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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营改增”对我国商业银行影响及应对策略

时间:2022-11-14 15:55:1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zoޛ)j馟i箴i设计区别于营业税,主要突显“以票控税”的特点。金融“营改增”政策下就很容易显露出银行发票管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方面,我国人口众多,商业银行的客户群也非常庞大,银行中的各类业务面对不同客户群,如果客户都要求开具发票,一家银行整体的开票量将非常巨大。发票需纳入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银行为下属网点配置相关设备也会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作为现金抵扣,因此其抵扣认证和管理也将大大增加人工成本。

虽然目前我国将电子发票改革也纳入了税控系统,同时带来了一些值得讨论的问题。电子发票作为新型的征管方法,其自身仍存在很多不足,例如: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并为普及财税无纸化链条,仅仅将实现了电子化发票,其成本仍未得到有效节约。同时,纸质的电子发票没有传统的防伪功能,因此加大了虚假发票出现概率。最后,电子发票可能存在重复打印报销的风险,这也增加了财务人员工作难度。

二、金融“营改增”我国商业银行影响的应对策略

(一)完善税务管理流程

我国商业银行在“营改增”背景下应尽快完善税务管理流程,建立银行税务管理体系。先从银行自身内部入手,优化我国金融企业内部管理流程,可以有效提高税务管理工作效率。首先,银行通过完善自身系统建设管理,保障税收的征收及管理工作的技术基础。其次,加强与税务部门的交流。由于在对银行进行缴税过程中,银行财务部门需要与税务部门进行一系列合作,若能加强两者之间的沟通,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税收的管理成本,从而提高纳税效率。最后,政府应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在“营改增”政策实施过程中,银行内部可以依托自身先进的内部控制体系,或者开设专门的税务职能部门,并通过与当地政税务部门加强交流,多方面通力合作才能使商业银行的税收管理工作走向正轨。

(二)对会计处理方式加以完善

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处理方式主要以政策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和优化,例如:(1)以“营改增”政策和金融行业为特点,对银行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增加或调整,按照改革后的会计准则进行银行增值税会计处理。(2)完善业务价税分离的流程改造,确保核算业务的准确性。(3)财务管理以集中化、扁平化模式为发展目标,将增值税作为财务分析重点之一,从而改变银行财务分析模式并建立前、中、后台分离的会计处理模式,完善财务分析方法。

(三)信息化税务管理流程

1.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模式

商业银行因客户群体庞大,所以业务量也相对较多。如果沿用传统的逐一开票的管理方式,则会显著增加各部门的工作量,效率也无法提高。银行需要优化发票管理模式,通过与税务部门加强沟通,尝试统一提供电子发票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此外,商业银行基于防伪技术下,可以与当地税务局形成合作,积极研发出新型的传票单据来作为银行抵扣的凭证,这样能大大减少开票流程,并逐渐向“信息控税”管理方向进步。

2.加快信息系统改造

商业银行的信息系统改造和优化是一项非常复杂的任务,关系到营改增工作能否在银行成功落地,必须加大系统改造方面的规划和投入,最好能实现每笔收入价税的自动化分离,并自动与税务系统进行对接的技术。另外,银行也要提高内部信息系统管理,例如注重优化过程中需要储存并备份的数据,从而保障客户利益。另外税务政策变化较快,商业银行要紧跟时势,以营改增政策为依据对信息系统进行调整和完善,修改系统的设置和参数。最后,银行还应以“营改增”政策背景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信息网络环境标准,设置出匹配的信息系统代码及参数,保证财务人员完成增值税相关工作。

三、完善金融业“营改增”的对策建议

鉴于我国现在的外部环境和经济形势,大力扶持实体经济,培养小微企业成为培育经济发展转型新动力的关键和重中之重,减轻实体企业税负成为主要的有效手段之一。要想完善增值税税收体系,可基于“营改增”政策,解决以下问题:

(一)增值税改革适用中性原则

金融业务应与税收中性原则相统一,并采取一种征税方式,从而避免税收政策影响经济运行模式。此外,不同类型的金融行业也有着同类型的金融业务,这些性质相同的业务也可以采用统一的征税方式。而目前一般商业银行采用一般计税6%的税率,而农村金融机构却享受3%的征收率,不同的金融机构之间税负存在较大差异。

(二)金融业务增值税改革应简化征税思路

由于我国金融业业务复杂性,因此其增值税改革应基于简化征税思路,简化征税流程。虽然目前采用的是通过小额农户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减免增值税,使得金融业增值税整体税负下降,但适用条件严格,且该优惠政策具有优惠期限,从营改增长远眼光来看,应简化整体税制,并将小额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减免政策长期化,激发小微企业经济活力,有助于經济发展。

(三)金融业务增值税改革应确实降低税负

中国经济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年的高速发展期,与世界融合程度越来越高,税制也应该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对金融服务应当采取免税或者零税率的增值税征收方式。但是,考虑到目前我国的增值税征管实际情况,对存贷款等核心金融业务还是宜适用3%税率的简易计税方法,对资管产品的增值税征收应该免税,从而确保有效降低税负,降低社会的融资成本和纳税的遵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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