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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乾隆四十七年海富润携书案相关档案资料看中国回民学经问题

时间:2022-12-29 10:2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清乾隆四十七年海富润携书案的相关档案资料(主要是当年五月广西巡抚朱椿的一道奏折),展现了一位回民长途跋涉、远赴异乡学经的生动画卷。朱椿奏折所附海富润携带伊斯兰教典籍的清单,则显示出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国伊斯兰教界长期以来最为通行的经籍;同时也说明,虽然明末以来一直有汉文伊斯兰教典籍的著译,但阿拉伯文、波斯文经典仍然在宗教领域占居着主导的位置。

关键词:海富润携书案;学经;奏折

中图分类号:K24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86(2014)02-0038-06

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海富润携书案,是研治中国回族史的学者所熟知的历史事件。海富润案的经过并不复杂,大致如下:乾隆四十七年,在内地学经的海南岛崖州回民海富润南返家乡,途经广西桂林,因为携带伊斯兰教经典而被抓。广西巡抚朱椿,一面上奏乾隆皇帝,一面飞咨相关的各省查拿相关人员。一时间,江苏、湖北等地迅速行动,捉拿涉案人员归案。乾隆却明确认为不应查办,连发上谕向地方督抚作出指示,于是事件又很快平息。

围绕此案,留下了一大批的档案资料(奏折、上谕),数量较大,也比较系统,是中国回族一伊斯兰教史研究的难得史料。不过,以往的学者利用并不充分,值得再作关心。更为重要的是,虽然此案的过程以往学者早有讨论,但是此案背后所能说明的问题,却是远远要超出案子本身的。因为海富润是为了学经而外出的,所以有的档案资料也比较详细地反映了海富润外出学经中的一些细节问题,特别是最初截留海富润的广西巡抚朱椿的奏折中还附了一份《查出海富润携带回教书籍清单》,很能说明当时回民学经中的经籍问题,尤其值得重视。

保存海富润携书案相关档案资料的文献,主要有《清代文字狱档》《宫中档乾隆朝奏折》《乾隆朝上谕档》《清实录》及《清实录穆斯林史料辑录》,其中最为重要也最为原始的是《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系影印奏折原件。有关海富润学经最有价值的资料是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五月十三日广西巡抚朱椿的一道奏折和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五月二十六日两广总督觉罗巴延三的一道奏折,收载《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51辑和《清代文字狱档》第7辑。要特别说明的是,《宫中档乾隆朝奏折》未能保存朱椿奏折所附《查出海富润携带回教书籍清单》,这一附件只见于《清代文字狱档》。

一、海富润案所见内地回民外出学经问题

根据广西巡抚朱椿奏折和两广总督觉罗巴延三奏折的叙述,可以勾勒出海富润外出学经的大致经历。

广西巡抚朱椿奏折称:

严讯海富润,供于乾隆三十九年自籍起身,历经广西、湖南、湖北、安徽、陕西等省,除安徽无人传经外,其余俱有传经供饭之人,而在陕西之大荔、渭南等县最为长久。

陕西是自明代后期发展起来的中国伊斯兰教经学教育(一般称经堂教育)的中心,海富润“在陕西之大荔、渭南等县最为长久”当与此有关。经堂教育的创立者胡登洲就是陕西渭南人。

两广总督觉罗巴延三奏折称:

乾隆四十七年五月二十一日准广西巡抚朱椿咨开:据桂林知府贵中孚盘获回匪海富润,搜出汉字书五种,语多狂悖荒唐,业经签出,恭折具奏:海富润系广东崖州三亚村回民,据供……乾隆三十九年四月内在广东省城礼拜寺从马尚仁读经五月。……并即饬臬司景禄督同广州府丁尹志等至省城礼拜寺严加查搜,研讯马尚仁从前容留海富润在寺,教读何项经典,有无聚众引诱,随据该司等禀称……马尚仁已于四十三年病故,寺内之事,交与脱景文接管。四十六年脱景文又故,现系保廷芝接管。询据保廷芝供称:寺内为回民诵经礼拜之所,外来回民形迹可疑者,原不收留,惟本省回民愿在寺中诵经礼拜,闲留住宿。三十九年,有崖州回民六人,内有海姓四人,一同到寺要马尚仁教读回经,马尚仁留住数月,海姓四人内,伊认识海玉润一人,有无海富润在内,伊实不知。马尚仁有子马文珍在家。等语。

据海富润自己供称,他外出后最初在广东省城礼拜寺学经5个月。两广总督的查问,虽然不能完全肯定,但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这一时间,以及崖州属广东所辖看来,此年来到广东省城礼拜寺接纳的6人中,应有海富润其人。

同时,当时各地清真寺接纳外来回民学经的细节,也一定程度上得到揭示。马尚仁接纳的学经回民,还不止海富润一人。

海富润在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外出,四十七年(1782年)回来,前后达九年之久。显示了学经时间之长。当然,这可能和海富润是崖州人,附近缺少学经的清真寺也有一定的关系。

与海富润外出学经相仿的,还有《天方至圣实录》所附有关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马中吉案的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六月十四日、十八日上谕两道和陕西巡抚毕沅奏折三道,反映出的陕西回民马照普外出学经的情形。大致情况如下: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陕西长安县马家村的回民马焉,其子名马照普(马焉想让马照普过继给他做儿子马照普没有同意,称马照普为己子,只出于马焉的一相情愿),在归化城(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教习回经”,马焉村中缺乏教给年幼的回民伊斯兰教经典的教师,便请往归化城去的马中吉带村众的信给马照普让他回来,随身所带之信是觉得马照普拿着它们回来会方便些,“有了此信,教门的人见了还可帮助”。马照普则是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在京城礼拜寺学习经典的,乾隆三十年(1765年)又往山东临邑(今德州市临邑县)学经,四十三年(1778年)再到京城,遇到在京城做生意的归化城孙某说道他们那里需要有人教经,就往了归化城。因为学习伊斯兰教经典的动力和不良条件,带来了马照普的各处活动。

《经学系传谱》集中反映了明代后期至清初康熙年间多位回民学者外出学经的情况,此后的状况殊少集中的记载,马照普、海富润是从档案资料中反映出的难得的二例。

马照普、海富润二人外出学经,涉及的地域范围都非常广。回民人数不太多,但分布得十分广泛,回民外出学经,显然有利于回民内部的联系,有助于回族凝聚力的维系。

海富润“于乾隆三十九年自籍起身,历经广西、湖南、湖北、安徽、陕西等省,除安徽无人传经外,其余俱有传经供饭之人”,“四十六年自陕西回至汉口,因病住居礼拜寺”,这种外出回民投宿清真寺的情况,在回民社会中非常普遍。回族民间,长期有“千里不赍粮”的传说,除了投宿同样的回民家,更为方便、明显的则是投宿清真寺。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西北回族、撒拉族起义之后,乾隆皇帝的防范要求中有一项,便是禁止外出的回民投宿清真寺。

从以后的历史来看,外出回民投宿清真寺的现象一直没有停止。比如江苏苏州太平坊清真寺大约清光绪七年(1881年)、八年(1882年)的四方示禁碑文,讲到“近有远方无赖回民来寺,硬借川资,强宿寺内,稍不遂其所欲,动辄恃强拼闹,在寺师长司事无不受其辱骂(或作詈)”,清真寺董事杨云峰等向江苏城守中军守府抚标练军右营营务处沙姓官员(很可能也是回民)、江苏城守参府统带练军右营的刘姓官员禀称情况,请求禁止外来回民“入寺强宿、硬借川资等弊”,得到许可,于是出示了示禁公文,并由沙姓官员上报吴县知县和元和县知县,再次出示了示禁公文。此后不久将公文刻石。显然,一般的回民来投宿等等,实际上是不会被清真寺的董事、阿洪等拒绝的。

二、海富润案所见内地伊斯兰教界使用的经籍问题

海富润案,也为我们探讨乾隆后期内的伊斯兰教界使用的经籍问题提供了一些线索。首先,可以看看朱椿查获海富润所携带的经籍。朱椿奏折云:

查其行李箱内有抄录回字经二十一本,据称或系自抄,或系买来,或系送受,至其中有无违碍,无从识辨。又汉字《天方至圣实录年谱》一部十本、《天方字母解义》一本、《清真释疑》一本、《五功释义》一本、《天方三字经》一本,俱系江宁回人刘智所著,袁国祚等于乾隆四十暨四十三等年刊行,板系袁氏家藏。

可见其中有限的几种汉文典籍是因袁国祚赠送而有的,也就是偶然所得。江宁(今江苏南京)回民袁国祚(字景初),系出回回经学世家,其祖父袁汝琦(字懋昭)为伊斯兰教著名经师,至袁国祚虽非伊斯兰教宗教职业者,但对伊斯兰教学术仍多有关心,曾为《天方三字经》作过注,称《天方三字经注解浅说》。他最主要的学术活动,则是刊行了刘智的书籍。不过,朱椿奏折称《清真释疑》也为刘智所著是错误的,此书系南京人金天柱所著。

袁国祚是在汉口开帽子店的。袁国祚在汉口经商时,与经过此处的回民人物多有联络。乾隆四十年(1775年)赛玙《(至圣实录年谱)序》云:“岁乙未(乾隆四十年,1775年),余自广陵署中回舟汉口,遇金陵袁君景初,以《至圣实录年谱》十册授余曰:‘此吾乡先辈刘公一斋手笔也,乞先生序之。’余圣裔孙也,自珙县归田十八年,日从事于教条,仅得其毫末,而未窥圣涯。今见是书,不啻拱璧,余虽庸拙,不敢以不文辞。”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冬天,袁国祚在杭州,又在松江(今上海),可见此后他又在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前后再次来到汉口。江宁一地的回民在武汉三镇多有贸易活动。汉阳黄藤嘴元宁回民公墓,现存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湖北总督部堂中镇都督府严禁侵占江宁回民义地告示碑和汉阳县严禁侵占江宁回民义地葬坟告示碑各一方,记载了一些在汉口镇贸易的江宁回民,曾在汉阳县城外黄藤嘴地方买了一块坟地。

至于“回字经二十一本,据称或系自抄,或系买来,或系送受”的记述,出白海富润之口,足以说明当时伊斯兰教经籍传播的几种方式。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其中还有购买而得的。

据朱椿奏折所附书籍清单,并参照“十三本经”、刘智《天方性理》和《天方典礼择要解》两书的“采辑经书目”、19世纪末德国学者哈特曼调查新疆喀什和叶尔羌地区使用的伊斯兰教经籍、1944年日本学者佐口透在内蒙古长城地带调查阿洪使用的伊斯兰教经籍等有关中国伊斯兰教经籍的记载,可以列表简略分析(见表一)。

分析可见,海富润所携回字经书,多数是中国伊斯兰教界最为通行的经籍。至于少见记载的几种经书,则进一步丰富了我们对中国伊斯兰教界学术状况的认识。

这是学经者携带经书的情况

还可以看看两广总督觉罗巴延三奏折中叙述的广东省城礼拜寺内查出的书籍情况:

在寺内查出回字经一百五十三本、汉字旧抄药方二本、汉字《四书》五本、汉字《千字文》一本、汉字《三字经》一本、汉字《初学诗》一本。

可见主体仍是“回字经”,而汉文书籍,并无汉文伊斯兰教典籍,只是关于初学汉文的入门读物《千字文》《三字经》《初学诗》及儒家经书中最基础的《四书》,至于药方则是实用性的读物。

这是一所清真寺内阿洪所用书籍的情况。

现在可以明确地知道,明末崇祯年间,已经集中地出现了一批汉文伊斯兰教典籍,其中以王岱舆、张中二人的多部作品为代表。到了清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更是涌现出马注、伍遵契、马忠卿、舍蕴善、米万济、刘智等一批汉文伊斯兰教典籍作家,尤其是刘智,不但作品众多,而且内涵丰富,历来为人所重视。不过,海富润学经的例子,则说明在内地伊斯兰教界中普遍使用的仍是阿拉伯文、波斯文经籍,汉文伊斯兰教典籍少见使用。

五种汉文伊斯兰教典籍,据朱椿奏折,系“袁国祚等于乾隆四十暨四十三等年刊行,板系袁氏家藏”,现在只有《天方至圣实录》尚有袁氏刊行的版本存世,其他四种,均难查考,或许已经无存。

海富润获得的五种汉文伊斯兰教典籍,均系袁国祚赠送所得。这或许是当时还不见广泛流传的汉文伊斯兰教典籍传播的一种主要方式。

三、小结

元明时期入华的回回人,日常生活比较迅速地当地化了,到了清代,更是如此,正如乾隆皇帝观察所得的印象——“其饮食作息,俱与平民相等,不过不食狗豕肉耳”。但在伊斯兰教宗教领域,却保持着鲜明的外来特色。旧有阿拉伯文、波斯文经典的长时间维持以及极少的翻译则是其中突出的方面,也正如乾隆皇帝所云——“其平日所诵经典,相沿旧本”,“现在内地回民所习之教、所讲之经,皆与喀什噶尔、叶尔羌等处回人经教无异”。虽然明末以来一直有汉文伊斯兰教典籍的著译,但在宗教领域,此类经典的使用一直是比较有限的,所以海富润学成之后所携经书都是阿拉伯文、波斯文的。直到偶然遇到袁国祚,袁国祚赠与几种刘智、金天柱的著作,才会持有汉文伊斯兰教典籍。也就是说,在宗教的领域,入华伊斯兰教的当地化是相当有限的。

也许,这正是入华回回人长时间在中国生息繁衍,却一直能够保持着自身的文化特征,乃至成为一个比较独特的社会群体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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