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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理论缺失与真理、价值的双重迷惘

时间:2022-12-17 15:1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元理论”意识的缺乏,导致了当下中国文学理论的本质残缺、知识分裂和自我丧失。作为理论的“二次平方”与“过度陈述”,元理论思维是理论本身的自我理解和自我认知,自我论证和自我坚持。对于文学理论和文艺学学科的反思,只有保持在一种元理论的层次上才是正当的和有意义的,因为否则就是在拿一些外在的东西和不相干的要求,来苛责文学理论,而对于真正的问题却视而不见。从元理论思维出发,揭示文学理论建立的更为本质的前提和文学理论展开的更加真实的基础,才是文学理论和文艺学学科反思的正途。

一、什么是文学理论的“元理论”

文学理论作为理论学科,为文学研究提供理论支持和方法论指导。作为文学思想和文学观念的集聚之处,文学理论的学科进展,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某一历史阶段文学研究的整体面貌。而文学理论的元理论,就是对于文学理论本身的理论思考,就是理论的理论、思维的思维。元理论代表了一种理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认知,元理论意识的有无和发达程度,标志着理论成型、成熟的进展与境地。

当下中国文学理论领域非常缺乏的正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元理论意识。真正意义上的元理论问题的研究,还很少出现,已有的一些或者文不对题,或者偏差较大,并不能给现实的文学理论研究以真正有益的启示。而西方的很多相关著作,可以给我们以各方面的启示,但并不能代替我们对于中国的问题、中国当下文学理论问题的元理论思考与元理论建构。这样的情形,一方面可能与文学理论处于文学和哲学(包括美学)之间的这种结构性原因有关,但更主要的是理论传统、思维惯习与历史现实的原因。从前者来说,中国一直比较缺乏西方那样的纯理论思维的传统,元理论传统当然就更谈不上,而对于以“诗话”、“评点”之学为主的文学理论传统来说就尤其是这样。就后者来说,可能是多方面因素的结果,人们似乎一直把关于文学的一些“基本问题”、“文学的基本原理”当作“元理论”。这实际上反映了一种潜在的顽固意识:那就是拿对于文学“基本问题”的研究、拿研究对象与文学作品,来作为规范文学理论学科的最高要求和最后根据。

然而,这样的“元理论”意识不知道:缺少了与世界的整体性的真理联系,文学理论自身只会解体为观念的碎片,同时迟早也会失去对于文学作品的解释能力;缺少了对历史经验的价值关注与价值肯定能力,文学理论思维本身也漂荡无根。在这样的“元理论”意识的规范下,真理性被局限于对于客体对象的认知的范畴,价值论被局限于古典美学的“审美价值”范畴。这种“元理论”意识的顺理成章的结果,就是真理观上的客观主义、“符合论”,就是由客体来规定主体、由对象来规定思维,就是理性观上的工具主义、实用主义,就是价值论上的虚无主义。文学作品与文学现象在这种情况下,被当成自在的客体和客观对象,文学理论就被当成“符合”于对象的“本质特征”的“客观真理”构造,如果不能意识形态地、大而全式地符合,就工具主义地、实用主义地符合:在前一种情况下,文学理论以意识形态的自信或者以现实的意识形态的权威,面面俱到地笼罩了文学的“客观性”与“客体”地位,这种文学理论抹去了理论自身的思维痕迹与思维品质,以及被反思的可能性,它以对于文学的“客体性”的或正向或反向的论证和自身的“去思维”的特征,来作为其“真理”性的标志;在后一种情况下,古今中外的、尤其是各种西方的新潮理论,被从其原初的总体性的真理视野与价值关联中剥离出来,实用主义地凝缩与简化为一个理论“范式”、理论“工具”,用来进行文学作品和文学现象的解读和解释,它们的意义也就在于它们是否适合于被解读、阐释的当下的文学客体——如果不适合,就随手抛掉,另换一个理论“范式”、理论“工具”,这种“得心应手”的实用主义,经常被看成聪慧和机敏的行为。

中国当下的文学理论的这种所谓的“元理论”意识,正是在这样的理论思维和思维主体性的自我贬抑、自我封闭、自我放逐中形成的。这种意义上的“元理论”意识越强烈,文学理论与文学乃至历史经验的现实相距越远;这种“元理论”思维越发达,现实的文学理论越在错误的路径上旁逸斜出、迷途不返。出于这样的“元理论”意识,乃至于我们创造了“文艺美学”这样的奇妙学科——这样说并不是说“文艺美学”本身有这样的元理论的规范能力,但是这个令人窒息的概念和学科确实是一段历史时期中的这种“元理论”意识的集中反映:“文艺美学”实质上无论在理论框架、问题论域还是在知识构成上,都没有超出原先的“美学原理”、“文学概论”、“艺术概论”的范畴,而只是在它们合围成的概念和知识框架内部,进行了一次破碎的综合和同义反复式的自我论证。在此,“文艺”对“美学”构成一种限定,将美学的哲学视野限定在“文艺”的狭小格局当中,与此同时,就必须将美学的哲学思维离析、贬抑为观念碎片和工具思维,因为就“文艺美学”的设定的实际意向而言,潜在地指涉了其作为更多的“某某美学”之一的存在和作为总体“美学”、“美学原理”的次级学科的存在,因此,美学的合法性和意义要由其作为文艺知识和文艺解析工具的地位来保证。然而,后者正是类似于阿多诺称之为“虚弱”和“病态”的东西:“这些精神形态(指艺术‘评论’或‘批判’——引者)依然是虚弱和病态的,除非它们能够发现艺术作品的真理性内容。要想取得这一成就,这类脑力劳动务必从评论进而转化为美学。唯有哲学才能发现那种真理性内容,艺术和美学为了共同的利益在此会聚一起。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哲学并非从事那种以外在方式来应用或实施哲学信条的活动,而是以内在的方式对艺术作品进行反思”①。在阿多诺这里,现代美学毫无疑义地保持了它的哲学性质,但它之所以如此,恰恰因为古典美学的真理预设与价值框架同现代艺术经验及现代生活经验脱节甚至矛盾,因此现代美学必须深入“前(古典)美学”地带,对于现代艺术经验、更对于现代生活经验重新进行真理反思与价值体认。包括了艺术经验在内的现代生存和历史经验,是现代艺术发生、也是古典美学危机的源泉,对于它的“真理性内容”的重新发现、重新体认和重新拥有,是哲学的总体视野和反思层次才能完成的。因此,现代美学自身也在这样的哲学视野和反思中,重新形成自己的概念:“在一个当代艺术与传统美学发生冲突的时代,迫切需要一种恰当的艺术哲学理论将毁灭了的范畴概念化为处于明确否定过程中的转变范畴……现代美学只能采用一种形式,那就是要对传统美学范畴实行合理的和具体的消解。如此一来,它会从这些范畴中释放出一种新的真理性内容”②。这反映了阿多诺对于现代美学和现代艺术哲学的理论形态和确立方式的思考,正像阿多诺的美学著作题为“美学理论”一样,在阿多诺那里,“理论”大于“美学”,“美学”问题或审美问题是理论思维、尤其是保持整体性视野的哲学反思的结果:这就不但保证了美学理论本身的开放性,尤其是向着真理反思的开放性,而且提示了美学理论本身作为对于艺术经验的价值体认、价值肯定的价值思维的性质——阿多诺所谓的“真理性内容”至少包括这两个方面的思考主题。后者和“文艺美学”概念中同义反复的自我论证所隐含的预设、固守和保卫一种艺术的“审美价值”,并把价值思维和价值问题局限于实际上是古典美学范畴中的做法正好相反。而阿多诺的思考对于今天的文学理论在建构、展开自身方面的元理论问题具有很大的参考意义。

在当下的哲学-思想语境中,今天的元理论思维不可能是实体性的理论建构,而只能是反思性的。一方面,今天对于文学理论的元理论反思和元理论思维,所谓对于理论的理论思考,对于思维的思维,并不是像黑格尔那样导向一个更加抽象的思辨层次和对于思维的神秘化理解,并不一定要导向令人眩晕的思维辩证法;同时,文学理论的元理论向度当然是对于思维的主体性的一次突出强调,不过却也并非是简单地回到一种主观主义;而是在对于理论思维进行历史化的基础上,形成的真理思维与价值思维的相互释义、相互生产的审视空间与观照层面:在理论思维与历史经验的关联性视野中,在价值视野中来重新审核思维的真理性,在尼采那里,真理不是历史的超验本质与终极答案,“真理是一个价值事件”,将真理问题作为文化和生活世界的问题,这样把真理问题历史化、具体化了;但与此同时,因为仅仅服务于生活世界和历史经验的价值建构,并不能保证“真理”的理论品质和思维起源,其他的文化艺术形式可能会更加便利于这种职能的实现,因此元理论思维也同样关注思维机制与思维品质的真理性向度,在此基础上也强调思维形式对于价值和历史经验的生产能力。元理论思维就是在这样的交互作用的过程中,达到对于理论思维本身的自我理解和自我认知,形成理论本身的理论。这样,元理论意识和元理论思维本身,就是对于真理思维与价值思维、对于理论的真理向度与价值向度的自我意识与突出强调,因此,今天的元理论思维强调了真理思维向度,或者说,强调对于思维的真理性品质的恢复和坚持,但同时更突出思维的价值性向度,今天的元理论思维的突出特征是它使价值思维的向度凸现出来,对思维的主体性的强调在此落实为对于生活世界的完整性和价值的内在正当性的维护。“分析哲学”(可以认为也是元理论思维的一种范式,但有很多有待辨析的误区和盲点)斤斤以求的“意义的意义”的问题因此可以作出回答:意义的意义是价值。

二、当下中国文论:“真理”向度与“价值”向度的双重迷失

缺少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元理论意识和元理论反思的层次,使得中国文学理论对于理论的自身的基质中带有一些根本性的残缺视而不见。从由上文所界定的“元理论”思维出发的元理论反思层面上来看,中国当下文学理论的基本问题,在于如下两种相互作用的思潮,是它们决定了当下中国文论的基本面貌和基本困境:

1. 由对于西方理论观念简单、片面的误读而导致的理论和理性观上的工具主义、实用主义。中国新时期以来的文学理论领域,成为各种西方的新潮理论观念竞相展览的场所。西方的理论观念都是与西方具体的历史经验与价值框架连接在一起的,但当我们将它们引入的时候,往往抽空了它们所自来的历史价值语境,进行望文生义的理解。而理论与历史价值语境发生什么样的关联、怎样发生这种关联则无从考索,也没有想过要进行考索,但实际上,正是这一方面才是理论作为理论确立的关键机制,对于作为“引进者”的我们来说尤其是这样。这里重要的因此并不是西方理论的语义学内容,它的“本义”如何,而是在什么样的层面上,如何与怎样同我们的历史经验及价值世界发生反思、认同与叙述关系。因为只有在这样一种“转义”机制当中,才是历史情境的真实感与价值摩荡的发生地带。

比如对于当代文学理论的理论观念产生很大影响的解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它们除了本身的“范式”和理论“工具”的意义之外,也对于当下文论的基本形态和确立、表述方式发生了深远的负面影响,就后一方面来说,主要就是出于对于它们的直义的理解和浅层次的误读。这二者所召唤的实际是以一种新的意义方式来理解这个世界,与这个世界建立一种新的意义关系,而不是将这个世界撕成碎片。出于对它们的误读,中国的文学理论研究丧失了探求真知的起码信念,丧失了起码的真理信念,总是一上来就宣布不准备做结论、不准备下定义,认为如果不这样的话,就是形而上学和本质主义。这时的理论满足于现象的描述,满足于解说中西各种理论观念的相对性,满足于以零碎的“观念”和相对主义的“范式”自居,满足于对于西方理论的述而不作。实际上,“观念”、“范式”是真理求索的结果而不是原因,真理性向度维系起思维的主体性维度、整体性视野和思维的完整、完成形态。不承认有绝对真理、终极真理,不等于就可以放弃真理性的诉求。缺乏了真理性向度,思维只能瓦解为“观念”和“范式”的碎片。这只能是对于解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作直义的、简单理解的后果,而它的“正面”理解就是理论工具主义、实用主义:古今中外五花八门的理论“范式”、理论“观念”被认为就像是工具箱里的工具一样可以简单地拿来使用,而文学理论就是这个杂乱的工具箱。理论思维的主体放弃了理论的真理向度,实际上就沦为了“范式”和“观念”的思想奴隶。在这种情况下,这种工具主义、实用主义的最高目标,大概充其量是期望将这些“有用”的“观念”和“范式”组织成一个自然科学式的“客观”和普遍适用的学科体系。

要求理论“有用”,本来并不算错。但问题就在于,这种“有用”是何种意义、何种层面上的“有用”。如果仅只从解析工具和文学知识的层次上理解理论的实用主义“用处”,无疑是对于理论的巨大误解。面对一个空前物化的世界,事物的本质似乎都漂浮在那个美其名曰“审美化”的生活表面上,人们的经验被离析得支离破碎又飘忽迷离,在这种情况下,理论意味着如下的思想态度:拒绝以经验的、直观的态度来理解这个世界,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认知对象的那个光滑的世界只能从我们的面前滑脱,顽固地保持着它的“客体性”和“客观性”的异化本质。因此在这时,理论主体不是忘我地扑向客体和客观性,相反,理论主体以一种巨大的思维勇气,通过把自身的思维程序、思想经验、包括空洞的“经验”本身变成思维的客体,而实现自身为真正的思维主体。随着这种思维主体的自我离间化,在经验主体的混沌逼视下破碎和后退的客体世界,涌入思维的整体性视野中,成为为思维主体所肯定性地统摄和拥有的财富……出于对于这种理论化态度的误解,对于工具化和实用化的理论的拒绝也往往变成对于所有的理论和理论化态度本身的拒绝。很多人愿意将自己保持在才华横溢的诗性感悟和忧愤深广的愤世嫉俗的层次上,然而这样的思想态度是危险的,因为那种诗性的轻浅和“鲁迅式”的深沉,作为一种直接性的思想方式,在今天都不能保证自己不被以正向或反向、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联系于那个异化的“客观”世界,而缺少一种对于当下历史经验和历史情境的真实感:这种看似“诗性”、“自由”、“尖锐”和“深沉”的思想方式,它的出发点是经验的、常识的,它的学理根据是偏颇的、陈旧的和未加反思的,它的视野是片面的、受拘牵的。只要仔细考察一下就会发现,在今天,这种思想方式所能够介入和展开的思想空间实际上是非常狭窄、非常有限的。

2. 由对于既往历史经验的一味拒斥和无休止的自我否定,而导致的价值论上的虚无主义。中国新时期以来文学理论学科的历史进程,是在不断地否定过往历史经验的现代性诉求中来获取其合法性和动力性的。上世纪八十年代,李泽厚将庄子哲学说成是“美学”③,这其中的意味就是,作为对于世界的总体性反思的哲学思维,实际上在中国哲学史上可能是“哲学”意味最强烈的庄子式的哲学思考,被认为只不过是对于一些“美学”问题的思考。这等于不仅否认了中国式的哲学思考、哲学思维的文化合法性,更否定了中国式生存的世界经验的整体性与价值的内在正当性,此中所体现的,就是典型的现代性诉求的片面视野和“自否”机制。从更大的范围上讲,这当然更与中国近、现代以来历史的现代性历程及其相关文化机制与价值诉求有关:在此,当下的历史经验总是被设定为通往远方的乌托邦的跳板,价值的实现总是被设定在时间的前方,当下的价值正当性总是被剥夺。在这种情况下,历史被时间拖着走,主体被世界拖着走,在不断地自我否定与自我超越中,只为挤进处于前方的时间窄门,而从来不自省一下在这样的过程中丢失了什么,放弃了什么。这当然也有历史的原因在其中,这样的过程也打破了文学理论作为政治话语传声筒的格局,为文学理论争得了合法性的地位,开拓了理论视野,中国的、西方的迭出的“新见”、迭起的“新潮”也发挥了理论“工具”的作用。但没有一种内在的价值根据和价值框架,缺少一种依据于历史经验的价值的自我肯定机制,这些令人应接不暇的西方的新潮“范式”和“观念”的涌入和对于它们中国式的浅层次的工具式“应用”,总体上是不成型的。它们构不成理论积累也训练不了我们的理论功底,甚至于反过来加剧了这种理论话语的价值根源与价值根据上的虚无主义,至少是麻木了对于这种虚无主义的感受力和克服它的动力。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的文学理论总体上成为与历史经验缺乏内在关联的空转的观念符号与话语游戏。

文学的世界是一个语言的世界,无论是从古老的反映、再现的意义上讲,还是从维特根斯坦的意义上讲,语言总是与一个完整的生活世界、价值世界联系在一起的。文学理论即便与其他的艺术理论和人文学科相比,可能也是最无法保持自然科学式的客观知识和客观的理论“工具”地位的学科之一,同时最难于做到与价值世界无涉。文学理论其实是价值思维与价值表达的最便利的领域之一。阿多诺在上面引文中所讲的现代艺术作品的“真理性内容”,绝不仅仅是指认知思维和认识论意义上的,它包括了本文所指的真理向度的内容,同时也包括价值思维与价值向度的内容。艺术和美学诉求的“共同的利益”,除了认知意义上的真理内容之外,更主要的是现代艺术经验所包含的价值辨析、价值批判、价值认同的价值思维意义。如果将文学理论客观化为一种客观知识和理论“工具”,或者是通过其本身虚无化、游戏化来表达某种价值立场,无疑是太过奢侈了。实事求是地讲,当下中国文艺理论中的价值虚无,根本上只是一种思维、理论主体的思想主体性的萎靡和放逐,谈不上无论是正向的还是反向的价值立场的表达。以上世纪八十年代文艺学领域的显学“文艺心理学”为例,只是以知识题材从“社会学”向“心理学”的位移,也许从客观上构成一种对于“文学的主体性”的比较委婉含蓄的诉求与呼应,但从思维和理论主体的思想主体性和问题意识上着眼,与“文学社会学”的观念构成与理论预设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一种与“文学的主体性”呼应的“文学理论的主体性”仍然遥遥无期,“文学主体性”的价值关注与价值诉求在“文艺心理学”那里,再次被客观化为自然科学式的学科范型的客观性和作为历史(历史主体、历史主体性)横截面的“心理学”(心理主体)的静态观照。④ 这其中也当然有多重因素在起作用,但那种冷静的“客观”和超脱的“高明”,只能是我们经常能够领略到的理论思维主体的思想无能与价值失忆的体现。

这种理性观上的工具主义、实用主义与价值论上的虚无主义,是在相互作用中决定着中国当下文学理论的基本状况:认知上的工具主义、实用主义泛滥,使得理论思维进一步地枯萎与僵化,再不能唤起起码的价值冲动、真理激情和总体性视野;而价值上的虚无主义也使工具主义、实用主义再次蔓延,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虚无的克服,只是更多的理论“工具”和“实用”范式的引入与兴高采烈的使用。然而,要思考和解决这些问题却是一般意义上的文学理论本身无法完成的,这就需要一种理论的理论、思维的思维,这也就是元理论的思考或反思。其重点在于对于文学理论学科本身的理论前提、理论根据、理论本质的思考与反思。它的难点在于,既要有元理论的、哲学的思考高度,又要深入文学理论的学科实际,发挥现实意义。

三、走向“真理”、“价值”的交叉释义与相互生产

对于文学理论进行元理论思维或元理论反思的结果,就是要不断地展开、恢复、保持文学理论的真理性向度和价值性向度的开放性,或者说,就是要将文学理论展开、恢复、保持在真理思维和价值思维的开放性当中。文学的“文学性”,文学理论的“文学性”,是在真理思维和价值思维的交叉以及“真理”与“价值”的相互释义、相互生产中在场,是理论思维的结果,而不是预设的前提。理论思维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才是“文学理论”。文学理论本身同样是思维的结果,而不是来自于知识客体的规定和以“文学性”预设自限的结果。因此,与上文所述情形相反,今天的文学理论,应该在真理思维与价值思维的广阔视野及这二者的交叉释义与相互生产的关联性中来研究文学艺术与“审美”的问题,而不是将真理性与价值论局限于艺术与审美的范畴。而文学理论本身也需要在这样的基地上,获得重新确立自身的根据、重构自身的动力和重新介入现实的雄心。因此,今天的中国文学理论学科作为对于文学进行的理论研究和理论思维,它应该在两个层面上存在:

1. 它作为价值思维的存在。在文学理论思维的最核心的层次上,应该成为对于中国文学价值以及与文学相关的生活世界、生活形式的价值思维与价值叙事。一个国别的文学,一种民族文化-语言系统中的文学写作,区别于其他文学系统的本质规定性,正是在文学的艺术构成之下的价值认同与价值肯定。文学的传统、文学经典、文学的继承和发展等方面的问题,也都应该在这样的视野内来进行审视。作为对于文学进行理论研究和理论思考的文学理论学科,如果缺少对于文学和文学表达、反映和关联着生活世界的价值辨析、价值肯定、价值思维的能力,那它将是肤浅的,没有根基的,只能是空洞的话语游戏与空转的观念符号。今天所应该做的与1980年代正好相反,正如哈贝马斯所说的,我们应该超出“狭义的真理”范畴,而看到“道德实践观和审美判断的理论理性的统一性”⑤,这也就是说,应该毫不犹豫地把美学(文学理论传统上被认为属于美学范畴)当成哲学:庄子哲学无论怎样地富有诗意,它的哲学思考无论对于具体美学问题有怎样大的启发性和相关性,庄子哲学首先是哲学。在这背后,是一种整体性的真理视野,而尤其是一种价值自我肯定的价值思维机制。正像黑格尔所坚持的“真理是全体”,与他转述的斯宾诺莎的见解“限定即否定”中所提示的,黑格尔要解决的不仅是康德式的思维与逻辑层次上的二律背反,而且也要解决真理与价值的二律背反——在康德那里体现的真理脱离生活世界与价值世界的客观主义倾向,与康德哲学的人类学基底及主观、主体性维度的二律背反。对于总体性视野的限定,就是对于生活世界的整体性与连续性的限定,同时就是对于主体性的限定,这将导致主体思维在具体化与客观化中走向自我否定。尽管这样的过程在黑格尔那里具有正面意义,尽管在黑格尔那里,最终仍然是将价值统摄于真理,将历史统摄于思维,将生活世界统摄于理念世界,他仍然提示我们,至少是从反向提示我们,真理的总体性视野,不仅标明了思维的自律与自足的性质,而且也是对于生活世界和历史经验的完整性和正当性的维护。因此,总体性的真理思维或真理思维的总体性视野,同时就是价值主体的价值肯定与价值自我认同的价值思维。文学理论思维在最深层次上,就是这样一种在对于艺术规律的真理寻索中的价值肯定、价值认同的价值思维。文学理论的“中国”根性与“中国”特色,需要从其对于东方式生存与生活世界的价值思考与价值护持当中去寻求。

因此,所谓的价值思维并不是将“价值”作为研究对象、对于“价值”问题进行理论思考——这样的思考将又变成一种“文学价值论”或“价值论文论”,我们实际也并不缺少这样的思考“成果”,而是说,思维形式应该与我们的生存经验和生活世界建立起一种内在的价值相关性。胡塞尔在20世纪早期提出“生活世界”这个概念,将在科学主义视野中当作自明性的意义基底的“自然”的、“客观”的世界或世界的“客观性”,还原为一个生活世界内部局部性的意义构造的结果。“生活世界”这个概念本身就是在强调一个不可被客观化、对象化的主体间的世界经验的整体性,就是在强调这个整体的意义-价值内在性,或者说一种内在性(内在于主体间的世界经验)意义与价值。文学理论思维作为价值思维在这种意义-价值的透明性和有机性中展开,这时理论思维的思维形式本身构成一种价值辨析、价值肯定、价值认同与价值叙事。文学理论思维从根本上讲,不是像自然科学那样,忘我地扑向客体知识的“精确性”和“客观性”,而是一种自我思维、自我肯定和自我认同,后者又实际上只能是生活世界的价值思维、价值肯定和价值认同——在后形而上学、后宗教的世界中,这是理论思维最后的意义基底。中国在一个多世纪的现代性诉求当中,总是在不断地自我“否定”,自我“超越”,“否定主义”太多,“肯定主义”太少,包括文学理论在内的当代文化思维,如果不能在价值肯定的基础上维护东方生活世界的整体性与东方文化价值的正当性,如果仍然不断地主张“否定主义”,就只能把自己“否定”进实质上是由西方占据强势与主导地位的“全球化”的“普遍”而又空洞的修辞圈套当中,使得中国问题与中国文化局部化与装饰化为“全球化”版图上的暗淡角落。这是值得引起当下中国文学理论思维注意的问题。

2. 价值思维的向度不能吞没真理思维的向度。而这是以对于思维机制和思维品质的真理性向度的尊重和重视为前提的:必须强调贯彻思维的主体性维度、总体性视野和普遍性目标,达到思维的能动性、具体性和现实性的要求。文学理论思维缺少了真理性向度,就会退化为琐碎的工具思维,文学理论也就成为一些五花八门的零碎“观念”、“范式”和外在性方法的汇聚之地。“观念”、“范式”只是思维真理追问的终点和结果,而不是起点和原因。思维的真理性要求现实的理论思维不能以“观念”碎片与抽象“范式”的形式存在,而需要在理论的总体性视野中,成为停留在表象和意识事实层次上的“观念”、“范式”的主体,达到理论思维和理论概念的普遍性。另外,也需要避免这样一种倾向:有一些理论流派,比如“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一些理论派别,习惯于对于理论话语也进行一种历史经验的还原,将理论话语也仅只当作经济关系与政治意识、无意识的症候进行分析。这有其深刻的一面,但反过来同时也需要强调理论思维的自在本质,乃至于理论思维对于历史经验与价值的生产能力。否则理论思维将与其他的分析对象比如文学文化、社会生活现象等无以区别了。这种对于思维的不可还原性与思维本身的经验-价值生产能力的强调,也是对于思维的真理性向度的尊重的一种形式。

在当下的文学理论领域,不断有一种来自于“文学性”的对于文学理论的要求。这种情形当然不能简化为一种对于文学理论的文体上的要求,但这其中仍然隐含着这样一种意味: 文学理论的概念思维和“形象的”、“情感的”的文学“本质”是格格不入的。在此种倾向下,理论的真理性和合法性总是不那么理直气壮的,总是在不同程度上受质疑的。因此,在文学理论领域,理论总是被置于不断地去适应和符合对象的“属性”与“本质”的各种各样的、以不同面貌出现的奇怪要求的笼罩之下。与此同时,理论被当成是一种知识,文学被当成是自然科学式的研究对象,于是客体与对象成为文学理论“知识”与自然科学式的“表象思维”(或许还包含一些文学性的“形象思维”)的唯一标准和合法性根据。这样的看法诚然是没有理解文学理论的思维实际上只能是哲学性的纯粹概念思维,因此西方自古至今的最有影响力的文学理论著作几乎都是哲学家写的,甚至本身就是被作为文学理论来阅读的不折不扣的哲学著作;同时它也没有真正理解文学的性质:今天仍从“形象”、“情感”的角度来理解文学“本质”是偏狭的,语言所维系着的文学世界几乎就是一个生活世界的整体,任何想将文学当作一个自然科学式的客体对象和实体加以把握的企图,或者是歪曲和简化了文学的品性本身,或者自身面临捉襟见肘、辞不达意的尴尬。在今天的哲学和思想条件下,那种“文学性”的理论“思维”同样也没有什么真理性可言,文学的“形象性”、“情感性”在今天的文学观念空间中,用某种类似黑格尔式的语言来表达,只能是种偶然的、表面的属性,文学的真理性本质只能在它们的严格的对立面——概念思维中来加以理解和把握。

真理思维或思维的真理性向度从根本上讲,就是要为当下的历史经验与生存价值找到理论表达形式、思维形式,这并非是一件轻而易举的工作,对于中国的文学理论领域来说就尤其是如此:“中国学术要‘走向世界’,没有捷径,没有窍门,只能踏踏实实地从自己的问题出发,在具体的学术思想领域,把研究、教学和讨论一步步提高到目前仍然由西方人决定的问题意识和学术水准上。实现这个质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只能从基础理论和基础训练做起。在打好基础之前,我们的‘立场’和‘主体性’大概只能被称作感想和意见,严格讲来还算不上是能同当代西方思想正面交手并压倒之的学术和理论。换句话说,我们今天或许还不具备充分表述自己的根本问题、自己的价值观和自己‘存在的意义’的理论能力……对当代学人来说,为中国问题和中国立场找到有力的理论表述,仍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使命”⑥。这样的判断可能令很多人感到沮丧,也可能为很多人所不爱听,然而它却恰恰是我们当下文学理论的不折不扣的实际情况。从对这样的严峻现实的认知出发,老老实实地、一点一点地升华出真正的问题与真正的理论思维,而不是自以为是地在低层次上自说自话,应该正是文学理论的真理思维向度的一种前提性的含义。

对于文学理论的真理思维向度与价值思维向度的同时强调,不仅是因为今天的哲学-思想状况所给出的可能性,而且也扎根在文学与文学理论的深层文化本质及内在需求当中。在此,一方面,文学理论的真理性要从价值的向度得到解释,尼采的公式不仅是后形而上学思维的必要出口,而且在这里好像特别适合于文学和文学理论的自在品格——文学所表达的,文学理论所探求的,根本上讲确实不是形而上学的概念确定性和超验本质,更不是自然科学式的精确知识,更多的无疑是属于价值世界的内容;与此同时,另一方面,说文学理论根本上倾向于价值思维,不等于其真理思维向度就可以忽略不计,缺少了文学理论思维的真理性向度,价值思维也会变成肤浅的情绪表达和偏狭的感官印象,价值思维的思想空间也会大大萎缩,文学理论自身的品质无从保证,也变得没有必要,因此文学理论的价值思维向度也要通过其真理思维向度来表达,并以此来建立起基于真理思维与思维的真理性的价值回溯与价值生产的价值回路。说到底并没有两种思维,只有同一个文学理论思维的两个层面或向度。今天的文学理论应该在这种真理思维向度与价值思维向度的交叉释义与相互生产中,在此种过程中所形成的元理论的自我认知与自我理解中,重建其理论思维的主体意识、理论展开的问题框架与思想空间,以及介入与思考现实问题的能力和信心。

注释

①②阿多诺著,王柯平译:《美学理论》,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573页、第574页。

③李泽厚:《中国思想史论》(上),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182页。

④关于这一点比较详细的论述,可参见拙文《历史断层中的文化修辞——文化视野中的“崛起”派批评》,《文艺争鸣》2006年第2期。

⑤李安东、段怀清译:《现代性的地平线——哈贝马斯访谈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48-49页。

⑥张旭东:《全球化时代的文化认同:西方普遍主义话语的历史批判·前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页。

(作者单位:天津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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