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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机构,还是档案机构

时间:2022-12-05 10:25:08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针对我国档案学界关于文件中心是档案机构的认识,本文认为文件中心不是档案机构,而是文件机构。文件中心的名称应当与文件中心保管对象的名称相一致,我国类似文件中心的机构应当冠以档案名称,不宜称为文件中心。

关键词:文件中心;文件机构;档案机构

文件中心首先出现在二战期间的美国,战后在欧美等国家流行起来。也正是有了文件中心的实践,国外档案学界受到启发,将文件划分为三个阶段,相应地称为现行文件、半现行文件和非现行文件,并在这一基础上进而提出了“文件生命周期理论”,从而为文件中心的建立提供了理论依据。上世纪80年代,文件生命周期理论传入中国。在该理论的指导下,甘肃永靖县率先建立了我国第一个文件中心。但我国档案学界对如何认识文件生命周期理论以及我国是否应当建立文件中心一直存有极大的争议。2000年l 2月10日全国档案工作会议通过的《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在谈到机关档案工作的任务时,有一项内容就是“研究建立基层文件中心的实施方案,在北京、青岛、深圳等地开展相应的试点工作”。2002年9月,深圳市正式成立了文件中心。2003年7月,珠海市也成立文件中心。

我国已经建立了以文件中心命名的机构,但我国档案学界有一种观点认为文件中心是档案性质的机构。“文件中心是一种社会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的档案管理机构。”“文件中心是各国公认的保存半现行文件的最经济、最令人满意的现代新型档案机构。”甚至在认为文件中心是档案机构的同时,又认为“文件中心是一种不同于登记室的文件管理机构”。

那么文件中心究竟是文件机构,还是档案机构,抑或既是文件机构又是档案机构呢?笔者以为,文件中心就是文件机构,不宜理解为档案机构。

1 文件中心是文件机构

《档案学词典》认为,文件中心是“一种过渡性的文件保管机构”。《中国大百科全书档案学分册》认为,文件中心是“一种过渡性的文件保管机构,介于文件形成单位和档案馆之间,负责保管文件形成单位不经常使用但还不能最后处理的文件”。《档案工作基本术语》(2000年12月6日国家档案局发布,2001年1月1日起施行)认为文件中心是“介于文件形成机构和档案馆之问的中间性或过渡性文件管理机构”也就是说,就文件中心机构而言,它是一种文件管理机构。

为什么说文件中心是文件机构呢?以文件中心的起源国美国为例,“美国把在承办机关和文件中心保存的各种文件材料统称为文件,只有送档案部门永久保存的文件,才称档案”。所以美国理所当然地称为文件中心,要是称为档案中心才令人费解呢。

由此看来,美国称为文件中心是考虑到了文件中心保管的半现行文件还称为文件,还不能称为档案这样的客观事实。

虽然“大多数国家还是沿用了美国的称谓一一文件中心”,但还有其他一些国家使用的是其他名称,如英国的“海斯中间档案馆”、法国的“丹枫白露现代档案城”、原苏联的“联合机关档案馆”和“跨机关档案馆”等。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国家都称为“文件中心”,有的国家就采用“中间档案馆”或其他名称,而我国档案学界有人用“类似的机构”加以概括。这些机构和文件中心名称虽不同,但所保管的对象都具有共同点:绝大部分最终需要销毁,一小部分最终需要移交给国家档案馆。

2 我国的文件中心是档案机构吗

我国已经建有文件中心,但文件中心的建立,是以撤销机关档案室为前提的。当然,如果继续保留机关档案室的同时,再建立文件中心,就没有任何意义。档案室保存的自然是档案,毕竟我国传统的观点是以文件的归档为标志,归档以前的是文件,归档以后的是档案。所以,档案室保管的是档案,我们撤销机关档案室而建立的文件中心保管的还是档案,但却名实不一。

我国的文件中心为什么不叫档案中心呢?陈兆根教授曾以甘肃永靖县的文件中心为例进行了解释:“据说这是为了区别于档案馆,因县档案馆就是一个县的档案中心。”“文件中心既然与档案馆是不同性质的机构,在名称上理应有明显的区别。”“文件中心保存的文件,按习惯可称为档案。”笔者认为,我国的文件中心保存的文件称为档案,这并不是按习惯才可称为档案的问题,而是由我国档案学的最基本的理论——档案概念所决定的。国外称为文件中心或中间性档案馆或别的什么名称,都没有也不可能不与各自的档案概念相吻合。因此,我国要建立类似的机构,就不能简单地套用文件中心名称,并建立以文件中心命名的档案保管机构。

在这一点上笔者非常认同吴品才先生的观点,“不能称之为文件中心,除非我们更新档案概念,把我国的档案只与文件生命中的特定阶段的非现行文件相对应”。林清澄先生曾撰文断言:我国没有文件中心。

也许有人认为,我国已经有文件中心的实践了,怎么能说我国没有文件中心呢?《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文件,是指国家机关和其他国家所有的单位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移交档案馆存档之前由文件中心保管的文件材料。”第八条规定:“市、区政府设立的文件中心,是集中保管与提供利用同级机关、事业单位处理完毕的文件的机构。”其主要职责:“(一)接收同级机关、事业单位处理完毕的文件”;“文件未纳入文件中心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应当设置档案室,负责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本单位的各种档案”。

根据该条例规定,文件中心保管的是文件,这样文件与文件中心的名称是一致的。但该条例又规定,不移交文件给文件中心的机关、事业单位要设置档案室。也就是说,文件中心和档案室是并存的。这是颇令人困惑的。按照我国的档案概念,文件中心保存的是档案,但由于名称是文件中心,又不能称之为档案,而档案室的则可以继续称为档案。这是一味地为了没立文件中心而脱离了我国档案概念的一个必然结果。

3 我国将文件中心理解为档案机构的原因

我国将文件中心理解为档案机构与我们对大文件概念(有的称广义文件)的错误理解有关。文件生命周期理论认为,可以根据文件发挥作用和价值的不同,将文件划分为现行文件、半现行文件和非现行文件三种,与此相对应,相应文件可以保存在文件形成部门、文件中心和档案馆。根据这一理论,现行文件、半现行文件和非现行文件都属于文件。因此,有一种观点认为,从广义的文件观出发,文件斗心保管的虽是档案,但称为文件中心并没有问题。“宣武区文件中心的建立正是基于这种广义的文件观,认为文件是指从文件形成到最终归宿这一完整运动过程的所有阶段,而不是其中的某一个特定阶段。”这一说法是经不起推敲的。文件生命周期理论中的文件与现行文件、半现行文件和非现行文件是有区别的,尽管现行文件、半现行文件和非现行文件都可以称为文件,但我们不能据此抹杀它们之间的区别。陈作明教授说得非常

好:“为了探索事物之间的联系,宜运用广义的概念;为了区分事物,以便对不同质的事物用不同的方法去处理,宜运用狭义的概念。”如果文件可以取代档案概念,那么我们倒不如干脆取消档案概念,全部使用文件概念,何必再使用档案概念呢?若此,国外也不应称为中间档案馆,我国也不必成立档案机构,档案室改为文件室、档案馆改为文件馆、各级档案局改为各级文件局好了。

其实,美国对文件与档案概念的区分是很到位的,对文件机构和档案机构的区分也是很准确的。如“美国是文件中心的发源地,其数量和类型比档案机构还多”。

还有一种看法认为:“文件中心是有别于欧洲一些国家登记室的一种新型文件管理机构,多隶属于档案系统。”联邦文件中心“由美国档案与文件局领导和管理,属于联邦档案系统”。这也值得探讨。我们知道,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署,主要机构有7个处、3个组、2个委员会。7个处是:国家档案馆处、联邦文件中心处、总统图书馆处、联邦登记处、文件管理处、公共计划和展览处、行政管理处。如果美国设立的机构名称是国家档案署,且该署除下设国家档案馆处外,还设有文件中心、文件管理处,那么我们完全可以说文件中心是文件管理机构,属于档案系统。现在的机构是档案与文件并列,既然美国设立了机构,且各有明确职责分工,我们凭什么得出结论说文件中心属于档案系统呢?正如有的地方将党史办公室、地方志办公室和档案局合并成立史志档案局,我们能不能说党史办公室和地方志办公室也属于档案系统呢?当然,由于史志档案局有档案行政管理的职能,我们将史志档案局看成档案系统的机构是可以的,但要是说党史办公室和地方志办公室也属于档案系统,甚至说成档案机构,恐怕缺乏说服力。对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署,《中国大百科全书档案学分册》的解释是“美国联邦政府的档案业务指导机关。1949年由美国国家档案馆改组而成,原名国家档案与文件局”,将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署仅仅片面地理解为档案业务指导机关。而《世界档案史简编》则将国家档案与文件署解释成“是美国联邦国家档案馆、文件中心和总统图书馆的业务指导机关”。这一解释就比较客观、全面、公正。

4 结语

文件中心是文件管理机构,它管理的是半现行文件。但根据不同国家的档案概念,有的从半现行文件开始就当做档案来管理了,那么这种保管半现行文件的机构就不宜称为文件中心。国外多称为中间档案馆,我国也可以这样称为中间档案馆,也可以采用别的名称。笔者以为北京市西城区档案馆在机构改革中设立的机关档案管理中心更具有中国特色,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因此,对于保管半现行文件的这类机构,我们不应不加区别地一律称为文件中心,称为文件中心或类似机构是可以的,称为文件中心或中间档案馆是可以的,称为文件中心或机关档案管理中心也是可以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是:“文件中心是在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管理之下的,对各个不同行政机构的半现行文件进行经济地保管和提供利用,并在这些文件被销毁或移交到档案馆之前进行系统处置的保管机构。”这个定义并没有认定文件中心是文件机构还是档案机构,这样做是比较恰当的。当然,这个定义要是在文件中心后再加上类似“中间档案馆”的表述,就更加合理了。《外国档案管理概论》的表述是“文件中心又名中间档案馆”、“文件中心或者说中间性档案馆”,这就比较全面,或者表述为“文件中心或类似机构”也是可以的。

既然文件中心不是档案机构,而我国建立的文件中心保管的其实是档案,名实不副恐怕是文件中心在我国没有生命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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