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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在“NP+了”格式中的活用

时间:2022-12-07 17:55:08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名词活用为动词,是指名词在某些格式中获得了动词的用法,既具有动词的意义也获得了动词的某些语法功能。本文尝试用句式语法理论的相关观点来解释“NP+了”格式中的名词为什么会获得动词的意义,用词的“升格越级”说来解释格式中的名词为什么会取得动词的语法地位。

关键词:“NP+了”格式 词类活用 句式语法 升格

一、引言

(一)“NP+了”格式是现代汉语中的一个比较特殊,同时又比较有价值的句式。该句式涉及名词的活用以及名词在格式中的语法地位问题。

(二)名词用如动词,是指名词在某些格式中获得了动词的用法。具体说,指名词在格式中临时丧失名词的语法功能,而获得了动词的某些语法功能,这一变化不仅限于名词语法功能的暂时改变,而且也是有意义的变化,是指一个名词在保持它基本意义的同时,具有了动词或其他与动词相关的意义。

(三)前人采用不同的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对“NP+了”格式里的名词活用现象做过许多讨论。

邢福义(1984)利用语义特征分析法对“NP了”做过精彩的论述,指出了能进入该格式的名词的语义特征:首先,名词所表示的事物,带有顺序性而又周而复始不断循环出现的意义;其次,带有顺序性并带有时间推移性的事物,而且是单向推移,除了起始地位的那个名词外,其余名词都可进入该格式。总之,具有明显的“顺序性或时间推移性”“系列推移性”的名词才能出现。另一种情况,本身不具有推移性,但进入某个序列中,也可进该格式。

马庆株(1991)采用语义语法范畴理论,也对“NP了”格式做过讨论,他把进入该格式的名词称为顺序义名词,认为这些名词本身带有顺序意义,另有一些本身不带顺序意义能出现的名词称为语境顺序义名词。

张伯江(1998)则采用功能语法理论对名词用如动词和形容词进行了解释,他的生命度、典型性、无指性解释具有一定的解释力。另有一些相关论述散见于某些论著中,如王冬梅(2001)、刘顺(2003)、宋春阳(2005)等在论著中皆有或多或少的论及。

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作进一步分析,尝试用构式语法(Constructure Grammar)理论(也有人译为“句式语法”“架构语法”“框架语法”等)的相关观点来解释格式中的名词为什么会获得动词的意义,用“词的升格越级”(Promotion Advancement)说来解释该格式中的名词为什么会取得动词的语法地位。同时,也会兼及这些活用为动词的名词在词汇意义方面的某些条件,进而说明语言中的词类活用并不是随意的,而是有语义和语法基础的。

二、“NP+了”的名词语义类型

(一)NP表示等级职位、学位、身份,可以理解成“当NP了/成为了NP”。如:

(1)他呀,部长了,可还是那样平易近人。

(2)都妈妈了,还那么大大咧咧的。

(二)NP为时间名词和地点名词,可以理解成“到NP了”。如:

(3)冬天了,得穿毛衣了。

(4)几点啦?——十点了。

(5)郑州了,快到北京了。

(三)NP为专指人名,可以理解为“该NP了/轮到NP了”。如:

(6)下一个该谁啦?——小王了。

(四)实际上,在特定的语境或情形下,任何名词都可以进入该格式。比如:

(7)他空调了,我还电风扇。(对照情形,可理解为“使用NP了”)

(8)你哑巴了,怎么不吭气。(可理解为“成为NP了”)

客观事物总是与周围的事物有着各种各样的联系,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任何指称事物的名词都会与其他相关名词构成一个序列。当然,标准不同,或角度不同,名词的排序不同。也许在一个标准里,该名词与相关名词排成一个序列,居于序列最低位,这时该名词不能进入“NP了”格式。但换一个角度,如果该名词与其他相关名词构成另一类序列时,不再居最低位,那它则可进入“NP了”格式。因此可以说,任何具体名词都有可能进入“NP了”格式(抽象名词除外)。

三、名词活用的语义基础

(一)郭锐先生(2002)曾对词语的语法动态现象进行过论述,“词类的本质是表述功能……表述功能有四种类型:陈述、指称、修饰、辅助。而每种类型的表述功能都具有两个层面——内在表述功能是词语固有的表述功能,外在表述功能是词语在某个语法位置上最终实现的表述功能。”“对应于外在表述功能的词性叫句法层面的词性。”郭先生的观点说明了词类具有语法动态性(也即多功能性)。名词固有的指称功能在上面的格式中消失了,取得了陈述的功能。“NP了”的名词不再具有指称功能而表现为陈述功能。当然,郭先生的“词类多功能性”的理论为名词活用提供了一种可能,但是,这种可能性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实现。这种条件就是下文将着重探讨的问题。

我们知道词义是在语言历史中形成的,具有较强的概括性和稳定性。但在一定的语境中,它又是具体的、灵活的,往往因具体的上下文不同而可能产生种种临时特殊性。这些不是概括的词义,而是词在特定语义搭配中形成的灵活义。我们认为,以上格式中的名词之所以具有陈述性质,并不是名词本身具有陈述功能或名词转化成了动词的结果,而是由它所在的格式意义所决定的。

根据构式语法理论,语素、词、短语或句子,都应看作“形式和意义的结合体”。而作为一个构式,都具有“一个表面的形式和一个相应的功能(即意义)”,所以,结构式有自己独立的意义。(陆俭明,2004)换句话说,每个格式各自表示不同的语法意义,句式的整体意义制约着组成成分的意义(沈家煊,2000),即格式意义会对其组成成分的语义产生一定的影响。

据Fillmore(1990)和Goldberg(1995,2003)的论述,构式的意义来自于人类的认知经验,即“理想的认知模式”,这种构式语义是人类经验现实的反映。句式语义虽来自于人类的认知经验,但是把经验抽象为一个语义结构,离不开词汇的贡献。确切地说,“这种能决定句式配价的句式意义是由动词的论元结构提供的,动词的论元结构中各论元角色之间的语义关系的抽象化为有关句式提供了最初的意义。”(袁毓林,2004)

但是,“NP+了”格式里没有动词,那么格式意义(即最初的意义)又是怎样来的呢?我们认为人们在表述客观世界时,不管是说话者还是听话者头脑中都有一个陈述的语义结构,尽管有时表陈述的谓词不会在表达结构里出现,但人们都会按照陈述来理解,就如朱彦(2004:34)所说“述谓关系是语言结构中成分之间的必有语义关系,没有述谓关系,一定的语义成分无法组成结构,无法对客观世界作出指称或陈述;不求助于述谓关系,人们无法对语义作出相应的理解。”

所以,本文认为“NP+了”格式中虽然没有出现谓词,但实际上,格式的意义还是来自于隐含的谓词论元结构。同时,格式里的标记词语对格式意义的形成也起重要的作用。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将侧重于讨论句式意义是如何影响名词的,至于句式意义的得来,将另文讨论。

(二)“NP了”格式常用于口语,整个格式语义表示达到序列中的NP序位了。格式最初的意义来自隐含的动词“到”的论元结构,当然,动词“到”是个上位概念,其下一级动词可以是“到达”“成为”“轮到”等。这里的标记词语“了”属于句末语气词,表示事态已然,其语法意义是表示某种新情况已经出现(李小凡,2000),即表示本来没有这个情况,现在才有。这里的“了”区别于动词后表示完成体的助词“了”,“了”对整个格式意义的生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按邢福义(1984)、马庆株(1991)的考察,格式的名词词汇意义带有“推移性”“顺序性”。我们认为“推移性”“顺序性”是名词隐含的属性,这种隐含属性不会自动表现出来,只有得到一定的刺激才会显示。也就是说,只有在特定的环境中,名词隐含的“顺序性”才会得以表现。如果把这些“顺序义”的名词放到其他任何一个格式的任何一个位置上,其“顺序”意义都不会被显示出来。另外,一些本身不含“顺序义”的名词也能出现在格式中,如例(6)、(7),更说明了特定的环境对名词语义的影响。

用替换的方法也可以看到句式意义对名词的制约作用。副词“已经”“都”表示时间,可以加在“NP了”前面,构成“已经/都NP了”,意思基本不变。但是,如果去掉标记“了”,“已经/都NP”则无法成立,名词的推移意义无法显示。可见,决定格式意义的标记“了”不可少,即名词实现为陈述语义是受到句式“NP了”的影响。

因此,只有在“NP了”这个特定的格式里,这些名词的“顺序”意义才得以显现。本身不带顺序意义的名词由于“NP了”格式意义的作用,也会体现出顺序意义。所以,格式意义“达到某序位了”赋予了名词陈述意义“达到NP”,名词获得了一个与之相关的动词语义。

四、名词活用为动词的语法支持

(一)“词的越级升格”说

根据俞理明先生(2006)的“词的越级升格”说:

在表达中,处在句子主干地位的成分弱于处在枝节地位的成分。因为,主干地位成分相对容易测知,而枝节地位的成分主要表示区别,是语义表达的重心。在表达中,处在句法辅助地位的成分,由于它的区别作用,是一个信息量更大的单位,因而在语义上是重心。因此,站在表达的角度,说话人在组句的时候,只使用表意上最主要的词语,而忽略了支撑句子的主干成分,结果导致这些成分在语法上的升格越级使用。①

以上格式中的名词具有动词的语法地位可以得到充分合理的解释。

尽管结构中并没有出现谓词,但我们对前面格式的分析是建立在一个完整的述谓语义结构之上的。我们把这种现象处理为谓词隐含,“谓词隐含有心理现实性。”(袁毓林,1998:169)

本文的语法观点是,语法形式与语义结构之间具有一一映射的关系,每一种语法形式都对应一种特定的语义结构。以上固定格式都来源于一定的语义结构,通过前面的分析,这个语义结构是一个述谓结构。既然“谓词是句子的语义结构的核心”(袁毓林,1998:152),那么当语义结构投射到句法层面时,谓词的语法地位自然相当重要,成为语义的主干。所以,我们在处理述谓语义结构投射到句法层面时,始终把谓词的地位作为句子的主干成分。下面分别说明。

(二)“NP+了”的名词越级升格

格式语义表示达到了序列中的NP序位。“达到”是个上位动词,其下一级名词可以是“到”“成为”“轮到”等动词,该语义结构投射到句法层面为动词结构“动词(谓语)+NP(宾语)+了”。

由于动词(谓语)是主干成分,NP作为宾语处于辅助地位,根据“词的升格越级”说,主干成分(谓语)容易测知,辅助成分(宾语)是表义重点,因而在表达的时候,只使用表义最主要的词语(宾语名词)而忽略相对容易测知的成分(谓语动词),结果造成名词的升格越级使用,动词被隐含。

如果根据述谓语义要求投射的“NP了”结构(我们把它理解为常态结构式):

“他呀,部长了,可还是那样平易近人。”加着重号部分的常式为“当(谓语)+部长(宾语)+了”;

“冬天了,得穿毛衣了。”加着重号部分的常式为“到(谓语)+冬天+了”;

“郑州了,快到北京了。”加着重号部分的常式为“到达(谓语)+郑州+了”;

“下一个该谁啦?——小王了。”加着重号部分的常式为“轮到(谓语)+小王+了”;

“他空调了,我还电风扇。”加着重号部分的常式为“使用(谓语)+空调+了”;

“你哑巴了,怎么不吭气。”加着重号部分的常式为“成为(谓语)+哑巴+了”。

很明显,“NP了”结构还原为常式时,隐含的动词虽然具体意义不完全相同,但是,这些具体的动词词义都隶属于一个上位意义“达到”。相对于动词而言,表达人的语义重心在于“达到的某序位”,即“序位NP”才是表达的重点。所以,表示序位的名词升格越级占据了动词的语法位置而临时具有了动词的功能,形成了“NP了”格式。

五、词的升格越级与省略的区别

关于名词越级占了动词的语法位置,也许会有人认为这是省略的用法。实际上,词的升格与省略有着本质的区别。语法的越级不同于语用的省略,省略是指表达中不需特别说明听话人也会明白的成分在句子中不出现,“省略”的成分往往需要或者可能依据语境提示来确认;省略带有某种随意性;省略成分在句法中的位置仍然保留,没有被别的成分替代。而越级被占领成分的语法位置则是句法结构形式限定的,不会被保留下来。吕叔湘先生(1979)对省略有精辟的见解:第一,如果一句话离开上下文或者说话的环境意思就不清楚,必须添补一定的词语意思才清楚;第二,经过添补的话实际上可以有的,并且添补的词语只有一种可能,这样才能说是省略了这个词语。而有些意义,实际上在表层句法结构上不可能出现,或者虽可能出现,但出现的词语不是唯一的,只能说是隐含。我们所说的名词升格越级实质就是动词隐含而由名词转指整个陈述结构的用法。

六、余论

以上讨论的这些名词在语法功能、语义方面仍有一般名词的特征,虽然它们进入“NP+了”格式带上了动词的某些语义语法性质,但实际上,这些名词并没有具备动词的主要语法特征,如:

(一)能用“不”或“没”否定;

(二)能加各种类型的宾语;

(三)能跟体标记“了、着、过”搭配;

(四)能重叠表示动量小或者时量短。(石毓智,2001:274)

这些名词只是在进入特定格式后才临时带上了动词的某些性质,所以它们只能作为活用词,还属于名词范畴。

本文以“NP+了”格式作为个案,要说明词类活用(除了临时借用的活用情形,这属于修辞问题)不是随意的,尽管根据郭锐的词类动态性,词类的活用有一定的可能,但是,要使可能实现,还必须有语义和语法方面的基础。

首先,名词本身的词汇意义(在这里主要涉及到名词的理性意义、内涵意义、社会意义、情感意义)②在具体的格式中,凸显的意义有所侧重,如“NP+了”中词语的理性意义和社会意义更为凸显;

其次,特定的格式(即句式)对进入其中的成分有重要的影响,能使当中的名词成分带上句式所赋予的与名词相关的陈述意义。

另外,汉语是一种弹性较强的语言。汉语的语法虽然缺乏形态,在组句过程中,被选择的成分比较自由,但是,语法的意识始终在影响着人们的理解,根据类型学研究成果,汉语的典型语法结构为SVO。所以,尽管当这些名词处于合适的语法位置时是占据了动词的语法地位,但在理解时,人们仍然可以根据经验按照正常的语义结构(动词为核心的结构)理解。因此,在汉语中词类活用现象频频出现,但这并不防碍人们的正常交际。

注 释:

①俞理明先生的“词的升格越级”说基于端木三先生的“辅重论”

(参见《重音理论和汉语词长选择》载于《中国语文》1999,第4期):根据信息理论,容易预测到的符号信息小,不容易预测到的符号信息量大。根据这个意见,在表达中,处在句子主干地位的成分弱于处在枝节地位的成分。因为主干地位的成分相对容易测知,而枝节地位的成分主要表示区别,是语义表达的中心。

②参见《语义学》[英]杰弗里·利奇著,李瑞华、王彤福、杨自俭、

穆国豪译,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7。

理性意义,有时也叫“外延”意义或“认知”意义,是语言交际的核心因素。

内涵意义,是指一个词语除了它的纯理性内容之外,凭借它所指的内容而具有的一种交际价值。

社会意义,是一段语言所表示的关于使用该段语言的社会环境的意义。

情感意义,语言如何反映讲话人的个人感情,包括他对听者和他所谈事物的态度。

参考文献:

[1]郭锐.现代汉语词类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2]刘顺.现代汉语名词的多视角研究[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3.

[3]陆俭明.“句式语法”理论与汉语研究[J].中国语文,2004,(5).

[4]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5]马庆株.顺序义对体词语法功能的影响[A].中国语言学报第四期

[C].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6]宋春阳.面向信息处理的现代汉语“名+名”逻辑语义研究[M].

上海:学林出版社,2005.

[7]沈家煊.句式和配价[J].中国语文,2000,(4).

[8]石毓智.肯定与否定的对称与不对称(增订版)[M].北京:北京

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2001.

[9]王冬梅.现代汉语动名互转的认知研究[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

生院博士论文,2001.

[10]邢福义.说“NP了”句式[J].语文研究,1984,(3).

[11]袁毓林.语言的认知研究和计算分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8.

[12]张伯江.名词功能游移研究[A].句法结构中的语义研究[C].北

京: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1998.

[13]朱彦.汉语复合词语义构词法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吕建军 成都 四川教育学院中文系 61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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