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巨优公文网>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产科治疗效果观察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产科治疗效果观察

时间:2022-12-13 09:10: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 目的 探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产科治疗效果观察。 方法 回顾性分析2010年5月~2012年5月本院收治的40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产科治疗的临床资料。 结果 本组研究中行剖宫产为75.00%,明显高于阴道分娩的25.00%;重度子痫前期伴有低体重儿的窒息率和死亡率,均明显高于轻中度子痫前期且新生儿体重正常,P均 < 0.05。无孕产妇死亡病例,有15例(占37.5%)发生并发症。所有患者产后7 d~1个月内临床症状均消失。 结论 常规基础治疗妊娠高血压疾病后,可根据患者临床情况,适时给予终止妊娠治疗,有利于降低母胎围生期死亡率,改善母婴预后质量,值得临床应用和推广。

[关键词] 妊娠高血压疾病;产科治疗;效果观察;治疗

[中图分类号] R714.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3)05(c)-0037-02

妊娠高血压疾病是产科常见多发症之一,占全部妊娠的5%~10%,所造成的孕产妇死亡占妊娠相关的死亡总数的10%~16%,是孕产妇和围生儿病率及死亡率的主要原[1]。该症及并发症严重危及产妇和围生儿的生命安全,早期诊断、早期给予解痉降压治疗有利于改善临床预后[2]。为此本研究将回顾性分析2010年5月~2012年5月本院收治的40例妊娠高血压疾病患者产科治疗的临床资料,其宗旨为临床预防重度子痫前期及其并发症提供理论依据,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0年5月~2012年5月本院收治的40例妊娠高血压疾病患者,所有患者均符合《妇产科学》(第7版)妊娠高血压疾病的诊断标准,其中,年龄21~40岁,平均(28.6±2.3)岁;初产妇37例,经产妇3例;孕周30~41周,平均(36.9±1.4)周;单胎妊娠35例,双胞胎4例,三胞胎1例;子痫前期轻度24例,中度10例,重度6例。临床表现为水肿、血压升高≥140/90 mm Hg、出现大量蛋白尿,尿蛋白定性≥(++)。

1.2 方法

1.2.1 常规方法 对本组研究的40例妊娠高血压疾病患者给予解痉、镇静、降压、利尿、扩容、终止妊娠等综合治疗,其中,解痉疗法为给予20%硫酸镁20 mL+10%葡萄糖注射液20 mL静注,5~10 min推完,1~2 g/h维持量。每日总量为25~30 g[3]。降压疗法为给予肼苯哒嗪25 g+10%葡萄糖注射液500 mL静滴,25~30滴/min,控制血压在140~155/90~105 mm Hg范围内;镇静疗法为给予地西泮2.5~5.0 mg,每日3次;或10 mg肌内注射或静脉缓慢注射(>2 min)。若合并严重的低蛋白血症、贫血可选用人血清蛋白、血浆、全血扩容。若患者合并心衰、脑水肿等症时应给予利尿治疗,可给予呋塞米20 mg+5%葡萄糖注射液20 mL静注。为预防镁中毒,引起产后出血,应在分娩时胎肩娩出后,于宫底注射缩宫素10 U,必要时给予钙剂10 mL静脉推注。

1.2.2 产科治疗 对子痫前期患者积极治疗48 h后仍未控制病情进展,应适时终止妊娠。若产妇孕周超过34周,且胎儿成熟,Bishop宫颈成熟度评分≥7分者可行阴道分娩处理;若产妇孕周32~33周,应用地塞米松促胎儿成熟,Bishop宫颈成熟度评分低于5分者可给予剖宫术解除妊娠;若产妇孕周在33周以下,应积极控制病情,待好转后给予期待治疗;对子痫患者应积极控制2~6 h子痫症状后,立即行剖宫产 术终止妊娠[4]。

1.3 观察指标

观察本组研究的40例不同程度妊娠高血压疾病患者分娩方式、新生儿情况、孕产妇并发症情况及母婴预后结果[5]。

1.4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 13.0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计量资料采用x±s表示,计数资料采用率(%)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和t检验,P < 0.05为差异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分娩方式观察

24例轻度子痫前期患者中,行阴道分娩和行剖宫产分娩,分别为8例(占33.33%)和16例(占66.67%);10例中度子痫前期患者,分别为2例(占20.00%)和8例(占80.00%);6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均行剖宫产分娩。本组研究中行剖宫产30例(占75.00%),明显高于阴道分娩10例(占25.00%),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 0.05)。详见表1。

2.2 新生儿情况观察

重度子痫前期伴有低体重儿的窒息率和死亡率,均明显高于轻中度子痫前期且新生儿体重正常,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 0.05)。轻度和中度子痫前期之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详见表2。

2.3 孕妇情况观察

本组研究的40例孕产妇子痫前期患者,无死亡病例,有15例(占37.5%)发生并发症,其中胎盘早剥3例,脏器功能不全2例,产后出血10例。

2.4 母婴预后结果观察

所有患者产后7 d内血压均恢复至正常,水肿消失,31例尿蛋白消失,其余9例于产后2周~1个月后消失。

3 讨论

妊娠高血压疾病是产科常见并发症之一,占全部妊娠的5%~10%,所造成的孕产妇死亡占妊娠相关的死亡总数的10%~16%,是孕产妇和围生儿病率及死亡率的主要原因。其主要症状有高血压、蛋白尿、水肿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治疗目的是预防重度子痫前期和子痫的发生,降低母胎围生期死亡率,改善母婴预后质量。

妊娠高血压疾病的主要病理变化是全身小动脉痉挛,全身各系统靶器官血流灌注减少而造成损害,并影响胎盘供血,发生脏器功能不全和胎儿宫内发育迟缓[6]。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有利于改善妊娠高血压疾病患者的预后质量,同时,临床治疗中应遵循解痉、镇静、降压、利尿、扩容、终止妊娠、的治疗原则[7]。本组研究的40例妊高征患者经硫酸镁解痉治疗后,给予合理扩容治疗,可有效改善微循环,纠正组织缺氧状态,改善胎盘供血,促胎儿成熟,减少蛋白尿;若患者合并心衰、脑水肿等症时应给予利尿治疗,以此预防心衰、肾衰。对严重的妊高征患者给予剖宫术及时终止妊娠,有利于预防子痫发生,降低孕产妇及围生儿死亡率[8]。

据相关医学研究报道,适时终止妊娠对治疗妊娠高血压疾病有重要的临床意义。对孕周≥34周患者可根据临床情况给予阴道分娩或剖宫术终止妊娠;对32~34孕周患者,应在严密监测患者临床情况,积极给予促胎儿成熟治疗,适时终止妊娠;对<32孕周且治疗较困难,病情较重的患者,可不待胎儿成熟,即可引产终止妊娠,以此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Bishop宫颈成熟度评分≥7分者可行阴道分娩处理,阴道试产期间应严密观察患者产程,必要时可于第二产程助产,以此缩短产程,若发生胎儿宫内窘迫或其他严重并发症,应立即中转剖宫产终止妊娠。目前剖宫产术式已经成为终止妊娠高血压疾病患者妊娠的重要措施之一,但应加强术后镇痛,预防产后出血及产后子痫发生。

本研究结果显示,行剖宫产30例(占75.00%),明显高于阴道分娩10例(占25.00%),P < 0.05。重度子痫前期伴有低体重儿的窒息率和死亡率,均明显高于轻中度子痫前期且新生儿体重正常,P < 0.05。无孕产妇死亡病例,有15例(占37.5%)发生并发症。所有患者产后7 d内血压均恢复至正常,水肿消失,31例尿蛋白消失,其余9例于产后2周~1个月后消失。结果提示,适时终止妊娠是纠正妊娠高血压疾病的有效手段之一,可有效改善母婴预后质量。

综上所述,常规基础治疗妊娠高血压疾病后,可根据患者临床情况,适时给予终止妊娠治疗,有利于降低母胎围生期死亡率,改善母婴预后质量,值得临床应用和推广。

[参考文献]

[1] 朱希红. 75例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治疗观察[J]. 中国妇幼保健,2008,2(11):167.

[2] 黄小利. 高危妊娠管理效果回顾性分析[J]. 中国当代医药,2009,16(4):237.

[3] 杨玲.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治疗探讨[J]. 中国急救医学,2010,16(32):149.

[4] 刘文艳. 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临床分析[J]. 重庆医学,2010,5(18):297.

[5] 李萍.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90例临床分析[J]. 实用医学杂志,2011,12(11):224.

[6] 许顶立,余艳红. 妊娠期高血压的诊断和抗高血压治疗[J]. 中华心血管病杂志,2003,31(10):795-797.

[7] 余秀琼,戴玫.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断及治疗进展[J]. 心血管病学进展,2012,33(6):777-781.

[8] 章晓慧,刘正大,董有静,等.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预防及治疗的药物研究进展[J]. 实用药物与临床,2010,13(5):371-373.

(收稿日期:2013-03-22 本文编辑:林利利)

推荐访问:产科 高血压 治疗效果 妊娠期 观察

版权所有:巨优公文网 2018-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巨优公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巨优公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沪ICP备1805416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