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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性技术解读

时间:2022-12-19 16:4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技术的定义:“技术是制造一种产品的系统知识,所采用的一种工艺或提供的一项服务……”工艺是形成成品的方法和过程,服务是一种活动,可见技术是非物质的,是人们对事物的认知,可以传递,却不产生实效。本文采用基础理论推导、典型案例剖析和文献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挖掘颠覆性技术内涵,总结其概念、作用机理及判别标准,对颠覆性技术产生领域进行了解读,并指出了颠覆性技术在实现颠覆各阶段的实施主体。

关键词:颠覆性技术 基础科学研究 解读

中图分类号:E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8)04(c)-0253-02

1 商业发现与概念提出

美国哈佛商学院教授克莱顿·克里斯滕森在对商业领域成功与失败的案例分析中发现一些新人企业的成功在于面向低端非主流市场提供的产品通过不断完善,逐步侵蚀甚至取代主流市场产品,打破了惯有的对技术创新引导市场行为规律的认知,感觉出人意料,将此创新方式定义为“颠覆性技术”,并于2003年将“颠覆性技术”换成“颠覆性创新”,强调不仅是新技术本身,而是技术的全新、广泛应用带来的“颠覆性效应”[1]。由此看出,颠覆包括出人意料和市场替代双重内涵,且关注的不再是技术本身的新颖性,而是由技术的创新应用带来的“颠覆性效应”。

2 多角度认识颠覆性技术

2.1 基于基础理论推导的认识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技术的定义:“技术是制造一种产品的系统知识,所采用的一种工艺或提供的一项服务……”工艺是形成成品的方法和过程,服务是一种活动,可见技术是非物质的,是人们对事物的认知,可以传递,却不产生实效。技术物化之前,只能带来颠覆性认识构想,也即颠覆性技术的判断不在技术本身,而在应用是否产生颠覆认知市场的效果,即以效果对技术进行界定。

2.2 基于案例分析的认识

选取典型颠覆性技术应用案例——数码技术取代传统相机进行分析。长期以来,科学家和发明家们都在尝试机械重现图像的技术。爱因斯坦成功地解释了光电效应并获得了1921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给光电转换提供了理论上的铺垫。贝尔实验室的2名科学家从影像电话和半导体气泡式记忆体得到启发,得到了CCD的雏形,收集到了电荷,并于1969年10月获得重大突破,成功概括了CCD的基本结构,定义了运行原理,给出了包括电路在内的完整设计。1973年,第一枚商用CCD由仙童半导体公司发布,像素为100×100。之后一年,这枚CCD用于天文望远镜,获得第一张由CCD生成的天文照片。1974年,柯达旗下应用电子研究中心的工程师赛尚通过对CCD的测试,AD转换器的研发,以及回放装量身定做[2],于1975年发明了世界上第一台数码相机。像素100×100,需23s存储一张黑白照片,可在盒式磁带上永久保存。1991年,柯达推出了Nikon F3,是第一种能够改变镜头的数码相机,售价达3万美元。它曾被携带上美国宇航局的太空飞船,并在太空中使用。随着市场竞争,各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彩色传感器等相关技术不断完善和成熟被市场认可,数码相机得到量产和普及。基于案例梳理分析,我们得出以下结论:基于科学研究的认知预测推动了基础科学研究,由基础科学研究中新发现产生应用构想和预判,确定研究方向,通过研究相关技术或技术组合,最终实现颠覆性产品,不断成熟实现颠覆,是一个“基础科学研究→发现→构想与预判→研究开发→产品→不断成熟中颠覆”的过程。可见,基础科学研究是基础和发端,构想是导向,预判和需求是推手和动力。CCD技术发布之初仅作为重大发现被人们认知,之所以能成为颠覆性技术,是因为它在合理运用后产生了颠覆性效应,若没产生颠覆效应,不会认为其是颠覆性技术。

2.3 基于认知矛盾误区剖析的认识

2.3.1 发端于低端与高端之争

因颠覆性技术概念有出其不意和产品替代的内含,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所以广为引用。滕森提出的概念是基于商业背景的分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价值为核心诉求;而军事领域以及国家倡导的在人工智能等科技前沿领域发展的颠覆性技术是以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为导向,以出其不意的方式在技术对抗中取胜为核心诉求,需求导向和核心诉求不同,故其特征和发展路径必不相同。

2.3.2 产生时间的认知误区

认为颠覆性技术与普通技术有明显区别,是随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出现的新技术方式。究其原因是研究缺乏对技术生命周期的认识。技术创新是一个具有生命周期的链条,现在认为是普通的技术,在它产生之初有可能就是颠覆性的,如冶金技术堪称奇迹! 没有金属材料便没有人类今天的物质文明,然而此技术早已在不断的应用完善中沦为一般技术。

2.4 颠覆性技术定义与判别

据以上认知,给颠覆性技术下的定义是:通常源自科技前沿领域基础研究的认知推断,产生于基础科学研究中的发现,以特殊需求和价值预判为推手,能激发颠覆性构想作导向,在合理运用后能产生颠覆效应的技术和技术组合。

它的机理是由基础科学研究的发现激发颠覆性思维,构想颠覆性产品,伴随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等相关研究完善,实现颠覆性产品使用价值后得到颠覆性效应。发现及构想是颠覆的核心要素。

依据其运行机理,给出以下判断依据:

(1)是否基于科学原理的新发现;

(2)由该技术引发的构想和潜在优势预判是否有颠覆性,即颠覆认知、市场、生产生活方式等。

3 颠覆性技术发生领域预判与解读

中国科学创新战略研究院于2015年底开展专项调查,认为目前我国需要在先进计算技术与人工智能、纳米技术与材料科学、基因与精准医疗等七大领域进行优先布局。基于对颠覆性技术的认知,我们对颠覆性技术发生领域进行解读,认为应具备以下一个或多个特征:(1)人类已有探索,且不断有颠覆性技术发现的领域,随着研究深入,认为有未知待开发且拥有巨大潜在挖掘价值的领域。(2)预判会带来重大社会变革,能影响国计民生,能带来生产和生活方式重大变革的领域。(3)我国重点需要解决的领域,如环保。如人工智能领域兼具以上(1)、(2)特征;新材料和储能技术兼具以上三个特征。

4 创新需求与主导

创新需求与主导决定了创新资源投入的力度(人、财、物)和持续性,也决定了创新方式。颠覆性技术创新由其发生机理和特征决定了主要会由国家和地方政府主导实施。颠覆性技术创新各阶段的特征和实施主体:新科学理论和颠覆性技术属于科学发现,为第一阶段,是长期部署,大多科技前沿,由国家主导,基于国家安全需求和国家发展战略需求,需要学术思想解放探索,主体通常是学科性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科研院校[3];由颠覆性技术到颠覆性产品雏形涉及应用科学研究、系统集成,常发生在高技术交叉学科领域,属探索产品形式的技术应用阶段,是第二阶段,基于国家发展战略、国家竞争力和国计民生重要问题解决考虑,主要由国家和各级政府主导,主体通常不是学科性科研部门,而是多学科多领域交叉联合攻关;颠覆性产品由雏形走向完善通常需要共性技术公关,属于产品完善阶段,是第三阶段,基于社会发展、国计民生重要问题解决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通常由各级政府和企业主导,主体是科研院校和重点企业。如2017年11月15日,科技部公布首批国家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名单,百度、阿里云、腾讯、科大讯飞等4家公司入围,以重点企业为依托,官方给予支持和投入;颠覆性产品产业化,还需要生产技术的完备,属应用生产阶段,是第四阶段,基于企业发展和消费市场考虑,由企业主导。而发生于中小企业的颠覆性创新一般不会是由颠覆性技术引发,通常是通过现有技术的跨学科、跨领域创新应用实现颠覆性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实现市场颠覆,这些基于市场消费需求的颠覆性创新方式对“双创”的开展和地方经济发展更具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王志勇,党晓玲,刘长利,等.颠覆性技术的基本特征与国外研究的主要做法[J].国防科技,2015,36(3):14-17,22.

[2]赵欣,张亮.开启数字影像时代 数码相机及CCD发明的故事[J].数字通信,2006(18):46-51.

[3]张枢盛,陈继祥.颠覆性创新演进、機理及路径选择研究[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3(5):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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