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巨优公文网>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浅析针灸治疗中的“理、法、方、穴”

浅析针灸治疗中的“理、法、方、穴”

时间:2022-12-18 08:20: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指出“理、法、方、穴”是针灸治病中辨证论治的具体体现。针灸治疗中“理、法、方、穴”是一环扣一环的,密不可分,对其理解和掌握可直接影响到针灸的疗效。临床针灸医师理解和掌握“理、法、方、穴”,对针灸治病是非常重要的。

关键词:针灸 理法方穴 辩证论治

【中图分类号】R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1879(2012)11-0355-02

张仲景在其著作中,倡导六经辨证,创造性的总结出中医学理、法、方、药的临床理论体系,在理论上和临床实践上都有较高的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中医能够治愈疾病,“辨证论治”是其精髓所在。辨证论治是祖国医学作为临床诊断和治疗的根本原则,是中医临床诊断治疗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方法。

《灵枢·根结》说:“用针之要,在于知调阴与阳,调阴与阳,精气乃光,合形与气,使神内藏。故日上工平气,中工乱脉,下工绝气危生。”《灵枢·九针十二原》说:“凡用针者,虚则实之,满则泄之,宛陈则除之,邪胜则虚之”“凡将用针,必先诊脉,视气之剧易,乃可以治也。”可见,我们在应用针灸治疗疾病时亦需要通过辨证论治方可完成,而理、法、方、穴是针灸治病中辨证论治的具体体现。

用针灸理论诊疗疾病的过程,分为理、法、方、穴四步。理即辩证,是立法的基础和依据;法是在理的指导下制定的治疗方法,是指导选方用穴的原则;而方承“理”、“法”,由“理”、“法”而立方,下及组成针灸处方的穴位——方和穴是理、法的体现。

1 理、法

理,即辩证,是在中医理论的指导下,对四诊收集到的病情资料进行辨别、分析、综合,探讨疾病的发生发展机理,从而得出疾病的证候诊断结论的方法。这就是以后立法的基础和依据,是诊治疾病的第一步。中医学认为,疾病的发生是通过病因作用于病位,产生病理改变而表现为病证,发展为病势的过程。中医认识疾病又是通过病证去分析病理,确立病位,寻求病因的过程,亦即“辩证”的过程。中医辩证分析疾病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有运用表、里、寒、热、虚、实、阴、阳八个辩证纲领,对四诊所获得的病情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从而获得关于病位、病性、邪正斗争盛衰和病证类别的总印象的八纲辩证方法;有在认识脏腑生理功能和病理变化的基础上,对四诊所获得的病情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以判断疾病的病因病机,确定脏腑证型的脏腑辩证方法;此外,还有源于《伤寒论》的针对外感病的六经辩证,以及其他卫气营血辩证、三焦辩证、病因辩证和经络辩证等,其中经络辩证对针灸治疗尤为重要。在治疗疾病时根据不同的疾病、病人、环境等选择合适的辩证方法,以得出正确的诊断。只有诊断正确,才能选择正确的治疗方法,所以辩证,也就是“理”,是诊治疾病的基础和依据。

法,是针对疾病的治疗方法,是对疾病的治疗原则和具体方法而言。治法需从属于一定的治疗法则,故治病需以理定则,以则制法。这就要用各种辩证的诊断方法,明确疾病的性质、病因、病变部位以及体质强弱、正邪的盛衰等,通过分析归纳定出治疗法则。《素问》曰:“谨守病机,各司其属,有者求之,无者求之,盛者责之,虚者责之,必先五脏,疏其血气,令其条达,而致和平。”这就说明应掌握病机,追求类属而立法。具体到针灸治病,是根据八纲的理论,结合疾病的病位、病性而确定治疗大法:用针法,还是灸法,或是针灸并用;用补法,还是泻法,或是补泻兼施。另外,还有学者[1]提出补、泻、温、清、汗、通、消、升、降、合十法。举例:合法,指阴阳相合,多在机体阴阳不调的时候用。其特点有二:一是在阴阳经或阴阳脏腑或阴阳部位上同时选穴,以达到调整阴阳使之相合,如气血不合选足三里和三阴交相配,心肾不交选心俞与肾俞相配等;二是在身体的阴阳对称部位选穴,如治足内翻或外翻选照海与申脉相配,治肝脾不调选阳陵泉与阴陵泉等。从广义上讲,针灸治病总的方法是调整阴阳,但合法所说的调整阴阳是有所专治的,不可混为一谈。

2 方、穴

方,即针灸处方;穴即组成针灸处方的穴位。两者是密不可分的,犹如方和药,相互依存,故以“方药”并称。针灸处方是由穴位组成,但不一定或不仅是几个穴位功能的总和。不同穴位通过相互配合、促进和制约,可以使某些功能增强,也可减轻或消除一些无关或不利的作用。针灸处方是通过辩证、立法后所确立的,是针灸治疗疾病的最后一步。针灸处方很多,体现的治法也不尽相同。针灸处方又有其特点,就是与刺灸法密切相关,没有刺灸法的密切配合,处方不一定能达到效果,甚至出现不好的作用。

针灸处方的组成是选穴、配穴、针灸措施和补泻手法的结合。选穴是针灸处方的主要内容。主穴是在处方中起主导作用的穴位,是针对主证、主症或主病而选用,应该每次必取,而且重点施术,配穴则酌情选用。选穴的原则一般有局部取穴、远部取穴、辩证取穴、随证取穴、特定穴取穴。选穴是配穴的基础、前提和先决条件。配穴的目的在于加强腧穴之间的协同作用,相辅相成,提高疗效。配穴是否恰当,直接影响治疗效果。在具体配穴时应从整体出发,全面考虑,有方有法,以法统方。常用的配穴方法有:按部配穴法中的局部配穴法、上下配穴法、前后配穴法、左右配穴法、三部配穴法,以及按经配穴法中的本经配穴法、表里经配穴法、同名经配穴法、子母经配穴法、交会经配穴法。另外还有俞募配穴法、原络配穴法等。

在临床上,组成针灸处方的腧穴有主次之分,施术也有先后之分。《灵枢·始终篇》曰:“病先起于阴者,先治其阴而后治其阳;病起于阳者,先治其阳而后治其阴。”《素问·至真要大论篇》曰:“从内之外者,调其内;从外之内者,调其外;从内之外而盛于外者,先调其内而后治其外;从外之内而盛于内者,先治其外而后调其内。”说明施术的先后不同,其治疗作用也不尽相同。而且“针所不为,灸之所宜”,例如实热证一般只针不灸,而虚寒证应少针多灸。针刺的深浅不同,其功效也有不同。《素问·刺要论》曰:“病有浮沉,刺有浅深。”《灵枢·始终篇》曰:“春气在毫毛,夏气在皮肤,秋气在分肉,冬气在筋骨,刺此病者,各以其时为齐。”“久病者,邪气入深,刺此病者,深内而久留之。”补泻手法不同,治疗效果也有异。如汗证,先补合谷,次泻复溜,可以发汗;反之则可以止汗。

综上所述,针灸治疗中“理、法、方、穴”是一环扣一环的,密不可分。临床上多根据病机、确立治法、选择相应的主方,在此基础上,结合兼挟症酌情加减配穴,以便更适宜病情的需要,从而提高疗效。临床针灸医师理解和掌握“理、法、方、穴”,对针灸治病是非常重要的。

参考文献

[1] 赖新生,伦新.实用针灸处方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5-10

推荐访问:针灸 浅析 治疗

版权所有:巨优公文网 2018-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巨优公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巨优公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沪ICP备1805416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