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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计划多篇7篇

时间:2023-12-05 18:17:03 工作计划 来源:网友投稿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计划多篇7篇

2023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工作总结例文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作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本人坚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工作要求,私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履行工作职能,规范执法行为,强化队伍管理,努力提升自然资源规划系统法治水平。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计划多篇的文章7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计划多篇篇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我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锚定“挺进五十强、创成文明城、建设示范区”的奋斗目标,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依法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持续稳进、落实、提升。

  (一)聚焦中心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1. 驰而不息优化营商环境。

  纵深推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王守安检察长在《检察日报》著文推介。健全完善快速办理机制,对涉市场主体案件统一标注、快速流转、优先办理、重点监督,坚决防止“办理一起案件,拖垮一个企业”,办案期限同比缩短7天。严格落实风险研判制度,坚持“一案一研判”,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如,办理的一起影响华润电力公司省市两级重点项目建设的滥伐林木案,审慎选择办案方式,慎重作出检察决定,赢得高度赞许。稳步推进企业合规改革①,争取市委支持,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企业合规改革领导小组,会同9家单位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0件,对监管考察合格的涉案企业,均依法作出从宽处理决定,确保涉案企业真合规、真整改、真受益。市非织造布产业协会代表及多家企业主送来锦旗,工作成效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2. 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

  以检察履职助力平安XX建设,确保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深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成功办理涉恶案件2件4人,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坚决打赢反诈禁毒攻坚战,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链条重拳打击涉诈犯罪案件22件48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惩治涉毒犯罪案件194件259人。积极参加全社会禁毒工作,融精准管控、人文关怀和宣传教育为一体,净化涉毒违法犯罪土壤。坚决服从全市防疫一盘棋,全力守住守好5个防疫一线阵地,和合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分别送来锦旗。

  3. 能动履职服务市域治理。

  在文明城市创建中贡献检察智慧,与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共同签署《关于办理轻微“两类”案件引入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的实施办法》,共对360人适用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近9600小时,既惩戒教育,又倡导文明出行风尚。在保障安全发展中提供检察支撑,严格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②,系统分析安全发展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违法、推动建章立制。如,我院就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发出检察建议24份,督促恢复耕地60余亩。在全面依法治市中提供检察供给,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法治宣讲50余场次。在彭场镇大岭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增添法治底色。

  4. 坚定融入清廉XX建设。

  充分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坚持“内部协同、外部协作”两手抓、两手硬。“惩治腐败”更有为,健全完善监检衔接制度机制,依法提前介入重大复杂案件,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1件13人,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延伸打击”更有力,加大洗钱犯罪的追诉力度,监督立案1件,追漏罪2人。如,在办理郭某某受贿案中,及时发现并全程跟进监督办理的洗钱犯罪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诉源治理”更有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违法隐患、管理漏洞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9份,促进相关单位抓源治本、防患未然。

  (二)聚焦民生福祉,在纾解急难愁盼中展现检察担当

  1.用心办好民生“小案”。

  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聚焦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违法犯罪,办理全省首例糕点类食品违规添加金银箔粉添加剂公益诉讼案,推动辖区内100余家经营主体开展行业专项整改。聚焦群众“出行上的安全”,结合办案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综合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共加设标志线、提示牌等393处,增设警示桩、减速板等963处。聚焦群众“信息上的安全”,强化多元共治,切实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如,在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首次引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惩戒方式,让行为人既承担刑事责任,又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起到广泛警示作用。

  2.用力守护流域安全。

  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助力“四水”共治,共护一江清水。凝聚“河湖(林)长+检察长”护河新合力,在部门联动、打防结合、高效处置中构建共护山水的良好格局,推动治理提能增效。打好“刑事检察+公益诉讼”协同组合拳,严惩污染水环境、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健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衔接新常态,推动制定《XX市船舶修造和拆解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大力整治流域沿线船舶非法排污问题;推进汉江沿线侵占河道、妨碍行洪等建筑设施的拆除搬迁,及时消除岸线安全隐患。

  3.用爱呵护祖国花朵。

  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让“1+5>6”。净化成长环境,从严追诉性侵、欺凌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2人;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及娱乐场所专项监督,开展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活动被最高检推广。加强教育挽救,对轻微犯罪、诚心悔罪的未成年人,不批捕41人、不起诉26人、附条件不起诉23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督促家庭监护,发挥“督促监护令”作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汇编《家长手册》,引导“甩手家长”依法带娃。培育法治土壤,深化“法治进校园”,部署开展“星火”专项行动③,突出抓好乡村学生、留守儿童法律保护和普法宣教,实现全市镇办场园区全覆盖,受益师生8万余人。

  4. 用情回应群众诉求。

  践行“有求必应”,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畅通信件、来访、网络、电话、视频“五位一体”信访渠道,208件群众信访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告知办理过程或结果,重复信访率明显下降。用心“释法说理”,坚持信要回复、事要解决,对15件于法有据的控告和申诉案件,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予以监督支持。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通过公开听证、公开答复,耐心释法说理,促进息诉罢访。彰显“司法温情”,主动为18个受害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29万余元,帮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群体渡过难关。救助受害家庭孩子考上大学的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作为

  1. 做优刑事检察,当好平安XX的建设者。

  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捕491人,不诉606人,同比分别上升106.3%和69.7%。深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突出“前沿哨所”作用,在市公安局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一年来,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86件次,监督立案、撤案84件,追捕追诉81人,刑事检察“案-件比”降至1.04,大幅减轻当事人讼累,办案效率明显提升。优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发挥“审前过滤”作用,纵深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全年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4.95%,量刑建议采纳率持续提高;提出抗诉11件,更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扎实开展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清查工作,督促收押收监10人,坚决杜绝“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紧盯财产刑执行监督,坚决防止“一判了之”,联合市法院追缴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财产刑执行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2. 做强民事检察,当好民生福祉的维护者。

  以精准监督为导向,多元化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全年共依法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57件,同比上升83.9%。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严厉打击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司法公信力的行为。如,我院对一起涉案金额400余万元的虚假诉讼案,依法提出再审建议获法院支持改判。全面强化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着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0件。办理首例涉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支持起诉案,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未成年人父母履行好监护职责。扎实开展欠薪追讨专项监督,助力根治欠薪“顽疾”,让务工人不再“忧薪”。如,办理的王某等11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帮助追讨薪资48万余元。

  3. 做实行政检察,当好法治政府的促进者。

  以穿透式监督为目标,积极发挥行政检察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一手托两家”的专业优势,全年共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32件,同比上升45.5%。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综合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司法救助等措施,解决好行政诉讼案件程序已结但讼争未解的申诉问题。如,会同市民政局成功化解2起冒名顶替婚姻登记行政争议案,解决群众申诉多年的揪心事。加大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结合办案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9份,推动开展行业整改3次,助力提高规范监管、依法行政的能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4.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牢记检察机关“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④,邀请民主党派成员在内的80余名各界人士担任公益保护志愿者,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0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督促恢复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条件630余亩;治理水源地污染源10处,清理河堤垃圾28吨,整治恶臭水塘沟渠28个。聚焦食品卫生安全,推动开展校园周边和节庆假日期间食品销售店、餐饮服务店、流动摊贩食品安全检查300余家。聚焦国土国财监管,监督追缴国有资产1895万元,检察公益形象深入人心。

  (四)聚焦固本强基,在坚持守正创新中夯实检察根基

  1. 以政治建设培根铸魂。

  把检察人员政治素养摆在首位,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坚持原原本本学习、原滋原味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教育引导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7次,确保上级决策落地有声。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排查违反“三个规定”等突出问题,全年共记录填报74件,让“逢问必录”成为行动自觉。旗帜鲜明支持监督执纪,积极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管检治检更加“严紧硬实”。

  2. 以基础建设固本培优。

  以全省业绩考评试点单位为契机,对检察人员履职质量、效果、效率实行量化综合考核,倒逼干警将工作做到极致;坚持每月召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推动工作查漏补缺、提质增效,全年业务工作质效稳居全省前列。以全省科技强检试点单位为抓手,探索开发“非羁码”⑤,对进入审查起诉环节采取非羁押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实行“云”上监督,既有效防止脱管失联,又切实维护正当权益。以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为导向,扎实开展“质量建设年”“素能提升年”活动,常态化开展挂职交流、跟班实训、跨岗锻炼,举办“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研讨会23次,办理的11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3. 以阳光检务聚智汇力。

  主动接受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刑事案件“案-件比”等工作情况,并接受专题询问,抓好意见落实。对去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梳理分析,精心办结并公开回复。深化信息公开,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参与检察听证等活动974人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820条,为律师提供阅卷服务143件次。加强普法宣传,开辟“仙味儿”剧场、“沔阳舟”未检小课堂等特色专栏,推送更新检察动态和典型案例2800余篇次。连续11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关键在于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有短板和不足: 一是贯彻落实“双赢多赢共赢”检察新理念,增进检察监督刚性的能力水平还有待加强;二是履职能力与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形势要求还不匹配;三是检察监督向“大数据”借力借智的意识还不足;四是能够引起社会法治共鸣、让人民群众普遍受教育的案事例还不多,促进社会治理的能见度、感受度还不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改进。

  二、2023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起点开启新征程。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对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寄予厚望,我们定当不辱使命、不负重托。2023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锚定“挺进五十强、创成文明城、建设示范区”的奋斗目标忠诚履职,为XX以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推进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自觉对标对表XX加快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目标定位谋划工作,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以更强担当服务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百强进位、创城摘牌、示范见效”三大目标谋划、部署和推进检察工作。深入推进企业合规改革,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XX建设。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XX。

  (三)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

  常态化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助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健全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联动的多元化救助新格局。没完没了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四)以更大力度提升监督质效。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建设,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改进和完善监检协作、司法协同运行机制,推动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

  (五)以更严要求强化自身建设。

  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之以恒从严治检,锻造绝对忠诚、纯洁、可靠的检察铁军。坚持守正创新,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提高监督水平。更加主动接受市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和司法权威。

  各位代表,百舸争流、奋楫者先。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为全力推进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建设成势见效做出新的贡献!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计划多篇篇2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责使命,依法能动履职,积极为建设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X县贡献力量。

  (一)坚持宽严相济,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把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作为第一责任,全面准确把握宽与严的辩证关系,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促进诉源治理、确保大局稳定。

  严惩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根据治安形势,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刑事震慑,确保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全年办结审查逮捕案件89件136人,依法批捕71件95人。办结审查起诉案件224件392人,依法起诉160件304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认定2起恶势力犯罪,并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积极惩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批捕17人、起诉31人。突出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犯罪,依法批捕33人、起诉108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新型犯罪,依法批捕4人、起诉5人。

  宽缓处理轻微刑事犯罪。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充分考虑案件危害程度、具体情节和公众感受,区分情形、区别对待。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险性较低的,依法不批捕31人;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8人,诉前羁押率27.48%。健全落实对初犯、偶犯以及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机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4%;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起诉80人;对可不监禁的,依法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103人,有效减少社会对抗。

  延伸职能推进社会治理。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加强案件质量管控,深化文书释法说理,强化矛盾排查化解,未因检察办案不当引发信访事件。推进“微改革”,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3件次,“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坚持依法治访,对非访闹访、以访施压涉嫌犯罪的,依法批捕2人、起诉2人。注重个案办理向社会治理延伸,针对社会治安稳定、弱势群体保护等突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7件,有力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完善。深入社区、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二)坚持立足职能,倾力服务发展大局

  聚焦全县工作大局,依托检察职能、积极主动融入,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积极服务全县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制定服务建设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X县的十条意见,做到围绕中心干工作、担当作为促发展。依法妥善办理芜黄高速施工中系列案件,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为7名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95万元,防止因案返贫,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深入包保路段、网格小区开展巡查、宣传,在共建共创中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主动融入全县战“疫”工作,坚持全员出战、强化责任,协力值守卡点、摸排信息、管控网格,与全县人民同心战“疫”,在大战大考中践行初心使命。

  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坚持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严厉惩治侵犯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犯罪,深化园区周边治安环境治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在皖南电机、江南泵阀等企业设立“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突出打击围标串标、恶意阻挠施工、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依法批捕1人、起诉7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依法对4家涉案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不批捕涉企人员2人、不起诉6人,最大程度防止司法办案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开展“检察官进企业百日体悟”活动,联系服务企业平台进一步扩展。牵头会签《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细则》,稳步推开企业合规工作,制发检察建议3件,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规管理。

  全面加强生态资源保护。积极构建“刑事打击惩治+公益诉讼保障”双重保护格局,用最严密的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净土蓝天。严厉打击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依法起诉21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2.99万元。持续推进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7件。制发清除“一枝黄花”检察建议9件,助推外来物种入侵防治,筑牢生物安全屏障。积极探索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合力解决生态损害赔偿金滞账问题的经验被《检察日报》刊发。

  (三)坚持人民至上,着力保障民生权益

  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促进提高生活品质、增进民生福祉。

  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期待。聚焦人民群众新时代美好生活需要,加强与公安、食药、环保等部门联系,就惩治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领域犯罪加强协作配合。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3人,办理制售假药犯罪案件4件。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蛋糕、油条、豆制品、菜籽油,以及滥用添加剂等危害食品安全行为予以重点关注,适时介入并引导侦查取证,依法起诉4人,公益诉讼立案18件,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骗取低保、医保基金犯罪,坚决维护民生资金安全。

  依法保障特殊群体权益。重拳惩治强奸、拐卖、强制猥亵、侮辱等侵害妇女权益犯罪,依法批捕15人、起诉9人。会同县法院、县司法局制定《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开展“检察蓝”助力农民工讨薪、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专项行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6件,帮助追偿培训费2.84万元。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拍摄“防范保健品诈骗”宣传视频,深入乡村、社区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增强老年人防骗意识。深入开展拥军活动,坚决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努力守护未成年人成长。认真落实X县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十五项措施,惩防并举、综合施策,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批捕16人、起诉19人。落实未成年人犯罪特殊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3人、不起诉2人、建议判处缓刑5人,开展亲职教育25次、亲情会见13次、封存犯罪记录3件,尽最大努力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加强与教育、民政、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联系协作,合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完善。牵头抓好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全年接收报告线索11件,逐一跟踪督办落实。创新法治宣传形式,通过开展“绿书签行动”、“法治课堂”,挂设“树洞信箱”以及检察开放日等形式,深入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防欺凌、防性侵、防犯罪等法治宣讲27场次,切实增强青少年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坚持强化监督,聚力促进公平正义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求极致的精神不断提高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秉持客观公正,不断强化刑事检察。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4件、撤案2件,纠正漏捕、漏诉8人,因证据不足依法不批捕5人、不起诉6人,排除非法证据1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2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315人,量刑建议采纳率96.51%,一审服判率95.41%。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件,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加强监管场所、监外执行、财产刑执行等活动监督,提出监督纠正意见23件,采纳率100%。刑事诉讼监督质效位居全市前列,得到省、市两级检察院督导肯定。强化监检衔接,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顺利完成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原资深行员王某某受贿案、市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原副局长程某某受贿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并依法对程某某受贿行为中的洗钱犯罪予以追诉。

  坚持精准监督,持续加强民行检察。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强化检察监督质效。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7件,提出检察建议15件,意见采纳率100%。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维护正确裁判权威。办结行政执行监督、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5件,提出检察建议14件,意见均被采纳。加强虚假诉讼监督,维护当事人权益。会同县政府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协力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发放行政行为违法和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回复率100%。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办理的一件行政检察监督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创新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突出公益诉讼促进问题解决的实效,合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摸排调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2件,立案4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0件,民事公益诉讼2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深入摸排无障碍设施、消防安全等公益诉讼线索,合力推进问题解决。积极推进“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运用,发动社会志愿者提供信息,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从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聘请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推进检察“智库”建设,助力办案水平提升。

  (五)坚持从严治检,努力锻造过硬队伍

  坚持强基导向,以实施“三项工程”为抓手,强化业务提升、检务管理和基层基础,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党的政治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政治统领,统筹抓好党建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融合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坚持党组书记上党课、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常态化,切实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不断提升“政治三力”,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全年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6件,坚定不移地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强化专业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大力实施队伍素能提升工程。建立检委会、部门例会定期学习检察案例制度,引导干警更新理念、提高能力、借鉴方法,不断增强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智慧。通过邀请上级院对口部门负责人专题辅导,参加上级调训、网络培训、跟班学习,开展业务竞赛、案例评选、岗位练兵等形式,强化检察实务培训,促进提升实战能力和办案水平。一名干警荣获“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称号。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确定6名检察业务专家培养对象,有意识地交任务、压担子,让年轻干警在办案中成长、在履职中成才。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压实责任强管理、整治问题转作风、健全机制抓长效。制定并抓实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动形成“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四责协同、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抓细抓常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面推开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等工作,强化检察权运行内外部监督制约,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抓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制度防线。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开展“五聚焦五查找”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坚决摒弃“八种工作态度”,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积极运用制度谋事干事,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23项,强化制度执行力建设,检察队伍风清气正、崇廉尚实。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检察院,视察调研座谈。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全面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和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与X县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差距,着眼全局、服务大局的能力和举措仍需持续提升;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平衡,法律监督作用发挥还不够精准到位;三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四是队伍断层问题突出、业务骨干不足,青年干警培养还需加快步伐。对此,我们正在采取措施逐步解决,今后仍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X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部署,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为民为宗旨,更新理念、稳中求进、狠抓落实,全面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奋力谱写X县现代化建设崛起赶超战略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全体干警自觉融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部署,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做到一切工作从政治上看、从全局上谋、从实效上干。始终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县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规定,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担当作为顾大局,坚定不移服务保障发展。认真落实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六争”工作安排,强化检察服务保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X县、法治X县建设。依法惩治扰乱投资秩序、市场经济秩序,妨害项目推进的各类犯罪,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重大工程建设。牢记“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办好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案件。

  三是与时俱进谋发展,坚定不移促进公平正义。坚守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检察职责,对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任务要求,坚持质效引领,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升监督能力水平。全面加强检察监督工作,持续优化刑事检察、强化民事检察、实化行政检察、深化公益诉讼检察,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牢固树立“求极致”理念,大力倡导“精细、精致、精品”作风,奋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争先进、创一流。

  四是坚持不懈重自强,坚定不移强化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夯实廉洁从检工作防线。坚持以专业能力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大青年干警培养使用力度。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激活检察工作发展动能。严格规范检务管理,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严格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各位代表!历史的画卷,总在砥砺前行中铺展,精美的华章,总在接续奋斗中书写。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在依法履职中踔厉奋发,在能动检察中笃行不怠,大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开创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X县现代化建设崭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计划多篇篇3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县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聚焦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和县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职、奋勇争先,持续推动“三有”争创活动走深走实,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二是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第一内容”和“第一课程”机制,组织召开党组会14次、理论中心组学习23次,开展政治轮训13次,不断强化政治认同和思想自觉。三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17次,向市检察院请示报告29次。

  深化意识形态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扎实开展最高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自查,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院领导讲党课7次,做专题辅导报告17场次。二是加强意识形态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正风肃纪长效机制》等系列工作制度,将意识形态建设纳入考核机制,完善建立落实新闻稿件“三级审稿、四级审编”制度,规范网上信息发布程序。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突出讲政治与讲法治、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统一的宣传内核,制作专题短视频142条,在各类媒体累计宣传报道758篇,其中中央级媒体28篇。及时妥善科学应对负面舆情,同步开展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10次,落实“三同步”原则,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坚持党建与业务相融合。一是在司法办案中注重政治、法律、社会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引导检察干警将政治建设融入检察业务,坚决防止机械司法、就案办案。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在重大案件办理一线成立临时党小组。在办理王世泰故居保护行政公益诉讼一案中,积极推动“王世泰故居”修复工程“修旧如旧”,更好呈现革命文物历史风貌,该案成功入选最高检“保护文化遗产、守望精神家园 ”典型案例、“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千案展示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寻保传”专项活动典型案例。三是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落实到检察业务中,以“人员考核、案件评查、作风建设、品牌建设”为抓手,组织业务数据研判分析会6次,案件质量评查88件,发出办案质效预警26次,检务督察通报8期。

  二、坚持稳中求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洛川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批准逮捕案件68件11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0件126人。其中:起诉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毒品犯罪30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4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2人。坚决打好严防腐败“配合战”,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件4人。二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坚持机构不撤、标准不降、力度不松,反查已办涉黑涉恶案件和诈骗类案件47件。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营造常态化扫黑除恶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准逮捕50人,不捕率为42.74%,同比上升18.18%,诉前羁押率为42.2%,同比下降34.6%;不起诉25人,不诉率为25.69%,同比上升16.85%。常态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活动,变更刑事强制措施4人。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104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100%,法院采纳率为95.35%,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

  积极投入平安洛川建设。一是紧扣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主线,扎实做好惩治犯罪、化解矛盾、促进社会治理等方面工作,有力推进平安洛川建设。5名干警深入镇村参与“喜迎二十大 普法暖民心”普法宣传活动,选派8名干警担任“一村一法律顾问”,助力乡村法治环境建设。二是以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认真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件。深入研判县域内电信诈骗案件高发根源,促推金融监管部门督促各商业银行运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9条,经初查后立案侦查2件4人。三是积极推进“府检联动”机制建设,先后与团县委、民政局、住建局、妇联等15个部门建立5项机制和3项保障措施,共同促进依法行政,凝聚发展合力。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找准检察机关角色定位,对民营企业有事帮忙、无事不扰,助力市场主体健康成长。部署开展“四大检察”护航“苹果产业”专项活动。建立涉“苹果产业”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机制,严厉打击合同欺诈、坑农害农、滥用冒用“洛川苹果”商标等违法犯罪,依法办理“涉果类”案件19件。对屈某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被告人支付3倍惩罚性赔偿金16万余元,得到法院全部支持。二是发挥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职能,重点摸排拖欠“果款”的民事诉讼和执行案件,建立台账逐步清理,发出“涉果类”民事检察建议8件,依法维护果农合法权益。三是充分发挥“便民服务先锋队”作用,深入果企和果农中受理、解答涉法维权方面的诉求,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实效。摸排发现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线索3件,设立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在苹果重点企业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2个,守护“洛川苹果”地理标志产品安全。

  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疫情防控工作。一是以驻村工作队为前站,持续落实驻村帮扶任务,争取和投入资金30余万元助力帮扶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推动“一事一议”道路亮化工程,安装巷道路灯72盏,切实解决村民夜间出行难问题;协调建成智慧联防视频监控中心,在村庄治安重点区域布控摄像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二是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全院干警下沉责任社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入户摸排重点人员行程轨迹,参与中高风险区返洛人员流调4500余人次,抽调4名80后科级干部参与核酸检测信息采集137人次。

  三、坚持人民立场,用心用情做实人民至上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11人,其中:不批捕6人,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向失职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4份。落实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制度,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人。联合青少年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对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提供12项专业服务。二是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学校主动报告涉未成年人犯罪1件3人,促使强制报告制度“长出牙齿”,开展教职员工入职前查询85人次,围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开展主题法治课46场,发出校园安全方面检察建议5件,督促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三是创设“雏凤未士”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品牌,逐步形成未成年人“1+5>6”保护模式。与团县委、教科体、民政等部门召开专门联席会议,制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和实施方案。联合团县委举办首届“雏凤未士”杯普法宣传手抄报大赛,增强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引入“检察+直播”普法模式,对手抄报大赛颁奖仪式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等同步开展抖音线上直播,观看人数超过2.5万人次,更好传播未成年人保护理念。根据我县未成年人犯罪真实案例改编的《父母有爱 未检有情》动漫视频,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优秀奖,也是陕西检察机关唯一获奖作品,在全县中小学法治课上播放。

  “办小案暖民心”彰显检察为民情怀。一是积极开展专项活动。依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开展食品药品专项行动,实地排查违规情况并发出检察建议7件,全力守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帮助15名农民工讨回欠薪22.6万元,当好农民工“护薪人”;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设立举报信箱,畅通12309检察举报平台,加大识骗防骗宣传力度,合力守护老年人“养老钱”;积极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治问题窨井盖61处,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联合洛川邮政分公司对快递站点开展检查,共护“邮包里的安全”。二是持续释放司法红利,传递司法善意。在办理罗某某、王某某等14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中,根据罪行轻重分层打击分类处理,邀请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参加公开听证会,对5名在校学生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帮助罪错在校生重返校园。

  依法履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一是倾力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综合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和解、释法说理等多种方式,健全“一体化”纠纷化解机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30件,检察长接待来访24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回复率达到100%。二是用好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将司法救助向残疾人、贫困户等重点人群倾斜,办理国家司法救助26人次,发放救助金9.5万元,架起司法为民“暖心桥”。对一起当事人多年未得到赔偿的案件追踪回访,坚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机制,提供司法救助金3.3万元。三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当事人家庭生活困难、出行不便、农忙等问题,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的方式“上门听证”“上门出庭”,零距离服务群众。

  制度创新维护公平正义。为了破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难”的困境,探索开展“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项目化管理,打造“检察+公证”赔偿保证金提存模式,既充分照顾被害人及其家属对“充分及时赔偿”的迫切需要,也关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从宽处罚”的现实需要。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制定实施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及实施细则,县公证处设立赔偿保证金提存账户。办理符合项目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5件5人,不批准逮捕5件5人,不起诉2件2人,提存赔偿保证金27万元,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四、坚持主责主业,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做优刑事检察。一是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实现监督端口前移,对重大案件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对疑难复杂问题实时会商研究31次,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件、撤案2件,准确率均为100%,自行补充侦查案件4件,追赃挽损率达到73.68%。纠正遗漏同案犯11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7件,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均被采纳。二是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坚持“派驻+巡回”相结合,强化对监管场所日常检察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件、检察建议1件,深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件、检察建议1件,均被采纳。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16人。组成刑事执行巡回检察组,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专项巡回检察,属全市首例,做法被省检察院作为“一院一品·品牌创建经验”予以肯定。

  做强民事检察。坚决担负起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政治责任,调阅民事、执行卷宗180卷,提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29件,针对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4件,均被采纳。强化跟进监督,及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起民事支持起诉2件。

  做实行政检察。坚持以监督办案为中心,全面深化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依法促进行政检察建议采纳、落实和回复,行政检察质效不断提升。受理行政检察案件21件,其中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4件,行政社会治理类监督案件5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常委会“将公益诉讼与县域经济相结合,注重部门共同协作,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会议精神,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为抓手,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4件,立案11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6件。二是切实优化工作效能,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建立“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国家税务总局洛川县税务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率先从行政机关聘任6名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专业领域案件35件,累计恢复林地、耕地15.32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760余吨。

  五、坚持固本强基,锻造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认真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活动,运用正反面典型案事例,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谈心谈话等活动,领导干部坚决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检承诺书,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常态化开展新进人员岗前廉政谈话。严格自查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案件91件,专项督查司法办案35件,未发现廉政风险点。严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主动记录重大事项28人次。

  强化检察队伍素能建设。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暨清廉洛川专项行动,坚持将学习贯穿于整个专项行动始终,举办“夜学课堂”专题学习班,开展交流发言47人次、谈心谈话18人次,警示教育2次、干警撰写心得体会90余篇,检务督察部门联合纪检监察组发出督查通报16次。发挥“头雁效应”,院领导带头出庭支持公诉14次,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13次。招录书记员4名,完成干警职级晋升14人,入选省市检察人才库4人,参加线上线下各类培训学习227人次。

  深化检察服务基础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投资50万元建成数字化远程提讯系统,破解疫情期间监管场所“会见难、审讯难”瓶颈;加强公益诉讼技术阵地建设,投资30万余元建设公益诉讼实验室,打破公益诉讼案件“取证难”壁垒。加强新媒体传播矩阵建设,以打造“为民检察”为主题,在《法治日报》《检察日报》《陕西日报》等报刊和人民网、新华社、最高检官网、《中国检察官》等省级以上媒体报道工作做法287篇,《以能动司法促检察履职》一文获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洛川检察”微博多次入围“全省政法系统新媒体20强”“全国检察系统新媒体100强”榜单。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和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和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调研,对调研组提出的3方面9个问题及时整改并回复报告。针对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中涉及我县的8条线索,立案11件,制发检察建议10件,发出公告1件,目前已全部整改终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案件评查、座谈调研等活动78人次。深化检务公开,依法公开程序性信息189条、重要案件信息71条、法律文书62件,接待律师阅卷11人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开展“三有”争创活动,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取得了一定成绩,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连续两年检察工作60项主要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位居全市第一,3名干警分别被授予陕西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延安市第26届“五四青年”奖章、延安市“十佳青少年维权先锋”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对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解放思想力度仍需加大。在政治高线、法治底线内大胆履职上还有差距,特别是对于一些法律只有原则规定、却涉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不明确事项”主动性发挥不够。二是检察改革创新仍需加力。推进和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进度缓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责任制改革还需持续深化落实。三是干警作风能力仍需加强。部分干警责任、纪律、规范意识不够强,不愿监督、不善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回延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各级党委和检察机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五大发展战略”,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推动新时代洛川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洛川、法治洛川。

  以更高站位深思深悟,持续强化政治忠诚。坚持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党的检察事业开新局的行动指南,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部署,注重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要求、全县工作重心和全年工作目标相结合。

  以更实举措服务大局,聚力加强司法保障。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县委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切实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工作。充分发挥好“四大检察”职能,继续加大洛川苹果品牌保护力度,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把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落到实处,时刻与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持同心同向,为洛川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以更强担当主动履职,创新提升监督效能。自觉践行检察工作新理念,以落实“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加强诉讼监督、降低逮捕率、诉前羁押率和“案-件比”为重点,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民事支持起诉。积极参与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落实“专人接听+”工作机制,实现线上延伸至城市社区、线下进驻县综治中心,通过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提高检察公共服务能力。

  以更严标准自我革命,有效激发队伍活力。全面从严治检要常抓不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培养干警在受监督和约束环境中工作生活的定力。多维度优化队伍结构,制定完善激励机制,激活干警创新力和表现张力,促使干警在学习中求进步、在比较中找差距、在借鉴中促提升。更加注重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探索选派检察官兼任行政执法机关法治助理,深入谋划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推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设。用业绩考评倒逼抓管理,激发检察干警的业务数据危机感、工作本领恐慌感和学习紧迫感,全力打造比学赶超的干事创业氛围。

  各位代表!拼搏才能不负时代,奋斗方能开创未来。2023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锐意进取、实干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奋力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贡献检察力量。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计划多篇篇4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士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质量建设年”和“能力作风建设年”为抓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获得“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等13项集体荣誉,涌现出“出彩洛检人”“全市优秀公诉人”等18名先进典型。

  一、牢记检察使命,全力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协同前进。

  积极参与平安洛宁建设。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作为重大任务,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38件828人,批准逮捕69件113人,提起公诉303件473人。推进《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贯彻,起诉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犯罪62人,助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诉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2人,起诉盗窃、危险驾驶等多发性犯罪293人。聚焦群众“钱袋子”安全,办理各类诈骗案件22件34人,联合公安、法院全过程追赃挽损,为受害群众追回损失400余万元。重视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从快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提起公诉100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人,法院判决惩罚性赔偿7.1万元。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配合,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推进腐败问题标本兼治。

  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11项服务企业措施,选派25名检察官分包50个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64次,协调解决实际问题19件,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推行涉企案件“绿标签”制度,办理涉企刑事案件9件25人,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依法不起诉8人,为企业追赃挽损224.4万元,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监督一家涉案公司通过规范合规整改,促进依法守规良性发展。

  积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保持帮扶力度不减,选派2名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为帮扶村捐赠办公物资,支持“星级支部”创建,开展“访寒送暖”等活动,推进产业扶贫,带动群众发展特色种植,实现持续增收,荣获“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先进单位”。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向18名生活困难被害人及家属发放救助金4.1万元,2起司法救助典型案例被《检察日报》《河南法制报》报道。积极参与“三清两建”工作,抽调4名干警参加工作专班,协助分包乡镇建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清收集体资产、化解矛盾纠纷,为乡村振兴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积极融入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报送关于全县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等社会治理分析报告4篇,得到县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切实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结合办案就成品油市场管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等,向相关部门发送5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监督综合整治,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5%,被告人认罪服法成为常态;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捕率为39.89%、不诉率为25.47%,同比分别提升28.2个百分点、17.97个百分点,诉前羁押率为23.58%,同比下降35.66个百分点,最大限度减少对抗,促进和谐。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28次,提升群众法律意识,“一体化”流动检察服务荣获市检察院“创新品牌提名奖”。

  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紧扣我县“洛阳南部生态发展区”定位,持续深化刑事打击与公益诉讼一体化推进机制,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建立并落实“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现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有效衔接,与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巡查28次,共同守护河湖林草生态安全。开展故县水库水源地保护专项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对水库周边生活垃圾、污水进行清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加强网箱养殖监管和水质巡查检测,形成水源地生态保护合力,让群众喝上“放心水”。《检察日报》以“多方联动守护一方清流”报道了我院发挥检察职能,助推县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做法。

  二、牢记人民至上,倾情尽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安全稳定和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坚持司法为民,以检察工作“民生指数”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用心为民纾困解难。公开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十件实事”,实行项目化推进,任务分解到人,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执法满意度提升至98.76%。聚焦果蔬农药残留超标、共享助力车安全隐患、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监督进行整治,解决群众揪心事、烦心事。注重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为农民工撑腰讨回血汗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件,监督依法行政,保护群众利益;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建立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协作联动机制,以“我管”促“都管”,共同解决弱势群体维权难题,我院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

  用情化解矛盾纠纷。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一站式”联合接访,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按期回复率、办结率均为100%。全面落实领导包案、面对面接谈、释法说理全覆盖等机制,接待来访群众256人次,提供法律服务185人次,化解信访积案4件,荣获“全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坚持“应听尽听”,开展公开听证52场次,进乡入村开展流动简易听证23场次,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被市委政法委命名为“枫桥式检察服务中心”。

  用爱呵护未成年人。坚持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准逮捕5人,提起公诉6人。贯彻涉罪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依法不批准逮捕19人,相对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10人。坚持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及时有温度”,综合运用法律援助、心理辅导、经济救助等方法,帮助12名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困境”,县妇联在我院设立“洛宁县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工作站”。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选派23名优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37场次,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持续推进教职员工犯罪信息查询工作,对两个乡镇的664名教职员工进行查询,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建立未成年人临界预防“三三”工作法,对46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对5名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有效降低未成年人涉罪风险。该做法被市检察院创新品牌项目立项,我院被市关工委等部门授予“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全市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集体。

  三、牢记主责主业,着力提升监督质效维护公平正义

  忠实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刑事检察持续优化,加强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监督,监督立案撤案13件,追捕追诉41人,提出抗诉2件2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43件次。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监督纠正监管违法问题22件22人,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纠正脱管漏管6人。民事、行政检察精准高效,直接受理监督案件35件,协助市检察院办理监督案件33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件、再审检察建议2件,采纳回复率100%;参与监督县法院重大案件执行活动6起,同向发力维护司法裁判权威。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拓展,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9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开展规范种子市场管理、“飞线充电”、占用盲道整治和国防教育进课堂等专项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件,持续跟进检察建议落实,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

  持续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实行案件办理繁简分流,成立简案办理团队,推进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轻刑案件快审快结,会同公安、法院对164件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平均办案周期压缩到7天左右,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充分发挥案管办监督管理职能,做好审核把关,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促进司法办案规范化;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每季度开展一次评查工作,与宜阳县检察院开展交叉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公开通报,强力整改,确保案件质量。更加注重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探索建立“不起诉+集中训诫+社会服务+行政处罚”模式,衔接不起诉非刑罚处理,集中训诫112人,监督开展社会服务96人,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95人,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

  持续完善法律监督机制。构建检警协作新模式,与县公安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定期召开检警联席会,组织同堂培训,统一司法理念和执法尺度;提前介入重大复杂案件引导侦查28件,严防非必要“两退三延”,刑事“案-件比”降至1:1.03。与县法院会签《关于健全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定期开展会商等,以融入式、协作式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信。深化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聘请15名金融、税务、环保等部门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对12件重大案件进行研讨论证,借助“外脑”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四、牢记政治忠诚,强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检要求,努力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作为统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青年干警讲微党课等多种形式,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一切从政治上看”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主动向县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6次,汇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5件,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把能力提升作为根本。深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大练兵”,以“宁检大讲堂”为平台,以“省级职工书屋”为阵地,运用岗位标兵激励、青年干警双导师培养、读书分享会、选派干警到市检察院锻炼等方式,加快提升干警综合素能。我院被市检察院评为“学习型单位”,1名干警被评为“学习标兵”,2对“师徒”分别荣获“十佳师徒”“优秀师徒”。我院诵读作品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央网信办“阅读经典好书争做中国好网民”三等奖。努力培养“工匠精神”,加强业务分析研判和典型案例学习,所办案件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6个。我院在办理一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中,联合相关部门快速解决残疾人家庭纠纷,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为其办理结婚登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对其进行司法救助,定期开展跟踪回访,充分彰显检察担当和司法关怀,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并被推荐至最高检参评“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始终把从严治检作为关键。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坚决扛牢“两个责任”,强化“抓前端、治未病”,建立“四个一”督查督办工作法,切实提高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开展“查隐患、防风险、守底线”专项教育,全面查找问题隐患,推动建章立制10项;坚持每月开展警示教育,每季度开展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廉洁家访等活动,主动邀请县纪委开展廉政谈话,结合反面典型案例深化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开展检务督察23次,实现党务、政务、业务全覆盖,及时纠治各类苗头隐患问题;自觉接受派驻监督,定期开展工作会商,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同向发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保障。践行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员额检察官进行述职,自觉接受履职监督。制作代表委员电子联络卡,向代表委员赠阅《检察日报》《公民与法》等报刊,提高检察工作知晓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工作会议、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96人次,常态化走访代表、委员,回复意见建议52条,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检察联络员作用,畅通检民联络渠道,接受群众监督,检察联络员张新民、彭绍波先进事迹在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展播。建立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召开检律座谈会2次,认真听取律师意见,推行互联网阅卷,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检务公开,召开未成年人检察新闻发布会,运用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通报检察工作,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县检察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还不够深入,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措施还不够精准,创新能力还需加强。三是司法理念还需持续更新转变,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还有不足。四是法律监督能力还需不断提高,利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还有差距。五是全面从严治检还存在薄弱环节,纪律作风建设仍需持续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推进落实“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工作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路径,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科学理念为引领,实施亮点培育、素能提升、优化管理三大工程,紧紧围绕“争先进、创一流”工作目标,忠诚履职、守正创新,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紧紧围绕政治建设确保对党忠诚。树牢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意识,持续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院重要工作安排,深度融合政治和业务建设,以优异的检察履职捍卫“两个确立”,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是紧紧围绕服务大局依法能动履职。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聚焦我县“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围绕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精准对接司法需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服务产业发展、城市提质、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中更加积极作为,努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现代化洛宁建设开启新征程。

  三是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强化司法办案。妥善办好涉稳案件,保持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犯罪高压态势,加强帮信、危险驾驶等常见多发“小案”的分析研判,用好认罪认罚从宽、检调对接等制度机制,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工作做实做细,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办案深入分析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注重以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加强跟踪监督落实,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是紧紧围绕加强监督提升工作质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能动落实新时代检察监督办案新理念,健全完善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积极参与府院联动,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持续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强化大数据运用,做实数字检察,不断推动法律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五是紧紧围绕守护民生办好为民实事。打造“望春花”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建设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制报告平台,持续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化弱势群体保护联动机制,建立弱势群体保护救助检察联络站,运用司法救助、民事支持起诉等多种方式,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深化保健食品、农贸市场监督,守护好百姓“菜篮子”“药瓶子”,紧盯洛宁红色资源保护、耕地保护、乡村人居环境提升等领域,守护好公共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

  六是紧紧围绕强化队伍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在干警纪律、作风、廉洁等方面不断加压增力,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严守思想“红线”、行为“底线”。创新方式开展学习培训,着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能。细化完善检察人员考核办法和员额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助推工作质效全面提升,打造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再创新辉煌。县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谱写洛宁检察现代化新篇章,为现代化洛宁建设作出更多、更优的检察贡献!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计划多篇篇5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跟时代、担当作为,围绕大局、聚焦民生,忠诚履职、公正司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主动识大势、顾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

  助力平安临泉建设。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主线,依法妥善处理进入检察环节的各类案件,批捕各类刑事犯罪323人、起诉1116人。突出打击重点,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20人,起诉“黄赌毒”犯罪77人。积极维护公共秩序,起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妨害公务、袭警等犯罪212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批捕涉黑恶犯罪4人,起诉22人,对谭某某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提起公诉。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战,严厉打击涉疫犯罪,快捕快诉4人。依法起诉职务犯罪10人,办理了原高塘镇党委书记张某某受贿案、原交通局党组成员王某受贿、挪用公款案。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严格耕地保护,起诉破坏耕地类犯罪3人,对乱占耕地违法行为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件,以类案监督促共抓共管,助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衔接,加大对生活困难当事人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16件,救助困难群众25人,发放救助金65万余元。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45件。强化水资源保护,贯彻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主动开展“乡村微小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监督行动,发出检察建议15件,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贡献检察力量。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认真落实《省检察院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成立“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举措,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37人。联合县工商联举办民营企业家专题座谈会,实地走访县域内民营企业,及时协调解决民企诉求。审慎办理涉民企案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人员不捕2人、不诉1人,对12名处于社区矫正期的企业人员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简化批准程序,推进涉企挂案清理,监督撤案2件,为企业纾困解难。探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审查,针对办理梁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发现的问题,向安徽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宣告送达企业合规检察建议,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积极参与县域治理。与县政府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围绕行刑衔接、优化营商环境、公益诉讼等工作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141人,不起诉323人,不捕率、不诉率同比分别增加4.68和5.51个百分点,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7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1248人,适用率87.7%,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9.89%,法院采纳率96.25%,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就类案背后的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2件,助推行业规范,结合办理的非法行医案,向县卫健委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专项行动。深入社区、企业等开展法治宣传121次,利用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文章,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在经济开发区、城东街道及瓦店镇设立“四事四权”检察官服务站,深入推进政法干警进网格活动,选派71名干警担任598个网格的网格员,参与矛盾化解、风险隐患排查等,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二、始终暖民心、惠民生,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为解决群众诉求用心用情。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落实领导包案化解机制,制定《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规定》,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件27件,包案率为100%。全面畅通检察服务中心接访、12309网络控告、申诉、举报平台,完善信访接待和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规范信访事项和案件办理流程。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87件次,“七日内程序回复率、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实现“两个100%”。坚持开门办案,将公开听证作为检察环节回应民意、定分止争的重要举措,举行公开听证43次,为民解“法结”、化“心结”。以“如我在诉”境界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在办理刘某与某物业公司劳务合同纠纷存在重大社会风险维稳案时,通过调查核实,沟通协调,促成当事人达成并全部履行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为守护民生安全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共安全,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609人;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聚焦“钱袋子”安全,起诉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122人;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关联犯罪,办理帮助信息网络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5人。守护“舌尖上”安全,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4人,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8件。开展“消”字号产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让人民群众用餐用药饮水更安心。重视“信息上”安全,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9人,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16件,对2起危害大、影响广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从严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

  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87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捕、不诉31人。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建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与单桥镇心理茶馆共同签署《涉案未成年人心理援助工作实施意见》,将专业化心理疏导引入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开展社会调查88次,犯罪记录封存18人次。督促落实家庭监护制度,发出督促监护令44份。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县教育局开展“集中宣传月送法进校园”活动,组织36名干警深入48所中小学开展法治宣讲,发放预防校园欺凌、民法典等知识手册1万余份,受教育师生达2万人次。

  为保护特殊群体加码助力。强化弱势群体权利保护,惩治侵害残疾人犯罪15人,对诉讼能力偏弱的老年人诉请支付赡养费、农民工讨薪等案件,依法支持起诉10件。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批捕各类养老诈骗犯罪3人,起诉7人。坚持以案促治,针对办理的郭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养老诈骗案,向县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治涉老保健品、药品等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现象,形成打击惩治工作合力。通过制作短视频等以案释法,增强老年群体法治意识和防骗能力。依法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办理彭某某故意伤害涉军人军属案时,能动履职促成双方和解,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三、自觉担主责、强监督,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稳步推进。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联合县公安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会同公安机关共同开展挂案清理,对证据不足、促查无果的,坚决落实疑罪从无,督促办结33件,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0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审判活动违法已纠正81件,纠正漏捕、漏诉获法院生效判决13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侦查机关案件线索已立案侦查9件。

  刑事执行监督持续发力。针对刑事执行工作中不当行为等提出监督意见54件。督促判处实刑罪犯及时交付执行17人、审查社区矫正对象收监10人,保障刑罚执行严肃性。对强制医疗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开展检察监督4次。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6件6人。针对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执行违法违规问题提出监督意见57件。加大监管场所检察力度,针对日常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7件,支持配合监管场所依法规范开展工作,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稳定。

  民事行政检察逐步深化。办理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监督案8件,对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调查核实8件,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14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5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针对办理的县林业局行政处罚违法检察监督案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开展类案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件,促进依法行政。开展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制发执行检察建议28件,促进民事执行活动规范运行。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采纳率100%。

  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开展。聘任9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邀请无党派人士加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助力公益诉讼案件专业化精智化办理。聚焦“4+9”法定领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72件,以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整改6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8件,办理的黄岭镇对跃进沟怠于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文广新旅局对县公园文体器材怠于履职案被省市院作为典型案例转发。持续开展诉前程序案件“回头看”活动,发现整改后社会公共利益又处于受侵害状态,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办理韦寨镇政府对秦芦村周某某砂石场怠于履行土地资源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案时,该镇政府依法履职实现全部诉讼请求,撤回起诉,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四、持续转作风、重自强,锻造全面过硬队伍

  政治建设一以贯之。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铸魂,落实每周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43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采取集中学、听专家讲座、研讨交流、线上线下学等方式,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支部学习42次。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全面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案件12次,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检察自媒体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把关宣传发布内容,坚决杜绝涉检负面舆情,切实把牢政治方向。

  素能提升常抓不懈。持续深化检察体制改革,优化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开展公务员季度考核工作,倒逼干警依法履职。组织开展为期7天的春训活动,举办“周一夜学”45次,组织干警通过视频系统参加高检院及省、市院举办的业务培训145期,鼓励干警参加上级院各类业务竞赛,用好最高检业务交流平台“检答网”,开展业务咨询,促进干警专业能力不断提升。5名干警在全市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奖,8篇理论调研文章被市级以上学术刊物采用,2个集体和12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规范司法久久为功。强化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落实检察官联席会议、内审小组会议制度,统一司法尺度。加强涉案财物监督管理,对涉案款物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与县法院、公安局会签《xxx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办法》,确保涉案款物保管安全、处置规范。加强司法风险防控,排查廉政风险点228个,制定防控措施247条。深化办案流程控制和案件质量监管,建立捕后不诉、撤回起诉等案件常态化评查机制,评查案件449件,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45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295件;认真核查检察业务数据质量问题44个,对涉及的13名检察人员给予工作谈话提醒。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81件,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

  改进作风持之以恒。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认真落实省、市“一改两为”大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级五岗”责任清单》,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3次,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举行全面从严治党会商会1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5份,谈心谈话39人次。认真抓好省委巡视县委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开展会风会纪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检察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清理,常态化开展效能督查和廉政警示教育,发布督查通报38期,组织警示教育16次,切实改进机关作风。

  各位代表,我们始终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年度工作,全力配合人大常委会专项调研,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检察官6人,3名检察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加强与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的常态化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案件质量评查、案件听证等活动157人次,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依法保障律师权利,主动为律师提供现场阅卷455件、互联网阅卷53件。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及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745条,利用新媒体推送检察信息1991条,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

  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年,党中央就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专门出台文件,省委印发了实施意见。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我们深切感受到中央、省委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标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新要求,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多元化需求的检察举措仍需向新向实;二是对照中央对检察机关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期待,监督的深度、广度、精度还需拓展;三是对接临泉检察工作实际,打造特色工作、培养拔尖人才、全面从严治检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聚焦问题、着力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研究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不断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现代化美好临泉建设开启新征程。

  一是奋战新起点,更优履职服务发展大局。自觉对标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找准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点,聚焦平安临泉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规范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有力地推进社会治理促进长治久安。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落实民营企业平等保护,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服务举措,优化保障效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是奋发新作为,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牢牢把握法律监督这一根本职责,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为抓手,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机制,抓好诉讼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的全流程监督,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共促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是奋楫新时代,更实举措护航民生福祉。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持续聚焦法定重点领域,以人民呼声为指引,积极稳妥探索新领域,全力保障民生福祉。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惩治食药品安全犯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进一步开展好公开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更实的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奋进新征程,更严要求狠抓队伍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自觉践行“三个务必”,以“六个必须坚持”为指引,坚持政治统领、理论引领。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一体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迈上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我院将紧紧依靠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用勤奋书写担当,用严谨履行职责,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临泉建设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计划多篇篇6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明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明水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一主线,以“质量建设年”和“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五检战略”,依法能动履职,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为明水强化四业支撑、加快三城共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持胸怀大局,竭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牢固树立国家总体安全观。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打击“涉枪爆”、“黄赌毒”、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危害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提起公诉21件29人,着力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打击盗窃、抢劫、电信诈骗、网络赌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提起公诉 21件28人;积极参与反腐败工作。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从快从严提起公诉职务犯罪案件4件7人,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不捕36人,不诉41人;最大程度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建立律师在认罪认罚中深度介入机制,完成了认罪认罚工作从数量型向质效型转变,适用率95.48%,极大多数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诚心悔过,最大程度减少了社会对立。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新冠疫情突发之时,全院59名检察人员全部投入疫情防控,提起公诉涉疫滋事案件2件2人,在防疫战疫大考中展现检察担当。

  二、坚持人民至上,竭力做好检察为民实事

  多措并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深入企业问需,优化服务举措,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件,提起公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案件8件11人,民行部门牵头与县工商联、人力资源等部门分别就服务民营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问题会签文件,形成保护合力。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办理无证校车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做法,在最高检未成年检察工作系列报道中被《检察日报》、最高检网站、正义网采用。办理首例“从业禁止”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牵头多部门会签《关于建立“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协作配合的意见》,真正将食药领域从业禁止制度落到实处,经验做法《检察日报》予以刊发。积极主动融入县域社会治理。用足用好公开听证、刑事和解等多元化解手段,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做到件件有回复;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6人,发放救助金12万元。推动检察听证常态化,坚持“应听尽听”,围绕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疑难复杂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91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三、坚持止于至善,竭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持续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49件71人,对无逮捕必要的36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捕率52.17%,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8件213人,不起诉件41人,不诉率21.08%;监督立案4件4人、监督撤案10件12人、追漏罪、漏犯5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件,审判活动违法1件。抓实民事检察监督。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09件,同比提高495%。加强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定期联席会议长效机制,召开联席会议1次,凝聚司法合力,实现双赢共赢。补齐行政检察短板。找准职能定位,扩大办案规模。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7件,去年同比提高386%。同时,以服务和保障为出发点,围绕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开展系列专项监督活动,依法护航民生民利。落实落细公益诉讼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立案41件。其中黑土地保护35件,食品安全4件,国有财产保护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件,案涉标的22500元,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移送违纪违法、犯罪线索5件5人。

  四、坚持自我革命,竭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学习赋能。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采取“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方式开展学习40余次;组织开展祭扫烈士墓、参观革命纪念馆、“竞讲微党课”等“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系列活动,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根植于心;发挥检校共建优势,邀请黑大法学院专家教授授课,举办2期“同堂培训”,取得较好效果;举办“优秀案例与法律文书”及“公文撰写”等评比活动,强化典型引领,促进队伍素能养成。坚持管理强检。以检察人员考核作为科学管理重要抓手,从业绩指标更加注重大局性、共性指标更加注重政治性、考核更加注重常态化三个方面对检察人员考核进行规范,促进管理质效;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流程监控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建立闭环式内部监督模式。坚持从严治检。持续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90余件次;深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在廉政谈心交流中提升廉洁从检意识;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不断促进纪律作风建设。坚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县委、人大、县委政法委、上级院报告工作;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6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4人次;50余篇工作信息被人民资讯、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国家、省市级媒体刊发转载,检察微博连续11个月进入全国区县榜单和龙江“互联网+”检察排行榜前20名。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得益于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明水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队伍整体素质还有待提升。干警年龄结构偏大,年轻干警储备不足,法学类专业人员招录困难,骨干力量接续不足。二是核心数据还不够优化。“数据意识”还不够强,案件监督管理不够细致,案卡填录不够及时、准确、规范。三是机关管理质效还有待提高。管理制度还不够科学、不够细e致,激励制度还不够优化,一部分干警工作积极、主动性还没有完全调动起来。这些问题,已引起我们足够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尽快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 “五检战略” 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增强本领,加强法律监督,竭力保障明水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站位,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深刻认识和把握党中央赋予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责任,切实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更重责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央28号文件,加强法律监督,为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二)狠抓落实,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对标上级院要求,聚焦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规划和具体部署,认真落实上级院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切实找准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做优做实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公信,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更有力维护社会安全、更有力服务发展、更有力保障民生、更有力助推法治,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实落地。

  (三)持续提升,更加有力建强队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加强对“案”和“人”的管理,向科学管理要检察生产力,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大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深化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大力培养检察队伍专业精神、专业能力;深化全面从严治检,以严管厚爱促担当尽责,促严格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自奋蹄。明水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奋斗之姿,继续逐梦新征程,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明水新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计划多篇篇7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主要工作

  即将过去的2023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XX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一年来,面对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大力弘扬“XX精神”,以强烈的使命担当、拼搏的奋斗姿态,在抢抓机遇中聚力突破、在迎接挑战中勇毅前行,整体工作继续走在全市检察机关“第一方阵”。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担使命,以政治建设高质量砥砺检察初心

  始终把站稳政治立场作为第一标准,自觉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

  党的理论入脑入心。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导向,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研讨交流发言36人,每周二、四组织干警集中学习76次,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党的二十大召开后,积极创新学习宣传模式,开展专题学习10次、集中宣讲2次、主题研讨4次,举办演讲比赛1次,拍摄热议党的二十大精神微视频6期24条,撰写心得体会50余篇,真正让党的二十大精神成为了“重整行装再出发”的“加油站”。

  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县委常委会专门听取院党组工作汇报。首次向县委和县委政法委呈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年度报告,为提升依法治县水平建言献策。主动向县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重点工作6件(次)。出台并严格执行信息审核、网评引导、舆情处置等“六项制度”,坚决守牢检察环节意识形态底线。

  党的建设融合推进。围绕创建“梯田绿·党旗红”党建品牌,以“智慧党建”信息化系统为载体,持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开展“三会一课”21次、“文明交通劝导、助力安全出行”等主题党日活动12次,组织生活、支部建设、党员管理等全部实现“线上”运行。继续创建党员示范岗,建立“党建+业务+服务+管理”新模式,努力探索业务和党建融合发展的“检察路径”。

  (二)勠力同心护稳定助发展,以能动履职高质量彰显检察担当

  始终把服务发展大局作为第一要务,紧扣全县中心工作,细化举措,履职尽责。

  平安护航,维护稳定保障有力。对标高水平平安XX建设任务,依法严惩危害社会大局稳定的刑事犯罪,重拳打击故意杀人、抢夺等侵犯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批捕6人,起诉14人。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起诉12人。持续加大帮信、洗钱等信息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批捕7人,起诉57人;从严惩处危害金融安全、金融诈骗犯罪,起诉6人,积极参与不良资产清收,协同做好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

  立足职能,服务发展积极有为。主动融入“绿色XX”建设格局,起诉涉环资类犯罪1人,办理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1件。围绕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走访民营企业103家,制定服务保障全县九大重点产业链发展“十项举措”。坚持惩治保护并重,起诉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犯罪48人,对涉企经营类案件依法不起诉12人。会同县工商联等9家单位建立涉案企业合规审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5家企业合规审查后依法不起诉,保护了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尽锐出战配合社区做好两个包抓小区的值班值守、一扫三查等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会同县公安局、法院发布联合公告,全力打击涉疫情犯罪,从严办理岳某妨害公务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从快批捕刘某涉疫情案。

  提升效能,社会治理精准有效。围绕县政法委“一核三心四联五治”社会治理创新机制,全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庄检样板”,一体推进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对因邻里纠纷、偶发矛盾等引发的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和解19件。监督社区矫正等重点人员落实闭环管理,实现精准管控。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在校学生管理、保健品买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3件,协力促进防患未然、抓源治本,以检察之力助推基层之治。

  巩固成果,乡村振兴助推有方。加大涉农领域刑事犯罪打击力度,起诉190人。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农村基础设施监管等涉农领域公益诉讼监督力度,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件,督促相关部门、乡镇积极整改提升。持续做好朱店镇大曹村定点帮扶工作,落实帮扶资金8.5万元,发放化肥等农用物资1.5吨,引导当地立足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群众持续增收。

  (三)坚定不移抓主业增效能,以法律监督高质量践行检察公正

  始终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第一职责,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锐意进取做优刑事检察。目前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36件59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87件33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8件36人、起诉134件227人。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23人、不起诉80人。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93.64%。在县公安局挂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履行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案件会商等职能。持续加大侦查、审判监督力度,以监督促公正。积极探索创新“派驻+巡回”刑事执行检察制度,开展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3次,依法对各类刑罚执行活动提出建议,及时督促整改。

  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实效性,依法对法院生效民事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审查中对法院裁判正确的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同步释法说理,做好息诉服判。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联合县法院、人社等部门会签《实施意见》,与人社、妇联、残联等4部门挂牌设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站,强化对农民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保护力度,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8件,帮助弱势群体追回薪资、医疗赔偿等经济损失56万元。

  提档升级做实行政检察。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与县司法局建立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双向协作机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通过司法救助、促进和解、公开听证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8件。强化类案监督,注重从裁判结果监督向诉讼过程监督延伸,从实体监督向程序监督拓展,全面提高办案质效。

  扩容提质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认真落实公益诉讼“4+5”领域法定办案职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9件,行政机关整改回复55件,提起食药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深化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英烈权益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办案督促清理违法倾倒垃圾400余吨、清理河道杂物300余吨、拆除河道内乱建房屋60余座、修缮烈士陵墓4处。

  (四)凝心聚力办实事提品质,以司法为民高质量诠释检察情怀

  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第一动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综合施策顺民意。加大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惩处力度,从严从快批捕4人、起诉7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不批捕5人、不起诉9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加强部门联动,建立“检察官+司法社工+社会志愿者”工作模式,3名司法社工参与案件社会调查8次,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12次,参与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劝返辍学少年2名,一体推进“一号检察建议”“法治副校长”等工作,促进“六大保护”融通发力。

  办好小案暖民心。依法保护群众“头顶”“脚下”“舌尖”上的安全,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7人,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6件。开展窨井盖和随意设置路障专项监督,督促相关部门清理更换破损窨井盖6处,清除不合规路障4处。与邮政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寄递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杜绝了个人信息泄露、违禁物品流通。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为7个受害人家庭发放救助资金17.5万元。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

  优化服务护民利。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为倾听群众合法诉求“快车道”“连心桥”的职能作用,依法办理刑事申诉案件,52件信访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创新信访模式,邀请律师参与化解矛盾2次,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3人,检察环节公开听证47件。畅通便民渠道,及时发出“检察声音”,“两微一端”累计发布信息1万余条,XX检察微信公众号6次进入全国检察机关区县排行榜前二十名,“正义XX”新浪微博稳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十名。

  (五)持之以恒打基础强自身,以队伍建设高质量展现检察颜值

  始终把夯实基础、培育高素质检察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千方百计提素能、固根本、谋长远。

  搭建素能提升“平台”。完善队伍梯队培养体系,推荐提拔2名优秀年轻干警担任副检察长,1名干警遴选为员额检察官,1名干警完成职级晋升,11名干警在院内进行岗位轮换。实施人才“强基”计划,建立“师徒帮带”“结对帮扶”人才培养模式,干警参加重罪实务讲堂等各类培训16期150余人次,邀请公检法律工作人员同堂培训50余人,实现干警全员、业务类型“两个全覆盖”。出台了《综合性事务工作日常管理办法》等3项管理制度,以制度刚性激励干警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严守案件质量“命脉”。坚持“严”的标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评查案件269件,整改问题26处。把“案-件比”作为衡量案件质效的重要标尺,“案-件比”今年下降到1:1.07,大幅低于全国1:1.33的通报值。压实办案主体责任,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案件125件。实行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月通报”机制,对案件数据采集、生成、修正、反馈一体化全覆盖监管,将通报结果和检察人员考核相挂钩,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加快基础建设“步伐”。积极争取省上投资,年内建成综合窗口服务楼1栋,内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远程接访室等功能区,有效改善了办公条件,缓解了办案用房不足的现状。深化检察大数据建设,部署上线甘肃省检察机关应用支撑平台,开启了检察信息化应用新模式。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辆,新添高速扫描仪、自动档案装订机等办公设备,以基础设施、办公设备迭代更新提升检察业务规范化水平。

  筑牢廉洁从检“底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研判,支持配合监督执纪执法,强化“两个责任”落实。认真执行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记录相关事项11件。坚持将作风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严在平常,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2次,开展检务督察10次、警示教育5次、廉洁谈话3次,擦亮干警“零违纪”的“金字招牌”。

  用好外部监督“推力”。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集中走访省人大代表3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20余人视察检察工作。细化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年度调研工作安排,专题对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进行了报告。依法接受履职监督,召开公检法司联席会议11次,提前介入县监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监督49件。真诚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37条、法律文书84篇,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43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坚持以履职尽责为根本,着力于统筹抓好业务、服务、队伍、防疫“四项重点”;我们坚持以“三个一创建活动”为抓手,致力于打造更多优质的XX检察品牌、亮点、样板和经验,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位居全市前列,5名干警获得县级以上荣誉,少捕慎诉慎押、检律协作、强制医疗等5项经验被省院采用推广,承担省院研究课题1项,调研文章发表数占全市基层检察院的24.5%,8件案件被评为省、市典型案例。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的热忱支持,离不开全体检察干警的辛勤努力,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检察工作与群众期盼仍有不小差距:一是以检察标志性成果助推“五个XX”建设的力度需要不断加大;二是法律监督成效与人民群众要求还有差距,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的结构性矛盾仍未完全解决;三是司法理念更新不足,能动履职意识还有欠缺,简单办案、机械司法现象仍未完全杜绝;四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还不够到位,干警素能与发展形势、任务要求还不相适应,高素质领军人才依然紧缺。这些问题,我们将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奋力改进!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进之年,也是谱写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之年。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围绕“三新一高”要求,紧扣县委提出的“五个XX”奋斗目标,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抓服务、强保障,抓办案、强监督,抓队伍、促改革,全力服务发展大局,用力守护民生福祉,竭力维护公平正义,努力实现以检察工作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为建设绿色开放兴业安宁幸福新XX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以更深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主题培训+日常培训”“领导领学+干警自学”相融合的方式,深刻领悟精神实质,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以蕴涵其中的哲理指导检察实践,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定不移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行。

  二是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打好维护社会稳定主动仗,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妥善办好涉疫案件,以法治力量助力谱写“平安XX”新篇章。部署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充分发挥大数据在促进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持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探索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等服务经济发展的检察举措,全力服务乡村振兴,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共建美丽XX。

  三是以更大情怀办好为民实事。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融入检察工作血脉,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小事”。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持续抓实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守护好老百姓“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邮包里”的安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常态化推动案件公开听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力有效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通过检察办案为党凝聚人心、厚植根基。

  四是以更新理念强化法律监督。坚持能动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做好诉源治理。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精准监督,持续打击虚假诉讼,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展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提高公益诉讼检察质效,持之以恒做好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办理,扎实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当好公益“守护人”。

  五是以更严标准锻造过硬队伍。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高素质人才和年轻干部的梯次培养制度,为赓续检察事业红色基因积蓄力量。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抓实干警日常考核,向科学管理要“生产力”“战斗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以自我革命精神落实执行“三个规定”,深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使命时刻鼓舞人心,新征程更需奋楫笃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初心不负使命,心无旁骛勇毅前行,奋力推动新时代XX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平安XX、法治XX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检察贡献”,向党和人民群众交出一份精彩的“检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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