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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探析

时间:2022-10-26 17:50:17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模式以教师理论“灌输”为主,影响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积极性。教师应结合“互联网+”的优势进行教学改革与创新,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充分发挥该课程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做到知行合一。本文通过对教学设计、教学模式、教学手段、考核方式等的改革探讨,充分关注大学生的思想特点,尊重学生的主体意识,精心设计教学内容,建立综合的考核方式,以便更好地发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在大学生思想品德和法律素质养成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

关键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教学改革 教学模式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课程是高校各专业的公共基础课,是中宣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各类高校大学生的必修课之一,是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基本内容,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基础上,对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予以科学有说服力的回答,以帮助大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一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理论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教学质量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通过课程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方式等教学环节的改革与实践,探索新课程改革下“基础课”教学改革。

1.创新教学设计,增强课程活力

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精心设计课程教改新方案,进行合理的教学设计(包括教学改革目标、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方式等),本课程设计立足大学人才培养目标和青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以“知识、能力和素质三位一体”的教育思想为指导,通过必要的教师讲授,学生掌握必备的理论知识;通过课堂的参与式教学活动和课外的社会实践教学活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自主性,提高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改变以往“基础课”以教师理论“灌输”为主体的模式,确立以“知行合一”为中心的教学改革目标,构建理论教学模块和实践教学模块互动的“知行合一”教学模式,创新考试评价体系。

1.1教学设计目标明确,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通过教师集体研讨,教学设计本着贴近大学生生活实际、贴近大学生的心理和发展需要,结合整个课程的框架、教学理论的理念开展教学活动。任课教师应成为课程的开发者,既遵循于教材,又不囿于教材;既要凭借教材,又要跳出教材。教师在实际教学中应针对教授对象和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大胆挖掘,创造性地设计符合学生需求、能被学生接受的教学内容,将封闭式的教材内容转化为开放性的教学过程。

针对教学中尚存在的“灌输”未必“入脑”、“理解”未必“接受”、“知书”未必“达理”、“知道”未必“做到”等问题,以“化理论为方法,化理论学习为素质修养”为教学指南,确立思想政治理论课要“从书本走向生活,从课堂走向社会”的新理念,着力于学生成长、成才、成人的基本需求,实现知识传授、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以培养学生“知行合一”的道德和法律素质及实践力。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不但要培养学生“做人”,还要培养学生“做事”。结合学生所学专业,对于那些与学生将来就业紧密相连的内容进行重点讲解,对学生即将踏入的社会现实可进行扩展介绍。

1.2突出“研讨性”教学,创新学生喜爱、亲身体验、参与热情高的独具特色的研讨课堂。

不断探索、创新多样化的研讨形式,在“研讨性”教学中尽情发挥教师与学生的创新意识,让学生的潜能得以展现。从最初的社会热点研讨、发言,到采用学习小组辩论赛形式,到目前研讨课的形式,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热点案例调研、小组辩论赛、微电影等是深受学生喜爱、有利于学生参与的方式。学生在研讨课课前会精心准备,小组成员合作研讨,分工明确,各有角色,上课汇报热烈,大家共同分享及探讨观点,颇有收获,研讨课堂非常活跃,学生学习热情和兴趣大大提高。

2.以师生互动互为教学主体,建立理论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实践性教学模式

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以学生为本,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主动探究,发挥学生在教学中的主动作用,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增强课程的说服力。课内实践教学主要是指在配合课堂讲授的基础上,激发学生积极参与教学过程的热情,强调把教学活动视为“主体(教师)——主体(学生)”的双向交流过程。进行讨论、演讲课、辩论等形式新颖、灵活多样符合青年学生特点的活动课教学,课堂教学从教师独讲沉闷的局面变得生动活泼,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深受学生欢迎。

大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形成过程,实质上是知、情、意、行的互动过程,所以在注重搞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课堂教学的同时,一定要将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延伸到课外。学生通过参加课外实践活动,体验、深化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从而强化其在实践活动中运用理论的能力,实现知与行的统一。

2.1要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实施“读书、研讨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新模式。

马克思主义真理当然要传授、要灌输,这是本课程的性质决定的,因此讲授法是主要教学方法。讲授时要实行“三贴近原则”。选择现实生活中具有典型意义的真人真事及学生普遍关注的案例和各种问题进入课堂,让学生参与讨论和分析,把道理讲深、讲透、讲明白,讲得让他们信服。同时大量运用案例教学法、课堂讨论法、专题研讨法、对话式教学法等,采取讲授、专题讲座、课堂讨论、辩论、演讲、看视屏资料、开设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运用多媒体教学,做到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相结合,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在教学模式上,把实践教学作为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巩固理论教学成果的重要环节,实施“读书、研讨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新模式。

一是课内实践,认识性环节。二是校内课外实践,理解与体验性环节。三是社会实践,深化与运用性环节。进行参观访问、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通过这些改革,把大学生内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調动起来,努力使这门课的学习成为大学生内在的强烈需求,把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变成大学生自觉的行动、自主的行动,把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做到大学生的心里。

从培养目标和人才质量出发,贯彻“少而精”原则,可以打破章节设专题,每一专题都有一个完整的体系,学生读书与教师讲授相结合,巩固和强化教师课堂讲授的内容,使学生不断扩大掌握基本理论的深度和广度。“确定青春坐标,启航精彩人生”主题实践活动是为更快适应大学生活而设计的,要求学生按大学不同阶段自行设计适合自己发展的、带有个性化色彩的大学学习发展计划,从而更好地理解大学生的历史责任,迅速转换角色,规划好四年大学生活。在教学实践中,通过指导学生学习、阅读书籍和观看相关影视资料,以及与优秀高年级学生的交流等形式,制订出内容可行、形式新颖的大学生涯规划,主要包括自我评估、学习评估、确定目标、实施策略等方面内容。定位自己的职业目标,为未来就业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了解社会的需要,把自己对职业的期望与社会需要统一起来,既不好高骛远,又不消极被动,以积极主动的态度面对就业问题。

2.2体现课程特色,将社会实践融入课程。

为了体现基础课改革的特色,应积极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推进“研讨性”教学、体验性教学,使学生从内心真正认同,且积极投身社会实践。

要求教学过程坚持知行统一,引导学生把道德、法律认知转化为道德、法律实践,充分认识到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倡导“体验性”实践教学。本课程实践教学形成了社会调查和社会公益活动两大内容,前者旨在培养学生务实的社会实践能力,后者旨在培养学生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课程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当代大学生需要择取社会调查选题供学生选择,设计了“社会调查选题表”,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师指导下填写并完成调查项目,撰写调查报告。

加強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各种社会实践。让学生在实践中体验社会,感悟人生,从而实现由单一的学校课堂教学向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相结合转变。

2.3不断探索“自主学习”新路径,提供课外网络学习新资源。

但实践过程中存在以下两个矛盾,即:理论知识传授的系统性需要与实际教学学时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课程性质的实践性特点与开展实践教学的资源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为了解决上述两个矛盾,应拓展教学新时空,改变以往教学中以教师为中心的将课堂视为主要教学时空的方式,本课程应在抓住课堂教学主渠道时,通过实践教学和网络教学将道德和法制教育延伸至社会和网络,形成全新的“基础课”新时空。

研讨性学习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让学生学会学习,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我院升格为本科院校后,本科生的学习和研讨能力比高职高专学生进一步优化,我们在原有网站的基础上积极开发适应“自主学习”的网络资源,主要有:教师专题精讲的视频课程、图书资源推介、各种心理自测量表、学生优秀作品展示等,课前让学生通过网络学习,对课程基本内容、知识点有所了解,课上教师针对热点、难点进行讲解和引导,课后学生通过浏览同学佳作可以互相学习和借鉴。

3.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

3.1科学的教学方法是实现课程教学目标的重要前提。

为了提高学生学习本课的兴趣,增强教学实效性,根据不同教学模块和内容综合使用系统讲授、案例教学、问题讨论、主题演讲、报告讲座、情境教学、多媒体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并辅之以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多媒体教学课件和网络教学平台等多种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极大地提高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根据教学内容精心选择有典型意义的真实案例进行分析,或组织学生分析,各抒己见,最后由教师进行小结并做理论上的升华,主要包括课堂讨论、分组辩论、师生问答等。

3.2教学手段与时俱进。

在讲课过程中教师要注意采取新形式、新技巧,善于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充分利用多媒体,把枯燥的理论通过课件的展示、视觉的冲击、影视资料的播放及音乐诗歌的感染力加以诠释,使学生在轻松和谐的课堂气氛中掌握知识、收获感悟。

4.课程评价思路清晰,注重过程评价

理论知识考核与行为践行考核相结合。具体来说,“基础”课程考核时要求教师一定更新以往的考试观念,转变过去只注重考试的评价功能的理念,建立起考试的育人功能的理念,让学生真正感受到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律修养是知、情、意、行辩证统一的过程,实现其从“唯分数论”的考试观到素质教育的考试观的转变;在考核内容上,“基础”课程既要考核学生对教学内容中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把握,又要重点考核学生对现实生活中道德法律现象和事件,尤其是自身在社会实践及课堂外的日常道德和法律修养行为表现的认识和评价,做到理论联系实践,达到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教学目的。

参考文献:

[1]马金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的路径思考[J].教育与职业,2010(9).

[2]王晓华,赵明媚,孙英浩.“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管理问题分析及解决对策[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6(2).

2015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基金资助”,项目编号:2015JGB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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