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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方案热门1

时间:2023-07-01 16:05:12 策划方案 来源:网友投稿

安全质量方案第1篇一、督导小组活动总指挥:裴广群组长:宋涛,邵如媛副组长:于国峰成员:苏长功、黄萍、万彩云、黄现峰、刘馨忆、白洁二、活动目的为夯实基础物业服务水平,保障服务品质稳步提升,有效缩小与物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质量方案热门1,供大家参考。

安全质量方案热门1

安全质量方案 第1篇

一、督导小组

活动总指挥:裴广群

组长:宋涛,邵如媛

副组长:于国峰

成员:苏长功、黄萍、万彩云、黄现峰、刘馨忆、白洁

二、活动目的

为夯实基础物业服务水平,保障服务品质稳步提升,有效缩小与物业行业管理水平差距,进一步提高嘉创物业员工的服务意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公司品牌建设要求,开展“品质提升月”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制订整改任务计划表,对应整改计划作为考核依据。召开品质月提升动员会,加强供方管理、现场整改、人员培训、记录档案表单完善、实行晨会点名、中心主任接待日、加强设备运行服务、进行业主回访、实施车辆管理方案、装修外来人员管理、装修垃圾突击清理等。

(二)品质提升月工作面向业主透明化。展示阶段性工作目标,节假日服务事项,社区文化活动安排,公共部位、公用设施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机动车占地用费收取和使用情况,房屋装修维修金使用情况等。特别是此次整改活动的对比照片如:门岗、车辆、环境、绿化电梯等,让业主能够直观的看到整改效果。

(三)规范仪容仪表。对员工已破损的工服、工牌,及时进行更换,体现我司员工的良好精神面貌。对于外包方的工服也要提出统一要求,做到干净、整洁。

(四)每月采用日常检查与不定期暗访、夜查相结合方式,利用作业记录、工作巡查记录等相关记录,将检查发现的问题追本溯源,彻底整改,杜绝隐患。

(五)加大宣传,公开公司400投诉电话,中心主任办公电话,物业总经理工作邮箱。聆听业主心声,及时高效率的为业主解决疑难问题。

(六)各服务中心按照客服接待表记录问题,对投诉100%进行回访。回访工作可采取与用户交谈、现场查看、检查等方式进行。实行“业主接待日”制度改进服务方式、拓展沟通渠道。广泛听取业主的真实意见,切实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

(七)积极受理业主投诉,加强入户沟通交流,及时回访,培训催缴物业费统一说辞。对待欠费重点客户,专人接待,安排收费小组催费,面谈将房产遗留问题与物业所及范围问题划分清楚,做各种形式回访,形成好的氛围,共同完善美化小区。

(八)外包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服务质量、人员礼仪、工具材料等方面,对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提出整改要求,如供方未按要求整改或未执行合同条款,按合同附件处罚标准进行处罚。定期对外包方进行评估,内容包括对各项检查中集中反映的问题、供方曾经出现过较严重的问题及改善情况、业主的意见、各服务供方的服务质量对比、现场抽查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等。

(九)绩效考核方面。进一步提高品质部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心和品质意识,确保各岗位人员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作业,以减少因人为因素而造成的品质问题,确保提升品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工作态度。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5月4日至5月10日)

公司各部门及物业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品质提升约活动方案检查的要求,及红黄线标准的内容,认真落实方案,积极开展动员部署工作。

(二)各部门实施阶段(5月11日至5月24日)

严格按照体系文件、作业指导书、合同内容的要求,细致全面的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形成自查阶段工作报告,于5月24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公司品质管理部。

(三)公司复查阶段(5月25日至5月27日)

公司组成检查组,由品质部带队,对所属公司开展大检查的情况和重点安全部位进行复查。

(四)提升总结阶段(5月27至5月29日)

各部门对品质提升月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品质管理部组织各中心、部门要对“品质提升月”开展效果进行评估。各部门、中心每周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对于重要意义的活动以文字形式反馈品质管理部,以便各中心借鉴。用以鼓励在服务提升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谋划部署

各公司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大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所属项目负责人要亲自抓、总负责,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方法,把安全责任、措施整改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和每个环节。

(二)全面检查,深入查找问题根源

各项目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在检查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同时做到对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三)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切实做好项目的维护。

严格依据公司专业评审和质量体系标准,指导和规范日常的实际操作,强调执行力,实现管理服务品质的全面提升。

安全质量方案 第2篇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部党组20XX年重点工作部署,我部将在巩固已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供有力保障,扎实推进质量兴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聚焦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私屠滥宰及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切实解决面上存在的风险隐患。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任务

(一)农药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以大中城市蔬菜生产基地和全国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材主产县为重点,聚焦豇豆、芹菜、韭菜、菜心等高风险产品,加强农药管理,规范农药使用,重点管控克百威、氧乐果等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主要措施:围绕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一是实施农药经营许可,规范经营行为,整顿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确保产品质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和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农药,特别是添加高毒农药成分行为。三是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台账记录、溯源管理。四是加强科学用药培训,尤其是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病虫害防治组织技术骨干的培训,严格按照安全间隔期施药,依法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特别是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材等农作物上使用高毒农药行为。(此项行动由种植业司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二)“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突出肉牛肉羊养殖重点地区和外调活畜问题多发地区、生猪养殖大县、屠宰场,以打击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为重点,进一步强化饲料、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等各环节“瘦肉精”监管工作。

主要措施:一是继续组织实施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计划,增加牛羊养殖场户抽检数量,异地拉网监测向牛羊养殖重点地区集中。二是继续组织实施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和风险监测计划,加大牛羊屠宰场监督检测力度,严厉查处屠宰环节注射、饲喂“瘦肉精”违法行为。三是健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的案件查处机制,加大工作薄弱地区督查力度。四是加大突出问题溯源督办力度,建立屠宰与养殖环节“瘦肉精”溯源信息通报机制,对外调活畜问题多发地区进行案件专项督办,督促产地追根溯源,消除问题死角。五是继续组织开展“瘦肉精”速测产品质量评价,强化对基层监管的技术支持。(此项行动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三)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突出奶牛主产省、奶牛养殖大县和奶牛养殖重点区域,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添加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收购生鲜乳、倒买倒卖不合格生鲜乳、恶意争抢奶源的行为,严打非法收购运输“黑窝点”。

主要措施:一是严格审查奶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重点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奶源的奶站和运输车的资质进行重新审核,建档立案,重点监管。二是强化奶站和运输车日常监管。重点对奶站和运输车标准化管理、生鲜乳质量检验、不合格生鲜乳处理、安全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力度。监测指标覆盖国家公布的所有违禁添加物。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加大抽检密度,增加抽检频次。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监测与执法联动,行政与司法衔接,对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五是强化主体责任。督促奶站和运输车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首负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此项行动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四)兽用抗生素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以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大县和问题多发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兽药中非法添加、标签说明书增加主要成分或夸大适应症、不按规定标注兽用处方药标识、将原料销售给养殖场等使用者、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兽药产品质量,强化养殖者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用药水平。

主要措施:一是切实规范兽用化学药品生产经营行为。以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严格核查兽用抗生素原料和质量检验情况,严格核对批准生产产品与原料药品种对应情况,严肃查处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二是切实规范兽用抗生素使用行为。以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大县为重点,强化养殖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严格督导落实安全用药管理制度,严格核查用药记录,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宣教兽用抗生素安全、规范使用知识和用药原则,提高养殖者对抗生素耐药性危害的认识以及安全用药能力和水平,严肃查处使用原料药、假劣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等违法行为。三是切实规范线上发布兽药信息和销售兽药活动。逐步摸清利用互联网发布兽药信息、销售兽药特别是抗生素的基本情况,调查、收集、整理、汇总假冒兽药企业信息、假劣兽药信息以及无证经营信息的网站、电商和第三方交易平台,联合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严肃处置发布假劣兽药信息、销售假劣兽药的违法违规网站。(此项行动由兽医局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五)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

整治重点:以城乡结合部、私宰专业村(户)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等私宰易发区和多发区为重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屠宰环节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生猪屠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主要措施:一是严厉打击屠宰违法行为。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集中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生猪屠宰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强化屠宰监管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查处。二是严格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屠宰企业严格执行屠宰操作规程,全面落实生猪入场查验登记、待宰静养、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制度。严格落实检疫检验出证制度,检疫检验合格的生猪胴体及生猪产品,要附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三是严把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关口。继续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对不符合设立条件的,要报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坚决予以取缔。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立审批管理,严肃查处屠宰企业出租、转让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等违法行为。(此项行动由兽医局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六)“三鱼两药”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以大菱鲆、鳜鱼、乌鳢等养殖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为重点药物,在山东、辽宁、江苏、河北、天津等大菱鲆主产区和山东、江苏、浙江、广东、湖北、湖南、安徽、江西、四川等鳜鱼、乌鳢主产区开展专项整治。

主要措施:一是督促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在“三鱼”主产区,督促落实水产养殖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建立完善养殖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档案,推进行业自律,加大诚信体系建设力度。督促“三鱼”养殖企业(场、户)强化内部质量控制,采取标准化、自检等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鼓励养殖企业按照国际先进标准建立实施良好养殖规范(GAP)体系,并开展相关认证。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和技术指导。强化“三鱼”养殖企业(场、户)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让养殖户深知使用“两药”就是违法犯罪,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加强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技术指导,引导养殖场(户)科学、合理、安全用药。三是开展健康养殖模式试验示范。引导养殖户适当降低养殖密度,提高养殖动物抵抗力,控制或减少病害发生。四是加强监管责任落实。生产区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用药情况执法检查,指导检查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水产养殖用药记录和销售产品标签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者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质的行为。强化产地“三鱼”产品监督抽查,加大“三鱼两药”的抽检数量,掌握养殖环节“三鱼”质量安全状况。积极推进检打联动,确保阳性样品生产单位的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加强渔政执法工作,做好行刑衔接,及时将有关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分子,依法销毁不合格水产品。五是优化养殖条件和环境。加快编制出台各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支持通过池塘循环水工程改造降低病害发生和水产养殖用药使用。(此项行动由渔业渔政局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七)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整治重点: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产品为重点,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重点打击农村和城乡、省际、县际等区域结合部门店不规范经营,流动商贩无证无照经营。在互联网领域,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行为,加大线下涉案企业查处力度,严格监控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经营禁用农兽药行为。在果菜茶中草药等特色产区,重点打击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常用投入品中添加禁限用、未登记农药等违法行为。

主要措施:一是严格源头监管。严格农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和标准,严格控制过剩类农资新批生产企业数量,着力从风险评估、绿色环保和持续存限等方面建立行业准入机制。加强证后跟踪检查,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二是狠抓案件查处。把查办案件作为农资打假的重要抓手,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资行为。加大对涉案不合格投入品的调查力度,做到追根溯源、一案双查;
针对网上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及时搜集案件线索,线上线下互动,必要时通报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饲料养殖环节违法违规使用兽药行为。三是实施检打联动。完善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制度,明确行政、执法、检测三方机构职能与工作机制。将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生产经营主体和产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加快信用建设。在本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并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对接本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落实农资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建立健全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主体的监管力度。五是推进社会共治。认真落实《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及时公开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畅通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渠道,发挥“12316”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作用,完善举报奖励办法。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普及识假辨假和**知识,进村入户为农民提供面对面技术咨询和检测鉴定服务。(此项行动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三、重大活动安排

3月份,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暨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发布会精神,印发《20XX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20XX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部署20XX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公布20XX年全国农业系统农资打假典型案件。

3~4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举办第十三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开展种子执法专项行动。

3~8月份,派出6个检查组对有关省的生鲜乳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4~9月份,组织开展农药执法专项行动、肥料监督抽查。

4~10月份,组织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由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各地推广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力争全年培训渔民20万人次以上,总站发放《水产养殖用药指南》等技术资料5000册以上,各地编印相关技术资料30万册以上。

5~10月份,组织开展果、菜、茶、中药材重点产区投入品专项检查。开展罚没农资销毁处理活动。举办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

5~10月份,开展肉牛肉羊“瘦肉精”突击抽查行动。根据掌握线索组织1~2次对外调活畜问题多发地区的突击抽查,督促地方加大“瘦肉精”监管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防问题反弹。

6月份,组织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活动,普及农药管理、科学安全用药等方面的知识和技术。出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意见》,指导地方加大执法力度。

6~11月份,会同地方兽医部门、大型养殖龙头企业和兽药协会组织,联合开展兽用抗生素“放心产品进村、科学知识入户行动”,引导养殖者购买使用安全放心兽药产品、科学认知兽用抗生素,提高兽用抗生素规范用药水平,把好源头使用关。

7月份,召开农资打假工作座谈会。

7~10月份,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开展“猪肉质量安全百日行动”,从生猪屠宰与市场监管两端发力,联合打击生猪屠宰和肉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

9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10~11月份,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检查地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各项行动深入开展。

11~12月份,开展农资打假绩效考核。

12月份,公布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20XX年1~2月份,召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20XX年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农业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投入,加强工作力量,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要突出重点、措施有力、要求明确,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各地落实方案的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实施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切实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整治工作涉及多部门的,要加强跨部门合作,开展联合行动,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专项行动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农业部门要注重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准出准入、质量追溯、诚信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机制,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加大专项整治成效的宣传,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强化信息报送。建立固定的整治信息报送机制,分别于20XX年7、10月和20XX年1月的10日前报送截至目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1),20XX年7月和20XX年1月的10日前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全年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案件信息实行月报制度,每月的10日前报送上月农业部门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附件2),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报送详细案情。20XX年12月15日加报一次1~11月份的整治情况统计表、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责任要落实到人,请于3月22日前确定一名同志作为信息联络员,并将其姓名、单位、职务、工作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承担。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请将整治信息按时报送到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同时抄送有关业务司局和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将与绩效考核挂钩。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人:邓程君;
电话:010-59192XXX;
传真:010-59193XXX;
电子邮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联系人:成昕;
电话:010-62133XXX;
传真:010-62191XXX;
电子邮箱:。

安全质量方案 第3篇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乡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私人建房质量安全质量,促进我市村镇建设工作健康科学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NNN市小城镇办制定乡镇私人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乡镇房屋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确保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战略部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市农村建房质量统一实施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乡镇私人房屋建设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乡镇私人房屋建设质量。

要充分认识乡镇私人建房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一定要振奋精神,正视困难,主要领导要亲自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乡镇私人房屋建设质量和安全。

(二)、加快检查进度,限期完成任务。各乡镇要以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和动力,在辖内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质量检查,认真分析私人房屋建设质量和安全存在问题的原因,切实制定补救措施,狠抓落实。

(三)、强化督查,抓好抓实。市小城镇办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继续组织有关部门跟踪督查。

四、工作步骤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我市乡镇房屋建设现以砖混结构的楼房为主,砖混结构的楼房对质量和安全要求较高,但因管理体制不适应我市乡镇房屋建设的形势发展,当前农村建房质量隐患较多。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及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以及市有关会议精神,乡镇私人建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关系到广大村镇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近年来,在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乡镇私人建房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但是,我市的乡镇私人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存在不平衡,部分乡镇的乡镇私人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仍处于空白状态,管理薄弱、设计和施工不具备资质,工程质量安全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因此,私人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列入议事日程,层层做好动员,强化组织领导,把乡镇私人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的阶段。

(二)、明确职责,有序建设,完善管理体制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镇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机构,形成权责清晰、运转有效、管理有序地工作机制,加强对乡镇乡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服务,确保所有村镇工程质量安全。

乡镇私人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行领导责任制,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村镇建设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要对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乡镇、街道建设主管部门应成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设置至少2名监督员,具体负责乡镇私人建房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强制性监督管理,并按照管理权限,严格履行工程报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竣工验收管理的责任,确保私人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等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各区、市政府应将村镇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情况纳入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之中,严格考核。

(三)、建前申报,健全制度,严格管理程序

乡镇私人建房工程的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建设的性质、规模及管理权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到所在乡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并办理开工、定位验线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对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工程,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按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在规定时限内到工程所在乡镇、街道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在各乡(场、区)集镇(村庄)规划区内的农民自住建房,两层以内的由各乡镇(场、区)统一规范办理审批手续,核发“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使用农民建房通用图集。两层以上或投资30万元以上或建筑规模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新建、加层、改扩建房屋、开发房屋,由乡镇(场、区)集镇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上报市规划局统一办理规划准建及施工许可手续。严禁不经批准随意建房。单位建房一律由市规划局审批。规划区外的由各乡镇(场、区)按新农村建设要求规范审批并落实监督责任。

农民建造两层及两层以上或投资30万元以上或30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以及加层、改扩建房屋,应当使用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并到市建设局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严把农民住房承建人施工资质关。农民住房承建人必须持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匠证方可承建农民、居民住房。住房建设竣工后,建房户要申请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监管力度,根据原定计划,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乡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从2014年5月1日起进入监管。由市小城镇办牵头,所有监管人员分为二组,每组由质监、安监、执法三部分人员组成,开始建设监管大行动。全市分二片东南乡为一片,西北乡为一片。各乡镇城建所要明确一名质量安全联络员,结合建设局精细化管理工作伸延到乡镇。工作目标是符合报建要求(300平方米以上或30万)报建率达到80%,各乡镇质量安全联络员及时上报在建名单工作计划,质监、安监、执法每月要进二次巡查。巡查人员若发现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项目以及在村镇规划区外擅自进行建设的,应立即责令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强制性技术标准

乡镇私人建房工程的勘察、设计、开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把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作为质量管理的重点,建立严格的内部保证体系,各阶段、各工序、各环节都要严格把关,确保各项强制性标准在乡镇私人建房建设的全过程得到认真执行。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行复验,重要的建筑材料以及混凝土、砂浆强度试块必须执行见证取样制度。从事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自保体系,并为作业人员提供良好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加强对深基坑、大型模板、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等重点内容和重点环节的监控,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乡镇、街道建设主管部门应对辖区内村镇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要建立村镇建设工程监督档案,每周召开一次质量安全专题会议,分析、布置、检查本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质量安全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有完整的质量安全检查记录,对本辖区存在的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有决议、有检查、有落实。

(五)、加强服务与培训指导,全面提高村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各乡镇、街道建设主管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应完善相关政策,主动服务,建立简捷、顺畅、高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培训指导,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引导乡镇私人建房工程健康发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村镇经济的良性发展。

安全质量方案 第4篇

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进一步提升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创建水平,根据《上杭县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杭农监办〔20XX〕2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方案。

一、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三农思想”、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等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相关知识,注意突出宣传主题,紧扣法治与安全两大宣传主线。

(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研讨交流、教育培训,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推进信息公开,提高依法行政、监管执法水平。

(三)引导农产品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大力宣传遵法守信典型,推进农产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质量安全关系你我他。

(四)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氛围。

二、活动安排

(一)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在公共场所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可利用墟天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标语、设咨询台、农产品展示台等,向社会公众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普法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公众科学消费。同时,各村应利用换届选举工作布置会,大范围的进行宣传培训,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开展“三进”活动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活动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不少于2个的标准,扎实开展“三进”活动。在公园广场、农村超市等人群密集区域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咨询台,组织专家对农药残留、生长激素、贮藏保鲜等问题进行解读;对标准化生产、农药规范使用、生产记录档案、包装标识等进行宣传指导;展示禁限用农药名单、举报投诉电话、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农药名录、品牌农产品名单、综合监管信息化服务平台网址、二维码追溯方法等监管工作基本常识,以及演示农产品速测过程,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等。

(三)加强宣传报道

各村和镇直(办)有关单位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高压威慑态势。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主流网站、手机短信、微信和宣传栏等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展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效,工作特色、亮点。在集镇市场、大型超市及各村村部等制作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标语,向公众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和镇直(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活动,强化组织领导,切实保障人员和经费投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农技站重点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策划,加大对宣传筹备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位。

(二)突出宣传成效。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抓住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契机,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结合本地区实际,创新形式和内容,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和镇直(办)有关单位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的图片、资料,总结宣传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和镇直(办)有关单位将活动总结及活动图片资料电子版于7月20日前报农技站。联系电话:0597-XXXXXXX,邮箱地址:

安全质量方案 第5篇

一、活动主题

质量是价值和尊严·安全是生命的保障

二、活动目的

基本能达到活动的目的,使各部门及全体员工突出重视质量问题,提高员工工作质量和积极性,提高各部门(分厂)工作质量和协调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产品质量及人员素质将进一步提升,员工质量意识能够提高。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30日

四、参与部门

株洲敏锐公司各部门(分厂)

五、重点考察项目

公司质量管理目标,安全、设备与6S管理目标

六、组织部门

质检部、制造部

七、活动组织机构

1、公司“质量·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陈 林(全面负责和协调本次活动的开展)

顾问:李自强(指导本次活动的有效运行)

副组长:高历柱、文春雷、付国庆(负责组织、实施、监督、评选本次活动)

策划和监督:文毅(负责策划和督促本次活动的开展)

组员:彭伟中、张乔辉、颜小雁、丁志海、贺铁庚、董 麒、贺江英、张中华

2、公司“质量·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策划、制定、实施、监督、评选、总结有关本次活动方案以及相关事宜。各组员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质量·安全月”活动的开展与实施,并向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汇报活动情况。

3、各分厂厂长负责组织、督促、日常检查、记录和考核本分厂班组及各位员工的安全、设备、6S管理工作。

4、质检部部长负责产品质量的检查、监督、记录和考核。

5、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提供各分厂和班组的安全、设备、6S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考核和记录。

6、制造部可由生产副总经理在部门内自行组织和策划 “质量·安全月”活动,制造部各职能部门和各分厂厂长参与。由于本次活动制造部作为活动的主体单位,对制造部策划的活动方案(含制造部及其各分厂、班组有质量、安全、设备、6S管理等指标落实与数据的量化)获得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审核通过后,公司将一次性的给予制造部活动资金2000元,用于本次活动和今后此项工作的标语、资料、培训、奖励等使用的经费。

八、活动内容安排

(一)、动员宣贯大会

1、20xx年5月25日由文毅负责策划“质量·安全月”活动方案(草案),在5月28日前确定活动方案。

2、围绕“质量是价值和尊严·安全是生命的保障”的活动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2、1厂区内悬挂横幅、标语或图片

2、2公司组织召开主管及以上员工“质量·安全月”活动动员大会 ,进行“质量·安全月”活动动员和工作安排。

2、3各部门(分厂)需在本部门(分厂)全体员工大会上召开“质量·安全月”活动动员大会,要求全体员工用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质量·安全月”活动中来。

2、4将“质量·安全月”活动方案在公司内予以张贴公布。

3、活动标语

在员工中征集,截止日期6月1日,活动标语收集人:按先后顺序报到公司办张中华处,对采纳实施的标语给予30元/条奖励。

(二)、活动内容

1、以“质量·安全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并结合“6S”现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为主要内容,普及工作质量和安全基本知识,提高员工质量安全意识和质量安全技能。培训组织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张乔辉负责。

2、开展排查活动,查质量与安全责任意识,查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查质量与安全保证制度,查标准执行情况,查计量检测保证,查现场质量与安全状况,查设备保养和5S管理现状,治理薄弱环节,提升质量和安全工作水平。(由质检部文春雷和制造部高历柱负责组织实施)

3、全面开展质量(含产品质量)和安全工作监督与检查,督促和规范全体员工质量和安全工作行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和安全责任意识。坚持“不接收、不制造,不流出”不合格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原则。(由各部门(分厂)负责人组织实施,有检查情况文字记录,由质检部文春雷和制造部高历柱负责组织抽查)

4、广泛发动全体员工围绕提高质量和安全工作大力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比赛、发明创造、岗位练兵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力量。(人力资源部张乔辉负责)

5、举办“质量安全合理化建议”征文活动,设立一等奖一名,奖励200元,二等奖二名,各奖励100元,三等奖三名,各奖励50元。征文评价的标准要求对公司质量安全管理现状有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有措施、对质量安全的方法有创新等,征文收集人:6月25日前交到公司办张中华处,获奖文章将在全公司进行公布。

6、7月初由活动小组组长组织召开表彰、总结大会。(总经理参加,由公司办和质检部配合)

九、活动要求

1、本次活动主要以各部门、分厂(班组)为单位参与“质量·安全月”活动,活动期间活动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和分厂(班组)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布。

2、各部门和分厂要加强对“质量·安全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好本部门(分厂)相应的活动计划,要开展人人参与,加强学习,规范行为,养成习惯,强调执行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各部门和分厂要以“质量·安全月”活动为契机,执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约定,查找自身的不足,促进本部门和分厂全体员工增强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

4、各部门和分厂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深入分析,认真整改,重点解决影响工作质量(含产品质量)的基本性、常识性问题,解决员工侥幸心理,有针对性的制定预防措施,为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好一定的基础,并将“质量·安全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xx年6月30日前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处。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和班组书面材料质量的好坏予以适当加分和奖励。

5、六月份“质量·安全月”活动中,员工的质量、安全、设备和6S现场管理等各项违章、违纪行为仍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活动奖励和处罚

1、活动领导小组将在7月初对各班组进行总结、统计和评比,评出最佳班组1个,给予500元奖励;
优秀班组2个给予300元奖励。对于活动评比排名最后一名的班组,给予班组及班组长予以通报批评和公布。获奖班组数据统计必须真实有效,并上报征文一篇。

2、对活动领导小组安排和分配任务的单位或个人如有不参与、不配合、不落实执行和拒绝任务的进行经济处罚200元/人次,如发生整个部门或分厂对“质量·安全月”活动不参与、不执行的进行经济处罚500元/次,主管负责落实责任人,不能落实责任人的由部门(分厂)主管承担,并进行绩效考核。

安全质量方案 第6篇

为保障人民群众用上放心产品,提高新集镇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特制定2018年质量安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生态新集,质量先行”的质量精神,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质量工作体制、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加快推进质量工作的标准化、法制化和社会化,努力构建全社会质量共治机制。推动全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人居质量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产品质量: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有机产品获证组织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地产农产品检测全覆盖,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二)工程质量:重大项目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

三、工作措施

(一)以完善质量工作机制为主线,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

1.健全质量强镇工作机制。依托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平台,统筹全镇综合质量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检查。

2.加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扎实做好2018年度政府质量工作考核,重点抓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人居质量等质量工作考核。

3.发挥政府质量激励机制。加强本地农产品品牌的培育,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促进先进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二)以确保质量安全为底线,加强重点领域质量监管。

4.加强源头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工业产品分类分级监管力度,实施预警、惩戒等差别监管,强化源头控制。严密组织各类专项质量整治和安全大检查活动,对产品抽查不合格的经营单位重点开展现场监督整改、取缔。

5.完善监管机制,提升农产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大高风险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围绕重点时段和重点品种,不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案件查处力度;积极推进地产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工作,认证管理工作,加强无公害以上农产品证后监管、产地监测、产品质量检测和跟踪抽检工作;加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禁限用农药、兽药及添加剂监管,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针对农药使用、“瘦肉精”、生猪屠宰、水产品、蔬菜、农资打假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

6.查盲区补漏洞,综合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镇食药安办督查督办机制,加强重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督办和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梳理查找监管漏洞和盲区,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运行机制,完善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和综合大联动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安全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

(三)以夯实质量基础为抓手,提升质量发展水平

7.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加快生态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现代旅游业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围绕市级重点镇建设要求,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8.开展全民质量教育活动。加强质量素质教育,利用“3.15”、“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新集,质量先行”的质量精神,积极开展质量法律知识进村居、进校园、进店铺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安全质量方案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按照《教育系统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以“查隐患,保安全”为目标,扎实开展2018年全区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消除隐患,努力构建平安校园,现结合我校安全生产和校园安全的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起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组长:张福光

副组长:王振友

成员:王春友、胡建月、赵丽娜及各班班主任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学校安全教育管理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活动领导小组所安排的相关工作。学校保证必要的活动经费,并安排专人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精心策划,注重实效。结合本校实际,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贴近学校的活动,并突出隐患排查治理这条主线,通过自上而下隐患、找漏洞、出实招,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结合学生安全教育阶段性工作,切实做好宣传报道,扩大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及自救互救技能。

六、活动及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根据区教育系统和乡中心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召开一次全体教师安全生产月专题培训会议部署本活动具体安排,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相关职责,同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二)实施阶段。

1、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五个一”系列活动:

(1)开展一场安全知识教育专题讲座。重点教育学生掌握传染病预防知识、防暴力伤害、防震防火、防拥挤踩踏、防触电、防雷击、防溺水、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常识,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2)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采用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促进和谐的交通氛围。

(3)开展一次应急逃生演练活动。开展防震及突发事件紧急疏散灯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学生对各类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

(4)上一堂心理健康教育课。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学生要以积极健康的"心态正确对待学习生活,不断提高学生心理调适能力,避免学生极端行为的发生。

(5)开展一次安全知识XX征文活动。按照《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征文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师生参与,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2、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再进行全面、彻底的无缝隙排查,并确保排查出来的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

3、做好阵地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校园宣传主阵地作用,办一期以“防暴力伤害、防震防火、防拥挤踩踏、防触电、防雷击、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疾病传染”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专栏,每个班级出一期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黑板报,营造浓厚安全教育氛围。

(三)总结阶段。讲求活动实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应急管理,建立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杜绝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努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安全质量方案 第8篇

一、活动目的: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深入推进“质量提升”活动的会议精神,以及国家质检总局,上海质检局,光明集团关于开展“质量月”活动的`文件要求,结合世博食品安全管理经验,结合集团全年质量工作计划,通过益民集团“质量月”各项活动的开展,提升全员质量意识,提升集团质量管理水平,服务集团新三年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活动主题:

抓质量水平提升,促发展方式转变。

三、活动安排及时间节点:

本年度益民集团“质量月”月活动分为宣传准备、活动实施及总结交流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准备阶段

时间节点:9月上旬。

活动安排:

1、集团及所属各企业传达“质量月”活动要求,结合集团全年质量工作计划和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月”活动方案。

2、集团及所属各企业以各种形式在全体员工中宣传“质量月”活动,学习质量管理知识,开展合理化建议等活动,营造全员参与“质量月”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实施阶段

时间节点:9月中下旬,部分活动延续至12月。

活动安排:

1、集团所属各企业依照“质量月”活动要求以及各单位活动方案,有序开展企业的各项质量月活动。同时应积极配合上海市及各区县质监局,光明集团,益民集团“质量月”期间的各项活动的开展。

2、“质量月”征文活动。

本次征文活动以益民报、集团网站及益民科技园博客为载体,文章内容应紧扣“质量月”活动主题,可涉及质量管理经验、企业优秀质量管理方法介绍等,也可为质量工作者的工作经验。稿件由各单位推荐,集团质量管理部审核后统一刊登。请各单位于9月20日之前将稿件推荐至技质部。

3、“质量月”专题讲座活动。

在“质量月”期间集团将邀请质量专家,结合当前质量管理的热点问题和世博食品安全问题,组织一次专题讲座。时间初步定在9月中旬。

4、参观交流活动。

“质量月”期间集团将安排一次质量管理参观交流活动,参观两家企业(集团内和集团外各一家)。本次参观交流将以现场观摩和主题交流的形式开展。时间定在9月下旬。

5、质量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活动。

在“质量月”期间,企业应做好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同时随时做好准备接受光明集团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益民集团也将按照全年质量管理工作计划,组织质量专家集中实施企业监督检查工作,以及做好高风险产品、世博产品的强化抽检工作。

(三)总结交流阶段

时间节点:10月—11月初。

本次“质量月”于9月底结束,11月初集团将组织“质量月”总结交流会,光明集团也将于11月中下旬组织“质量月”的总结表彰活动。各单位在总结交流阶段着重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本企业全年质量工作、世博食品安全以及“质量月”活动的开展情况,通过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修订质量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升质量管理能力。

2、结合光明集团、益民集团世博质量管理年活动,做好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事迹整理和推荐工作。

3、各单位形成“质量月”活动总结报告,并于10月8日之前上报至益民集团技术质量管理部。

安全质量方案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公司“质量月”活动为指导,增强全员质量意识,活动方案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围绕项目基础施工等特点,牢牢抓住产品质量控制关键环节,全面提升质量管控水平。打造公司质量品牌,营造全员重视质量管理、参与质量管控、监督质量问题、享受质量效益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建设质量强企,共创美好生活

三、重点活动安排

(一)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为了公司“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及执行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拟定本次活动的目标。

(2)组织质量月宣传活动。

执行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小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项目部专业工程师。

“质量月”活动执行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本次活动的各项工作。

(2)组织质量月活动落实、检查、整改。

(二)具体内容开展

活动一:张贴“质量月”活动宣传标语。

时间: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30日

地点:工地醒目位置

内容:创造高质量,奉献高质量,享受高质量

负责部门:各项目部。

活动二:质量、安全大检查

时间:20XX年9月中旬

范围:项目等。

检查方式:各项目部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10日进行自查自纠活动;
20XX年9月中旬工程管理部组织各部门进行集中大检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负责部门:营销策划部、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各项目部。

活动三:组织《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xx)学习教育活动。

时间: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10日。

地点:办公室

内容:《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xx)。

负责部门:综合部、工程管理部。

活动四:开展“解决一项质量通病,共同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的技术质量攻关活动。

时间:20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20日。

内容:项目关键部位渗水、各种部位裂缝、管道漏水、安装与土建交叉存在的质量薄弱点等课题。

要求:各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均选择一项课题(不局限于“内容”项的课题范畴,结合各专业实际进行选题)进行研究;
各部门于20XX年9月25日前将相关资料汇总至工程管理部。

负责部门:工程管理部、各项目部。

活动五:“质量月”活动相关报道

时间: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25日。

要求:各项目部、各部门至少一篇相关报道。

负责部门:综合部

四、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重在落实。

“质量月”期间正值公司施工的关键时期,质量管理至关重要。各部门、项目部要在思想上重视,积极参与、细致谋划、精心部署,各部门、项目部要在行动上落实,每一个人、每一个环节都要从我做起承担起质量管理责任。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部门联合,共同提高。

“质量月”活动小组在9月份组织各项目部以自查、互查等方式提高各项目部的质量管理水平,在检查期间参与人员要提高认识切实的按照质量管理相关规范标准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的进行检查,对于查处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

(三)立足创新、增强实效。

各项目部在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质量月”活动的同时,要坚持贴近实际、深入现场,在质量通病上攻克一项课题,创新工作思路,确保“质量月”活动取得实效。

五、总结与奖惩

9月底,由“质量月”活动执行小组总结本次活动。对于在此次活动中得奖或表现优秀的个人给予奖励;
公文写作范文对于在本次活动中表现较差不与配合的"个人给予处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比:

1.对本次活动做出的贡献;

2.参与本次活动的积极性;

3.配合质量、安全大检查及整改情况;

4.各项活动的开展及实施情况。

安全质量方案 第10篇

一、活动目的:

为了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从我做起,告别昨天的陋习,树立良好的职业习惯,营造出人人关心质量,事事重视质量的工作氛围,通过员工的共同努力,最终实现公司质量目标的新突破。

二、活动时间:

05月20日———6月30日

三、活动的口号

1、车间质量活动的口号:以精立业以质取胜质量第一百年大计

2、加强班组长质量意识的口号:端正质量态度规范质量行为树立质量风气

3、提高员工质量的口号:重视高质量创造高质量服务高质量享受高质量

四、活动的指导思想:

产品质量源自员工的精心操作;
精心操作体现员工的职业道德。

五、活动目标:

1、半成品内容物一次报验合格率100%。

2、出车间以后的质量投诉不超12次(市场投诉4次、成品库投诉8次)。

3、产品质量事故为零。

六、活动小组成员:

组长:支建章副组长:韩海勇薛源茂组员:崔国洲周艳明张仕泽王书平孙广发徐进华

七、活动的安排及考核的内容:

(一)宣传贯彻期5月20日—31日

(二)考核时间为6月1日—30日

(三)考核评比活动总分100分,实行倒扣分制,可为负分。

(以下员工不合格项按车间管理规定进行惩罚,由班组长开据罚款单;
班组长不合格项,由工段长开据罚款单,工段长的不合格项由生产办开据罚款单)

1员工现场提问共占20分:

(1)班组长占10分(考试成绩乘以15%),考试80分一下的罚款20元扣2分,由工段长开据罚款单。对班组长进行考试内容为:班组内的工艺参数、操作规程、班组内各岗位的注意事项、异常情况的处理及活动的考核内容。

(2)员工占10分一项不会扣0.5分,只扣分不罚款。每个班组抽四名员工现场提问本岗位的注意事项,以及活动的考核内容。

2、现场交接问题占10分

1)各岗位生产情况及异常情况交接不到位扣2分(罚责任人)

(2)交接时工器具、拖布不全或多或少摆放混乱扣1分。(罚班组长)备注:接班时,少或多且摆放混乱没有及时上报,扣罚当班班组长。

(3)工器具收尾时班组长通知督导员,由督查员确认签字,未确认的每次扣2分(罚班组长)

(4)备齐的物品不得丢失,比如标识、看板、各种挂牌、内存卡等一次扣1分(罚班组长)

3、违规操作占40分:

(1)违规操作:技术部投诉每出现一次扣3分违规自查项一次扣1分(罚违规操作人员、班组长、工段长)

(2)车间联查时发现的违规操作项和野蛮操作出现一次扣2分(操作人员、班组长、工段长按规定进行罚款)

(3)成品库投诉每出现一次扣4分(罚班组长、工段长操作人员由技术部开据罚款单)

(4)市场投诉的产品每出现一次扣5分(按规定进行处罚班组长、工段长、操作人员)

4、现场卫生、工艺卫生方面各占20分:(由车间主管。品控员。督查员。质检员等)进行检查

(1)由车间联查小组对车间现场卫生进行不定时抽查,每一不合格项(参照各班组卫生区域的标准)扣0.5分(检查当天检查一项不合格扣当事人2元,班组内超过4项罚班组长10元、工段内超过10项罚工段长20元)检查结果由督查员通知到各工段

(2)由车间联查小组对车间工艺卫生进行不定时抽查,每一不合格项扣分、罚款(按照QS认证的标准进行检查)

A、人员工作服、雨鞋脏以及有过多的汗印、油腻一次扣0.5分(罚当事人10元)

B、不按要求穿工作服一次扣0。5分(罚当事人20元)

C、口罩、帽子不按规定佩戴,口罩把鼻子盖住,头发外露一次扣0.5分(罚当事人20元)

D、生产器具清洗干净,无残留痕迹,不合格一项1分(罚当事人20元,班组长10元)F、生产的原材料接触地面后,不清洗后使用不合格一项扣2分(罚当事人20元,班组长20元,罚工段长10元)

G、生产过程中从洗罐—灌装—装笼—行车—杀菌—卸笼—包装不得有罐体脏、报废罐及不合格饮料进入成品区域,或有剩余的罐子,一项不合格扣相应班组1分,接班人发现不报者扣本班组

H、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车间,各工段、班组长监督不到位发现一次扣2分(罚工段长20元,班组长30元)

5、工作记录的填写、班组长报表及各巡检记录表的填写的真实性占10分。

1、不定时检查工作记录的填写情况及书面整洁干净情况发现不合格一次扣1分。

2、班组长报表填写错误或填写不及时发现一次扣1分。

3、各巡检表填写不及时或提前写一次扣1分。

4、各表装订要按顺序,不按规定装订发现一次扣1分。

以上情况每天日查超过2次不合格,罚班组长20元,超过4次罚工段长20元。

6、质量事故

1、一般性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损失200—2000元)一次扣10分。

2、严重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损失2000元以上)一次扣20分

八、奖罚标准:

1、活动最后各班组推荐一名质量标兵候选人,每工段由活动小组成员评定出一名质量标兵奖励150元(依据考核内容的五项进行评比)

(1)本岗位的注意事项及流程熟知

(2)现场交接到位

(3)无违规迹象

(4)现场卫生、工艺卫生保持良好

(5)工作记录的填写及时准确无误

(6)无质量安全事故

2、四个相应的班组横向评比:

(1)第一名的班组长奖励200元

(2)最后一名班组长罚款100元

3、四个相应的班组横向评比:第一名的班组奖励600元,最后一名的班组罚款300元

4、工段考核分数取本工段六个班组的平均分数的值:

(1)第一名奖励300元

(2)最后一名罚款150元

5、活动期间提出关于质量隐患的合理化建议,视情况给予奖励。

6、生产过程中发现质量安全隐患(没有造成损失的已经挽回的)视情况给予奖励。

7、各工段、班组发现质量问题以及存在质量隐患苗头不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一旦发现,直接淘汰,并且严肃处理。2分(罚相应当事人20元、班组长20元、工段长10元)

安全质量方案 第11篇

为了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设工程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将于今年9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不断推进防水工艺标准化,着力提升工程实体质量”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我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工作,促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活动主题

不断推进防水工艺标准化,着力提升工程实体质量。

三、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日~9月30日。

四、组织保障

为加强“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启泉(区住房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马其盛(区住房建设局副局长)

陈国桥(区住房建设局副局长)

邓少英(区住房建设局副局长)

组员:古剑辉、黎校、何健强、朱惠忠、袁春燕、张向阳、张中辉、林光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质量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XX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区质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古剑辉站长兼任。

五、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发动。

1.组织全区房地产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召开20xx年度“质量月”活动动员大会,详细介绍“质量月”活动内容及工作安排,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部署,确保“质量月”活动取得成效。

2.利用简报、宣传栏、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对“质量月”活动开展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工作亮点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1.开展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专项检查。

组织区质监站、区散水办等单位以及相关行业专家对辖区内17家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展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实验室管理、原材料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等,并对水泥、砂、石等原材料进行监督抽检。同时,检查企业内部试验室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对实验室压力试验机进行现场校核,并开展试验能力比对试验。

2.开展在建工地执法检查活动。

区质监站成立专门检查组,对我区在建项目采取随机抽查方式,选取受检工地。重点抽查工地人员到位履职情况、中间验收程序执行、强制性条文执行等质量管理行为情况及现场实体质量,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和查处,督促工地加强质量管理,达到提升工程实体质量的`目的。

(三)不断推进建筑工程防水工艺标准化进程,提升工程实体质量。

1.开展现场观摩活动。

(1)开展外墙淋水试验现场观摩活动。在我区推广外墙淋水试验是贯彻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一个重要举措。通过现场观摩活动,加强参观人员对外墙淋水试验的目的、意义的理解,对外墙淋水试验的实施方式有更为直观的切身感受,为我区住宅工程项目全面推广外墙淋水试验打下良好的基础。

(2)开展卫生间防水施工现场观摩活动。卫生间渗漏是质量信访投诉常见问题。通过现场观摩活动,围绕施工工艺、管理综合分析防水质量通病及预防解决措施,分析容易引起卫生间渗漏细部节点的防水做法,提高施工、监理现场管理人员的防水质量意识和施工工艺。

参加人员:房地产在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

2.举办质量专题培训讲座。

(1)《XX市建筑工程防水施工工艺及常见质量问题防治视频》;

参加人员:房地产、公共建筑在建项目现场施工质量员、监理人员。

(2)加强业主第一责任人讲座。

参加人员:在建项目业主、监理人员。

(四)活动总结。

在20xx年10月质安例会上,对本年度“质量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各项活动开展情况,表彰积极参与活动的单位及个人,推广先进经验,促进我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把“质量月”活动内容与日常质量管理工作结合在一起,制定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的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作业指导书等,将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情况作为企业日常质量检查的重点内容,明确重要施工环节的检查重点,确保工程质量常见

问题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促进质量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各单位要落实“质量月”活动各项工作要求,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

安全质量方案 第12篇

根据《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产品整治组工作实施方案》和《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为组织实施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农业部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组长:XXX,农业部部长

副组长:XXX,农业部副部长;
XXX,农业部副部长

成员:农业部办公厅、人事司、政法司、市场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科教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兽医局、渔业局、监察局、机关服务局等司局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专项整治期间,与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产品整治组合署集中办公。

二、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

总体目标:通过农产品专项整治,到今年年底,全国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
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
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主要开展以下六项行动:

(一)高毒农药与种植业产品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农药,收缴产品做到100%销毁;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农残抽检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一是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等相关部门,建立高毒农药和种植业产品监管的部门协调机制,确定并公布高毒农药定点生产企业、登记产品,研究制订高毒农药集中销毁方案。二是加大对违规生产、经营、使用高毒农药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以及在产品中擅自添加甲胺磷等禁限用农药成分的违法行为,彻底捣毁非法生产高毒农药的“黑窝点”。三是彻底整顿“一药多名”、农药标签不规范等问题。四是组织开展农药市场交叉检查和无公害生产基地农业生态环境和蔬菜、水果、茶叶生产大县的农药残留抽查。五是利用各大媒体和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无公害生产关键技术、高毒农药替代品种及其科学施用技术,组织各地开展相关技术培训。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农药产品,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种植业产品。重点单位:非法生产、销售5种高毒农药和在农药产品中擅自添加5种高毒农药的企业;
替代农药产品经营不规范的企业;
制假售假和非法生产高毒农药的窝点。重点区域: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农药经销集散地。

此项工作由种植业司牵头。

(二)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检查率达100%;
饲料产品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
饲料中“瘦肉精”检出率为零。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对进口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整顿进口动物源性饲料和进口宠物饲料;
检查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许可证号。二是加强对饲料和养殖环节违禁药品和非法添加物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蛋白精”、“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从源头防治违禁物流入饲料和使用环节。三是强化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及产品监督检查。加强饲料产品监督抽查,查处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行为;
检查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企业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
检查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合格证;
检查企业基本条件、生产记录及产品检验记录等。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进口宠物饲料和动物源性饲料。重点单位: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企业,以及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
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蛋白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添加物的饲料企业、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以往抽检合格率较低的规模化养殖场(户)。

此项工作由畜牧业司牵头。

(三)兽药和生猪生产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

兽药生产企业GMP认证率达100%;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率达100%;
兽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保证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保证疫苗质量和有效供应。

2、主要任务。

一是对经营、使用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禁用药物立即收缴销毁,并追查其来源、销售去向,加大禁用药清缴力度。二是对20xx年以来列入兽药质量通报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废止地标产品,坚决收缴销毁。三是加强疫苗田间试验、区域试验监管工作,严厉查处假借试验名义,违法制售疫苗行为;
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疫苗行为,发现制售假疫苗窝点,要坚决捣毁,从严查处;
加强重大疫苗供应单位监管工作,重点核查其资质、管理制度、供应记录及冷链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的,要限期整改,发现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
加强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等重大疫苗质量检测、生产供应工作,强化重大疫苗批签发、飞行检查、驻厂监督等制度。四是组织标签清查活动,从生产企业查获不规范标签,要监督企业销毁处理;
从经营、使用环节查获不规范标签的兽药产品,禁止经营、使用。五是加大兽药使用单位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制度。六是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推进动物标识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严查无耳标和无检疫证明生猪的调运、屠宰和产品销售;
组织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

3、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禁用兽药(品种见农业部第202号公告、第560号公告)及未经农业部批准的兽药;
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疫苗;
兽用注射剂品种;
抗生素类、驱虫类、解热镇痛类药物。重点单位: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疫苗生产企业,兽用注射剂生产企业;
重点监控企业、有生产假劣兽药记录企业;
商品猪养殖场(存栏50头以上),肉禽/蛋禽养殖场(存栏300只以上);
乡镇兽医诊疗所/医院。重点区域:兽药经营企业,养殖小区统一供药单位;
兽药经营集散市场;
县、乡、村等基层兽药经营点;
重大动物疫病疫苗供应单位。

此项工作由兽医局牵头。

(四)水产品药残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

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等三类基地,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措施,监管率达到100%;
苗种生产单位持证生产率达到100%(自育、自用的除外);
苗种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措施,其中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监管率达到100%;
三类基地、一般养殖场等养殖环节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等禁用兽药残留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
阳性样品的追溯结案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现场检查。查处苗种生产企业是否领取苗种生产许可证,是否按批准范围从事水产苗种生产;
苗种生产单位和养殖场是否存贮、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和氯霉素等禁用兽药;
养殖单位是否使用限用药物但未遵守休药期制度售卖水产品;
三类基地和苗种生产企业是否依法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等制度。二是加强药残抽检。抽查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养殖基地、出口原料基地和个体小型养殖场禁用兽药残留情况。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现场检查和药残抽检中发现的违规企业,要依法严厉处罚,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四是推进健康养殖行动。加强对生产者健康养殖技术的培训,继续开展渔业科技入户,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传,对出口原料基地指导其按进口国标准进行生产。五是强化生产自律。加强对基层协会和渔民合作组织的培育和引导,指导其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

3、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鱼类、虾蟹类水产品。重点单位:未领取苗种生产许可证和未按批准范围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的生产企业;
未依法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的企业;
药残抽检合格率较低的生产企业。重点区域: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养殖基地、出口基地和一般养殖场。

此项工作由渔业局牵头。

(五)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

市场假冒“三品”标志现象得到有效查处;
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

2、主要任务。

一是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初级产品和农业系统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机农产品监督抽查。对生产基地、销售市场和生产企业加工车间(仓库)的“三品”进行抽样检测,对不合格产品,依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狠抓原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检查,从源头上保障“三品”质量安全,重点检查获证单位是否使用禁用农药、兽药;
农药、兽药、肥料、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准则,绿色食品获证单位是否执行原料(饲料)订购合同;
采收、屠宰或捕捞是否符合农药、兽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要求;
原料及投入品贮存是否有专人管理和适宜场所。二是开展“三品”认证工作有效性检查。包括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建立情况,申报材料、年检资料等文件档案的"管理情况,认证审查工作时限执行情况以及“三品”质量安全预警制度建立情况等。三是开展生产经营规范性检查。调查产地环境质量、区域范围及周围污染源受控情况,掌握重点区域的农业产地环境变化趋势;
了解获证单位的生产操作规程和相关标准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生产操作行为;
检查获证单位生产记录,查看生产记录内容是否完备,评估生产记录的真实性。四是检查必须包装的“三品”是否经包装后上市销售;
产品或包装上是否标注标志和发证机构名称;
标称“三品”的产品其证书是否有效;
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等。

3、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
应当包装而未包装上市销售的“三品”产品;
产品或包装上未按规定标注标志和发证机构的产品。重点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和产品质量不符合认证标准的企业。重点区域:主要食用“三品”生产基地、销售市场和生产企业的加工车间(仓库)。

此项工作由市场司会同有关部门牵头。

(六)农产品批发市场整治和质量监测行动

1、具体目标。

全国大中城市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建立入市检测制度和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制度;
批发市场销售的蔬菜中农药残留、猪肉中瘦肉精、水产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绿等监测合格率,平均再提高1~2个百分点。

2、主要任务。

一是组织对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开展抽查监测,确保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监测范围,依法查处批发市场销售不合格农产品行为。二是对仍未建立入市检测制度和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制度的批发市场,要依法处罚。督促批发市场建立入市检测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管理。三是对查出问题的市场,加大抽检频率和力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重点。

尚未纳入农业部门监测范围的大中城市批发市场;
未建立入市检测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的批发市场;
历年监测合格率较低的批发市场。

此项工作由市场司牵头。

三、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农产品专项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抽调得力骨干组建强有力的班子,建立健全领导和组织机构。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把责任层层分解到省、地、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负直接责任的责任制,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二)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任务牵头单位和各地要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产品整治组工作实施方案》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制定农产品专项整治具体验收办法,组织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三)强化监督抽查,依法进行查处

要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全面加大对主要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力度。对重要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要加大监测频次,限期整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处理。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处罚,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突出抓好大案要案查处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处理一批产品,查处一批企业,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做到五不放过,即事实没有查清的不放过;
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
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
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
对有失职、渎职和违法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四)密切工作配合,快速沟通信息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做到密切配合,令行禁止,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效果。各单位要密切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各任务牵头单位从8月30日开始,每周四中午12点前要向农产品整治组报告上周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月底报送工作小结。报送材料要全面、系统,应综合各整治行动参与部门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同时,要加强工作沟通,及时指导、督促各地整治工作开展,搜集有关信息。

(五)强化技术服务,营造社会氛围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指导生产单位和农民科学用药,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对执法人员和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成效,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建立投诉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要建立举报投诉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达到标本兼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从农田到市场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监督网络。

四、重大活动安排

为全力推进专项整治,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在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九项重大活动,将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监督抽查活动

1、活动内容。一是组织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养殖小区、健康养殖示范小区、超市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畜禽、水产品、有“三品”标志的食用农产品等,开展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针对蔬菜、水产品和主要畜产品等重点产品,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对不合格企业及产品,依法予以处罚、处理,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保持监管工作高压态势。

2、活动组织方式。由各地农业部门组织制定监督抽查方案,集中开展监督抽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农业部将组织对部分省(区、市)开展监督抽查和检查。

3、时间安排。分别在9月份和12月份,集中组织开展两次监督抽查活动,在9月底前和12月中旬前完成。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准入制度集中检查活动

1、活动内容。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对批发市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开展检查。检查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建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报告制度等情况,指导、检查大中城市批发市场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情况,确保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监测范围。

2、活动组织方式。由各地农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开展监督检查、监测抽查、驻场监管、督查督办等方式,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查。对批发市场没有全部纳入监测范围的地市,挂牌督办,要限期解决;
对建立制度行动滞后的批发市场,要限期整改;
对已建立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执行不到位的,要强化指导。农业部将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交叉检查;
组织有关质检机构,选择100家批发市场开展监测和监督抽查。同时,适时组织100家大型批发市场,联合向社会发出倡议,承诺严格市场准入管理、确保入市产品放心活动。

3、时间安排。集中抽查、检查活动分别在9月份和11月份组织两次,分别在9月下旬和12月中旬前完成。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集中检查活动

1、活动内容。一是以禁用农药、兽药为重点,清理整顿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检查农业投入品登记、生产、经营、使用以及标签标识管理等情况,杜绝违法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以及在产品中擅自添加禁限用药物成分的违法行为;
二是对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农资市场、农资经营门店生产、销售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疫苗等重点农业投入品集中开展监督抽查;
三是对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违法生产经营农业投入品情节严重的单位集中打击和处理,依法查处并公布大要案。

2、组织方式。由各地农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通过开展监督抽查、明察暗访、组织拉网式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部将对重点省份进行督查。

3、时间安排。在9、10月份集中开展,10月底前完成。

(四)“三品”集中检查活动

1、活动内容。集中检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标识与认证情况,打击假冒“三品”行为,统一组织检查各地认证管理工作和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情况,维护“三品”品牌形象,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2、组织方式。监督抽查与督导检查相结合。

3、时间安排。在9月中旬至10月份集中开展,11月底前完成。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

1、活动内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周活动,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准确把握法律法规本质,加强对执法人员和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高依法经营意识,使生产经营者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组织方式。部、省、地、县层层组织集中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印发宣传资料,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中央有关新闻媒体开辟专栏,集中宣传报道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典型;
选择部分省市农产品生产基地或批发市场组织记者采访报道。

3、时间安排。在9月份集中开展,9月底前完成。

(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中期总结交流活动

1、活动内容。阶段性总结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研究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专项整治和执法工作。

2、组织方式。在湖北召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会议,请各省(区、市)农业部门汇报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

3、时间安排。10月下旬。

(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省市行活动

1、活动内容。农业部从20xx年开始,陆续在北京、天津、上海、郑州等15个城市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工作。各城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市场准入管理等方面,成功地探索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新途径、新做法和好经验,值得大力宣传和推广。

2、组织方式。“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省市行活动”由农业部统一组织,计划选择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南京、兰州、大连和郑州等城市,组织有关新闻媒体逐一进行宣传报道。

3、时间安排。11月上旬集中开展,11月底前完成。

(八)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冬季培训活动

1、活动内容。

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合理使用为重点,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农民科学种养水平。

2、组织方式。

结合“科技入户”、“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送科技下乡”等活动,组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科研院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对农民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3、时间安排。

10月至11月。

(九)其他重大活动安排

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六项工作任务及相关活动,由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涉及的重大活动需要统一部署安排的,由牵头单位提出,农产品整治组统一协调、集中实施。

安全质量方案 第1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组织交流座谈,开展事故警示、案例分析及应急演练,特种设备“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开展督察检查、隐患排查等活动,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特种设备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监管,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联合监督、社会积极参与”的特种设备监管工作格局。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质量月”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活动

1、开展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继续对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宣传,通过群发“质量月”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公益手机短信,发放或悬挂“质量月”相关宣传资料、标语横幅等,向群众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关注。

2、加大新闻媒体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报刊及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充分利用网络及相关媒介开设专版、专栏,以专题宣传、集中展示等灵活形式,努力营造全省特种设备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3、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座谈会。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讨论、实地观摩等形式,总结交流各地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查找不足,促进各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合作和交流,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积极开展特种设备“三进”活动

1、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一是以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考核细则》和《自查评价表》为基础,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从源头上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二是要充分发挥重点骨干企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动员企业建立各级安全工作组织,引进实施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三是要指导企业组织开展电梯等特种设备故障应急救援演练,有效提高企业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就是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特种设备监管网站,重点对电梯、气瓶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特种设备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充分调动协管员、安全员的积极性,形成监管合力。

3、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要将电梯、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与孩子们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特种设备列为重点,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要联合相关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通过免费发放小册子、挂图、播放宣传片,组织交流座谈、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学生宣传特种设备基本知识及相关安全知识。

(三)开展特种设备督察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安委会要求,各市、州(矿区)局在做好日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基础上,迅速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察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省“国庆”前后特种设备安全。

针对事故多发易发区域和季节特点,要重点对石化企业,特别是中小石化企业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公园、景区、游乐场所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锅炉、电梯;气瓶充装单位,特别是车用气瓶加气站等重点场所以及冶金起重机等特种设备加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责令使用单位立即整改,要保证整改不走过场、不留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严格责任落实。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筹划。各市、州局要高度重视、科学组织,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活动计划并抓好落实,确保“质量月”特种设备安全活动顺利开展。

(二)细化目标、责任到人。省局特设局结合省局“质量月”现场活动,组织在兰的部分电梯安装维修单位、游乐设施管理单位、索道运营单位、燃气公司及相关特种设备检验单位举办统一宣传活动。各市、州局要在辖区内择机组织知识竞赛、交流座谈等活动,并指导辖区内每个县(区)局至少开展“三进”中的一项内容。

(三)营造声势、突出重点。各市、州局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联合相关部门,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增强活动的影响力,积极推进此项活动深入开展。

(四)深入落实、及时总结。各市、州局领导要深入活动现场,及时对“质量月”特种设备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帮助,保证活动目标落实到位,确保活动效果。

安全质量方案 第14篇

一、活动目的:

为了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从我做起,告别昨天的陋习,树立良好的职业习惯,营造出人人关心质量,事事重视质量的工作氛围,通过员工的共同努力,最终实现公司质量目标的新突破。

二、活动时间:

三、活动的口号:

1、车间质量活动的口号:以精立业 以质取胜 质量第一 百年大计

2、加强班组长质量意识的口号:
端正质量态度 规范质量行为 树立质量风气

3、提高员工质量的口号:重视高质量 创造高质量 服务高质量 享受高质量

四、活动的指导思想:

产品质量源自员工的精心操作;
精心操作体现员工的职业道德。

五、活动目标:

1、半成品内容物一次报验合格率100%。

2、出车间以后的质量投诉不超12次(市场投诉4次、成品库投诉8次)。

3、产品质量事故为零。

六、活动小组成员:

组长:支建章 副组长:韩海勇 薛源茂 组员:崔国洲 周艳明 张仕泽 王书平 孙广发 徐进华

七、活动的安排及考核的内容:

(一)宣传贯彻期5月20日—31日

(二)考核时间为6月1日—30日

(三)考核评比活动总分100分,实行倒扣分制,可为负分。

(以下员工不合格项按车间管理规定进行惩罚,由班组长开据罚款单;
班组长不合格项,由工段长开据罚款单,工段长的不合格项由生产办开据罚款单)

1、班组长考试 员工现场提问共占20分:

(1)员工占10分一项不会扣0.5分,只扣分不罚款。每个班组抽四名员工现场提问本岗位的注意事项,以及活动的考核内容。

2、现场交接问题占10分

(2)交接时工器具、拖布不全或多或少摆放混乱扣 1分。(罚班组长)备注:接班时,少或多且摆放混乱没有及时上报,扣罚当班班组长。

(3)工器具收尾时班组长通知督导员,由督查员确认签字,未确认的每次扣2分 (罚班组长)

(4)备齐的物品不得丢失,比如标识、看板、各种挂牌、内存卡等一次扣1分 (罚班组长)

3、违规操作占40分:

(1)违规操作:技术部投诉每出现一次扣3分 违规自查项一次扣1分 (罚违规操作人员、班组长、工段长)

(2)车间联查时发现的违规操作项和野蛮操作出现一次扣2分 (操作人员、班组长、工段长按规定进行罚款)

(3)成品库投诉每出现一次扣4分 (罚班组长、工段长 操作人员由技术部开据 罚款单)

(4)市场投诉的产品每出现一次扣5分 (按规定进行处罚班组长、工段长、操作人员)

4、现场卫生、工艺卫生方面各占20分:(由车间主管、品控员、督查员、质检员等)进行检查(2)由车间联查小组对车间工艺卫生进行不定时抽查,每一不合格项扣分、罚款(按照QS认证的标准进行检查)

安全质量方案 第15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切实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不断强化质量意识,扎实推进课堂改革,围绕“素质教育进课堂”、“向45分钟要质量”这一目标,以课堂为阵地,以教学研究为中心,以教育教学视导为契机,狠抓教育质量。

二、工作目标:

1、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优化课堂教学模式。

2、提高教师备课、说课、评课水平和教学科研水平。

3、提高教师运用多媒体教学的能力。

4、提升教师驾驭教材的能力。

5、培养年青教师,进行校本培训。:

三、活动时间:

XX年10月——11月。

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五、活动内容:

1、活动动员。利用10月初教师例会进行动员。

2、量化考核。规范班主任量化工作考评、严肃教职工出勤考评。

3、10月份月考及学科质量分析

4、开展第二课堂,成立学科兴趣小组,举办各学科竟赛,激发学生学科兴趣。

5、以教研组为单位,开展学科的优质示范课,每学科不少于1人,同时积极准备好上市教学比武的历史、地理两堂说课。

六、活动要求:

1、各教研组要认真对待此次活动,全体教师必须积极参与,并能运用现代化教具。

2、各教研组要相应制定好本组活动方案,及时整理好各类资料并上交。

3、领导小组成员作好榜样,做好策划、督导、参与各环节。

4、第二课堂要有活动的计划、记录、材料、评价总结。并整理成册。

5、活动安排的内容必须逐一不折不扣地完成,由教导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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