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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督导整改方案3篇

时间:2022-12-31 17:10: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法治建设督导整改方案3篇法治建设督导整改方案  二555法治工作监督体系的构建及成效一明确五大主体监督责任全方位监督推进依法治市1????明确人大监督主体责任保障法律法规正确贯彻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治建设督导整改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法治建设督导整改方案3篇

篇一:法治建设督导整改方案

  二555法治工作监督体系的构建及成效一明确五大主体监督责任全方位监督推进依法治市1????明确人大监督主体责任保障法律法规正确贯彻实施完善人大常委会监督依法治市工作的顶层设计制定实施关于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从厉行法治明确法定关系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等六个方面明确21项措施结合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听取报告履职评议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工作开展法治监督着力在监督对象监督程序评判标准的健全完善上下功夫提升人大法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法律法规492宜宾市构建555法治监督体系调研报告的正确贯彻实施

  宜宾市构建“555”法治监督体系调研报告

  推进法治建设是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战略部署。自2014年该项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宜宾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关于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重大部署,严格执行《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坚持系统谋划、问题导向、重点突破、服务大局,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依法治省目标绩效考核中连续两年获得与成都市并列第一的好成绩,并荣获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2015年度中国政府创新优秀实践奖”、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殊荣,法治宜宾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为切实抓好依法治市工作的巩固、深化和提升,逐渐形成法治工作宜宾品牌,宜宾立足实际,积极探索、锐意进取,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推进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关键因素,提出了构建“555”法治工作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人大、纪委、组织部、领导小组、媒体”五大主体的职能作用,综合运用“人大问询、督查暗访、法治评估、目标管理、述法问责”五类监督方式,突出“关键少数、依法行权、规范司法、依法治理、示范创建”五大重点,形成了系统、科学、规范、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保障依法治市各项任务的高效、快速、协调推进。

  一建立法治工作监督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依法治国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市是依法治国在宜宾的具体实践,是一个长期性系统性的战略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社会各层面齐抓共管、全面落实才能实现。推进依法治市的一个重要抓手,就是做好法治工作的运行监督,建立一套完善、配套、行之有效的法治工作监督体系,更好地推进各项依法治理工作持续开展、深入落实。

  (一)建立法治工作监督体系是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领导的客观需要

  推进依法治市必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人大、政府、政协、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工作推进机制和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各级党委必须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推进措施,加强督导,才能保障依法治理的有效落实。

  (二)建立法治工作监督体系是提升依法治理能力的客观要求

  强化对法治工作的监督,有利于加大法纪法规的执行力度,切实推进从严治党、从严管党,

  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意识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主动性,牢记法纪红线不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督促各级党员干部提升法治水平,筑牢法治意识,增强规矩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在法律规范内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

  (三)建立法治工作监督体系是推动各项法治任务落地生根的重要抓手

  依法治理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并确保其实施,包括党依法执政、科学决策,人大依法立法、依法监督,各级行政机关依法用权、依法行权,各级司法机关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社会依法治理、矛盾依法化解,社会公众知法、守法、尊法、敬法等,涉及任务繁重、项目繁多、责任艰巨,如果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势必造成依法治理“两张皮”“一阵风”,流于形式,难以持续推进、深入落实。

  二“555”法治工作监督体系的构建及成效

  (一)明确“五大”主体监督责任,全方位监督推进依法治市

  1.明确人大监督主体责任,保障法律法规正确贯彻实施

  完善人大常委会监督依法治市工作的顶层设计,制定实施《关于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从厉行法治、明确法定关系、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等六个方面明确21项措施,结合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听取报告、履职评议、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工作开展法治监督,着力在监督对象、监督程序、评判标准的健全完善上下功夫,提升人大法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

  2.明确纪检监督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将依法治市工作与纪检监察的职能职责紧密结合,以发现问题为目的,落实巡察制度,推动作风监督平台、电子档案、五步问责、评价体系、“两面旗”动力机制等“五个一”制度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巡察暗访、专项整治等纪检监督工作,建立线索台账,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坚持“阳光问廉”,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向基层延伸,推进廉洁执法、廉洁司法贯穿执法办案每一细节,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法治环境。

  3.明确组织部门监督主体责任,落实法治政绩导向

  发挥干部考核评价和选人用人的指挥棒作用,把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考核项目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

  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支持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大胆工作,优先提拔法治工作成绩突出、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全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档案,大力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治工作经验的领导干部。

  4.强化领导小组主体责任,严格法治工作督查督办

  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副组长分片联系制度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督查制度。市委每季度听取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五个党组推进本系统法治工作动态情况汇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采取多种形式每个月听取各县(区)、市直牵头部门推动法治落地落实情况汇报;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分片、分部门联系依法治理工作,不定期带队督查工作开展情况;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日常督查督办,每半月收集汇总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法治工作推进情况,对日常工作进行督查通报。2016年,共出《依法治市通报》22期。

  5.落实媒体监督主体责任,强化舆论的法治价值导向

  充分利用媒体在沟通情况、提供信息、舆论监督方面的快捷性、广泛性、公众性特点,将依法治理与网络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全时段开展舆情监测。建立涉事地方(部门)重大突发事件的调查核实和及时发声机制,严格舆情属事属地管理和主体责任。依托门户网站、重点论坛等公开法治权力清单、流程清单、典型案例、岗位职责、裁判文书,开展法治工作评估和网络评议等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组建专业的网络评议和监督队伍,通过话题、跟评、跟帖等方式,传播法治文化,开展法治监督。

  (二)落实“五大”监督方式,“多角度”监督推进依法治理

  1.人大监督

  一是开展人大专题询问。询问是宜宾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创新形式,自2014年首次启动新农村建设专题询问以来,已开展3次专题询问,并出台《宜宾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题询问程序。二是开展被任命人员履职评议。制定落实《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任命的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测评的实施方案》,明确评议的对象、方法及结果运用,通过审阅被测评对象履职情况报告、提出测评意见等对测评对象的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对测评对象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投票。三是听取专项法治工作报告。把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作为工作重点,发挥市、县(区)两级人大常委会听取专项报告的重要作用,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能力建设情况》、市中

  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报告》等22个专项工作报告,多个县(区)人大常委会分别听取了“两法衔接”“解决执行难”等专项工作报告。四是开展法治视察调研。组成由人大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内司工委等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调研组,结合专项工作报告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相关单位、各县(区)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供人大常委会审议时参考。

  2.巡查暗访

  一是建立半年督查制度。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等部门形成联合督查组,每半年对全市各地各部门开展一次督查督导和实地调研,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落实,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提醒、督促,提醒、督促后依然行动不力的个别单位和个人,由领导小组对其进行约谈,甚至批评问责。二是建立专项工作督查制度。针对法治氛围营造、法治示范创建、“两法衔接”等重点工作或阶段性工作,由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司法局、宣传部等相关单位组成督查组,进行督促检查或走访调研,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解决推进中的不平衡问题,并形成《督查通报》3期,报送组织、纪委等部门,报告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三是建立巡察暗访制度。建立市、县(区)党委巡察暗访制度。从纪检、组织、财政、审计、信访等系统筛选172名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过硬、勇于担当的优秀人才组建市委巡察人才库,结合正风肃纪“随手拍”等活动,开展作风巡查和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领导干部纪律作风问题,建立投诉举报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17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8人;通报典型案件224件,公开曝光典型问题169件。四是建立“阳光问廉”制度。制订“一把手接受阳光问廉”工作方案,不断拓宽群众反映问题新渠道,将89个市直政府职能部门、公共服务行业以及中央、省驻宜单位纳入政风行风评议范围,进一步明确评议的内容和方法,选聘25名特邀监察员,组成5个政风行风评议督导组,对联系单位评议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3.法治评估

  一是明确评估范围。将市目标绩效考核所有单位纳入网络测评范围,并为直面群众和基层的73个单位制作“二维码”,通过网络和“二维码”落实“五个公开”,即公开服务标准、权力清单、流程清单、典型案例、岗位职责。群众只要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单位网站,就可以查询单位的行政权力、岗位职责和办事流程等事项,监督各单位履行承诺,有效解决群众办事“跑断腿”“磨破嘴”等问题,倒逼各单位切实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态度。二是强化评估监控管理。由市法制办会同宜宾新闻网对投票行为实施24小时监控,防止有组织的集

  中投票、软件投票等投机取巧行为,对严查弄虚作假的投票行为和违规操作的单位严肃监控,一经查实,当年网络测评成绩计为零,确保测评结果客观公正。三是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按周收集投诉举报,及时交办、限时办结,并结合实际公开办理结果;按月整理各县(区)、市直部门(单位)投票结果,对“不满意票”达到10%以上的部门(单位)进行重点督查,督促其认真分析、找准根源,认真整改。2016年以来,宜宾市网络监督平台共接受群众测评投票386542票,其中,共收到群众有效举报投诉665起,交办665起,已全部办结。

  4.目标管理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针对过去工作中责任不够明确、抓手比较欠缺等短板,着力破解“领导抓”和“抓领导”空洞化、标签化两大难题,明确了各级党委领导主体责任,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体责任、政府依法行政主体责任、政协民主监督主体责任、司法机关推进司法公正主体责任、人民群众守法主体责任、主流媒体营造法治氛围主体责任。二是签订目标责任书。全面推行目标责任制,市委书记与11个县(区)委书记、85个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别签订依法治市目标责任书,其他各级“一把手”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有力压实了各级“一把手”的法治工作责任,实现各级党委(党组)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由被动向主动转变,法治工作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由部门承担向党委统筹揽总、系统垂直推进、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转变,法治工作由随意性向规范性转变,学法、普法、用法由碎片化向系统化转变,对法治工作效果的考核由“软任务”向“硬指标”转变。三是健全考核体系。市委市政府把依法治市工作作为对各县(区)、市直部门(单位)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分年度制订详细的考核细则。针对以往考核中,对所有市直部门(单位)共用一套考核指标,导致依法治市考核与实际脱节、与业务脱钩等问题,积极探索差异化的目标考核模式,根据市直109个部门(单位)的职能特点和在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分部门制订考核任务指标,汇编成372页的《宜宾市直各部门(单位)依法治市工作考核细则》,有效实现了考核指标与部门职能职责的深度融合,提升了各级各部门(单位)推进法治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依法治市工作创新管理持续推进积累了宜宾经验。

  5.述法问责

  一是对各级各部门(单位)“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实行述法式监督。年终专门召开领导小组会,口头汇报和书面汇报相结合,听取11个县(区)、109个市直部门(单位)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长述法报告,并作出鉴定。二是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成效考评问责机制。制定《宜宾市法治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宜宾市依法治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

  行)》《宜宾市依法治市工作约谈问责暂行办法》,完善“一把手”法治责任倒查、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等制度,实行法治目标考核末位约谈、专题工作约谈、日常工作约谈,先后对4名法治工作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对1个县进行了约谈。三是在目标考核中设置特定事项扣分项目。对本年度在任的县(区)“四大班子”领导成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因违纪违法受到追责或存在其他不依法履职的负面情形的实行倒扣分,其中违纪的每人扣1分,违法的每人扣2分,出现负面情形的扣1分。

  (三)突出“五大”监督重点,以点带面推进法治工作全面深入落实

  1.抓“关键少数”带头示范监督,推进依法执政

  一是监督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宜宾市出台并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中共宜宾市委常委会议学法制度》等系列制度,监督各级各部门(单位)落实党委(党组)会议定期学法制度,提高会前学法的针对性、实效性,2016年共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学习教育培训2000余人次。二是监督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探索依法执政新路径,制定《宜宾市依法执政实施方案》《宜宾市党政“一把手”依法行权绩效评估办法》等制度,对各县(区)党政“一把手”、市直部门(单位)“一把手”依法行权进行综合评估,促进领导干部带头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在市、县(区)两级机关、企业、单位、农村(社区)普遍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仅市级层面征求并认真研究吸取法律顾问意见300件(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三是监督领导干部带头守法。制定《宜宾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指导意见》等依纪依法管理干部的制度机制,市级四家班子领导带头强化法纪教育。2016年,共组织800批次5000余人到辖区2所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真正把党纪国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抓依法行权的监督制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年度工作任务,紧扣法治、创新、廉洁、服务政府建设目标,突出“放管服”主线,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监督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面完成“一目录、一厅、二平台”(即行政职权目录、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运行系统)的建设任务,实现了省、市、县(区)三级行权平台的互联互通,市本级和3区8县均全面开通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事项及部分行政机关行政处罚事项通过网络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晾晒”,对

  外公布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6218项,依法取消80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和3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清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80项。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的通知》,完善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机制,深入开展中心城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和说理式执法,有力提升了执法水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主体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采取听证会、决策前预告等方式公开听取意见,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实现阳光行权。依法推进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全年共完成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项目773个,招标控制价61.12亿元,中标价53.61亿元,节约财政资金7.51亿元。

  三是切实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倒查和纠错问责机制。在交通运输、环境保护、财政等市直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自查和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梳理出40余件涉及公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订整改方案并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承诺平均办结时间0.8个工作日,办理提速96.52%;市直部门行政审批平均承诺提速75%,为全省承诺提速率最高的市州;群众满意率100%,名列全省第一。

  四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制定了《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从6个方面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2015年,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确定为9个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省市之一,是全国第一个被确定为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城市的地级城市。

  3.抓规范司法的法治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健全司法监督机制。建立执法司法权力清单和法官裁量权制度,落实受案立案专项整治、不捕不诉案件剖析和取保候审突出问题专项监督;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案件专项评查和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监督推进司法规范。2016年,共对100件特定种类案件开展质量评查。二是强化司法突出问题的监督。针对司法领域存在的行政机关出庭应诉难、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难、执行难问题开展专题监督,实行市县两级人大听取“两法衔接”“解决执行难”等专题汇报,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定期定向督导等方式,推动问题解决和工作持续深入。三是强化司法公开监督。建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审判流程“三大公开平台”,落实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一律上网公示、一律公开开庭等“五个一律”规定,健全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裁前公示等系列制度。2016年,全市法院裁判文书公开率95.2%,检察机关公开起诉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2509份,案件流程性信息4908条。

  4.抓依法治理的法治监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抓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制定出台《宜宾市涉法涉诉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的集中攻坚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法化解,非法上访缠访问题依法处理。中央、省、市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结案率100%,全市信访案件息访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市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经验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作经验交流。二是抓社会治安科学防控。严守社会稳定、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三条底线”,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安全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情况的监督,实行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积极稳妥推进网络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工作,强化舆情搜集、处置和研判分析。2016年,共处理有害信息6000多条,涉稳、涉警网络舆情100余起,有效控制涉稳舆情。三是依法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制定《宜宾市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治理体系,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在江安县基层党组织中创新设置“法治委员”735名,从组织构架、职能发挥层面把党领导依法治理工作引向基层,引导广大群众有序参与社会事务,基层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5.抓法治示范创建监督,推进全民普法

  一是强化示范创建安排部署。统筹推进“法律十二进”和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分年度、分类制订实施方案,开展示范创建检查和评查。有3个县(区)被表彰为全国依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9个农村(社区)被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二是开展氛围营造专项检查。监督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综合运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载体开设法治专栏,在公共场所全面建立法治宣传栏、宣传标语,对依法治市进行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的集中宣传。2016年,市内外各大论坛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及客户端先后推出法律知识类主题帖文300余篇,点击量200万余次。三是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把法治宣传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开展诵读法治文章、法治知识竞赛、法治摄影、法治书画展、法治微电影创作等21项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积聚强化法治正能量。

  三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尽管宜宾市法治工作监督体系建设及规范化运行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全面落实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监督整合力度不够,“五大”主体在监督中主要根据自身工作安排开展工作,部分部门各自为政,与依法治市办公室及其他部门的对接、协调、统筹不够。二是监督体系的规范化建设不够,监督主体职责、监督方式、监督内容等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文件,形成的相关制度分散,对监督工作的指导力度不够。三是法治评估体系还不健全,宜宾市针对依法治市工作还未启动专门的评估工作。四是网络

  监督力度不够,网络公开的范围较窄,监督方式受限,群众参与度不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法治工作监督体系,建立健全相关监督制度,列出监督人员、监督方式、监督内容和监督时间表,推进法治工作监督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强化监督主体责任,厘清“五大”主体的职责,落实监督责任和权力清单制度。三是推进第三方法治评估,建立法治评估制度和评估方案,依托各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公众评议依法治理效果。四是进一步扩展监督范围和监督方式,构建立体化的法治监督长效机制。

  -全文完-

  

  

篇二:法治建设督导整改方案

  考核内容结合我市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实际和xx年法治建设及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要点工作将考核的内容确定为工作保障重点工作表彰奖励三个方面总分105分其中工作保障重点工作100分表彰奖励为加分项分值分别从组织领导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基础建设依法治县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等方面考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法治建设考核实施方案

  XX年市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工作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统一安排,由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二、考核对象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在铜垂直管理单位)。三、考核内容结合我市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实际和《XX年法治建设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要点工作,将考核的内容确定为工作保障、重点工作、表彰奖励三个方面,总分105分,其中工作保障、重点工作100分,表彰奖励为加分项,分值5分。(一)对县、区的考核内容1、工作保障(26分)分别从组织领导、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基础建设、依法治县(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等方面,考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的建立和运行情况。2、重点工作(74分)(1)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主要考评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等

  

  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和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等情况。(2)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形式。主要考评“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律节点活动的开展情况;贯彻落实《在全省组织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情况。(3)法治文化。主要考评法治文化制度建设及活动开展情况。3、表彰奖励(5分)根据各县、区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和获得表彰奖励情况,酌情予以政策性加分。(二)对市直部门(在铜垂直管理单位)的考核内容1、工作保障(26分)从领导重视、会议专题研究、机构人员配置、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基础建设等方面考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运行情况。2、重点工作(74分)主要考评建立健全和完善学法制度,积极参与法律知识培训,认真落实本部门、本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积极支持配合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完成全省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考核涉及本部门(单位)的各项指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3、表彰奖励(5分)根据各市直各部门、直属机构、在铜垂直管理单位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和获得表彰奖励情况,酌情予以政策性加分。四、考核方法今年的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将采取自查、复查与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五、考核程序(一)自查考核对象应对照《XX年市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见附件),就XX年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总结全年工作成果和经验,查找差距和不足,针对存在问题年内予以整改,在此基础上形成XX年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自查报告,于XX年12月15日前报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复查复查将与全市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建设考核同时进行,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若干考核组,对被考核对象进行复查,被考核对象应对照考核细则,准备相关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和台账,供考核组查阅。(三)综合评议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XX年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综合评议小组,根据被考核对象提供的自查报告、台账资料以及复查的情况进行审核评议,并结合“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情况和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形成最终得分。(四)考核结果报送及使用由市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XX年全市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结果,经研究审定后,纳入全市党政机关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篇三:法治建设督导整改方案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立法虽多但客观上立法的无序与不法立法追求数量和速度而质量粗糙漏洞颇多法律法规及规章之间冲突问题严重等现象极大影响着法律的正确执行和有效实施或因无明晰的法律规定可循使执法者不能有效操作从而导致法律束之高阁或因法律规定的艰深或模糊而使执法者不能正确有效地适用法律或因法律规定相互之间发生冲突而不知该如何适用法律或因法律与现实生活之间出现裂缝和脱节致使法律的适用活动陷入窘境所有这些都会弱化法律效力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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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行政,整改措施

  篇一:目前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措施江苏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科毕业论文题目改进措施学校昆山电大班级09春行政管理姓名3月20XX年目前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措施内容摘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点和难点。我国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确立依法行政观念以来,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各种相关问题也日益暴露。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进一步发展。本文从立法、执法等几个方面对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对策。本文认为,现阶段中国要完善和实现依法行政,建设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健全法律制度是根本,加强行政主体法律素质是关键,强化对行政权的监督是保证,整个社会公民更新法制观念是促进依法行政的强大动力。关键词: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现实问题,对策构想目录内容摘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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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依法行政过程中所遇到的障碍.................................2(一)思想意识方面的障碍.......................................2(二)行政立法方面的障碍........................................3(三)行政执法方面的障碍........................................41、以言代法,以权压法...........................................42、执法犯法、徇私枉法...........................................43、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状况不良.....................4二、造成依法行政障碍的原因分析..................................4(一)体制方面的原因.........................................41、行政组织层次过多影响了依法行政的准确性和效率..................52、行政机关内的过细分工,加大了协调难度.........................53、复杂的行政机构为依法行政设置结构障碍..........................5

  (二)主体素质方面的原因.......................................5(三)司法方面................................................6三、完善我国依法行政的对策....................................6(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6(二)完善行政立法............................................7(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7结论...........................................................7参考文献....................................................8目前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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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和实践告诉我们,迄今为止,法治是治理国家最好的模式。“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当今世界发达国家,无不奉法治为治国之道。依法行政是现代政府在行使权力时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准则。近年来,随着我市“法治昆山、和谐昆山”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各级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意识有所增强,广大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依法行政的实践取得了许多积极的成果。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从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来看,我市公务员在依法行政的能力上仍存在诸多不适应之处。因此,如何继续全面而有效地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是关系到新时期依法行政能否更好地得到贯彻落实,构建法治政府的目标能否如期得以实现的重要课题。一、依法行政过程中所遇到的障碍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我们党领导人民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既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也是社会各界的普遍要求。因此,立法步伐明显加快,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己经初步形成并日趋完善。据有关资料透露,20多年来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约400个,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约1000个。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规范和调整了社会法律关系,有力地推进了中国社会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但是,在实际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必须认真研究,尽快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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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思想意识方面的障碍我国社会法律意识普遍低下是当前实现依法行政的最大障碍。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国有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缺乏民主传统和法制传统。历代封建统治者都将法律作为镇压百姓的工具,帝王的意志即是法律,这种“权大于法”的人治传统思想影响至深。建国后,我们实行了几十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主要靠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这种状况导致法律在人们心中可有可无,无足轻重。正如邓小平同志所尖锐指出的:“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们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随着我国普法活动的广泛开展,人们的法律素质有所提高。但是,中国毕竟是一个具有几千年封建专制历史和人治传统的国家,旧的观念和旧的习惯积淀太深,极难转变,再加上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冲击,一些人法制意识状况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存在着行政法制意识淡薄的问题。一些工作人员习惯于按政策和行政命令办事,对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够,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较差;少数领导干部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以言代法,甚至以权压法;还有一些地方的群众对法律知之不多,很难自觉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政法制意识淡薄阻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二)行政立法方面的障碍尽管建国以来我国颁布了大量的行政法规、规章,但由于现代社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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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管理事务的日益繁杂,且变化迅速,我国的行政立法还远远跟不上实际需要,在许多领域存在法律空白,给依法行政带来困难,同时也给违法者以可乘之机。例如,由于我国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有些法规、规章中又没有最起码的程序和时效要求,造成行政机关依任意程序行使权力,或非法设置重重程序壁垒,故意刁难相对人,甚至玩弄程序为己敛财聚资,严重阻碍着依法行政的实现。所以从我国行政立法的现状看,在内容上还不能与正在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民主法治体制和精简、统一、效能的行政管理体制相适应,比如《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基本上都还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没有很好地体现党政分开、政企分开、政府权力下放、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在条款上过于简约、粗疏,有些条款法律含义不明确。众所周知,《国务院组织法》只有11条,不到1200字,《地方政府组织法》规定的条款也只有15条,1300字左右。这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有着13亿人口、960万平方公里土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的大国来说,显然是过于简单了。尽管有些领域出现法律真空区,有待紧急弥补,但当前在绝大多数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绝不是无法可依,而是缺少“良法”。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立法虽多,但客观上立法的无序与不法,立法追求数量和速度而质量粗糙、漏洞颇多,法律、法规及规章之间冲突问题严重等现象,极大影响着法律的正确执行和有效实施,“或因无明晰的法律规定可循使执法者不能有效操作从而导致法律束之高阁,或因法律规定的艰深或模糊而使执法者不能正确有效地适用法律,或因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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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相互之间发生冲突而不知该如何适用法律,或因法律与现实生活之间出现裂缝和脱节致使法律的适用活动陷入窘境,所有这些都会弱化法律效力的实现。”有鉴于此种立法状况,我们不仅要强调“有法可依”,而且要有健全和良好的法可依,否则若立法本身都存在问题,又如何要求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去执行法律和遵守法律呢?(三)行政执法方面的障碍我国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也是阻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主要原因,而且制约了依法行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作用的发挥。目前有的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素质不高,执法不懂法、随意执法、滥施处罚、不文明执法现象严重。此外比较明显的是,执法队伍不健全,人员、经费明显不足,执法设备落后。因而,我国当前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存在以下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1、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在我国当前的行政执法实践中,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单凭个人感情好恶办事,尤其是经济执法部门罚与不罚、罚多罚少全凭主观随意,另外,个别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干扰行政执法,以权压法,形成严重的上、下级之间,同级不同部门之间的行政越权。2、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现实中,一些执法者将自己置于法律之上,知法犯法,甚至凭借职权拘私枉法,贪污腐化,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特别是行政机关中的经济部门以及公安、税务、工商行政等重点执法部门的不正之风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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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违法和行政侵权时有发生。3、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状况不良目前,在行政执法队伍中的队员,高学历水平的不多,在上岗之前以本身工作的经验不足,自身所掌握的法律常用识与专业法律知识水平不高,在工作中大多以上级命令为主,从而导致行政处置的案件屡有发生。二、造成依法行政障碍的原因分析篇二:麻陇乡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方案麻陇乡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方案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响应《米易县人民政府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要求,麻陇乡通过自查和征集群众意见等方式梳理出行政执法中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现将问题以及具体整改方案归纳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思想为指导,按照《米易县人民政府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总体部署,推动县乡行政机关把加快依法行政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整理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把党的群众路线落到实处。二、目标要求通过自查和征集群众意见,发现和及时处理2-3件依法行政工作中亟需改进的问题,切实增强全乡政府工作人员服务群众,依法行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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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立政府依法行政新形象,形成依法行政良好氛围,并为以后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条件。三、整改内容经过自查和群众反应,总结出亟需整改的问题有两个。(一)针对麻陇乡春夏山火频发问题调查,发现主要原因是防火法制宣传后面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够,落实不到位所造成的。各个村虽然有专门的防火巡山员,但是防火巡山员大多又本村村民兼任,业务素质不高,法律意识低下,加上本身家里有农活要做,不能很好的完成护林防火宣传和巡逻的任务。(二)经调查发现乡司法所以及各村民调解委员会所办理的调解文件存在格式不规范,对调解对象权利义务告知不够充分等现象,主要原因一是麻陇乡司法助理员是一名新晋公务员,业务方面还不熟悉,二是各村名调解委员会成员能力参差不齐。四、整改措施(一)针对护林防火加强监督管理的整改措施有:1、乡政府增派专门人手驻村帮助各村巡山,提高巡山防火效率;2、乡政府与森林公安加强合作,定期组织人手到各个林区巡视,形成护林防火威慑力。完成时限:六月中旬雨季来临前。责任人:麻陇乡党委书记刘学义,乡长罗文颖。(二)针对乡司法所以及各村民调解委员会办理文件格式不规范,群里义务告知不明确问题的整改措施有:1、新晋司法助理员同志加强学习,主要是加强司法相关法律和工作业务方面的学习,熟悉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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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流程,尽快进入到工作角色中来;2、组织各村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到乡政府学习,普及大调解法律知识,统一文件处理规范。完成时限:9月30日。责任人:麻陇乡社会管理及群众工作办公室付洪昌副乡长,司法助理员朱文超,各村民调解委员会成员。总之,麻陇乡将以此次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为契机,努力纠正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强化素质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服务理念,为麻陇乡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优质的环境。20XX年6月3日篇三:依法行政贯彻措施加强依法行政创建和谐质监10日15上午,我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马凯国务委员和罗志军省长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局领导、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技术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温家宝总理、马凯国务委员和罗志军省长的讲话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清形势,深刻领会、贯彻会议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目标任务,充分认识加快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并制定了具体措施。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建立依法行政工作机构。成立由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法制部门牵头加强对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总结推广依法行政工作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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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及时整改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层层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继续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制度、工作报告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逐步完善和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并将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二、强化宣传学习,营造依法行政氛围1、领导班子学法。按照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法律,带头依法行政,善于运用法律思考、解决问题。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班子每半年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2、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组织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论和执法业务的培训,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正确把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和优化发展环境的关系,提高执法水平,全面理解“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诚实守信、高效便民、程序正当、权责统一”深刻内涵,树立服务观念,促进效能建设,服务于发展。3、深化法制宣传。继续开展好3.15、计量日、标准日、质量月、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的法制宣传,充分利用新闻传媒开展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报纸有文、电视有影、电台有声,不断加强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宣传教育。4、完善信息公开,改善依法行政环境。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射阳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认真做好质量技术监督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努力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新渠道,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新机制,确保政务信息能够全面、及时、准确、真实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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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公开。三、加强行政监督,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1、严格清理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有关规定,按时清理现有规范性文件,对于与法律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文件予以废止,需要保留的,将文件的制定依据、理由报政府法制办备案。2、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科学,具有可操作性,防止部门权力利益化。3、落实范性文件和行政审批项目制度。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控制规范性文件出台和设置行政审批项目,从源头上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审批问题的产生,切实纠正在行政执法工作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四、完善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1、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细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合理分解执法职权,确定岗位责任,制定工作规程,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推进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建设,重点抓好案卷评查、执法主体资格、行政复议、信访、定期报告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加大对行政执法违法或不当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2、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全面梳理带有自由裁量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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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的执法依据,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约制度和机制,减少行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的随意性,保证行政执法真正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制度,凡是身份条件不符合规定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予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的换证培训、考试。五、落实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1、加强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行政处罚案件承办人负责制度,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办案造成错案的,致使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行政诉讼败诉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2、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活动。重点加强对食品、调味品、羽绒制品、石油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许可证产品、化肥农药、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等行业(产品)等产品的执法检查,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抓好10类产品的的专项整治,保护品牌企业和广大保护消费的合法权益。3、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案卷进行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及时报政府进行备案,接受政府部门的审查和监督。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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