,设置部门不统一,影响评查工作的开展。法院对所审结且已生效的案件进行事后评查,其目的是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但现行法律框架内及法院组织内部设置上没有设置案件评查内容和机构,法律上仅规定通过上诉程序或再审程序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督,而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方式确定案件是否存在差错则无法律上的依据。另外由于认识不同,各地基层法院虽然都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部门,但具体做法不一,有的认为它应是平行于庭室的一级机构,下设于审委会,这样才能加强评查力度;有的认为应下设于某个部门如审监庭、研究室、监察室等作为二级机构,这样更符合基层法院实际情况。

  3、案件质量评查的规程和标准不统一,实践中很难操作。根据基层人民法院自身的特点,虽然制订了一系列的《评查细则和标准》,采取了自查自纠、全面评查、重点评查、交叉评查等各种形式对案件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予以通报,要求业务庭及承办人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予以说明、检讨及整改完善。但是,在目前的案件质量评查中,法院没有形成统一的质量评查标准,评查结果并不能全面反映办案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案件质量水平,还有可能造成相同的案件由不同的法院评查,产生不同的结果。

  4、评查激励和保证机制不健全,未能充分发挥评查应有的作用。以前是目标管理实行积分制,根据每个案件疑难繁简程度和结案方式等进行评分。虽然对案件存在的差错程度进行了量化、细化,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人及所在的庭室,客观地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但是改为现行的百分制,缺乏奖惩机制。另外,评查人员不愿“评”与被评查人员不愿“受评”的心态仍然存在。案件评查工作本来是对事不对人,但由于评查法官与承办人均在同一法院,被评查对象不理解,认为跟自己过不去、“挑刺”。而年底的年度考核以及竞聘上岗等采取的是民主评议测评,评查法官因顾虑将来对自己评议时可能产生的不利因素,而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和畏难情绪,在评查过程中束手束脚,应付了事,不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能动性,影响了评查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5、评查人员不固定以及评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制约了评查工作的开展。多数基层法院已经成立了专门的案件质量评查组,但是,由于评查人员不固定,而且个别临时抽调的评查人员评查工作经验以及全面处理各类案件的能力不足,造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无法及时发现。

  6、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检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法院对存在问题的整改不重视,往往只是把评查结果通报各业务庭或主办法官,并未对是否认真剖析问题、是否自我查找原因以及是否及时整改等进行监督,致使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反复出现。

  三、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的对策与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要全面疏理汇总、分析总结,制定相应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各基层法院要牢固树立争办“精品案”的意识,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质检”。首先,评查人员要履行好职责,严格按照各项标准开展评查工作,杜绝不负责任与应付了事的工作态度。其次,作为被评查的案件主办法官则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克服不服气、抵触等思想情绪,自觉接受评查。

  2、建立评查标准系统,制定明确、规范、细致的涵盖案件质量评查各个环节的具体量化标准,使评查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水平,多角度、多层次、多方位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实效,除了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外,进一步明确评查范围、规范评查程序,由评查到问责,环环相扣,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评查问责工作方法。在评查标准上,进一步向细化延伸——通过看、听、议、评、报、讲等多种形式,把握好评查的每一个细节,正确处理好以“查”促“评”的关系。

  3、建立集事前、事中、事后为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层层把关,让评查贯穿案件质量运作的全过程。改变过分注重规范文书的做法,从实体到程序,从事实证据到法律适用,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案件的立、审、执、查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评查。对先予执行、财产保全、刑事案件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等对案件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执法活动实行重点监管和异体监管,进行全程跟踪、专项审查。坚持常抓不懈,通过“普查、抽查、专项案件评查、集中案件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全院各部门案件质量运行情况,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水平。

篇九:执行案件评查报告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3篇

  【导语】整改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以下是悠悠#整理的案件评查整改报告,欢迎阅读!

  【篇一】案件评查整改报告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严格按照确定的执法检查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对自查工作的每一步骤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实、督促和检查。二、抓住重点,严格自查为确保环保行政执法文书的严格规范,我局就环保行政执法文书评查工作专题进行了安排部署,于202X年7月10日至15日,在环境监察大队组织开展了为期五天的环保行政执法文书自评自查活动,要求大队对202X年6月至202X年6月期间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逐一进行认真自查。在此基础上,对所有执法文书从实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诸多方面进行了严格的检查。经自查,我局行政执法案卷严格规范,格式文本完备,卷内目录和材料齐全,排列有序,装订整齐。事实认定基本清楚、证据合法有效,行政处罚和许可程序合法规范。全部案卷显示,我局所处理的行政执法案件中,未出现一件行政错案,也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具体表现在:执法主体合法;无超越法定权限案件;适用法律依据正确;执法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裁量适当;能充分保障相对人的参与权、陈述权、申辩权和救济权,特别是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能正确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无超过法定期限案件;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三、规范案卷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一直以来,我局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对所有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整理完善,特别是行政征收排污费、行政许可、进入到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复议等案卷,我局高度关注,明确专人,按照行政处罚、征收的相关法定程序,确保所有案卷档案规范归档,也为下一年度严格执法提供了有力依据。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虽然我局在上一年度的行政处罚案卷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兄弟先进单位相比,仍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比如:个别执法人员办案时记录潦草,用语不规范;只重视办案实务轻视理论学习和经验总结,以致于案子办得出,经验拿不出;有极个别案卷整理不够到位。针对这些不足和问题,我局将在下半年重点从以下方便予以解决。

  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重点对制作文书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制作法律文书、调查取证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效率,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二是定期和不定期举行经验总结交流会,让全体干职工结合自己的办案过程,总结各自的经验做法,做到取长补短。

  三是进一步提高案卷管理水平,严格案卷归档制度,案卷装订符合标准,统一规范。

  四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使行政执法依法、公平、公正和透明。

  【篇二】案件评查整改报告根据区高院和玉林市中院的部署,xx法院认真开展“百万案件”质量评查“回头看”活动,认真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一是召开分析会,认真查摆问题。将区高院和玉林市中院评查的情况及时反馈,有关庭室负责人对评查结果进行了认真讨论,对案件存在的质量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总结经验。通过分析总结,每位干警深刻认识到细节的价值,增强了细节意识,践行细节理念,认真检查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不足,扎实做好每个细节、环节和节点,不断提升审判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两级法院评查该院100件案件中,指出存在七个方面问题:评议比较简单,以主审人意见为准;案件编号不一致;存在有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没有注明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情况;案件装订顺序不统一;普通程序民商事案件不分正副卷;个别案件判决主文表述不准确;个别案件判决书对扣押了毒资和犯罪工具没有判决没收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玉林市中院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要求,该院从实体裁判、审理程序、法律适用、合议庭评议、法律文书、案卷装订等各方面进行纠正补缺,对案件的编号、案由的确定

  进行了规范,完善了案件信息的填报,并改进评议与判决书的不足,杜绝和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整改好的案件再由本院案件评查委员会进行复查、严格把关,对整改不合要求的案件,退回相关业务庭再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三是全面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对涉诉信访积案进行整改,根据剖析报告的措施和建议,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做好服判息诉工作,运用多种社会力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对专项评查案件进行整改,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普遍性问题制定指导性意见,重点解决同类案件适用不同法律判决存在的问题,按照区高院的指导性意见和统一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严格执行。对发改案件进行整改,组织相关审判人员针对案件被发改的原因进行总结,分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制定对策,尽量减少案件因质量问题被发改。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审判质量。明确庭长、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各自的质量责任要求,明确院领导对案件质量的监督责任。审判质量的检查要务实,确保不走过场,真正查摆出问题,总结出带全局性有指导意义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提高案件质量的各种规章制定,规范各类文书格式,对各种存在问题制定限期整改措施。

  【篇三】案件评查整改报告按照德阳市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X年案件评查活动的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评查工作有序推进。一、领导重视、认识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办案的记录,反映着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执法人员的素质,体现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是办案质量、执法队伍、执法制度、执法水平等多方面存在问题的集中反映。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三项重点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各执法部门也充分认识到案件评查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执法问题、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重大举措,是践行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核心工作;也是提高法制监督力度的有效措施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手段。抓依法行政必须抓案卷评查,抓案卷评查就抓住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和公正廉洁执法的。二、组织健全,周密安排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202X年案件评查活动的实施意见》(德市政法

  发〔202X〕2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领导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案件评查领导小组的成员,由熊兵华同志任副组长。同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评查小组。同时根据政法委今年的要求,对评查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了周密安排。时间安排从2月底开始到6月30日完成本局的自查和复查。评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报告情况;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第三阶段为个案剖析、集中评查;为总结整改。

  三、重点突出、切中实际我们此次的执法案件评查包含202X年1月至202X年12月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法律援助案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今年评查的重点。在案件类型上,由于去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相对单一,只有律师执业许可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事项。因此我们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只抽查了2件许可案件,而将本年执法案件评查工作重点放在法律援助案件评查上面,分别抽查了2件民事、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卷,力图通过案件评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程序和文书案卷。同时在评查内容上,重点检查去年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评查标准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通过评查发现和查找评查标准和评查制度中的缺陷,以便完善制度和标准。四、严格标准,客观评查此次评查我局仍然坚持统一标准,按照去年市局制定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德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五个方面进行评查: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对案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报告。然后由市局评查小组进行集中评查,评查主要通过办案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案件自评情况,评查小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评查标准对案件进行评议,集体讨论形成评查

  结论,并通过对案件当事人回访,印证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五、评查结果,客观真实市局案件评查小组对5件评查案件认真审查的结果为:5件优秀、1件良好。

  合格率100%,无错案、瑕疵案。行政许可案件执法主体适当、申请材料齐全、程序合法、归档规范、被许

  可人满意。存在无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无许可证件送达回证等问题得以改正。存在一些文书上时间打印差错、修改处无手印等小的瑕疵。

  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及受理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收集齐备;代理意见被采纳,案件圆满解决;援助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无收取当事人财物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案件办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让受援人懂得了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通过非法上访、闹事等手段,法律援助是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去年存在的无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结案报告内容简单、格式文书有待完善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存在的问题:法律援助案卷中个别执法文书不够规范,“询问笔录”没有统一格式和纸张,案卷归档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总结202X年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我们发现通过执法案件的评查做到了摸清基本情况、总结执法经验、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评查结果显示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明显加强。办案水平得以提升,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质量不断提高。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可以看出随着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绝大多数案卷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证据确凿充分、执法程序合法。无论是办案程序、证据调查、办案技术、文书制作、案卷归档、制度建设以及案卷质量等综合评比有所提高。

篇十:执行案件评查报告

  法院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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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一、案件评查基本情况

  201x年,全区各级法院自查案件14391件。其中,刑事案件2711件,占%;民事案件10411件,占%;行政案件867件,占%;执行案件382件,占%;国家赔偿案件7件,占%;其它案件13件,占%。广西高院在全区各级法院自查案件的基础上,共组织抽查、复查案件4054件,包括高院案件100件、各中院案件2454件和基层法院案件1500件。其中,刑事案件816件,占%;民事案件2745件,占%;行政案件439件,占%;执行案件45件,占%;国家赔偿案件7件,占%;其它案件2件,占%。经复查,4054件案件中,3699件案件被评定为优秀。通过案件评查,首先是普遍增强了各级法院干警办案质量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注重程序公正,卷宗材料趋于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质量有所提高,审判过程中随意性减少,案件评查对案件质量的提高起到积极作用;其次是促进全区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再次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办理高质量案件,提高当事人服判率,上诉率降低,提高了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力。

  二、当前案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评查情况看,案件整体质量较好,评查的绝大部分案件均能做到程序合法,认定证据恰当,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公正,文书制作规范,审判效率较高,但少数案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差错和瑕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案阶段的主要问题。1.部分案件的案卷缺少流程管理信息表,有些案件信息表填写不完整、不规范;2.有些法院案件编号不统一,不规范。如某县法院的案件编号有民初字,民一重初字,民一初字等;3.部分案件案由确定不准确。最高人民法院已分别对民

  事、行政案件规定了相应的案由,对刑事案件规定了相应的犯罪罪名,评查中发现有法院在审判案件时没有按规定正确适用,张冠李戴,随意自行确定案由。

  (二)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1.部分案件合议庭成员变更后,卷内无材料反映办理了变更合议庭成员的相关手续;2.部分案件合议庭记录过于简单,甚至对某些关键问题的讨论没有记录,亦或合议庭没有进行讨论,如对诉讼费用负担问题的讨论;3.有的案件没有审理报告,或审理报告过于简单,或审理报告中处理意见部分写的是对他案的处理意见,部分案件审理报告无主办人亲笔签名;4.有些案件应当提交审委会讨论而没有提交,有的审委会讨论笔录中,参加讨论的某些审委委员没有签名;5.少数案件无超审限延期审批手续;6.有些法院送达回证样式有几个版本,有些案件送达回证上的送达人与实际送达人不一致,调解结案的个别案件调解书只送达给义务方和权利人而没有送达其余当事人;7.部分法院二审案件开庭率不高,个别二审案件既不开庭审理,也不询问当事人;8.部分案件依法公开审理未依法先期公告或无公告底稿存卷;9.少数案件在庭审中未归纳争议焦点;10.有些二审案件庭审中没有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进行查实,未经过法庭调查阶段就直接进入法庭辩论;11.有些案件在法院主持下调解结案,无调解笔录;12.部分案件庭审笔录不规范,记录不全,内容有缺漏,表述不准确,没有审判人员与书记员的签名;13.部分案件实体处理不当。

  (三)裁判文书问题。1.存在笔误、漏字、错字,校对不严,并且表达不规范、不严谨;2.部分案件裁判文书制作格式、排版等不符合法律文书制作规范要求;3.举证、质证、认证过程反映不充分或没有反映;4.论证不充分,说理不透彻,存在裁判理由公式化的现象;5.有些案件适用法律不完整,引用法条不规范,滥用省略号;6.有些裁判文书的判决主文表述不规范;7.裁判文书落款时间不统一,不规范;8.有些裁判文书的签发稿格式不规

  范,没有区分拟稿人、核稿人、签发人,没有标明签发时间,签发稿的第一页与裁判文书脱页,个别案件裁判文书的签发主体错误;9.少数案件裁判文书用章不规范,印章模糊不清。

  (四)卷宗装订、归档问题。1.装订不整齐、不美观、不牢固,材料装订顺序颠倒、混乱;2.有些法院的案件卷宗目录项目内容不统一;3.有些案件卷宗内证据材料不全,没有注明证据由谁提供,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没有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4.一些合并审理的系列案件,案件材料只装订到其中一个案件卷宗内,没有复印装订到其他案件;5.少装、漏装案件材料,如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等材料没有附卷;6、案件卷宗封面仍是手工填写,填写不规范、不准确;7、一些基层法院的案件大部分不分正副卷,即使是普通程序审理也不分正副卷。

  三、提高案件质量的对策

  一是更新理念,全面树立案件质量第一意识。要正确处理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关系,绝不能为追求数量而降低对质量的要求,坚持以质量为本,树立正确的现代司法理念,彻底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时刻把办案质量视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确保每个案件都能优质安全“出炉”。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研讨以及优秀示范庭审、文书评比等活动,加强干警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理解与把握,增强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审核证据、适用法律、制作文书等各种司法能力,规范书记员庭审记录、案卷装订,从根本上保证案件质量。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全面推行审判管理系统的应用。根据各院《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和《案件审判信息录入规则》,进一步完善立案审查、排期公告、保全实施、文书送达、审限预警等各节的职责和制度。全面推广审判管理系统的应用,要求审判流程各环节承办人将案件相关信息按规定及时输入系统,建立电子档案,使电子档案与书面档案同步进行,实现通过审判管理系统对案件的立案、分案、审限、结案、归档等5个关键节点实行控制监督,确保案件程序的质量关。信息录入工作做得较好的法院可通过规定电子档案材料齐全作为结案的必备条件,来促使法官自觉积极填录案件信息,以此确保信息录入的客观真实全面。

篇十一:执行案件评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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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分析报告

  司法审判是人民法院服务民生的工作命脉,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全国各地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有关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质量等方面是否严格执法进行评查。结合本院案件评查情况,就如何创新法院案件评查机制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我院案件评查工作的现状

  从2009年开始我院对已审结案件进行“多样化”评查,实行案件质量月评查制度和季度对归档案件抽查制度;

  2010年6月进行了法院之间的案件互相评查活动;

  2011年5月起开展了“万件案件评查”和“专项案件评查”活动。依据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标准进行自查,实行一案一表三人评分制,建立起案件评查工作台账,自评优秀率为99%。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分析反馈,书面通知责任领导、法官、合议庭成员、书记员等限期改正,对存在严重差错的案件主办人进行“问责”、通报批评;

  对特别优秀的典型案件进行个案评析、树立典型,归纳好的做法经验。

  二、我院案件评查存在的不足

  (一)评查中各种关系难协调,评查工作阻力大。在评查工作中部分评查人员怕得罪人,存在畏难情绪,加上不少法官对案件评查工作不理解、有抵触情绪,甚至简单认为案件质量评查就是找茬、挑毛病,导致评查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在评查工作的组织管理上,我院审判管理监督工作主要由审监庭、立案庭、纪检组行使,没有专门管理部门,实际操作不到位。在评查中,同一案件往往由多个庭室、多个法官承办,出现差错后就会存在互相推卸责任,给评查工作带来极大的障碍。

  (二)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未延伸到案件的事前、事中监督。案件质量评查是审判质量监督管理的一个有效手段,但在实际工作中,仅仅作为一种事后性的监督,而忽视对审判、执行过程的监督,审判监督管理未能延伸到案件的事前、事中,审判管理的预防职能、发现职能和及时纠错职能未能充分发挥。

  (三)评查激励和保障机制不健全。对于“精品”案件和优秀个人欠缺激励机制,不能充分调动法官支持评查工作的积极性。此外,对于评查人员也欠缺相应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评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四)评查结果的转化、利用不足。从近几年评查工作开展的情况看,评查开展后,虽然每次都有总结分析,但仅仅是对法官们地“善意”提醒与督促,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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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在教育、改进的层面,还未上升到促进整体质量上升的制度层面,因此不能积极推动案件整体质量的提高和法院形象的提升。

  三、对做好基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建议

  (一)树立科学的案件质量观,为提高案件质量打下思想基础。要充分认识审判监督管理工作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重要性,树立科学正确的案件质量观,改变案件质量评查就是单纯“纠错”、“找茬”的传统观念,以三大原则提高案件质量评查质效:一是中立原则,中立原则最主要的是要强调不偏不倚,以统一的标准达到同等问题同等评价的预期。二是客观原则,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案件质量真实检验。三是能动原则,注重对评查结果及时总结分析,从表层的简单总结,上升到制度层次的问题思考,并能把考评的结果能动地转换为实践中的经验做法。

  (二)构建科学合理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首先,要创建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质量评查模式。注重充分发挥全体干警的积极作用,在发挥评查部门作用的前提下,让其他庭室合理分担一定的监督管理权能,赋予广大法官参与监督管理的权利,有利于加强法官对评查工作的理解,减少评查阻力。其次,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为一体的质量评查机制。要将审判监督工作前移,实现从注重审判结果向注重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转变;

  要坚持审判前、中、后动态监控。再次,完善流程管理,搭建评查工作网络平台。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实现动态流程管理,不断提高审判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三)建立科学的激励和考评机制。首先,以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为考评依据,评出本院的“办案标兵”、“调解能手”,激起法官对评查的渴望和争先创优的激情。其次,把评查结果作为各审判庭的重要考核内容,建立法官案件质量绩效档案,作为庭室评先和法官评先、立功、晋升的重要依据。再次,评查人员业绩单独考核。制定相关考核办法,使评查人员少受人情关系的干扰,专心搞好质评工作。

  (四)注重结果的利用和转化,继续完善案件质量通报和跟踪验证机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总结,反馈到相关部门和承办人员,加大对质量评查结果利用的转化。对评查出有差错的案件,建议组织资深法官对案件进行会诊,把准问题关键,制定具体解决方案,通过案件评查化解信访积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在注重审判质量提升同时,继续完善案件质量通报和跟踪验证机制,根据整改反馈情况进行抽查验证,同时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统计分析,定期对案件质量进行通报,以此促进部门办案人员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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