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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测谎的心理生理学基础

时间:2022-11-23 11:55:2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本文阐述了与测谎相关的心理学和生理学基础知识、及两者的对印关系,并从心理生理学的角度揭示了测谎的实质、测谎的心理生理反应过程及原理。

关键词:测谎 心理学 生理学

作者简介:朱梅,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10-187-02

一、测谎的心理学基础

人的心理过程就其性质与功能来说可以分为:认识过程(知)、情绪情感过程(情)和意志过程(意)。知、情、意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统一的心理活动过程。测谎主要涉及的心理过程是认知和情绪。认知是指人认识外部事物的过程,用信息加工的观点看待人的认知活动,也就是对信息进行接受、编码、操作、提取和利用的过程,这个过程包括感知觉、注意、记忆、思维、想象等心理现象。

(一)感知觉

1.感觉:是一种最简单的心理现象,是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反应。感觉具有适应性,感受器在(相同强度)连续刺激作用下,感受性会随时间的延续变化(一般为感受性下降,甚至消失)。

2.知觉:是人脑对当前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整体反映。知觉的基本特征:(1)整体性:知觉反映的是事物的整体,而不是事物的个别属性。(2)选择性:不是所有刺激都能感受到,经验、情绪、动机、需要等都会影响知觉的选择。(3)理解性:在知觉当前事物时,人们总是根据过去的知识经验,对知觉对象做出某种解释,使它具有一定的意义。(4)恒常性:即知觉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二)注意

是指心理活动或意识对一定对象的指向和集中。根据产生和保持注意有无目的和意志努力的程度不同,可把注意分为无意注意、有意注意和有意后注意。测谎所要利用的是无意注意,即事先没有预定的目的,也不需要意志努力的注意。无意注意的产生和保持,不是依靠意志努力,而是取决于刺激物本身的性质。引起无意注意的原因:(1)刺激物的特点:即刺激物的强度、新奇性、突然性、刺激物之间的对比关系等。一般来说,强烈的、新颖的和感兴趣的事物更易引起人的注意。(2)人本身的状态:个性倾向性在人的无意注意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决定了一个人无意注意的方向。人对事物的需要、兴趣和态度影响着无意注意,凡是能满足人的需要和引起人的兴趣的事物,都容易成为无意注意的对象;对事物抱有漠不关心的态度,不容易引起无意注意;对事物抱有积极的、富有感情的态度,则容易引起无意注意。

测谎的目的就是确认被测人的记忆中是否存在与案件有关的心理信息。而所谓心理信息就是那些注意并被知觉到的外部刺激。

(三)记忆

是人脑对经历过的事物的反映。研究表明,人脑对感知过的外界信息都会存留一定的心理痕迹,根据记忆痕迹存留时间的长短,可将记忆会为瞬间记忆、短时记忆和长期记忆。信息在人脑中保持时间的长短主要取决于该信息对个体生活、生命意义的大小和个体感知该信息时感受到的刺激的强度、体验的深刻程度等因素。信息对个体越重要,个体在感知该信息时感受到的刺激越强、体验越深刻,则保存的时间越长。对于作案人和知情人,尤其是杀人、爆炸、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的作案人或知情人,案发现场会使他们感受到强烈的心理刺激,让他们的情绪处于应激状态,作案过程也会作为一个特殊生活事件,长期存留在他们的记忆中。因此犯罪分子和知情者心里必然会留下痕迹。犯罪记忆是一种长时记忆,这种记忆储存的内容包括与犯罪相关的认知经验和情感经验。测谎针对的就是个体的长时情境记忆。

(四)情绪

对认知对象的内心感受或体验。属于人的主观体验,是人脑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形式之一,它不同于认知过程,认知过程反映客观事物本身,而情绪反映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认知与情绪并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个体有机统一的心理活动的不同方面。认知对情绪的影响:评价判断刺激物对个体需要的符合程度,是个体对刺激物产生肯定或否定态度的决定因素。(1)感觉是诱发情绪的首要条件。(2)记忆与想象决定着情绪,想象力决定着情绪的复杂程度。(3)注意与思维也决定着情绪的产生和表现。认知是情绪的基础,情绪反作用于认知。客观事物不能直接决定情绪,个体对客观事物会产生什么样的情绪,取决于个体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有什么样的认识,就会有什么样的情绪。

依據情绪发生的强度、持续性和紧张度,可以把情绪状态分为心境、激情、热情和应激,应激又称应激状态。研究表明,个体在情绪处于应激状态时会出现一些生理反应,如呼吸速度异常、甚至出现屏息;心跳加快、血压升高;体温微升,前额、手掌等部位汗液排放增加;肌肉微颤、声音颤抖,脸部肌肉抽搐等。有些变化明显,可以肉眼感到或通过其它方式感知,有些则较隐蔽或细微,只能借助灵敏的电子仪器才能识别并记录下来。

二、测谎的生理学基础

人体是由细胞、组织、器官、系统构成的统一整体。这个统一整体由神经系统主宰,人的一切活动,都要通过神经系统的活动来实现。心理活动当然也不例外。神经系统按部位可分为:(1)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脑和脊髓。脑位于颅腔内,脊髓位于椎管内。(2)周围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包括与脑相连的12对脑神经和与脊髓相连的31对脊神经。外周神经系统又可分为:(1)躯体神经系统:又称为动物神经系统,含有躯体感觉和躯体运动神经,主要分布于皮肤和运动系统(骨、骨连结和骨骼肌),管理皮肤的感觉和运动器的感觉及运动。(2)内脏神经系统:又称自主神经系统,植物神经系统,主要分布于内脏、心血管和腺体,管理它们的感觉和运动。含有内脏感觉(传入)神经和内脏运动(传出)神经,内脏运动神经又根据其功能分为交感神经和副交感神经,植物神经在一定程度上不受意志的直接控制。测谎所运用的生理参数是皮电、呼吸、血压、指脉等,这些生理参数都是受植物神经所控制,难于受到人的主观意志控制。

三、生理反应与心理反应的对印关系

(一)心理生理相统一性

人的认知、情绪等心理反应会同步引起生理上的反应。情绪在处于应激状态时更是会引起人的意志难以控制的生理反应。这些反应包括肉眼明显可见的行为反应和只有用仪器才能检测到的细微变化,如:面色发红、肌肉抽搐、坐立不安、出汗、呼吸急促、血压上升、心率加快、皮肤电阻变化等生理反应。

(二)生理反应直接可检测性

明显的生理反应用肉眼可以直接准确地进行观察,如:面色发红、出汗、呼吸急促等。细微的生理反应可以通过仪器(多道心理生理测试仪或称测谎仪)准确的进行检测,如:血压上升、心率加快、皮肤电阻变化等。

(三)心理反应的间接可知性

人的心理反应会同步引起生理上的反应,而生理反应能够准确检测,而我们检测的生理指标又多属植物神经控制,难于被意志控制,因此通过分析生理反应反过来又可以间接探知引起此生理反应的心理活动。

(四)心理定向原理

有心理反应A必定会有生理反应B,但B是否一定是A引起的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B也可能是由生理反应引起的生理反应,如:睡眠、饥饿、身体疼痛不适等。还有可能是心理反应A2、A3等引起的,即多种心理活动的反应可以引起同一种(类)生理反应,如:血压的变化,高兴、激动、愤怒、紧张以及对一些事物的认知等都可以引起血压升高,即多因一果,那么如何确定是哪一种反应引起的生理反应呢?生理反应引起的生理反应好排除,多种心理反应引起的心理反应则需要对受测者进行心理定向,把他的心理活动、思维引导到所要探测的问题上来(在测前谈话阶段),形成一对一的因果关系,引起特定的心理反应、生理反应,这样才能真正探测到受测者的心理活动。

四、测谎的心理生理过程

(一)测谎的实质

实质上,测谎测的并非是“谎言”,而是人对某事件的认知过程及记忆痕迹。心理痕迹看不见摸不着,但是会由生理反应表现出来,所以通过检测与此对应的生理反应可以反过来推断其心理痕迹。

(二)测谎的心理过程及所涉及的生理反应过程

说谎、测谎的心理生理过程:经历、感知某事件→在大脑留下记忆印痕→被提问刺激→记忆重现→掩盖真实→编造谎言→心理冲突、产生焦虑、恐惧等应激情绪反应,此时,交感神经唤醒,表现为:(1)肉眼可观察到的行为反应;(2)用仪器可监测到的生理反应,如皮电、呼吸、血压、指脉。综合这两者情况分析判断受测者在某问题上是否说谎及与某事件的关联度。

综上所述,测谎是检验被测者特定心理痕迹的有无。测试员在测试过程中给受测者一定刺激(提问),如果受测者是案犯或知情者,就会唤起他们的相关记忆并激发他们的情绪反应。而心理反应与生理反应之间存在对应伴生的关系,即只要有某种心理反应,就会有相应的生理反应出现,再通过对生理反应的分析来评判受测者的心理痕迹。因此,给予适当的刺激就可以诱导出案犯或知情者的心理、生理反应,从而获知其心理活动,这就是测谎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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