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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科技档案管理档案实训讲座提纲

时间:2023-01-05 19:3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科技档案管理档案实训讲座提纲 科技档案管理实训课内容一、开设科技档案管理实训课的意义1、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2、探索和促进科技档案管理教育培训改革二、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部分实训内容(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技档案管理档案实训讲座提纲 ,供大家参考。

科技档案管理档案实训讲座提纲

  科技档案管理实训课内容

  一、开设科技档案管理实训课的意义

  1、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2、探索和促进科技档案管理教育培训改革

  二、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部分实训内容

  (一)与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

  特别注意:不仅要关注文件作者为各级档案部门制发(或与有关单位联合制发)或文件题名有“档案”二字相关文件,也要(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更要)关注其他国家机关制发的相关文件。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建质[2008]216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制订的〈上海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46号、该文件可从互联网上自行下

  载))、上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7月26日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并联服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沪审改办发[2011]31号)(其附件18《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主要参与部门申请材料》另附)、★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12〕896号)、★《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其附表B和附表C另附)、★《关于启用新版〈上海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竣工资料〉通知》(2003年12月18日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沪建建管(2003)第177号)(其建筑工程

  专业分册(ABCD)另附)等。前面所列三份★文件也都可从互联网上自行下载)。

  (二)上海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

  《上海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方案》(沪府办发〔2010〕46号)提出:改革的原则、主要方式、适用范围、主要流程(土地使用权取得和核定规划条件、设计方案审核、设计文件审查、竣工验收)、保障措施和方案实施的监督检查。

  其中,竣工验收环节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范围涉及质量、规划国土、环保、消防、交警、交通、水务、卫生、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档案、绿化市容、民防、防雷竣工验收以及其他特定领域验收事项。

  上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7月26日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并联服务操作规程(试

  行)》的通知(沪审改办发[2011]31号)附件18《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主要参与部门申请材料》简介

  (三)建设单位如何加强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1、建设单位的定义和形式

  建设单位也称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它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

  在投资形式多元化情况下,投资主体有直接从事投资的各级政府、企业、事业单位、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城乡个人和外商等。项目业主有多种形式,国家1996年开始推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成为项目业主中的特殊群体。

  2、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总负责方,是建设工程的重要责任主体,拥有确定建设项目的规模、功能、外观、选用材料设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选择承包单位等权力,有权对建设过程检查、控制,对工程进行验收,制服工程款和费用,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负责综合管理工作,在整个建设活动中自始至终处于领导地位,起到督导作用。

  3、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档案实施“三同步”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对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负有重要的责任和义务,须做到“三同步”。

  (1)项目立项与项目档案管理措施(目标、计划、制度、人员、经费、设备、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登记等)落实同步。例

  如,合同的制定和执行。

  经济合同的五个主要要素:标的(劳务或实物)、数量与质量、价款与酬金、履约方式、违约责任;工程合同中关于档案内容的订立与执行(涉及到设计、施工、监理、原材料和构件供应、设备采购和工艺技术提供单位),具体的应有关于档案的版本、套数、文件编制深度、整理规范、验收要求、移交时间和违约制裁等条款。

  (2)实施项目建设与项目建档检查、指导、协调同步。

  (3)项目(工程)验收与档案验收同步(单位工程(单项工程、标段工程)竣工档案验收;项目档案验收)。

  (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内容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定》的通知

  (沪建交〔2012〕896号,二○一二年八月六日)部分内容简介。

  本规定所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指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以及建设参与各方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的行政执法活动。

  本市各级各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受其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从办结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发放施工许可开始,到出具质量监督报告结束。实行竣工核验

  制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竣工核验制的有关要求。

  管理部门在受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查验有关文件材料。监督机构应当在办结完成监督手续后,明确专人负责与建设工程的日常联系、工程监督资料的日常保管和监督档案归档。

  建设工程办结完成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后,监督机构组织召开首次监督工作会议,监督人员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告知,并发放监督告知书。监督告知书的内容包括质量安全管理相对事项要求、建设参与各方的质量安全责任和需要配合监督检查的说明。会后,监督人员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大小,结合监督管理相关要求,编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抽查。抽查完毕后,监督人员应当对每次现场监督抽查情况形成监督记录,监督记录的填写应包括检查内容、现场抽查部位、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等。监督人员应当将监督记录情况录入建设工程信息平台。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以下简称竣工验收)通知后,应当与建设单位约定竣工验收日期,并派监督人员参加竣工验收监督。

  建设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并联服务的,竣工验收监督按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实施监督,主要监督内容如下:

  竣工验收条件是否符合;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验收结论是否明确。

  监督机构应在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情况的总结。其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概况、首次监督会议和告知情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抽查、抽测情况、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遗留的质量缺陷情况、质量监督意见。

  监督机构应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和安全监督档案,监督档案应及时、完整。

  监督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封面和档案目录;监督告知书;监督计划;监督记录及相关影像资料;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相关资料;监督抽测报告;行政措施单及相关回复资料;事故相关资料;

  质量监督报告;其他需要存档的资料。

  (五)《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单位工程划分举例

  建设部2001年7月20日《关于发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

  建标[2001]157号发布,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

  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该国标术语章节中17个术语的部分摘录:

  2.0.1建筑工程

  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

  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的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3验收

  acceptance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4进场验收

  siteacceptance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5检验批

  inspectionlot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0.11抽样检验

  samplinginspection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基本规定

  3.0.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说不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说明:

  3.0.1本条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必要的质量责任制度,对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出了较全面的要求,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应为全过程的控制。

  施工单位应推行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应有健全的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的质量管理体系。这里不仅包括原材料控制、工艺流程控制、施工操作控制、每道工序质量检查、各道相关工序间的交接检验以及专业工种之间等中间交接环节的质量管理和控制要求,还应包括满足施工图设计和功能要求的抽样检验制度等。施工单位还应通过内部的审核与管理者的评审,找出质量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制订改进的措施和跟踪检查落实等措施,使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是该施工单位不断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保证。

  同时施工单位应重视综合质量控制水平,应从施工技术、管

  理制度、工程质量控制和工程质量等方面制订对施工企业综合质量控制水平的指标,以达到提高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4.0.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说明:4.0.1随着经济发和施工技术进步,自改革开放以来,又涌现了大量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体工程和具有综合使用功能的综合性建筑物,几万平方米的建筑物比比皆是,十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也不少。这些建筑物的施工周期一般较长,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诸如后期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停缓建,已建成可使用部分需投入使用,以发挥投资效益等;投资者为追求最大的投资效益,在建设期间,需要将其中一部分提前建成使用;规模特别大的工程,一次性验收也不方便等等。因此,原标准整体划分一个单位工程验收已不适应当前的情况,故本标准规定,可将此类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同时,随着生产、工作、生活条件要求的提高,建筑物的内部设施也越来越多样化;建筑物相同部位的设计也呈多样化;新型材料大量涌现;加之施工工艺和技术的发展,使分项工程越来越多,因此,按建筑物的主要部位和专业来划分分部工程已不适应要求,故本标准提出在分部工程中,按相近工作内容和系统划分若干子分部工程,这样有利于正确评价建筑工程质量,有利于进行验收。

  4.0.2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说明:4.0.2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和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是单位(子单位)工程划分的基本要求。在施工前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自行商议确定,并据此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和验收。

  4.0.3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分部工程。

  说明:4.0.3在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中,将原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中的强电和弱电部分独立出来各为一个分部工程,称其为建筑电气分部和智能建筑(弱电)分部。

  4.0.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4.0.5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说明:4.0.4和4.0.5分项工程划分成检验批进行验收有利于及时纠正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也符合施

  工实际需要。多层及高层建筑工程中主体分部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来划分检验批,单层建筑工程的分项工程可按变形缝等划分检验批;地基基础分部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地基基础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有地下层的基础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屋面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不同楼层屋面可划分为不同的检验批;其他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按楼面划分检验批;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安装工程一般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室外工程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散水、台阶、明沟等含在地面检验批中。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表B和附表C简介

  (六)上海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竣工资料(2003版ABCD)简介

  《关于启用新版〈上海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竣工资料〉通知》(2003年12月18日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沪建建管(2003)第177号),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原建工局(1988)技字第315号文[业内俗称“ABC册”]同时废止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资料的内容

  1、共有八册:建筑工程(ABCD)、安装工程(ABCD)、维护结构工程(ABCD)、桩基工程(ABCD)、钢结构工程(ABCD)、装饰装修工程(ABCD)、幕墙工程(ABCD)、混凝土装配式结构工程

  11(ABCD)等八个分册。

  2、每册资料分为四个分册:

  A册: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资料;

  B册: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C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D册: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举例简介建筑工程

  专业分册(ABCD)的文件目录(另附)

  重要提示:市政06表式(适用于道路、桥梁、排水、污水、隧道、地下工程)、水运表式、公路表式、水利表式、电力表式、石化表式、冶金表式、铁路表式、园林绿化表式、各类弱电智能系统表式、监理表式(GB50319-2002/2012之ABC)、外贸表式、水电煤热力通讯环卫等配套部门的专业工程相关表式等体现了各自不同的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混淆。请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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