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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15篇)

时间:2023-01-07 17:00: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15篇)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  多姬样化的社会生活和快节奏的生活旋律给一把手的日珀常工作的自由度越来越大芝交通通讯工具的现代化揪使一把手的活动空间变卜大社会交往日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15篇),供大家参考。

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15篇)

篇一: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

  多姬样化的社会生活和快节奏的生活旋律给一把手的日珀常工作的自由度越来越大芝交通通讯工具的现代化揪使一把手的活动空间变卜大社会交往日渐频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空间明龇显增多有些干部利用跑项力目跑资金出差开会等机炯会天马行空独来独往触因脱离了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畋监督范围便放弃自我约束樽敢于异地违法违纪上茶瓞楼泡舞厅会情人甚至慎养小蜜傍大款受贿赂傍大官送厚礼以为池一般人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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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把手”监督难的原因及对策

  对“一把手”的监督难,难就难在搞“运动的办法不合法、教育的办法其不怕、治标的办法不奏效、治本的办法不好拿”的“四不”现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现行领导体制上的缺陷,使“一把手”的地位越发具有特殊性。目前,我国“人治”的现象还存在。党的领导制度、选举制度、组织生活制度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缺陷。现行的领导体制是造成“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的一个主要原因。“一把手”居于核心地位,负有全面责任,起着关键作用,在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建全的情况下,如果“一把手”民主意识不强,很容易导致权力专横和独裁。此外,还有一些具体原因:一是上级党委、政府以“一票否决制”等方式不恰当地强化了“一把手”负总责,各种会议“规格”要求“一把手”亲自参加,各项工作“责任状”都要“一把手”签订,否则就“不能落实”。这在加大“一把手”的责任的同时,也强化了“一把手”的个人决策上的主导地位,削弱了集体领导的作用。“一言堂”、“一把手”说了算难以避免。二是上级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在联系工作时过多地与下级“一把手”单线联系。上级“一把手”到下级检查工作,来了主要听“一把手”汇报,很难全面了解内情,客观上为“一把手”专权提供了可能。三是不适当的宣传,突出了一把手的作用,有个人“英雄”创造历史之嫌。各级对“一把手”依赖太大,期望值过高,以至于机制、程序、法律、规定等都由主要位置退而求次。第二,政策、制度上的不完善,使“一把手”在用人上具有较强的支配性。由于干部工作的特殊性,使得一些工作有较大的弹性。比如民主推荐情况、测评情况、考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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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影响干部任用的因素都难以有一个精确的量的规范,在确定人选时可选择的幅度比较大,加上“一把手”在履行程序上具有较大的能动性,能够成为程序的主宰,因此,“一把手”依然能够利用既定程序为任人唯亲服务。用群众的话讲,“程序走了,官也卖了”。第三,人性固有的弱点,使“一把手”与所有人一样存在两面性。欧洲有句名言:“人的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是对人的两面性真实的概括,“一把手”既是自然人,具有普通人的共性特征,更是社会人,人性上存在着明显的弱点和缺点。体现在工作上,懂得伪装,善于包装;从反腐败斗争中披露的案件看,一些有重大问题的干部一般来讲都有比较强的能力,位高权重,在社会上比较“红”,他们善于做表面文章,“台上报告讲廉政,台下大肆搞腐败”,具有两副甚至多副面孔。在现象上,他们爱岗敬业,工作大刀阔斧,魄力十足,工作业绩不俗,十足的君子形象。加上舆论工具造势,组织监督视线极易被蒙蔽。但在八小时以外,“一把手”的自然属性得到极大自由随意地张扬。第四,现代社会活动空间的扩大,对“一把手”行为监督的难度加大。多样化的社会生活和快节奏的生活旋律给“一把手”的日常工作的自由度越来越大,交通、通讯工具的现代化,使“一把手”的活动空间变大,社会交往日渐频繁。“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空间明显增多,有些干部利用跑项目、跑资金、出差开会等机会,天马行空,独来独往,因脱离了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范围,便放弃自我约束,敢于异地违法违纪,上茶楼,泡舞厅,会情人,甚至养“小蜜”,傍大款,受贿赂,傍大官,送厚礼,以为一般人不得而知。第五,监督机制上存在“四个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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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的漏洞,使“一把手”的监督缺乏实效性。一是监督职责与监督权相脱节。如果有权威的监督机关不认真受理,这两种监督只能是句空话。另外,下级对“一把手”的监督,由于自己的各种利益和政治命运掌握在“一把手”的手中,常常要看“一把手”的眼色行事,岂敢严格行使监督权?同级监督也难以发挥作用。二是监督与知情相脱节。有的“一把手”采取愚民政策,使群众的“知情权”得不到落实;有的“一把手”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敷衍搪塞,使群众对监督丧失信心;有的“一把手”与基层、与群众的接触太少,平时跟踪监督不够,只能是“雾里看花”。三是职能监督部门之间的协调相脱节。四是条条监督与块块监督之间脱节。条条党组织关系在地方,但人事任免、工资关系等又属于条条管理,既存在地方监督时条条不同步的现象,也存在条条监督时地方协助不同步的现象。第六,批评武器的部分失落,使“一把手”的监督缺乏指向性。在党内,好人主义盛行,庸俗关系学很有市场。少数领导干部缺少责任感、使命感,拿原则做人情,不讲党性讲感情,不讲正气讲和气,不讲同志讲哥们,好走中庸之道,信奉明哲保身的处世哲学。上级对下级哄着护着,下级对上级捧着抬着,同级之间包着让着,面对错误的思想缺乏凛然正气。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大家往往只讲工作,不讲思想,只讲个人,不讲集体,只讲现象,不讲实质,只对事不对人,甚至将批评与自我批评扭曲成表扬与自我表扬。遇到“带刺的玫瑰”浑身不自在。有的还存在患得患失的心理,监督上级“一把手”怕丢选票。良好的监督氛围一时很难形成。另外,由于对批评者缺乏保护措施和激励机制,对打击报复缺乏鞭挞措施和处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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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批评者吃亏、被批评者反而神气的现象。为了切实解决监督“一把手”难的问题,我提出如下的思路和对策:(一)强化监督意识,重在营造良好的监督。要克服三种不良心态。首先是“一把手”要自觉克服“不要监督”、“权威受损”的心态。二是要克服“不敢监督”、“无法监督”的心态。党组织要赋予监督主体开展工作所必须的权限,变“虚权”为“实权”变“软权”为“硬权”。三是要克服“难以监督”和“监督不了”的心态,营造民主健康、扶正祛邪的良好社会氛围。(二)创新监督机制,重在加强对权力本身的监督。首先要转变监督观念,要由对领导干部行为的监督转向对权力的监督,“治人”是治标的措施,“治权”才是治本的举措。对此,要从以下几点突破。一是要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纠正权力过于集中于个人的现象。要建立健全以下几方面的具体制度:以无记名投票表决为主要形式的集体决策制度;科学合理的分工制度;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责任制;党委会和“职代会”报告工作制度和主要情况通报制度。二是合理分权,实行权力制衡。首先,要科学规范权力。要明确用权规则,使权力运行法规化、民主化、程序化。其次,要严格制约权力。要简政放权,减少“一把手”以权谋私的“机会”。要合理分权,防止权力向个人集中。要限制权力“越位”,防止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捞取好处。三是公开用权。即公开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使权力在“阳光”下操作,避免暗箱操作。三是要理顺监督体制,确保监督的权威性。要重视干部监督网络建设,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的联系,真正形成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体系,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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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要加强法制建设,实现依法监督。首先要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其次,要加快立法步伐,构建完善的廉政法律体系。三是加大惩治力度,从严执法。要坚决打击,从严查处,在政治上使其身败名裂,经济上使其倾家荡产,从而加大违法违纪者的腐败风险的成本,让腐败分子闻风丧胆。对“一把手”的监督,要转变观念,把监督的关口前移,由现在的重查处转移到注重事前事中监督上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关口前移。首先要坚持以教育为主。二是要适时开展预警教育。三是要健全惩诫制度,对有明显问题但又够不上党纪处分的,实行诫勉,限期整改,整改规定期限没有明显转变甚至出现新问题的,采取组织措施,予以降职、免职。对“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要做到三点:一是明确监督重点,在抓好日常监督的同时,加强对“危险事件”、“危险时期”、“危险地方”的重点监督。“危险事件”是指“一把手”在任职期间出现的岗位变动,职务升迁,及家庭遇有的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容易导致违法违纪的事情。“危险时期”是指换届选举、重大人事安排、逢年过节,或“一把手”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等时期。“危险地方”是指容易引发“一把手”违法违纪的场所,如宾馆饭店、美容按摩厅以及一些黄赌毒场所等。二要拓宽监督信息渠道。同步监督和超前监督,监督机构必须做到底数清、信息灵,这就从来信来访、群众举报、干部考察、执纪执法部门提供、民主评议、干部公示、“三讲”和“三个代表”学习教育等渠道广泛收集信息。要加强监督信息员队伍建设,归口管理干部监督信息的机构,对所掌握的领导干部及“一把手”的违法违纪事实,处理情况要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三是要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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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正确的监督方法。如设计领导干部和“一把手”的八小时以外行为情况表格,将其量化、具体化,组织单位干部或可能知情人填写。再如公开曝光法,充分利用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对那些大摆筵席、用公开摆阔的主要领导干部以及其他明目张胆的违法违纪行为公开曝光。还可以采取交友法、访谈法、公示法等形式,对“一把手”八小时以外进行监督。“一把手”生活圈里有最亲的人(妻子、儿女、亲眷)、最亲密的人(关系要好朋友、拜把兄弟、甚至是与领导打成一片的“大款”、地痞头子)、最依赖的人(司机、秘书等)。“一把手”可能没有“娱乐圈”,但必定有“生活圈”。“一把手”身边的三种人是其政治思想首先品质表现的一个缩影。不少“一把手”以权谋权搞不正当的幕后交易就是授意通过这“三种人”来完成的,当然,也不排除这“三种人”往往打着“一把手”的牌子到处招摇撞骗,搞不正之风。监督“娱乐圈”却是极为现实的。鉴于此,对“一把手”生活圈的监督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上级监督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到“一把手”家庭成员的工作单位,对他们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情况进行暗访。二是要定期不定期到执法执纪部门了解反映“一把手”家庭座谈会。四是要对“一把手”家庭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五是“一把手”司机、秘书大多是“一把手”“钦定”的,受“一把手”的特别照顾,他们对“一把手”日常不检点行为往往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组织上调查起来也是“守口如瓶”。鉴于此,很有必要对“一把手”的司机、秘书改由组织选派,定期轮换。六是要建立家属亲友过错“一把手”连带责任制。只要上述“三种人”犯了工作和经济错误就要追究“一把手”相应的责任,促使“一把手”除管住自身外,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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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住家人,管住自己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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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

  对“一把手”监督的难点及对策思考对一把手监督的难点及对策思考中共xxxx区委副书记、区政法委书记xx从近年来反~斗争的实践看,不少~分子都是在一把手的岗位上腐化堕落的。此前,新闻界披露的慕马大案,沈阳市一府两院几乎所有要害部门的一把手网络其中,再一次以触目惊心的事实,凸现了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性。严酷的事实一再警示我们,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和亟待解决的课题。监督一把手难在那里一把手监督难并不是一个新问题,而是一个老问题。现在有,过去也有。监督一把手难,有着许多深层次的因素。一、监督意识淡薄因素。我国是一个经历了漫长封建社会发展阶段的国家,传统的特权思想、等级观念根深蒂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各级领导干部。首先,从监督客体一把手自身的情况来看,有些一把手认为自身素质高,认为自己的职责就是指挥和监督别人;对来自上级的监督,心理感到不舒服,认为是有意找茬子,是对自己不信任、不放心,思想上存在抵触情绪;对来自身边和下属的监督,心理不痛快,把班子内部的监督看成是拆台,把不同意见看成是杂音;甚至还有的对监督

  者进行打击报复。在这种灰暗心态支配下,一些民主作风比较差的一把手往往大权

  独揽,以老大为居,惟我独尊,缺乏被监督意识。一把手接受监督的程度,往往取决于本人的素质及对监督重要性

  认识的程度。其次,从监督主体干部群众来说,有相当一部分同志没有充分认

  识到自己既是被监督者,又是监督者,有的担心影响上下级关系,怕遭到打击报复;有的虽然对一些领导干部的错误和违法违纪行为,内心是反对的,并与之保持距离,但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有的从自身利益考虑,对一把手事事附和,甚至为了取悦领导,而甘于放弃党性原则。

  无论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监督意识淡薄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权力过于集中因素。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由于权力过分集中一把手个人手中,加上权力运作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很容易出现个人专权局面。一是重大决策权相对集中。近来年,虽然中央一再重申,属重要决策,如:主要干部的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反对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但有些单位的一把手往往掌握着本部门、本单位人、

  财、物大权,个人说了算的现象,绝非个别现象,许多人认为该有的形式、该走的程序都走了,但这些表面现象的背后,实际上仍然是一把手说了算,决策权相对集中,就很容易形成一个人专权的局面,进而导致一把手的畸形行为。

  近年来查处的一把手利用职权买官鬻爵、利用财物管理权侵吞国家资才、利用重大工程项目审批权谋取私利的例子不胜枚举。

  二是民主集中制形同虚设。一些一把手民主意识淡化,在班子内部,进行重大决策时,有些班子成员虽有不同意见,但因担心与一把手处理不好关系或被人扣上闹不团结的帽子,而不敢发表意见,明哲保身,在这种情况下,班子内部的互相监督形同虚设或名存实亡。搞家长制、个人说了算,手中的权力在运作过程中往往超越组织赋予的权限,班子成员慑于一把手独断专行,往往委曲求全,有的甚至无原则地迎合一把手的需要。这种权力的相对集中现象,往往使一把手,处于绝对支配地位,行使权力缺乏应有的监督和判断。三、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因素。上级组织对一把手监督是最为有效的长期监督。长期以来,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中普遍存在重使用、轻管理、弱监督的现象,致使对一把手的监督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是重选拔轻管理。

  各级组织对选用一把手是比较慎重的,但干部任职后管理跟不上,上级党组织对所管一把手情况,主要来自选拔任用时的考察和工作汇报了解,对一把手日常的思想动态、道德品德、民主作风、廉洁自律情况还难以进行全面的、动态的的掌握。

  少数上级领导只管提拔重用,不管教育约束,只重表面政绩考核,不深入群众了解实情,没有很好履行教育监督管理职责,这是导致一把手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是重使用弱监督。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对干部政治上最大的关心和爱护,但有的党组织及领导在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问题,往往只注意检查一把手的工作实绩,注重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忽视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状况的监督。甚至还有的上级党组织和领导片面强调能人效应,发现一把手存在的问题也不及时进行认真的批评帮助,即使处理起来也往往是大事化小,避重就轻,客观上起到了姑息纵容作用。四、监督体制不顺因素。有效的监督体制应以监督客体处于监督主体的有效监督为前提,监督主体的监督活动不受监督客体的直接制约和约束,这是保证监督主体充分独立行使监督权的必要条件。从现行的干部监督管理体制来看,并未能有效地解决对监督客体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问题。

  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同级班子成员不敢监督。从了解问题的角度看,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政治思想、领导能力、勤政廉政等方面情况最有发言权,但从实施监督的角度看,他们又处于不太有利的位置,时刻处于一把手的领导调控之下,处于不利位置,有的根本不敢行使这个权力。从大量一把手违法犯罪的事实看,几乎都是不受同级党组织的监督,大事小事一人说了算。特别是在一些单位,一把手党政一肩挑,更容易形成个人专断独行。二是专门机关不敢监督。在目前的双重领导体下,由于纪委、监察、司法这些机关部门的领导权、人事权、财政权掌握在同级党委或行政首长手中,这就带来两个问题:(1)作为具有监督同级党委的纪检机关,由于受制于党委的领导而难以实施有效监督;(2)作为监督主体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由于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无法及时了解和掌握下级党政一把手活动情况和问题,也难以实施有效监督。三是人民群众难以监督。人民群众对~现象虽然深恶痛绝,但由于人微言轻,以及缺乏对领导活动和政策法规了解,特别在机构改革的情况下,大家面临着一系列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很难有效地对一把手行使民主监督权。五、监督机制滞后因素。

  在化组织监督。要强化监督管理意识,纠正重选拔任用、轻任后监督的思想。要定期听取一把手的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掌握一把手的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要加强执纪执法和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工作。二是要加强监督协作,形成对一把手监督的合力。形成监督合力,不权要理顺纪委、组织、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机关和管理机构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在监督一把手问题上,按照工作职能作好分工,同时,还应加强彼此间的协作,在监督层面上密切配合,并重视发挥群众监督和~监督的作用,以建立全方位、多途径的监督网络,制约一把手权力的行使。三是强化群众监督。坚持深化群众对一把手从政用权行为的监督,抓好政务、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凡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增强透明度,为群众了解情况、参与监督提供条件。可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找基层群众谈话、设立征求意见箱和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也可聘请部分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的同志担任工作监督员,拓宽干部监督渠道。

篇三: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

  调研报告:“一把手”监督难在何处?

  在地方领导班子和党政部门中,“一把手”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第一责任人和拍板决定重大事项的最终决策人,他们集决策权、实施权和监督权等诸多权力于一身。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案例发现,绝大部分干部都是在“一把手”岗位上或者曾经在担任“一把手”期间,因用权不规范而走向违纪违法的深渊。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有效约束“一把手”的权力,既是对其个人政治前途的关心,也是对巩固执政党自身执政地位的现实考量。然而,监督和制约“一把手”何其之难,却是不争的事实。“一把手”监督难,到底难在何处呢?调研发现,这个问题源于多重因素。理想信念缺失、党性修养不够,缺乏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一个人犯错误往往是一念之差。但这个“念”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念头,实际上是其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所支配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一旦理想信念丧失、党性修养滑坡,一些干部就难免会思想扭曲、道德变质、迷失方向。事实证明,这正是很多“一把手”不愿意接受监督、逃离监督的主要原因。在有些“一把手”的脑海里,似乎只要经济建设搞上去了,其它方面任性一点没关系。于是,曾经牢牢守住的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在物欲横流和金钱美色的引诱下逐渐消退,继而很难从灵魂深处思考“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意识不到手中所掌握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因而也就没有了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直到锒铛入狱以后才意识到“根本上讲,还是放松了要求,失去了信仰,丢失了党性,不再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有愧于党和人民”。一些被查处的“一把手”忏悔说,自己对来自外界、上级、班子成员内部的监督,感觉特别“刺耳”,

  认为这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把不同意见当作“杂音”,把建议看作“找麻烦”,有时甚至对提批评意见的人予以打压、刁难。有这种想法,根本原因还在于其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的缺失,对法纪没有敬畏感。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的丧失,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一些“一把手”视监督为异物,将自身独立于监督之外。权力高度集中且权责不对称,难以开展监督。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邓小平同志也尖锐地指出,不适当、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这一问题至今依然存在,甚至有增无减。对于很多“一把手”而言,可谓是一权独大:既有提名权、表决权,也有再议权、否决权,还有执行权,可以说是集教练、发令、裁判等角色于一身。比如,对于县委书记而言,他们对全县的重大项目建设、干部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具有其他干部所不能企及的权力。对此,一些人形象地称之为“只要他想干的事情,没有他干不成的,同样只要他不想干的,其他人再反对希望也不大”。这是对县委“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的典型概括。客观而言,在复杂的地方和部门工作中,需要“一把手”纵览全局、负总责,但是让人财物等大权过于集中在“一把手”身上也是不科学的。这是最受广大党员干部诟病的一大病灶。事实证明,集决策权、主导权、决定权于一身的“一把手”,极易导致独断专行、暗箱操作、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行为。从理论上讲,权力与责任是相对应的。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承担。作为“一把手”,在掌握权力的同时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调研发现,不少“一把手”成了“只享受、不买单”的超人。如重大事项决策失误、失职渎职等,很难对其追究责任。即使追责,“一把手”也很少受处分或者处分很轻,没有形成强有力的震

  慑。正是这种有权无责的不对等情况,使很多“一把手”在用权过程中有恃无恐,视监督为儿戏。制度体系缺乏整合且执行力低,监督成摆设。权力越大,对人的挑战和腐蚀的可能性也就越大,执掌多项重要权力的“一把手”难受监督和制约的可能性也就越大。所以,在古今中外的权力制约与监督的历史实践中,人们似乎都在竭尽所能寻找监督和制约权力的方法。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提出要用制度来管权,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新时期以来,中央非常注重监督制度体系建设。但是调研发现,真正发挥效能的监督制度非常有限。其集中体现就是上级监督、同级监督、下级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制度体系运行不畅。首先是“上级监督太远”。在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下,上级监督对“一把手”来说是最为有效的监督。但是,上级领导由于自身工作繁忙和时空距离等因素的制约,基本上很少对下级“一把手”进行监督。有些上级认为要“用人不疑”,因而对其进行监督就是怀疑和不信任;还有的认为对“一把手”进行监督,会影响其行使职权,干扰正常工作等。所以,在实际工作中,上级监督多是一种“美丽的神话”。其次是“同级监督太软”。客观而言,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政治思想、领导能力、勤政廉政等方面情况最有发言权,但他们时刻处于“一把手”的领导和调控之下,根本不敢行使监督权。有些“一把手”在本地区或本单位说一不二,自以为这样做是为了树立个人权威,便于开展工作。所以,时常“监控”班子成员的不同意见,严防不同意见。一旦出现监督,哪怕是正常的不同意见也会被当作“找茬”,不守规矩。有的“一把手”甚至通过调整分工来孤立、打击经常提不同意见的班子成员。再次是“下级监督太难”。受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家长制遗风仍在一些部门和地区不同程度存在。一些“一把手”俨然成了“家长”、“老板”、“老大”。在这

  种情况下,要下级对其展开监督比登天还难。很多下属担心被冠以“找别扭”、“拆台”、“闹不团结”等恶名,行打击报复之实。因此,基本上不可能对掌握其政治前途和命运的“一把手”开展监督。最后是“群众监督太弱”。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享有依法对领导干部包括“一把手”进行监督的权利。但由于对监督政策法规了解不够,再加上“一把手”活动的公开性和决策透明度不够,使群众不知情而无从监督;有的群众则认为“监督了没有用,还得罪人,不如不说”。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和群众监督太弱的直接后果就是监督合力太差。监督过程的静态性、监督空间的封闭性。静态性主要体现在监督制约的“点多线少”,没有形成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比如,一些地方探索实施“一把手”“N个不直接分管”办法,有的地方还提出“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度,但是都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为什么出现这些问题?客观而言,这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其探索实践本身不科学。实际上,问题的关键在于把监督制约看作是简单的静态化处理,仅限于“一把手”决策环节的监督制约,而忽略了从“一把手”权力行使过程、动态的角度来合理设计权力监督制约体系。这种静态化的设计往往是导致“一把手”权力监督乏力的重要原因。此外,监督空间的封闭性也是重要症结。从当前的权力行使过程看,一种自我循环的权力运行特征非常明显。政策议题的设定、政策制定实施、政策效果评估等,都缺乏广泛深入的公众参与,权力运行带有封闭性、神秘性、隐蔽性等特征,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运行过程,几乎成为公众无法涉足的“彼岸世界”。事实上,知情权是监督权的前提和基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监督何从谈起?从一些案例来看,权力运行的封闭性是滋生“一把手”用权失范、违纪违法的温床之一。专门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强。作为党内专门实施监督的机构,各级纪检

篇四: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

  ――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二党支部理论研讨小组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党政一把手是党政领导班子中的主要负责人,在党政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相对完整、全面的领导功能,手中握有很大的权力,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这决定了加强对其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随着用人权、财物权和重大工程项目决策权的集中,有些党政一把手就是因为经不起金钱和物质利益的诱惑,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因此,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领导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重要保证,是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几年随着干部人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乏力的局面。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深层次的、有效的监督依然是当前监督工作的难点。缺乏系统有效的监督措施,重使用轻监督,不愿接受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较为突出。一、在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㈠党政一把手主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匮乏。如何解决好监督的客体即党政一把手的自律问题,是对其进行有效监督的前提条件。一些党政一把手党的宗旨观念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视自己为不受监督、不被监督的“特殊干部”,不愿接受监督。一些党政一把手把上级的监督认为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放心;把同级的监督视为跟自己过不去、找别扭;把下级的监督视为让自己丢面子、失威信。甚至拒绝监督、反对监督、拖延阻挠监督。㈡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目前相当一部分党政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一把手在班子中形成“家长制”和“一言堂”而没有得到应有的监督和批评。㈢对“位高权重”的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个“灰色地带”。随着领导干部自律作用的弱化,导致有些党一把手走向违法违纪的道路。二、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㈠受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由于我国机制正处于转轨过程中,社会约束机构不健全,致使个别党政一把手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宗派主义等封建残余思想死灰复燃,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淡化了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的监督的意识。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俘获人心、争取拥戴的手段,把服务人民的职责作为谋取家庭和小集团利益的资本,把组织要求和群众意愿置之度外。不能正确对待权利,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与群众的关系。特别是在一些涉及个人名利问题上,不能从人民利益和大局出发,难以跳出自身利益的小圈子,拒绝监督。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党政一把手“能上能下”的问题,尤其是在“下”的问题上力度不够,出口不畅,一把手出了问题往往是“换位子”的多,“搬位子”的少。致使部分党政一把手无所顾虑,不怕监督。㈡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党政一把手作为班长,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发挥带头作用,没有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与批评。民主生活会虽然一年比一年规范,但是领导干部讲成绩多,摆问题少,很少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削弱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些班子其他成员作为副职和助手,不能正确处理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不能从国家、人民的利益出发,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而是从个人的利益出发,对一把手不愿监督,不敢监督。致使一些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形成了不正常的人身依附关系,助长了一把手主观主义和“家长制”作风,集中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遭到破坏,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有名无实。使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开成了评功摆好会。㈢党政一把手主观武断,原则性不强。党内“四个服从”的原则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坚持不够。对党的民主集中制认识不足,理解不够,在事关工作全局的问题上一味地顾及个人感情、关系和面子,把党性原则置于脑后,在思想深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㈣监督体制不顺。现行的监督体制是遵奉执行权力大于监督权力而设置的,监督机构在执行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监督失去了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无权的监督有权的,权小的监督

  权大的,下级监督上级,被领导者监督领导者,既要受制于人又人监督于人。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影响前途;监督同级怕伤感情,影响团结;监督下级怕得罪人,影响威信,致使相当一部分监督者患得患失,顾虑重重,缺乏实施监督的信心和积极性,不愿、不敢正当行使监督权力。

篇五: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1)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各地围绕增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实效,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但是,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仍然客观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还有权力运行不够公开、监督制度不完备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等等。如何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是当前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我们要花大气力解决的瓶颈性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配备。“一把手”的特殊作用和地位,决定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时要格外慎重。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在德方面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坚决不能选为“一把手”。要建立科学的初始提名制度,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的选人程序,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到各级“一把手”岗位上。要规范交流轮岗制度,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任期达到法定年限的“一把手”要及时进行轮岗交流,以解除因为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过长可能形成的滋生腐败的隐患。要实行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按“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发

  现“带病”上岗和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把手”时,要严肃追究首推者和审核把关者的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合理分权。进行合理分权,形成权力制约,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权力滥用的机会。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实行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制度。要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完善权力公开机制,重点公开决策权和用人权。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民主集中制。探索建立议决权、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建立相应的权力运行激励机制,对执政为民、规范用权、有所作为的“一把手”,也要“大开前门、严堵后门”,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三是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机制,强化“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要加强对“一把手”的廉洁从政教育,建立健全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家庭助廉教育和身边工作人员廉洁教育相结合、廉政宣誓教育和廉政承诺教育相结合等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制度,引导“一把手”充分认识到滥用权力导致腐败的危害,牢固树立“监督是关心、是爱护”的理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监督的意识,并把自觉接受监督当成一种内在需求、一种日常习惯,在平时工作中自觉营造有利于监督的氛围,主动打造有利于监督的平台。

  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监督合力。要突出上级监督和同级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明确上级党组织和同级班子成员监督“一把手”的责任。上级党组织明知下级党政“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或班子成员明知“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不提醒、不报告、不监督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切实发挥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任中审计,定期对“一把手”进行经济审计。要在建设、财政、国土等重点部门设立内审机构,强化内部审计。在党务、政务等公开的基础上,加快网络问政步伐,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和支持报纸、电视、电台等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网络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威力。建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工作联席会议等有关制度,每年至少一次专题分析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议和信访等渠道反映的“一把手”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增强监督的合力和效果。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2)加强干部监督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防止和遏制党内腐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效措施,也是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党的建设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对此,党的三代领导核心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都作过精辟论述。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①“我们需要建

  立一定的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的贯彻实施,而避免脱离群众的个人突出和个人英雄主义,减少我们工作中脱离客观实际情况的主观主义和片面性。”②当前,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由于新旧体制的转换,人际关系的变化,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等因素的客观存在,使干部监督工作难度加大,特别是对处于重要位置、发挥关键作用、位高权重的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难度愈来愈大。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已成为党的干部监督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sO100

  一、当前“一把手”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显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把手”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过于自信,总以为自己不错,无可挑剔,用不着别人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有的自视高人一等,自认为不受监督乃天经地义;甚至有个别的“一把手”个人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听不进他人的意见,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拒绝监督或逃避监督。二是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一些地方往往只注重对“一把手”的工作实绩特别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忽视对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对下级“一把手”存在的问题,总是遮遮掩掩,处理起来也是避重就轻。三是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便监督。有的班子成员认为“提了没有用,还得罪人,不如不说”;有的担心被“一把手”误解自己有“野

  心”、想“篡权”,不敢监督;有的怕反对意见提多了会当成“闹不团结”,影响自己的前程,不愿监督。因此,往往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一团和气的状况。四是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的同志认为自己职位卑微,上级“一把手”的态度可以决定自己的前途命运,担心打击报复,故宁可“多栽花少栽刺”,信奉“是非面前莫开口”的处世哲学,不敢挺直腰杆对上级领导进行监督。五是群众不知情或不行使监督权力,无法或没有开展监督。有的“一把手”对重大问题的处理不经过群众讨论,重大决策不与群众商量,使群众很难真正有效地行使民主监督权。六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没法监督。目前,对一些“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导致监督管理工作缺乏预见性和针对性,收不到应有的实效。

篇六: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

  因此应加强最新精品资料推荐提供全程指导服务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对一把手权力观的教育使其牢固树立权力是人民给予的应该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应该用来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这样一种理念坚决摒弃那种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的陈腐观点从而自觉地把手中权力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

  关于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一把手”监督的思考

  关于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一把手”监督的思考农村基层组织“一把手”虽然官职不大,然而其身在基层一线,带队伍管一方,直接与群众打交道,一言一行都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一旦出问题,影响极大,因此,加强对其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一把手”的监督,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的和谐发展,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一把手”监督,谈谈自己的粗浅看法。一、当前对农村基层组织“一把手”监督中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1、监督意识“淡”。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是“一把手”本身,有的唯我独尊,习惯于家长制,一言堂;有的认为加强自我约束是自己为自己找麻烦;有的一听到“监督”就心存反感,认为是对自己的不信任。另一方面是监督者,有的班子成员怕对“一把手”提意见多说成是闹意见;有的干部群众抱着只要不直接损害自己的利益就行的态度,明知“一把手”存在问题,为求得自己的安宁而不愿监督;有的对“一把手”的违纪违法现象虽心存气愤,但因为怕报复或怕别人说与人搞不好团结而不敢监督。2、监督主体“缺”。对农村基层组织“一把手”的监督,虽然有上级、同级、下级等层次的监督,可以说是立体的、全方位的。但是,能够制约基层组织“一把手”的上级,因平时接触少,情况不了解,难以有效监督;经常在一起的同级,情况较了解,也知底细,但碍于情面和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不敢监督;一般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基层组织“一把手”没有制约权,也难以了解情况,无法监督。监督主体虽“多”,但谁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形同虚设,导致监督主体“缺”。3、监督视野“窄”。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督工作多,监督思想少。注重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等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得如何,而对其思想,特别是对一些深层次的思想了解更少,更谈不上监督。二是八小时内监督多,八小时外监督少。目前,八小时外监督提得多,但缺乏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致使八小时外的监督几乎是“盲点”,然而,大多数农村基层组织“一把手”犯错误是在八小时外失去监督的情况下发生的。三是工作圈监督多,生活圈、社交圈监督少。由于忽视了对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致使有的基层领导干部放松了警惕,无意识中陷入了不能自拔的泥潭。在受查处的领导干部中,其犯错误往往都是从生活不检点、交友不慎开始的。4、监督渠道“塞”。主要表现在:一是情况不明,不易监督。缺乏议事决策监督机制,议事决策临时动议多,随意性强,党务、政务、村务大多数由乡镇党委、政府或村“两委”的“一把手”提出动议,形式上通过了党政联席会,但实际上其他领导干部,尤其是一般干部群众难以了解情况。二是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流于形式,不能监督。表面上的东西多,实质性的东西少,如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财务收支和资产(资源)处置问题,公开的内容不详细、不具体,干部群众不知道该监督什么,当然也就无法监督。三是信息反馈机制不完善,干部群众的意志难以转达。二、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一把手”监督的对策和建议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一把手”的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积极探索实施有效监督的具体做法,强化措施,创新机制,才能取得实效。1、加强教育,切实增强被监督者和监督者的监督意识。一是加强监督意识教育。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着人们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态度。一方面,对“一把手”要加强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从而使“一把手”具有乐于接受监督的意识,并把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各方面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而不是把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束缚。另一方面,对监督者要加强党性教育,不断地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做到心底无私,从而形成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的秉性,并把监督当作自己的一种责任和义务。二是强化权力观教育。权力是把“双刃剑”,它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因此,应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观的教育,使其牢固树立“权力是

  人民给予的,应该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应该用来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这样一种理念,坚决摒弃那种“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的陈腐观点,从而自觉地把手中权力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三是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本地区、特别是身边的典型案

  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纪,强化“一把手”接受监督的意识,从而增强其严格自律的自觉性。2、完善监督机制,切实解决监督主体有名无实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预警和考核机制,以解决上级监督太远的问题,树立上级监督的权威性。建立明查暗访和党风廉政预警等制度,畅通收集基层“一把手”有关信息的渠道,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根据需要,该提醒的提醒,该诫勉谈话的诫勉谈话。要坚决纠正那种片面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决定干部政绩和升降去留的考核办法,建立全面、科学的对农村基层组织“一把手”的指标考核体系,增加考核“一把手”思想政治素质方面的内容和比重,促使“一把手”干净干事,廉洁自律。二是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以解决同级监督太软的问题,强化同级监督的针对性。围绕事权、人权、财权、物权,建立健全权力运行规则,强化权力制衡。重点是要建立健全基层党政组织议事决策机制,凡重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以防止“一把手”临时动议。决定问题应实行投票表决制,确保决定真正代表大多数人的意见和意愿,防止“一把手”个人说了算。凡单位内部干部使用、调配,都必须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一把手”暗箱操作。坚持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建立“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纠正“一支笔”签字就是“一把手”签字制度的错误认识;加大“乡财县代管、村财乡代理”和“一把手”任期、离任审计力度,强化财务监控和审计监督。实行建筑工程项目直接经营与监督审核权分离制度,严格规定“一把手”不得直接经手掌管本单位建筑工程项目。有关建筑工程的具体事宜应由分管领导负责承办,“一把手”进行监督审核。三是建立健全“四公开”机制,以解决下级监督太难的问题,体现下级监督的有效性。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严格实行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外,其余的都必须公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规程和运行程序,防止公开但不透明,甚至假公开的现象发生。同时,要建立健全询问、质询和听证会等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从而真正把“一把手”运用权力的过程,始终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直接监督之中。

  3、拓宽监督空间,切实消除监督“盲点”。一是要突出监督重点。对“八小时外”有违纪违法苗头的基层组织“一把手”,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及时进行打招呼、敲警钟,防微杜渐,并将其列入“重点管理对象”,跟踪监督,限期整改。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和家庭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重要事情,以及换届选举、重要人事安排、逢年过节和负责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等重要时期,容易引发“一把手”不廉洁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采取措施,把工作做在前头,加强事前监督。对宾馆饭店、美容按摩厅、歌厅舞厅等“事故多发场所”,要强化公安等职能部门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实施有效监控。与此同时,要加强对“一把手”社交圈的监督,重点对“傍大款”、交“江湖朋友”的“一把手”实施监督。二是要拓宽监督渠道。积极创新监督载体。除了加强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外,还要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如,开展廉政承诺、实行“一把手”电视述廉、开设“百姓热线”、建立“民声通道”、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督员等,以充分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要通过来信来访、群众举报、干部考察、执纪执法部门提供、民主评议、干部公示等渠道,广泛收集、及时掌握“一把手”的有关廉情信息,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督。

篇七: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

  对“一把手”监督的难点及对策思考

  对“一把手”监督的难点及对策思考

  监督主体、监督力量的协调多方面,由于各种客观因素,还未能已经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除了党的纪检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司法反贪机关等监督主体之外,近年来人大的监督政协较为明显加强,但由于人大人民陪审员不健全,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其监督往往对事不对人,体现在面上的象征意义多、有针对性、实质性的处理意见太少。政协的监察也是象征意义多、权威性少,在会上提提意见,产生不了多大效果。由于专门监督机关和监督相关部门对“一把手”的监督也缺乏明确的协调配合规则,因而没有形成对“一把手”的监督合力。六、监督制度不完善因素。近年来,为了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我们党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一系列加强党内监督的各种各样方针以及相应的规章制度。这些具有监督制约积极作用的法规和条例制度,为对“一把手”的监督提供了依据和保证。但在众多的法规和制度中所,彼时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现阶段还不完善,还存在相对迟滞和不配套的问题,概括起来有“三多三少”,即应急性、临时性的规定多,注重长效治本的规定少;正面规范违规行为的规定多,违反规定的处置追究措施控管少;一般性的规定多,具体可操作的程序规定少;一些预防性、养廉性的制度的确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等。如,“一把手”的权限如何设置、权力运作的程序如何规范运转等。此外,制度建设还存在许多不尽完善的地方,一些制度缺乏刚性,惩处弹性过大,制度建设造成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见效等,为权力寻租提供了有机可乘。鉴于上述六个方面的风险因素,造成了对领导干部监督无从监督到位,力度不大。甚至在有些地方和职能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成为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下级不敢监督的“死角”。时间一长,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正确监督“一把手”的对策思考对“一把手”监督难,固然有监督者和被监督者认识上的问题,但更重要的是监督机制不顺和监督制度不完善

  问题。因此,解决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既要坚持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又要在新的形势下敢于创新,寻求探索新的思路和办法。一、加强防范教育,增强“一把手”自觉谈及监督意识。查摆的深度决定知会接受监督的态度,要一步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思想教育,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工作。首先中等教育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础教育。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政(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大多人说了算;严格党内团结生活,通过“自已找、群众提”,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同时,上级党组织成员要经常通过参加下级民主生活会的形式,检查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检查和情况,为开展党内监督创造良好氛围。小平同志指出:“指导思想的贯彻执行,这也是一种监督”。实践证明,党的生活监督,最有效的就是指导思想的贯彻执行,所以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其次,必须进行监督觉悟的教育。监督意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为监督主体,要担负起监督的管理职责;并有作为监督客体,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要做到这一点,一方面被监督者把关要乐于接受监督,要把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各方面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爱护和爱护,而不是把监督当成弄成是对自己的束缚。另一方面,监督者更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监督者要连续不断地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加强党性锻炼,只要这样才能无私无畏,敢于监督别人。二、突出监督重点,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有效性。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必须对症下药,突出监督重点,确保收到实效。一是慎重授权,严格把住各级“一把手”的选拔任用关。要纪检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部门的联系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要向组织部门通报和提供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为党政考核提拔“一把手”干部提供支持信息情况。组织部门对拟提拔“一把手”的干部在提交党委讨论前,应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避免以防止素质不好的人走上领导岗位。二是合理对“一把手”特别是这样一来掌握人、财、物支配权的“一把手”的权力作适当分解。把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开来,形成互不制衡的关系,促进班子相互间的监督。三是“一把

  手”须定期向和组党织上级下属干部群众专题报告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执法监督的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评,拒绝接受群众的公开评议。对为官不廉者要批评高等教育,对有严重以权谋私行为的“一把手”要及时撤换。;;;;三、盯住关键环节,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前瞻性。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必须抓住关键点,建立和完善以为核心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将“一把手”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中。人事权一是有效监控重大事项决策权。重大决策程序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不得由“一把手”个人说了算。决定问题应实行投票表决制,确保决定真正代表大多数人的意见和愿意。二是有效监控人事拥有权。凡单位内部党员使用、调配,都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严格遵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由领导班子集体进行讨论决定,不能由“一把手”暗箱操作。三是合理监控财务支配权。制度建设财务审批监督制度,坚持大点额度资金的资金来源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要加大会计集中税务核算制与推行力度,强化财务监控。四是有效监控建筑工程项目经营权。要实行建筑工程项目直接经营与监督审核权分离管理工作制度,严格规定“一把手”不得直接经手掌管本单位建筑工程项目。有关建筑工程的具体事宜应由分管领导负责承办,“一把手”进行监督审核。四、理顺监督体制,增强对“一把手”权力执法监督的权威性。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必须提升监督主体的监督权威,克服监督主体局限性分散受制的局限。要针对现行领导体制下让“一把手”的实际情况,突出不同主体的监督主体和监督这种方式,或者根据“一把手”不同的社会角色,制订多种监督手段,同时实施监督,使监督工作覆盖“一把手”权力运作的整个过程。如可对现行的纪检监督双重领导体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中纪委、监察部以下的纪检监察机关可由同级党政领导为主、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为辅,改为以上级政风机关领导为主、同级党委领导或以,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党政“一把手”监督存在的体制性弊端,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有较大的独立性。五、完善监督机制,增强对“一把手”监督管理的整体性。一是强

  化组织监督。要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意识,纠正重选拔任用、轻任后才监督的思想。要定期听取“一把手”的思想组织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掌握“一把手”的思想经济状况和工作表现。要加强执纪执法和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工作。二是要加强监督协作,形成对“一把手”监督的合力。形成监督合力,不权要理顺纪委、组织、审计、监察等执行机构专门监督机关和管理机构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在监督“一把手”问题上,按照工作职能作好分工,同时,还应不断加强彼此间的协作,在监督层面上密切配合,并重视发挥群众监督和~监督的作用,以建立全方位、多融资途径的监督网络,制约“一把手”权力的行使。三是强化民声。坚持深化群众对“一把手”从政用权这些行为的监督,抓好政务、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凡是与职工群众相关的事,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增强透明度,为群众了解情况、可以参与监督提供条件。可改采发放征求意见表、找基层群众谈话、设立征求意见箱和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也可聘请部分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的同志任工作监督员,拓宽党组织监督渠道。做到“一把手”的权力代行到哪里,领导活动南移到哪里,监督就落实到哪里。六、健全监管制度,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规范性。加强制度建设,是监督管理教育工作有章可循,有效运行的非常重要保证。当前,除了坚持明晰党内监督五项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其他事项报告、收入申报、收受礼品注册登记三项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干部提醒谈话、制度建设通报批评谈话等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外,还应从三个方面依然推进制度创新。一是制定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的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督内容、办法和处罚措施,规范“一把手”的仕途用权行为和工作程序。二是制定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职务的制度。进一步明确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标准,采取待岗、降职、免职等多种形式推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能上能下,增强党的建设的干部队伍生机和活力。三是完善自查自纠制度。结合领导干部述廉、领导班子考察、岗位责任考核,组织干部群众对“一把手”进行评议,并扩大评议范围。对群众意见比较大、

  存在问题多的“一把手”,分野不同情况进行帮助教育或采取必要素质教育的组织措施。

篇八: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

  监督机构在对?把手的监督上普遍存在重事后查处轻事而事中监替重自我临督轻外部监督重集中临督轻口常监督的倾向习惯于运用年度考核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述职评议等时机对一?把手进行监督疏于对他们进行及时经常性监督往往难以做到未雨绸缪防微杜渐

  “一把手”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一把手”违法违纪的案件呈上升之势,“一把手”成为腐败高发人群已是不争的事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因此,如何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是当前狠抓反腐倡廉工作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一把手”监督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监督主体受制于监督客体。首先是班子成员时刻处在“一把手”的管理领导之下,其监督活动受“一把手”的直接制约和约束,不敢监督。其次是单位纪检组(纪委),在领导体制上同时受同级党委(党组)或“一把手”和上级领导机关的双重领导和制约,他们的领导权、财政权均掌握在同级党委(党组)或“一把手”手中,客观上形成了一种附属型的隶属关系,不能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再次是普通干部群众由于缺乏对领导活动和政策规定的了解,加上“一把手”政务公开不够、民主氛围不浓以及监督手段不健全等原因,无法实施有效监督。二是专门监督机关和监督部门对“一把手”监督缺乏针对性。上级监察机关由于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无法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下级“一把手”活动的情况和问题,难以实施有效监督;人大的监督往往对事不对人,缺乏有针对性、实质性的处理;政协的监督只是在会上提提意见,缺乏权威性,监督效果不大。三是监督制度对“一把手”的监督缺乏可操作性。一些单位虽然建立了不少监督制度,但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单位制度相对滞后和不配套,有的制度原则性规范多,可操作性细则少,规范对象泛指多、针对“一把手”少。四是监督时机相对滞后。监督机构在对“一把手”的监督上普遍存在重事后查处,轻事前、事中监督,重自我监督,轻外部监督,重集中监督、轻日常监督的倾向,习惯于运用年度考核、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述职评议等时机对“一把手”进行监督,疏于对他们进行及时、经常性监督,往往难以做到未雨绸缪、防微杜渐。二、健全监督机制,形成“一把手”监督的制度保障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关键是要通过健全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发挥制度对干部行为的规范约束作用,达到教育、诫勉、激励的目的。因此,要依据新情况、针对新问题,继续健全制度,完善监督机制。1、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科学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加强“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这一民主决策过程,是遏制腐败现象产生的重要方法。一要充分发挥党组、班子会议的作用,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都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避免“一言堂”。二要健全办事公开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政务公开的程序、内容等,特别是对办理人、财、物等事项,只要不涉及保密事项,都要做到条件、标准、程序、政策、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三要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内部监督,上级领导和纪检监察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督促和指导,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2、实施用人失察责任追究机制。在“一把手”的选拔任用上必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对“一把手”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实行责任追究。一是要严把选人关,在选人上要坚持选拔任用的原则和条件,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尽可能从多角度、多方位进行考察,把好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民意测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将大多数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到各级“一把手”岗位上。二是严把用人关,在用人上要坚持充分讨论,集体表决,防止选拔任用工作的随意性,杜绝违反程序任命干部的情况。三是实行失察责任追究制,按“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发现被推荐者“带病”上岗和在短期内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要追究首推者的责任。3、实行财务监督机制。一是完善“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纪委、组织、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一把手”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从以离任审计为主转移到以任期内审计为主,把审计结果作为“一

  把手”考核的重要依据,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进行立案处理,从而增强“一把手”自我监督意识和廉洁从政观念。二是实行“一支笔”审批限额制度。要明确财务支出标准,规定“一把手”支出权限,超过一定金额的发票要集体审核。三是规范财务管理。对钱物要实行分开管理,管钱者不直接购物,购物者不直接管钱,让他们相互监督制约。同时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票据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和帐外帐,彻底铲除“一把手”滋生腐败的土壤。

  4、建立健全上下监督机制。一是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要从“一把手”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工作作风情况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加以监督,对违法违纪的“一把手”不管党龄长短、职位高低、贡献大小,一律严肃查处,真正起到警示、教育干部的作用。二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级党委、纪委通过与下级“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形式,明确“一把手”当好班长,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的责任。三是实行重大事项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单位“一把手”要定期向上级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思想和报告工作,特别是“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要随时报告。四是完善纪检监察领导体制。做到以条管为主,摆脱监督主客体之间的依附、隶属关系,发挥有效的监督职责,不再因监督的人权、财权和事权受制于被监督对象而不敢监督、不能监督的状况。五是完善信访举报制度,通过设立信访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信箱和聘请特约监督员等措施,加强群众监督渠道,同时实行实名举报奖励机制并切实保护信访举报人合法权益,鼓励群众监督,激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

  5、拓宽监督渠道,形成对“一把手”监督的合力。一要坚持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各监督管理部门要相互交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工作中的长处,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二要重视群众监督,坚持实行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高度重视人民信访和群众举报,凡反映“一把手”的问题,要认真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加强家庭防范教育,通过开展“贤内助”、“廉内助”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对“一把手”配偶反腐倡廉教育和“一把手”家庭的防范教育,构筑监督管理的“辅助”防线。四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政务公开和公开承诺等形式将“一把手”具体工作向社会和单位公开,把个人权力公开化,让权力运行最大限度地置于下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将“一把手”带有倾向性问题和严重违法违纪案件采取公开曝光或通报等形式公之于众,使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五是加强“一把手”生活圈和社交圈的监督。增强对“一把手”在生活和社交中的监督力度,确保组织管理不失控,干部行为不越轨,做到八小时内管住,八小时外管好。

  (江西省赣州市纪委、全南县纪委)

篇九: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把手”的监督难点及对策

  作者:石学峰来源:《党政干部论坛》2018年第5期

  历史和现实经验证明,能否成功解决对“一把手”的监督问题,是事关反腐败斗争能否真正深入并取得明显成效的重大问题,也是新时代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的重大课题。当前,我们对“一把手”的监督工作,尽管力度不断加大,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然存在较大的实际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亟需提出有效对策。

  一、对“一把手”监督的难点

  目前,我们对“一把手”的监督工作,虽然成绩斐然,但依然存在监督难问题,突出表现为对“一把手”的决策难监督、用人难监督以及使用资源难监督。这主要是由以下几个原因造成的。

  (一)“一把手”地位特殊,赋权过重过多

  “一把手”在整个领导班子中位居首位,处于“班长”位置,是整个领导班子中的“帅”。上级部门在让“一把手”负总责的同时,也往往强化了“一把手”的权力,授予了其更重与更多的权力。在很多地区、很多单位、很多部门,党政“一把手”大都由同一人担任,有的“一把手”甚至身兼多职,许多重大事项,“一把手”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还是监督者。最为重要的人权、事权、财权、物权往往都揽在“一把手”个人手中。这种对“一把手”赋权过重过多的问题,直接致使许多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都对“一把手”产生依赖,由此造成唯“一把手”意见是从。

  (二)监督结构不平衡,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

  一是自上而下监督太远,往往是“雾里看花”,不能精准监督“一把手”。自上而下的监督在具体实践中存在着主观与客观两个层面都难以克服和逾越的障碍。一方面,从主观层面来看,由于私心使然,有的上级往往不愿监督下级“一把手”。比如,有的上级与下级“一把手”之间已经形成利益共同体和订立“攻守同盟”,一旦“拔出萝卜”将会“带出泥”,因而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往往流于形式,而且还千方百计和想方设法阻碍对下级“一把手”进行监督。另一方面,从客观层面来讲,上级与下级“一把手”之间的层级越多、距离越远、分工越细,就越鞭长莫及和越难全面深入掌握下级“一把手”情况,监督力度就越薄弱。

  二是同级相互监督太软,往往“有名无实”,不能发力监督“一把手”。邓小平曾说:“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而同级的领导成员彼此是最熟悉的。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同级监督“一把手”效果令人堪忧,并不理想。这是因为,同级相互监督太软,往往“有名无实”,不能发力监督“一把手”,从而致使监督最终流于形式。一些人认为,“一把手”掌握着人权、财权、事权以及话语权,根本无法监督,想监督也监督不了。

  三是自下而上监督太难,往往“纸上谈兵”,根本无力监督“一把手”。这一方面是由于等级授权的缺陷所致,由等级授权产生的领导干部,往往只会对上级特别是上级“一把手”负责、逢迎、表忠心;另一方面又在于下级监督上级结果运用不甚理想,一些人认为,监督“一把手”是自找苦吃,会受到“一把手”的报复,因而不敢监督。

  (三)监督制度体系整合率低,缺乏实施细则,落实不到位

  客观而言,目前我国的监督制度,无论就数量还是涉及面,其建设成果都比较显著。但是,当前真正对“一把手”产生约束力的监督制度却实在有限。从根本上讲,就是监督制度还存在缺陷,不够系统和规范,实践中缺乏制度约束和执行制度不力。

  一是监督制度建设缺乏系统性,制度体系整合率低。从监督制度的制定来看,往往哪里“起火”、哪里“冒烟”,就哪里“灭火”、哪里“灭烟”,监督制度建设缺乏全局意识和系统思想。这样制定的监督制度虽有较强的针对性,但确实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问题,且制度与制度各成体系、关联不够,制度体系整合率低,难以形成综合效应。

  二是监督制度缺乏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一些监督制度过于笼统和原则,缺乏实质性的与之相配套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从而导致监督制度的实施受阻;有些监督制度完全依赖于“一把手”的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严重忽视了监督制度应有的异体监督和外在约束;有的监督制度则内容抽象且严重滞后,缺乏前瞻性和预见性,制度之间契合度也不高,所以经常出现几十个制度也管不住“一把手”的问题。

  三是实施监督制度的保障机制不健全,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极大地妨碍了监督制度对“一把手”的规范和约束。

  二、有效解决“一把手”监督难的对策

  如何破解对“一把手”的监督难点?当前,亟需做到以下几点。

  (一)明确“一把手”权力的界限

  要明确界定“一把手”权限。建立“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等工作制度规定,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和重大项目、大额度资金的审批权、重要人事任免权等作出明确具体的界定,并通过法规制度予以确立,逐步实行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离,明确各权力层次、权力主体的职责权限,防止越位、缺位、错位。

  (二)建立上级领导对下级“一把手”监督责任制度

  上级党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要经常研究分析干部考察考核、民主评议和信息信访等渠道所反映的下级“一把手”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下级“一把手”监督失控出现严重问题,要追究有关上级领导人的连带责任。

  (三)实行严格的经济和财务制度

  “一把手”犯罪绝大多数与钱财有关,为了有效防止“一把手”经济犯罪,要建立起严格的经济和财务制度,实行财务“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财务制度公开、财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实行储蓄实名制,公开收入状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实行严格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加强审计监督,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对“一把手”进行任期内和离任前的经济责任审计,并向社会公开审计结,将会对“一把手”经济权力的使用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但我国目前在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方面以离任前审计为主,任期内的同步审计工作还未跟上。在离任前很短的时间内对“一把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本身就具有较大的难度,且有的经济犯罪错综复杂,事前又作了较多的“准备工作”。所以加强“一把手”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就显得非常迫切。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可以监督“一把

篇十: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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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一把手”监督的难点及对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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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一把手”监督的难点及对策思考中共xxxx区委副书记、区政法委书记xx从近年来反~斗争的实践看,不少~分子都是在“一把手”的岗位上腐化堕落的。此前,新闻界披露的慕马大案,沈阳市“一府两院”几乎所有要害部门的“一把手”网络其中,再一次以触目惊心的事实,凸现了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性。严酷的事实一再警示我们,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和亟待解决的课题。监督“一把手”难在那里“一把手”监督难并不是一个新问题,而是一个老问题。现在有,过去也有。监督“一把手”难,有着许多深层次的因素。一、监督意识淡薄因素。我国是一个经历了漫长封建社会发展阶段的国家,传统的特权思想、等级观念----------------精选公文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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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深蒂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各级领导干部。首先,从监督客体“一把手”自身的情况来看,有些“一把手”认为自身素质高,认为自己的职责就是指挥和监督别人;对来自上级的监督,心理感到不舒服,认为是有意找“茬子”,是对自己不信任、不放心,思想上存在抵触情绪;对来自身边和下属的监督,心理不痛快,把班子内部的监督看成是拆台,把不同意见看成是“杂音”;甚至还有的对监督者进行打击报复。在这种灰暗心态支配下,一些民主作风比较差的“一把手”往往大权独揽,以“老大”为居,惟我独尊,缺乏被监督意识。“一把手”接受监督的程度,往往取决于本人的素质及对监督重要性认识的程度。其次,从监督主体干部群众来说,有相当一部分同志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既是被监督者,又是监督者,有的担心影响上下级关系,怕遭到打击报复;有的虽然对一些领导干部的错误和违法违纪行为,内心是反对的,并与之保持距离,但抱着事不关己,高----------------精选公文范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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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挂起的态度;有的从自身利益考虑,对“一把手”事事附和,甚至为了取悦领导,而甘于放弃党性原则。无论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监督意识淡薄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二、权力过于集中因素。“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由于权力过分集中“一把手”个人手中,加上权力运作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很容易出现个人专权局面。一是重大决策权相对集中。近来年,虽然中央一再重申,属重要决策,如:主要干部的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反对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但有些单位的“一把手”往往掌握着本部门、本单位人、财、物大权,个人说了算的现象,绝非个别现象,许多人认为该有的形式、该走的程序都走了,但这些表面现象的背后,实际上仍然是“一把手”说了算,决策权相对集中,就很容易形成一个人专权的局面,进而导致“一把手”的畸形行为。近年来查处的----------------精选公文范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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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把手”利用职权买官鬻爵、利用财物管理权侵吞国家资才、利用重大工程项目审批权谋取私利的例子不胜枚举。二是民主集中制形同虚设。一些“一把手”民主意识淡化,在班子内部,进行重大决策时,有些班子成员虽有不同意见,但因担心与“一把手”处理不好关系或被人扣上“闹不团结”的帽子,而不敢发表意见,明哲保身,在这种情况下,班子内部的互相监督形同虚设或名存实亡。搞家长制、个人说了算,手中的权力在运作过程中往往超越组织赋予的权限,班子成员慑于“一把手”独断专行,往往委曲求全,有的甚至无原则地迎合“一把手”的需要。这种权力的相对集中现象,往往使“一把手”,处于绝对支配地位,行使权力缺乏应有的监督和判断。三、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因素。上级组织对“一把手”监督是最为有效的长期监督。长期以来,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中普遍存在重使用、轻管理、弱监督的现象,致使对“一把手”的监督不能发挥应有的----------------精选公文范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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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用。一是重选拔轻管理。各级组织对选用“一把手”是比较慎重的,但干部任职后管理跟不上,上级党组织对所管“一把手”情况,主要来自选拔任用时的考察和工作汇报了解,对“一把手”日常的思想动态、道德品德、民主作风、廉洁自律情况还难以进行全面的、动态的的掌握。少数上级领导只管提拔重用,不管教育约束,只重表面政绩考核,不深入群众了解实情,没有很好履行教育监督管理职责,这是导致“一把手”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二是重使用弱监督。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对干部政治上最大的关心和爱护,但有的党组织及领导在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问题,往往只注意检查“一把手”的工作实绩,注重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忽视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状况的监督。甚至还有的上级党组织和领导片面强调“能人效应”,发现“一把手”存在的问题也不及时进行认真的批评帮助,即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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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来也往往是大事化小,避重就轻,客观上起到了姑息纵容作用。四、监督体制不顺因素。有效的监督体制应以监督客体处于监督主体的有效监督为前提,监督主体的监督活动不受监督客体的直接制约和约束,这是保证监督主体充分独立行使监督权的必要条件。从现行的干部监督管理体制来看,并未能有效地解决对监督客体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问题。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同级班子成员不敢监督。从了解问题的角度看,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政治思想、领导能力、勤政廉政等方面情况最有发言权,但从实施监督的角度看,他们又处于不太有利的位置,时刻处于“一把手”的领导调控之下,处于不利位置,有的根本不敢行使这个权力。从大量“一把手”违法犯罪的事实看,几乎都是不受同级党组织的监督,大事小事一人说了算。特别是在一些单位,“一把手”党政一肩挑,更容易形成个人专断独行。二是专门机关不敢监督。在目前的双重领导体----------------精选公文范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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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由于纪委、监察、司法这些机关部门的领导权、人事权、财政权掌握在同级党委或行政首长手中,这就带来两个问题:(1)作为具有监督同级党委的纪检机关,由于受制于党委的领导而难以实施有效监督;(2)作为监督主体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由于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无法及时了解和掌握下级党政“一把手”活动情况和问题,也难以实施有效监督。三是人民群众难以监督。人民群众对~现象虽然深恶痛绝,但由于人微言轻,以及缺乏对领导活动和政策法规了解,特别在机构改革的情况下,大家面临着一系列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很难有效地对“一把手”行使民主监督权。五、监督机制滞后因素。在

  化组织监督。要强化监督管理意识,纠正重选拔任用、轻任后监督的思想。要定期听取“一把手”的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掌握“一把手”的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要加强执纪执法和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精选公文范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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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

P>  对“一把手”监督的难点及对策思考

  对“一把手”监督的难点及对策思考中共区委副书记、区政法委书记从近年来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看,不少腐败分子都是在“一把手”的岗位上腐化堕落的。此前,新闻界披露的慕马大案,沈阳市“一府两院”几乎所有要害部门的“一把手”网络其中,再一次以触目惊心的事实,凸现了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性。严酷的事实一再警示我们,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和亟待解决的课题。监督“一把手”难在那里“一把手”监督难并不是一个新问题,而是一个老问题。现在有,过去也有。监督“一把手”难,有着许多深层次的因素。一、监督意识淡薄因素。我国是一个经历了漫长封建社会发展阶段的国家,传统的特权思想、等级观念根深蒂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各级领导干部。首先,从监督客体“一把手”自身的情况来看,有些“一把手”认为自身素质高,认为自己的职责就是指挥和监督别人;对来自上级的监督,心理感到不舒服,认为是有意找“茬子”,是对自己不信任、不放心,思想上存在抵触情绪;对来自身边和下属的监督,心理不痛快,把班子内部的监督看成是拆台,把不同意见看成是“杂音”;甚至还有的对监督者进行打击报复。在这种灰暗心态支配下,一些民主作风比较差的“一把手”往往大权独揽,以“老大”为居,惟我独尊,缺乏被监督意识。“一把手”接受监督的程度,往往取决于本人的素质及对监督重要性认识的程度。其次,从监督主体干部群众来说,有相当一部分同志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既是被监督者,又是监督者,有的担心影响上下级关系,怕遭到打击报复;有的虽然对一些领导干部的错误和违法违纪行为,内心是反对的,并与之保持距离,但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有的从自身利益考虑,对“一把手”事事附和,甚至为了取悦领导,而甘于放弃党性原则。

  无论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监督意识淡薄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二、权力过于集中因素。“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腐败”,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由于权力过分集中“一把手”个人手中,加上权力运作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很容易出现个人专权局面。一是重大决策权相对集中。近来年,虽然中央一再重申,属重要决策,如:主要干部的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反对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但有些单位的“一把手”往往掌握着本部门、本单位人、财、物大权,个人说了算的现象,绝非个别现象,许多人认为该有的形式、该走的程序都走了,但这些表面现象的背后,实际上仍然是“一把手”说了算,决策权相对集中,就很容易形成一个人专权的局面,进而导致“一把手”的畸形行为。近年来查处的“一把手”利用职权买官鬻爵、利用财物管理权侵吞国家资才、利用重大工程项目审批权谋取私利的例子不胜枚举。二是民主集中制形同虚设。一些“一把手”民主意识淡化,在班子内部,进行重大决策时,有些班子成员虽有不同意见,但因担心与“一把手”处理不好关系或被人扣上“闹不团结”的帽子,而不敢发表意见,明哲保身,在这种情况下,班子内部的互相监督形同虚设或名存实亡。搞家长制、个人说了算,手中的权力在运作过程中往往超越组织赋予的权限,班子成员慑于“一把手”独断专行,往往委曲求全,有的甚至无原则地迎合“一把手”的需要。这种权力的相对集中现象,往往使“一把手”,处于绝对支配地位,行使权力缺乏应有的监督和判断。三、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因素。上级组织对“一把手”监督是最为有效的长期监督。长期以来,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中普遍存在重使用、轻管理、弱监督的现象,致使对“一把手”的监督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是重选拔轻管理。

  各级组织对选用“一把手”是比较慎重的,但干部任职后管理跟不上,上级党组织对所管“一把手”情况,主要来自选拔任用时的考察和工作汇报了解,对“一把手”日常的思想动态、道德品德、民主作风、廉洁自律情况还难以进行全面的、动态的的掌握。少数上级领导只管提拔重用,不管教育约束,只重表面政绩考核,不深入群众了解实情,没有很好履行教育监督管理职责,这是导致“一把手”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二是重使用弱监督。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对干部政治上最大的关心和爱护,但有的党组织及领导在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问题,往往只注意检查“一把手”的工作实绩,注重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忽视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状况的监督。甚至还有的上级党组织和领导片面强调“能人效应”,发现“一把手”存在的问题也不及时进行认真的批评帮助,即使处理起来也往往是大事化小,避重就轻,客观上起到了姑息纵容作用。四、监督体制不顺因素。有效的监督体制应以监督客体处于监督主体的有效监督为前提,监督主体的监督活动不受监督客体的直接制约和约束,这是保证监督主体充分独立行使监督权的必要条件。从现行的干部监督管理体制来看,并未能有效地解决对监督客体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问题。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一把手”监督的难点及对策思考

篇十二: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

P>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1)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各地围绕增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实效,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但是,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仍然客观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还有权力运行不够公开、监督制度不完备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等等。如何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是当前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我们要花大气力解决的瓶颈性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配备。“一把手”的特殊作用和地位,决定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时要格外慎重。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在德方面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坚决不能选为“一把手”。要建立科学的初始提名制度,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的选人程序,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到各级“一把手”岗位上。要规范交流轮岗制度,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任期达到法定年限的“一把手”要及时进行轮岗交流,以解除因为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过长可能形成的滋生腐败的隐患。要实行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按“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发现“带病”上岗和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把手”时,要严肃追究首推者和审核把关者的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合理分权。进行合理分权,形成权力制约,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权力滥用的机会。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实行党政正

  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制度。要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完善权力公开机制,重点公开决策权和用人权。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民主集中制。探索建立议决权、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建立相应的权力运行激励机制,对执政为民、规范用权、有所作为的“一把手”,也要“大开前门、严堵后门”,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三是建立健全学习机制,强化“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要加强对“一把手”的廉洁从政教育,建立健全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家庭助廉教育和身边工作人员廉洁教育相结合、廉政宣誓教育和廉政承诺教育相结合等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制度,引导“一把手”充分认识到滥用权力导致腐败的危害,牢固树立“监督是关心、是爱护”的理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监督的意识,并把自觉接受监督当成一种内在需求、一种日常习惯,在平时工作中自觉营造有利于监督的氛围,主动打造有利于监督的平台。

  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监督合力。要突出上级监督和同级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明确上级党组织和同级班子成员监督“一把手”的责任。上级党组织明知下级党政“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或班子成员明知“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不提醒、不报告、不监督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切实发挥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任中审计,定期对“一把手”进行经济审计。要在建设、财政、国土等重点部门设立内审机构,强化内部审计。在党务、政务等公开的基础上,加快网络问政步伐,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和支持报纸、电视、电台等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网络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威力。建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工作联席会议等有关制度,每年至少一次专题分析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民

  主评议和信访等渠道反映的“一把手”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增强监督的合力和效果。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2)

  一、当前“一把手”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显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把手”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过于自信,总以为自己不错,无可挑剔,用不着别人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有的自视高人一等,自认为不受监督乃天经地义;甚至有个别的“一把手”个人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听不进他人的意见,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拒绝监督或逃避监督。二是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一些地方往往只注重对“一把手”的工作实绩特别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忽视对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对下级“一把手”存在的问题,总是遮遮掩掩,处理起来也是避重就轻。三是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便监督。有的班子成员认为“提了没有用,还得罪人,不如不说”;有的担心被“一把手”误解自己有“野心”、想“篡权”,不敢监督;有的怕反对意见提多了会当成“闹不团结”,影响自己的前程,不愿监督。因此,往往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一团和气的状况。四是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的同志认为自己职位卑微,上级“一把手”的态度可以决定自己的前途命运,担心打击报复,故宁可“多栽花少栽刺”,信奉“是非面前莫开口”的处世哲学,不敢挺直腰杆对上级领导进行监督。五是群众不知情或不行使监督权力,无法或没有开展监督。有的“一把手”对重大问题的处理不经过群众讨论,重大决策不与群众商量,使群众很难真正有效地行使民主监督权。六是缺乏有效的监

  督手段,没法监督。目前,对一些“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导致监督管理工作缺乏预见性和针对性,收不到应有的实效。

  二、党政“一把手”难监督的主要原因

  (一)市场经济原则对“一把手”的用权观构成了较大的冲击。在体制变革过程中,某些“一把手”受私利驱动,把权力看成是自己身份的象征,在权力的运作过程中甚至超出组织赋予的权限,把权力的触角延伸到领导活动和私人领域,独断专行,为所欲为,有的甚至置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于不顾。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其自觉接受监督是不可能的。

  (二)体制不顺制约了监督机构作用的发挥。党委对包括监督机构在内的所有机构实行统一领导,所有事务的最终决定权都在同级党委(党组)。人大及其常委会,纪委(监察局)、组织部门、检察院、审计部门都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查处案件或处理问题都要征得同级党委的同意,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权利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对党委的权力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难以实施有效的约束。

  (四)传统的人治思想在人们头脑中留下了深深的烙樱我国历史上虽然也有制度、法律,但人治一直居主导地位,从来没有真正的法治,法律、制度只是权力的附庸。这种传统强调人本身的自律,认为人本身可以做好自我监督,即使出台了一些法律制度,也是相信人能自觉去遵守。人出了问题,总是习惯于把主要原因归结为本人素质不高,而不善于从体制和法律制度上查找原因。

  三、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明确监督重点,使“一把手”监督工作有的放矢

  (二)拓宽监督渠道,着力构建“一把手”监督管理网络

  1、强化自我监督。上级党组织要切实改变重选拔轻教育的倾向,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不断提高对自我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按照“自重、自盛自警、自励”的要求,经常反思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警钟长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强化上级监督。江泽民同志曾尖锐地指出,“有的领导干部对下面出现的问题,不仅不能见微知著,而且在问题已经比较严重了还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该教育的不教育,该批评的不批评,该查处的不查处。这种倾向既贻误党的事业,又害了同志,必须坚决加以纠正。”因此,上级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要承担起对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的主要责任。要建立健全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与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定期谈心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函询回复制度,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要建立健全惩戒制度,对那些长期拉帮结伙、工作平庸、群众意见大的“一把手”,上级组织部门要及时发出诫勉通知,限期改正。对没有改正甚至出现新问题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3、强化班子内部监督。毛泽东同志曾强调:“对于我们,经常地检讨工作,在检讨中推广民主作风,不惧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警,‘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中国人民的有益格言,正是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的思想和我们党的肌体的唯一有效的办法。”④邓小平同志也曾指出:“领导干部的情况,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而同级的领导成员彼此是最熟悉的。”他强调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这就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树立正确的监督意识,坚决克服班子成员之间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一把手要带头接受监督,

  班子成员既要自觉维护“一把手”,尊重“一把手”,支持“一把手”,又要大胆监督“一把手”。特别是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这“三重一大”,监督主要领导干部是否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4、强化党内监督。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党内监督制度,是保证党内监督有效执行的有力保障。比如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使“一把手”以一个普通党员的身份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又如,要健全和完善党内罢免制度。要把目前党内法规对罢免问题的原则规定具体化,制定操作性强的罢免程序,使罢免制度得以实施和发挥作用。还比如,要建立同级监督责任制,不仅要有实施同级监督的具体内容、尺度和责任,而且要有不接受监督和放弃监督如何处理的具体规定,做到监督有条例,操作有细则,从而使党内监督有章可循,提高党内监督的效能。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各级执纪执法部门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保证制度的落实。

  5、强化群众监督。毛泽东曾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它的党员应该站在民众之中,而决不应该站在民众之上。”⑤普通群众参与监督,发挥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关键是要让群众享有一定程度的知情权。首先,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把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原因、决策依据、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通过一定的形式向干部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保证公正。其次,要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包括信访举报和民意测验、民主评议为主的群众监督,人大和政法系统的法制监督,政协和群众团体的民主监督,报纸、电视、电台的新闻舆论监督等。第三,要让干部群众在领导干部的任免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要拓宽

  群众参与干部工作的渠道,扩大领导干部民意测验、民主推荐的范围,使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升降去留拥有发言权。

  6、强化财经监督。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对领导干部行使事权、财权进行监督和审计。一要逐步扩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二要把审计的关口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主为任期内审计为主,由被动的事后审计改为主动地事前和事中审计。三要运用好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把审计结论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制度法规体系

  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必须要有一套比较规范的制度作保证。才能保证监督的效果。一是认真执行现有制度。对已建立的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要不折不扣地予以执行。如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和交流、基层评议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同时,还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制度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逐步完善有关制度。要对干部监督工作现行制度进行必要的清理。对一些目前还适应或基本适应实际需要,但明显存在着不足甚至缺陷的制度,要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增强其时效性;对一些已不适应当前实际的制度,要及时废止。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及情况的变化,不断完善现有的监督制度,注重在科学性、准确性上下功夫。三是积极探索新的制度。要在实践中探索制定新的制度,不断推进监督制度创新。在制订新制度时应注意:首先,要确保监督制度的可操作性。如一些监督制度及方法的制定,要注意其适用范围和操作程序上的严密性、合理性、规范

  性。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静态监督与动态监督相结合,把监督的关口前移,侧重于事前、事中的动态性预防监督。对适于进行定性量化分解的监督制度,尽量采取量化分析评价。其次,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要注意到新制度之间以及新制度与旧制度之间的互补性和配套性,努力使制度形成体系,发挥整体效能。

  (四)健全监督机制,形成“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合力

  干部监督是一项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必须形成一个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应灵敏、措施有力、统一管理的干部监督网络和“组织部门牵头、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3、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健全干部管理监督责任追究机制。上级党政一把手要负责监督下级党政一把手,副职要监督自己分管部门党政一把手,随时了解和掌握下级一把手的表现。“一把手”还要管好同级班子成员,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要把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责任制度化、法律化,明确要求,抓好落实。如对监督职责内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长期失察或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理的;对党风廉政建设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拖案不结或干扰阻挠案件查处的;对选人用人严重失察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问题不认真纠正、不严肃处理的,要根据监督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查处有关领导在干部监督中的失职行为,并视其情况,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以至追究法律责任。

  4、健全党委议事机制。毛泽东同志曾强调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⑥各级党委要健全和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同时,党委还要经常专题研究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要研究解决好对“一把手”实

  施有效监督的问题,经验,分析问题,制定对策。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可进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

篇十三: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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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把手”腐败及其监督问题

  作者:杨近平来源:《党政干部学刊》2008年第04期

  [摘要]“一把手”腐败具有更为严重的危害性。当前对“一把手”腐败的监督严重缺位,面临很多难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对“一把手”腐败进行监督防治。

  [关键词]腐败;一把手;监督;监督体制

  [中图分类号]G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8)04-0058-03

  “一把手”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或部门中的党政“第一把手”,不仅包括位高权重的厅级以上的高级领导干部,还包括那些握有实权的地方和基层干部。西方人有句著名的老话: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哪里的权力最不容易受到监督,哪里的权力就最容易发生腐败,这是一条铁的定律。“一把手”往往处在权力的核心地位,拥有巨大的人事权、财务权,这种绝妙的处境为“一把手”的腐败铺设了天然的沃土。当前,党政“一把手”成腐败高发人群,这似乎已是不争的事实。“一把手”的腐败现象已成为一个热点问题,受到理论界和社会的极大关注。

  一、“一把手”腐败的严重危害

  “一把手”腐败时,其后果和危害是其他类型的腐败所无法比拟的。

  1.产生腐败的“漩涡效应”,大面积扩散。所谓“漩涡效应”就是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形成巨大和难以抗拒的“漩涡”,把党风正、作风硬、能干实事的人以巨大力量卷进来,自觉不自觉地随波逐流,与“买官卖官风”、“人情风”、“浮夸风”等诸多丑恶现象搅拌在一起,使好人难做,使一些庸人,特别是腐败分子走上重要岗位,“漩涡”越卷越大。由“一把手”腐败所导致形成的“漩涡效应”,毁掉了一大批干部,带坏了党风、政风及社会风气。在实际中往往可以发现,某些腐败的“一把手”为了便于以权谋私,往往在加强领导的名义下,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集于一身,从而使各种监督机制难于发挥应有的作用。他们还肆意破坏集体领导的体制,在领导班子内部动辄对持不同意见者采取压制排挤和打击报复,以此来排除异己,加强自己的权力,使“一把手”的权力在本地区本部门凌驾于组织之上。日积月累,在“一把手”腐败的带动下,其属下的一大批干部也会相互仿效,走上腐败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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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经济损失巨大,严重影响发展。“一把手”腐败往往是将重大问题决策权集中到个人手里,重大决策由个人拍板,从而使那些旨在保证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程序流于形式。在具体决策过程中,为了贪图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那些腐败的官员在决策过程中往往将正常程序弃之不用,实行暗箱作业和由“一把手”个人拍板定夺等做法,从而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严重的损失。在腐败现象的作用下,党风正、作风正、有能力的干部得不到提拔和重用,想干事抓发展不具备条件,反而使一些庸人或腐败分子掌握了权力,其心思不在工作上,而在腐败的漩涡中搞腐败,就是干工作也是搞形式主义,刮“浮夸风”,结果必然是造成一些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被耽误。如原吉林省白山市委书记王纯在任职期间,所报各项经济指标都处于增长势头。在他离任后新任市委领导却发现了巨额的财政亏空,许多单位都是虚报产量、利润,甚至是“寅吃卯粮”。

  3.毒化社会风气,影响政治稳定。腐败的“一把手”往往习惯于用高压手段来推行自己的决策,工作方法简单生硬,对下属采用强迫命令的做法,以权势压人。长此以往,党的有关领导艺术和工作方法的要求和规定就被破坏殆尽,社会气氛极不正常,干群关系趋于紧张,从而成为影响政治稳定的一个严重问题。

  二、“一把手”腐败的监督难点

  社会的开放、观念的解放使对“一把手”的监督不再成为理论上的禁区,然而对它的具体实施却是一个公认的难题。当前对“一把手”腐败的监督上严重缺位,对他们是“管得着的不了解,了解的管不着”。

  1.上级监督太远。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本来是最有力的,最有效的,但由于上级“远离”下级,而使得这种监督“鞭长莫及”,何况下级是由上级提拔起来的,上级对下级的“关爱”甚至袒护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下级力图博得上级的赏识,或者建立权力关系时本来就是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监督的主观随意性使得主观上的监督力度弱化,客观上是少数上级对多数下级的监督,数量的悬殊和空间距离的拉大,都有可能使上级对下级处于监督虚置状态。

  上级疏于监督。“一把手”诸如卖官卖爵、大肆敛财等显性活动,其中的“猫腻”和“异常”上级党委应该有所察觉,如果及时敲个警钟、提个醒,也不至于如此肆无忌惮。但有些上级领导抱着“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态度,结果对下级的放手放心变成了违法行为的放任自流。

  2.同级监督太软。现有制度监督效果太差,有的制度比如弹劾、质询、否决在现有条件下有时不能、不敢、也不会使用,一些制度形同虚设。

  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纪委有权对同级党委的领导人进行监督,但事实上,纪委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工作,纪委书记、监察局长的任职,党委书记有相当的说话权,纪检干部的工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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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女上学与就业等现实问题,都要在本地或本单位解决,在这种情况下,纪委书记不可能放心大胆地监督党委书记和行政“一把手”。

  同级不愿监督。现在党内有些同志奉行“多种花、少栽刺”、“宁可得罪党也不愿得罪人”。况且有些党委书记和行政“一把手”是“一霸手”,听不得不同意见,加之班子成员很多,“事情”有求于“一把手”,过于认真岂不找“小鞋”给自己穿。

  3.下级不敢监督。下级对上级的监督本来是十分必要的,但现行干部和权力体制有很多弊端,那就是上面说了算,只要上面高兴,下面就会受到重视和提拔。由于权力重心在上级,上级决定下级的事务,指望下级监督上级几乎是不可能的。自下而上的监督十分乏力,缺乏应有的监督权力,甚至可以说监督权力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上级有关领导是否对监督感兴趣,是否对腐败的人或事“拍案而起”。而且下级监督上级没有明确的可操作性的措施,监督的效果也不理想。

  下级监督“一把手”风险太大。举报不成反招报复怎么办?举报成功成了“异类”咋办?这是绝大多数干部面对上级腐败而保持沉默的真实心态。尤其在对举报人保护机制还不健全的情况下,举报需要冒风险,付出代价,往往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之举。

篇十四: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

P>  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党政一把手是党政领导班子中的主要负责人,在党政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相对完整、全面的领导功能,手中握有很大的权力,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这决定了加强对其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当前,我们党实行的一元化领导,在革命战争年代和建国初期对于保证革命战争的胜利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各级人民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都起了重要作用。但其后继续沿用一元化领导的做法,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党委包揽一切的弊端。邓小平同志指出权力过分集中,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党政一把手个人的领导。江泽民同志曾指出一个政党,如果管不住、处理不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后果不堪设想──《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随着用人权、财物权和重大工程项目决策权的集中。有些党政一把手就是因为经不起金钱和物质利益的诱惑,利欲熏心,搞权钱交易,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给我们党的事业带来巨大的影响。因此,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领导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重要保证,是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于兴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

  建一方文明,保一方平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年随着干部人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乏力的局面。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深层次的、有效的监督依然是当前监督工作的难点。缺乏系统有效的监督措施,重使用轻监督,不愿接受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较为突出。在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党政一把手主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匮乏。如何解决好监督的客体即县市党政一把手的自律问题,是对其进行有效监督的前提条件。一些党政一把手党的宗旨观念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视自己为不受监督、不被监督的特殊干部,不愿接受监督。一些县市党政一把手把上级的监督认为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放心;把同级的监督视为跟自己过不去、找别扭;把下级的监督视为让自己丢子、失威信。甚至拒绝监督、反对监督、拖延阻挠监督。二、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目前相当一部分党政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一把手在班子中形成家长制和一言堂而没有得到应有的监督和批评。三、对位高权重的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个灰色地带。随着领导干部自律作用的弱化,导致有些党一把手走向违纪违法的道路。四、现行的干部选拔作用制度,为党政一把手跑官卖官、搞不正当交易提供了一定的空间,甚至把人民给的权力当成自己升官发财的资本。

  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受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由于我国机制正处于转轨过程中,社会约束机构不健全,致使个别党政一把手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宗派主义等封建残余思想死灰复燃,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淡化了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的监督的意识。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俘获人心、争取拥戴的手段,把服务人民的职责作为谋取家庭和小集团利益的资本,把组织要求和群众意愿置之度外。二是不能正确对待权利,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与群众的关系。特别是在一些涉及个人名利问题上,不能从人民利益和大局出发,难以跳出自身利益的小圈子,拒绝监督。三是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党政一把手能上能下的问题,尤其是在下的问题上力度不够,出口不畅,一把手出了问题往往是换位子的多,搬位子的少。致使部分党政一把手无所顾虑,不怕监督。二、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没有发军应有的作用。党政一把手作为班长,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发挥带头作用,没有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与批评。民主生活会虽然一年比一年规范,但是领导干部讲成绩多,摆问题少,很少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削弱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些班子其他成员作为副职和助手,不能正确处理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不能从国家、人民的利益出发,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而是从个人的利益出发,对一把手不愿监督,不敢监督。致使一些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形成了不正常的人身依附关系,助长了一把

  手主观主义和家长制作风,集中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遭到破坏,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有名无实。使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开成了评功摆好会。三、党政一把手主观武断,原则性不强。党内四个服从的原则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坚持不够。对党的民主集中制认识不足,理解不够,在事关工作全局的问题上一味地顾及个人感情、关系和面子,把党性原则置于脑后,在思想深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在决策、用人等重大问题上,会前相互通气少,工作相互商量少,交换意见少,交流思想少,搞临时动议,使班子内部产生矛盾,挫伤了班子其他成员的积极性,削弱了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

  四、监督体制不顺。现行的监督体制是遵奉执行权力大于监督权力而设置的,监督机构在执行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监督失去了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无权的监督有权的,权小的监督权大的,下级监督上级,被领导者监督领导者,既要受制于人又人监督于人。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影响前途;监督同级怕伤感情,影响团结;监督下级怕得罪人,影响威信,致使相当一部分监督者患得患失,顾虑重重,缺乏实施监督的信心和积极性。不愿、不敢正当行使监督权力。于是明哲保身,但求无过,明知不对,少说为佳,多栽花、少栽刺的好人主义思想彼彼皆是,必然导致监督难,监督不力的局面出现。五、监督机制不健全。从现行的干部监督机制的运行情况看,我国现有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是建立在依靠教育手段提高干部素质和依靠组织

  手段对干部进行管理监督这两个基点上。但现有的管理监督机制还不太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一是监督制度不健全,与社会深刻变化的形式相比,较为滞后,综合性的监督法规还不配套,遏制党政一把手腐败的专门性的法律法规比较缺乏。现行的监督制度,一般性要求多,对不准和禁止从事的文件规定多。而对违反这些规定,采取的具体处理措施不够有力。具体可操作性较差,可执行,可不执行的随意性较大,软约束有余,钢性约束不足。二是监督运行结构不合理,部门配合协调不够。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由于受力量所限和复杂的人性关系制约,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预防性监督滞后。当前,虽然各级组织部门已普遍建立了与纪检监督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但联系的内容仅限于组织部门在向党委提交干部任免方案前,向纪检部门了解拟提拔对象是否被群众举报或被立案查处等情况,联系内容较窄。六、党政一把手缺乏严格的党性锻炼。党政一把手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不够,很少对自己进行严格的反思和自省,触及灵魂、严格的党性锻炼不多。平时只批评别人,很少作自我批评。在取得成绩后,骄傲自满,居功自傲,不能正确对待成绩,不能正确对待组织,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甚至把成绩作为向党和人民要这要那的资本。

  七、越是对一把手难于监督,越容易引起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的现象发生。一把手违纪违法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在经济体制转轨,各种观念碰撞,新旧体制产生磨擦,各种利益关系处于不断调整的格局中,在人治强大惯性的影响下,许多建立起来的制度,往

  往失去应有的约束力,难以达到应有的效力,较低的思想政治素质不能适应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个别党政一把手在思想素质方面存在着明显不足,不具备领导干部必备的政治理论基础,不注重学习是这些人的通病,不注意世界观的改造。理论的清醒是政治上清醒的前提。没有必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就不可能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周恩来同志曾经指出一般的自由主义和骄傲情绪可以为个人主义的非法活动所利用,一旦同职位、权力结合,要么成为政治野心,要么在经济上为自己谋利,走上经济犯罪。有些人的学风不正,甚至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甚至有一边在学习理论,在台上大讲反腐败,一边收受钱物的现象时有存在。

  2、在权力高度集中的同时,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机制却严重弱化。党政一把手大都处于上级管得着,看不风见;同级看得见,管不了;一般干部群众无法监管的状态。从上级监督来看,县、市党政一把手级别虽然不高,但它是由自治区党委直接任免和管理的干部。由于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干部人数众多,管理的重点主要是地厅级领导班子,且中间还有地委这一管理层次,加上绝大多数县市区与自治区党委相距较远,难以进行及时、有效地监督。对地市党委来说,由于县市党政一把手,由自治区党委直接任免,监督、管理的责任相对较轻,管理和监督以工作上的事项居多,而思想政治方面则相对要少。从同级监督来看,本来领导班子成员在一起共事,学习、工作、生活和性格爱好等方面的情况比较了解,班子内部的监督往往比其他监督形式更直接、更准确、更有效。但目前党内批评与

  自我批评的空气不浓,有一部分领导班子缺少正常的相互监督和帮助,成员之间很少有坦诚的思想交流,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制止的不制止。有的一把手不仅不接受班子成员的正确意见和建议,甚至对给提出正确批评建议的干部进行打击报复。对这样的领导干部,上级领导或组织如不及时地给予指出,不形成一定的压力和氛围,单靠同级组织的监督显然是难以奏效的;而且他们还是上一级党政领导班子的成员,在这种情况下,同级班子内部的监督就更加困难。从群众监督来讲,也有其局限性。普通群众对一把手具体的日常生活、人际往来,特别是一对一的行贿,往往难以发现。即使有所了解,或担心事实不准、或担心受到打击报复,一般情况下群众也不会轻易举报。此外随着交通、通讯工具的现代化和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大扩大了一把手的活动范围,给日常监督特别是事前监督带来较大困难。3、政企不分,政府职能转变滞后,为一把手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搞权钱交易提供了土壤和条件。现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政企没有完全分开,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目前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多种所有制成份并存的情况下,政府及各经济部门还掌握着许多重要的生产要素,行政干预仍然起着重要作用。八、选人用人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是产生党政一把手监督难的又一重要原因。在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下,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及组织部门掌握着各乡镇党政领导和县直属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权。特别是党委一把手位高权重,在用人问题上有着很大的发言权。看政绩用干部主要是

  县委主要领导和组织部门来看,来衡量,来任免。一些乡镇科局级干部就会眼睛向上、唯上是从。从调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一把手的卖官行为,表面上并没有明显违反党政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情况发生。现行的干部制度人治色彩过浓是现行干部选拔作用制度的最大弊端,同时也为一把手卖官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对党政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的对策和思路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实行有效的党内监督,离不开广泛的民主和批评。民主是监督的前提,没有民主,监督就必然流于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历来对在组织上实实行靠少数人独裁和家长式的绝对的集中制持批判态度。民主意味着党员在政治上平等。在党内任何一年身居高位的人,都无权要求别人对自己采取与众不同的温顺态度,党的各级党政一把手绝不是骑在党员、群众身上的老爷,而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必须随时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和批评。一、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是新时期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新时期我们党之所以仍然要把思想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首位,这是因为党内仍然存在思想不纯的问题,还存在着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包括资产阶级思想,封建残余思想、小资产阶级思想。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际敌对势力对我实行西化、分化的和平演变战略没有改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我国的经济正在逐步融入世界经济的大潮中。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西方资产阶级的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和形形色色腐朽没落的人生观,以各种面目和渠道进入我国,侵蚀着社会主义的肌体。国内外的反

  华势力互相勾结,大造舆论,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宣扬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否定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把共产党人终身为之奋斗的崇高理想诬蔑为乌托邦;我们党的指导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被攻击为过时的教条,妄图取消其指导地位;成千上万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被攻击为专制独裁,并企图用西方的政治多元化、多党制来取代;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被否定,被批判。一切向前钱看被信奉为人的价值准则,甚至把商品交换原则引入党内政治生活;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具有铁的纪律被认为是束缚个性发展,实现自我价值的桎梏;这些谬论造成了极大的思想混乱,毒害了不少党的一把手干部。与此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了促进的作用,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具有的盲目性和自发性对人们的思想也有一定的消极作用,容易诱发金钱拜物教或权力拜物教的滋生和蔓延。反映到党内,可能使一些意志薄弱的党政一把手成为金钱至上或权力至上思想的俘虏,促使某些消极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和蔓延。上述问题的存在,是新时期阶级斗争在思想领域里的反映。在新的历史时期,在新世纪的征途上要把党建设成为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的、目标远大、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对内有强大的凝聚力,对外有强大的吸引力,对国家和社会生活能起核心领导作用的党,就必须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按照三讲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不断开展党内积极的思想斗争,彻底改变党内思想不纯、思想混乱的状况。只有这样,才能把党建设好。

  当前,少数党政一把手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掌握理论的系统性和全面性不够,存在着实用主义的态度和倾向。由于发展和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一把手整天埋头于各种事务性的工作,工学矛盾突出,存在着重视工作和业务,轻视学习的倾向,对理论学习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还有少数领导干部学习态度不端正,把学习停留在口头传达文件上,缺乏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所以,我们必须把思想建设放在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首位,作为根本,任何淡化和轻视思想建设的观点,都是错误的、有害的。二、改进对县市党政一把手的考核办法。摒弃那种片面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决定干部政绩和升降去留的考核办法。建立全面、科学的指标考核体系,增加一把手思想政治素质方面的内容和比重。促使一把手干净干事,廉洁自律,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制度。要把年度干部考核与经常性的干部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坚持定期考核干部,又要适当缩短干部考核周期,克服不换届不考察、不使用不考察、不出问题不考察的倾向。还应引入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心理测评技术以及统计分析方法,将党政一把手的个性心理素质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三、充分发挥纪委在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中的职能作用。《党章》规定了在党内无论职务高低、从事何种工作,都要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决不允许有超越党组织和党的纪律之上,不接受监督的特殊人物。驾驭党内监督,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纪委要敢

  于监督,用好用足《党章》和《纪检工作条例》赋予的职权,进一步加强纪委的作用,成为强有力的党内监督机构,抓住对一把手党内监督的重点。实行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坚持上级纪委派员参加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对一把手执行《廉政准则》的监督检查,对一把手在经济工作方面提出严格的纪律要求。&;四、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用制度保证党内监督渠道的畅通。一是在认真抓好已有的各项制度的落实的同时。可采取制订一些科学有效的预防制度,如坚持领导干部廉政宣誓制度,通过廉政宣誓,加大反腐廉的宣传教育,抵制腐朽思想侵蚀。坚持党政一把手任前到纪检委进行廉政锻炼制度,把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增强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教育锻炼后由纪检部门给予公正的评价,撰写出鉴定材料,并归入个人的人事档案,从而增强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强化树立勤政为民、廉洁从政的公仆意识。完善一把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洁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巡视、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等制度。二是加大监督的执行力度。党内监督条例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党的领导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重要的是在于树立这些东西的权威性,其关键在落实这一点上,这些年党内制定的规定中对一把手的约束很多、很具体,但关键就是落实不了。归根结底是要是严格执行和维护党规党法的权威和尊严。党内监督条例要有很强的操作性和现实的针对性,不仅要规定应该怎么办,而

  且要规定不这么办又该怎么办。三是要建立和完善这些东西得到监督落实的制约机制。建立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硬约束机制。以往对于已制定的种种制度的执行。我们主要依靠执行者的素质和觉悟,这种约束,实践证明难以保证各种规范落到实处。因此必须加强硬约束机制的建设,主要是加强专门监督机关──党的各级纪检机关的建设,切实保证这一机关能够对党的领导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四是把党内监督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结合起来,把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拓展更多的渠道,逐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系。改变只有上级对下级的约束,使监督制约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完整的体系,使党政一把手处在有力的监督制约之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也是最直接和客观的,要积极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方便群众参与监督,象三讲教育那样使群众参与到干部监督中来,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五是疏通党政一把手干部出口,在党政一把手的出口上要寻求新的突破。实行党政一把手末位调整制,通过完善对领导干部上与下、进与出的配套措施,使干部监督呈现出滚动管理态势。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实现干部人才资源的最佳配置。五、从体制上改变一把手权力高度集中的局面。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难于监督,主要是现行领导体制和权力结构造成的,实际工作中突出一把手的作用和不恰当的舆论宣传,加剧了权力向一把手集中,而一把手权力的高度集中又强化了一把手的地位和作用,使得许多具体工作对一把手产生依赖,进

  而导致法治思想萎缩、人治思想泛滥,形成恶性循环。因此,必须从体制上解决权力过分集中于一把手的状况。一要赋权适度,合理配置权力,改变上级一把手只找下级一把手了解情况,下级一把手只向上级一把手汇报情况的单线联系的做法,以保证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的领导是真正的组织领导,而非个人行为。二要规范一把手权力的运用,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要健全和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和运行机制,凡属重大事项、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一把手个人说了算。三要增加一把手权力运用的透明度,领导班子制定的工作计划、决策程序、办事规则等凡适宜公开的内容,都应以适当方式公开,同时减少决策层次。六、深化干部选拔作用制度改革,从体制上解决卖官问题。要解决一把手卖官的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公开、平等、公正的干部选拔作用制度。第二,严格按程序办事,要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严格标准不走样、严格程序不变通。第三,实行票决制选拔任用干部,党委论讨干部的任用时,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委员按照一人一票平等权利,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进行表决,以避免表决时成员之间的相互干扰,杜绝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等现象。喀什地区实行票决制较早和较好的疏附县于2001年8月份就试行票决制选拔任用干部,截止目前喀什地区疏附县委通过党委全委会票决的科级干部45名,群众反映良好。实行和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和扩大政治民主的要求,建立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有益探索,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走群众路线的有机结合。把拟任用的党政一把手人选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利于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拓宽知人识人的渠道,强化对干部的监督,也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的转变。从喀什地区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情况来看,效果都比较好,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我国是一个封建社会历史很长的国家,封建主义和其它剥削阶级影响将长期存在,总是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江泽民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特别是封建思想中的特权思想、等级观念、裙带关系、人身依附以及封建社会的官场恶习等,导致了官本位思想、特殊化、以权谋私、家长制、关系网、人情风等腐败现象和不良风气,甚至发展为贪污受贿、敲诈勒索等腐败犯罪。同时,由于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严重束缚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使一些群众对腐败现象缺乏应有的监督意识。此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西方的一些思潮也进入我国,对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取向等产生了一定影响。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作为党政一把手精神境界要高尚,国计已推肝胆许,家财不为子孙谋,应当自觉从思想行动上同封建社会那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为官之道彻底划清界限。但是,由于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在我国的影响范围广,渗透的程度深,在短时期内很难彻底铲除,而是需要一个经常的、反复的持久过程。需要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

篇十五: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

P>  当前监督基层“一把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最新)

  近年来,围绕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各级都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从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看,有不少腐败行为,特别是一些触目惊心的腐败行为,都是在“一把手”的岗位上发生的。可见,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仍然是今后一段时期要花大气力解决的瓶颈性问题。

  一、主要问题表现(一)上级监督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党政“一把手”热衷于搞好和本人的上级领导之间的关系,削弱了自上而下监督力度,这些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用于和上级领导联络感情,为自己找靠山,一旦关系搞定,就会为所欲为、胆大枉为,有时候还能得到上级的庇护,从而削弱了上级领导监督的力度。(二)同级监督弱化。同级监督权的行使受制于被监督对象,取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民主作风和重视程度。监督的决定权不在监督者自身,而是掌握在被监督者手中,客观上制约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同级监督的有效实施。有的领导班子集体和个人职责划分不明确,运用权力不规范,随意性大,透明度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力削弱,缺少实质性内容,个别的甚至走过场,流于形式。一些班子其他成员丧失原则,不讲党性,惯于看主要领导眼色行事,投其所好,客观上也助长了腐败行为。(三)下级不敢监督。现实工作中,下级对上级的监督难度更大,

  往往名存实亡,无法发挥作用,成为“多余”的摆设。有的干部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业务活动、社交往来等视而不见,明知不对也少说为上,生怕因此而得罪“一把手”,吃不了兜着走。

  (四)自身不愿接受监督。少数党政“一把手”政治理论素养较低,宗旨观念较为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是对自己不信任,不愿监督;个别“一把手”甚至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回避或拒绝监督。

  二、对策建议(一)注重提醒防范。要深化同级组织成员的“民主集中制”教育,牢固树立相互监督既是责任也是义务的意识。促进“一把手”遵循议事规则和程序,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其次,要深化同级组织成员的“三观”教育,即权力观、政绩观和监督观。(二)强化权力监督。重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不得由“一把手”个人说了算。凡单位内部干部使用、调配,都必须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一把手”暗箱操作。完善财务审批监督制度,坚持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要实行建筑工程项

  目直接经营与监督审核权分离制度,严格规定“一把手”不得直接经手掌管本单位建筑工程项目。

  (三)做实办事公开。要进一步扩大公开的范围。要把“一把手”的行权监督向相应的同级监督拓展,充分尊重同级监督组织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突出“四公开”:即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要公开,重大问题决策要公开,涉及群众利益和公益事业的重大问题要公开,重要事项的处理、监督结果要公开。要建立“一把手”工作情况向同级监督组织通报制度,并加强深度情况通报,防止以向同级组织通报代替向社会公开。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络等载体实行公开。

  (四)完善监督机制。推进党内监督“一把手”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保证党委、纪委、组织、宣传等部门,以及全体党员都有依据、有权力、有渠道、有手段行使监督权,使党内监督处于良性循环状态。坚持党对“一把手”监督的领导,构建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的监督机制,努力形成监督“一把手”的强大合力和整体效应。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重点抓好事前和事中监督。在事前打开监督“一把手”的“探照灯”,在事中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监督作用,保持整个监督过程严密不留空隙。

  (五)强化分权制衡。要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将“一把手”一人掌握的多项职权改为多人交叉掌握某项职权,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促进班子成员相互间的监督,防止“一把手”权力失控和滥用。如推行的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

  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和重大项目等“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编制并公布权力运行流程图,让各单位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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