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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对照检查材料(6篇)

时间:2023-01-12 08:50:04 对照材料 来源:网友投稿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对照检查材料(6篇)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中央省市对治理群众身边的丌正之风和腐贤问题都作出了与门部署中央纨委五次全会要求加大对群众身边丌正之风和腐贤问题的查处力度2016月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对照检查材料(6篇),供大家参考。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对照检查材料(6篇)

篇一: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中央省市对治理群众身边的丌正之风和腐贤问题都作出了与门部署中央纨委五次全会要求加大对群众身边丌正之风和腐贤问题的查处力度2016月23日中央纨委监察部召开强化监督执纨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规电话会议2016日我省召开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丌正之风和腐贤问题与项治理劢员部署电规电话会2016我市召开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丌正之风和腐贤问题电规电话会议

  浅谈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原因及对策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干部群众的鱼水关系。中央、省、市对治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都作出了专门部署,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2016年4月2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2016年6月6日,我省召开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2016年6月7日,我市召开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可以看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党中央根据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新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市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不断巩固和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有力措施。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结果显示我市近两年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评价指标得分还较低,一些群众对政府还缺乏足够的信任,一些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本文将结合我市实际,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进行类型分析,探究其产生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

  2011年9月至2016年9月期间,我市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39起17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2人,移送司法机关32人。清理并纠正违规使用的强农惠农资金2300余万元;清理并收回房地产项目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用房1.4万平方米;清理并收回合同履约不到位项目闲置用地1.36万亩。经过案例分析,可以发现我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五方面:

  1.政令不畅。有的基层干部政治纪律性不强,对中央的政策执行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中央政策变形走样;从地方或局部利益出发,擅自出台有关规定,损害群众利益。表现为截留挪用强农惠农资金等。如:2008年-2013年,武宁县清江乡龙石村原党支部书记仇银水将集体山场公益林登记在其本人名下,获得补助资金15,810元并用于个人开支,直至组织调查后,才将此款上交龙石村委会;将龙石村二组荒芜耕地登记在其子名下,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共计16,181.72元,用于增加二组的集体收入。

  2.贪污受贿。有的基层干部直接侵占国家和集体利益,收受特定对象的钱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表现为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出的各种费用、贪污挪用公款、搞权钱交易、买官卖官等。如:庐山市海会镇农医所原所长江玮将2015年度新农合资金172.5万元存入个人账户,挥霍一空,其中31.8万元被用于购买轿车一辆,其余款项大部分被用于充Q币玩网络游戏。

  3.截留挪用。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便利,克扣、截留、挪用民生资金;有的部门和单位截留专项资金,设立账外账,用于发放奖金和各种补贴;有的把专项资金转移到下属职能部门,请客送礼,挥霍浪费。如:2009年-2012年,修水县上衫乡书堂村党支部书记张德民与村委会主任樊宝富、村委委员平付成等三人截留民政低保指标,套取民政低保资金约8700元用于弥补个人工资。

  4.玩忽职守。一些基层党政组织和干部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有的对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有的地方干部失职渎职,甚至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致使人民群众缺乏公平感和安全感。如:浔阳区湓浦街道濂溪社区原主任王清荣对公租房申请人提交材料把关不严,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徇私舞弊。有些基层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感情、靠关系办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在工程发包、招投标、质量验收、工程款拨付等环节敛财;有的在低保资金的发放上,搞亲情救助和贿赂性救助。有的基层干部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名,强占农地,补偿安置政策不落实,补偿费不及时到位。如:2012年7月以来,九江县岷山乡春华村党支部副书记黄文军明知其堂弟黄某某不再符合低保条件,仍然利用职务之便,让其继续享受低保。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的原因分析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果,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基层干部法纪意识不清晰。基层干部普遍学历学识不高,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政治理论水平欠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甚至个别基层干部认为“山高皇帝远”,自我约束意识不强。

  二是规范基层用权制度不健全。基层权力清单制度还不健全,有些权力边界还不明确,权力运行程序还不规范,权力运行监管机制还不完善。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是很少落实在行动上。

  三是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大。基层纪检监察力量比较薄弱。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到位,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特别是党内民主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领导“一言堂”的现象比较突出;基层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渠道不畅。一些重大事项公开的内容不全、时间不及时、范围不大,监督反馈意见的途径较少,解决的过程较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有效性不够,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导致一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全。存在“运动化”倾向,惩处问责威慑力不够,存在“疲软化”倾向;执纪惩处力度不够。在处理时基于保护干部的目的,一般处理

  也较轻,震慑力不够,导致违纪成本较低,造成有的干部认为只要不出大问题,对自己也没有多大的影响,造成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影响了法纪的公信力。

  三、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对策建议

  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赢得民心,对巩固执政之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战略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关系到能否巩固我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关系到“中国梦”能否成功。结合我市实际,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建立健全机制,筑牢廉洁履职思想。把“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的教育。完善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制度。通过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通过落实集体议事、民主集中制度,防止个别干部独断专行,通过财务监督制度,防止财务弄虚作假,通过落实招投标制度,防止暗箱操作,杜绝权钱交易;健全警示教育机制。通过宣传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让每一名基层干部深刻认识自己身边干部犯错误的原因,及时改正自己的行为。通过开展教育学习,扎紧思想上不敢腐、制度上不能腐的运行机制,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的用权行为,消除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发生的思想和制度诱因。

  二是结合“基层接访”,依靠群众参与,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结合“民情家访”“基层接访”等活动,主动公开市纪委监察局“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电话0792-12388和网上举报网址http://www.jjlx.gov.cn/xfjb,主动上门收集问题线索。与接触群众过程中,拜群众为师,诚恳地与群众交流,虚心听取群众的批评和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弄清楚问题的“来龙去脉”和症结所在。在基层权力运行体系中,要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面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政策、项目、资金、保障等方面信息,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三是结合“挺纪在前”,运用四种形态,坚决查处腐败行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个人违纪违规问题,落实“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政策,主动查找和纠正问题的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不主动查找、拒不纠正的要严肃处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进一步基层重点领域的执纪审查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通报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以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取信于民。

  四是结合“两个责任”,严肃查处问责,有效遏止腐败现象。基层党委机关要把

  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强化责任担当。领导和支持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同时,开展“一案双查”,实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力、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等严重失职行为,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五是结合“队伍建设”,改善干部待遇,推进基层作风建设。一方面要扎实开展队伍建设。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将中央持续狠抓作风建设的决心、态度和举措,深入传导给基层每一个党员干部,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常抓不懈,加强基层效廉建设,大力整治“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行为,强化治庸问责,不断加强压力传导,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时刻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根除侥幸心理,将作风和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维护和实现群众切身利益提供优良作风保障。另一方面要切实改善基层干部生活。随着改革进入矛盾的凸显期,基层群众的权益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基层干部面临着发展和维稳的双重压力,工作条件艰苦,难度大,而基层干部在政治、经济待遇方面相对较差,两方相比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心态,从而在思想上放松要求,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关心基层干部的成长进步和待遇问题,有利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

篇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调研汇报材料

  按照市纪委、监委和区纪委的工作部署要求,局围绕扶贫救助、就业、养老社保、政务服务、基层治理等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和成效(一)开展最低生活保障扶贫。2018年,帮扶困难群体涉及低保、五保供养、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三无人员、散居孤儿、残疾儿童生活补助和救助金万元,惠及对象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万元;发放“解六难”资金万元;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张,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政府津贴元。2019年,全年发放困难群体(含低保、五保供养、三无人员、散居孤儿)生活补助金万元,惠及对象人;拨付医疗救助资金万元;发放“解六难”资金及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经费、伤残抚恤金约万元;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张,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政府津贴万元。2020年,发放低保、五保供养、三无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生活补助金万元,惠及对象人;拨付医疗救助资金86.51万元;发放“解六难”资金及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经费、伤残抚恤金约万元;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张,向2344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政府津贴共万元。2021年,发放低保、五保供养、三无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生活补助金万元,惠及对象人次;发放“解六难”资金及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经费、伤残抚恤金约万

  元;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张,向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政府津贴共万元。

  (二)开展社保扶贫。2018年,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任务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办理失业稳岗补贴企业家,涉及人数约万人,补贴金额约万元。推动社保扶贫,截止月底,为区内贫困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人、基本养老保险人。2019年,完成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任务人。发放失业稳岗补贴约万元,惠及万人。全区名困难群众享受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2020年,完成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任务人。为人发放失业补助金,发放任务数人,完成率%,发放金额万元。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合计元。2021年,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任务人,医疗保险任务人。医疗救助人次,救助金额万元;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人次,救助金额万元。

  (三)开展就业扶贫。2018年,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接收并安置了4名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创业、技能晋升培训补贴万元,惠及人数人次;2019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创业人数人,创业带动就业人,转移农村劳动力人。共计发放就业创业培训补贴万元,惠及人次。2020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外省贫困劳动力返岗就业人数人,受理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人,补贴金额共计万元。落实政策扶持就业,发放各类就

  业创业补贴约万元;发放各类培训补贴万元,惠及万人。2021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落实政策扶持就业,发放各类就业创业补贴万元惠及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万元。

  (四)开展慈善救助。2018年,开展专项救助行动,向名特殊困难务工人员发放救助金万元;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共募集善款约万元。2019年,开展专项救助行动,向名特殊困难务工人员发放救助金万元;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共募集善款约万元;2020年,开展专项救助行动,向名特殊困难务工人员发放救助金万元;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共募集善款约万元,积极参与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共筹集款物万元,拨付款物合计万元。2021年,实施困境家庭居家改造项目,已完成共计户的困境家庭的项目改造,共投入资金万元,共救助城乡困难居民、异地务工人员及其残疾子女人,拨付救助金万元。

  二、整治领域突出问题(一)整治就业领域突出问题。(1)针对就业创业培训资金方面。2018-2020年,发放了人次万元……(2)针对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方面。2018-2020年,发放了人次万元……(二)整治养老社保领域突出问题。

  (1)针对社保业务问题专项治理方面。年月,成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订《社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计划完成自查。

  (2)针对困难群众精准救助方面。年月,对全区在保困难家庭开展入户核查工作,对符合特困条件的低保单人户及时纳入特困,并对在保的相对贫困户进行入户核查,及时发现困难群众的所处困境并立行整改。同时,切实做好底线民生的兜底保障工作,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使困难群众能及时得到救助,截至月,低保对象共有人,累计发放低保保障金人次,合计金额为万元。

  (三)整治政务服务领域突出问题。(1)针对行政审批方面。年,我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业务项,代收代办事项项,极大方便了办事群众和企业。(2)针对行政执法方面。结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落实、促发展、惠民生。(3)针对政务服务方面。及时跟踪事项审批进度,截至月,政务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件,办结率%。全面开展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期间未收到企业群众线上线下渠道投诉,实现政务服务“零差评”。公布投诉电话、地址和网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让群众知道怎么举报,向谁举报,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4)针对落实“放管服”改革方面。我局将有关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镇(街道),上线“一件事”主题服务,充分满足企业群众少跑快办和就近办的需求,从年月日起,全面开展涉及民生政务服务事项周六延时服务。

  (四)整治基层治理领域突出问题。(1)针对换届选举方面。一是坚持谋划在前,组建换届选举工作专班,召开换届选举先期准备工作会议,根据制度对我区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深入调研镇情村情,及时推动换届前期筹备各项工作。二是坚持政策托底,组织召开换届选举政策指导工作会议、换届工作会议等政策专题会议,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分类指导培训,始终把好换届政策关。三是严格程序把控。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表,换届期间次进镇下村督导检查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程序过硬”、“标准过硬”三、意见建议(一)充分发挥监察职责。把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长期的政治任务,对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开展专题研究部署。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问题“变种”,均衡发力开展整治工作,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有力遏制群众身边腐败、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滋生发展蔓延。(二)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要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拓宽民情民意合理表达渠道,扩大与人民群众对话交流的平台载体,充分听取和认真采纳群众发表的意见建议。完善群众参与监督机制,通过参与

篇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基层微腐败对照检查材料

  “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人民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可谓“吸血”不多、其害如“虎”。基层“微腐败”不能一查了之,必须在如何坚持标本兼治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上下功夫,在做实做细反腐“后半篇”上求实效。以下是小编小编给大家搜集的基层微腐败对照检查材料,一起来看看吧。

  基层微腐败对照检查材料一涉及乡镇、社区、村组干部职务犯罪的案件,也被称为基层微腐败,目前呈现出易发多发、量大面广的状态。虽然基层微腐败涉及的贪腐主体权力层次“微”,贪腐事项“微”,但基层微腐败造成的危害并不“微”。

  基层微腐败的危害性

  侵蚀党的执政基础。行政村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是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根基,乡镇、社区和村组干部作为最基层的党员干部,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大厦地基中的钢筋。他们与群众的接触最直接,群众也更为信任和更易于向他们寻求帮助。而基层微腐败完全背离了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的职责,与群众的预期相反,侵犯老百姓的现实利益增加其自身财富。常见的有:在城镇化建设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农村基层领导干部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等巨额集体资产;虚报冒领、

  克扣侵占涉农惠农扶贫领域专项资金以及失地农民的土地补偿款;在救济、补助上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办理低保、公款私用等。这些赤裸裸的与民争利的行为极大地破坏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直接侵蚀党的执政基础,撼动了国家长治久安的根基。

  破坏政治生态。“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优化党内政治生态,是总书记在深刻分析全面从严治党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中得出的重大判断。有贪腐行为的基层干部为了确保借以敛财的权力能够长期掌握在手,往往会腐蚀拉拢上级党员干部,以构建自己的保护系统,从而引发更大范围的腐败,成为滋生腐败堕落的温床,极大恶化了基层政治文化和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态。

  扭曲行政信息。行政信息传递通道通畅、内容真实有效是良好治理国家的前提。基层贪腐主体为了达到谋取自身利益的目的,欺下瞒上,对上向上级政府报送的是虚假信息,对下向群众隐瞒国家的帮扶措施。一方面向上级政府报告帮扶款项已经发放到位;另一方面,并不告知群众相关帮扶事项,从而侵吞大量资金。微腐败使政府投入的大量资金落入微腐败主体之手,并没有被实际有效地分配到所需村民,使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扶贫政策失效。更严重的是,在错误行政信息的误导下,政府可能会将原本正确的决策调整为错误的决策。歪曲的行政信息阻碍了整个行政体系的信息传递

  和执行,大大降低了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有效性。

  败坏党和政府的执政形象。基层微腐败的权力主体及其家属们在日常生活中肆意妄为、荒淫奢侈,且在面对反映问题和有所诉求的群众时,态度往往极为狂妄、恶劣,易利用职权采用高压形式打击报复,更有甚者与当地的黑恶势力勾结,为非作歹。这些做法与党和政府是人民利益代表的性质不符,极大地损坏了党和政府的执政形象。

  基层微腐败滋生的原因

  第一,对基层权力监督无力。当前,我国基层权力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虽然都已经建立,但很不完善,远未有效运作。如村廉勤委员会、理财小组对村干部的监督以及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对社区干部等的内部监督,在现实中形同虚设,未成为对基层干部的抗衡力量。无论是法律监督部门的监督和非法律监督部门等的外部监督,监督力量都相对薄弱,往往是群众的意见很大,而监督部门掌握的情况不全面、不深入,再加上外部监督多是事后监督,缺乏事前防范,不能有效防治基层微腐败。

  第二,村务社务公开不到位。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实行村务社务公开制度,村委会和居委会应当及时将村民、居民关心的事项真实公布。但在实践中,村务社务公开普遍存在随意性和零散性,给基层微腐败留下了可乘之机。

  第三,惩治轻缓且不及时。我国刑法对职务犯罪的主体明确界定为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基层干部仅在受委托从事公务的情况下符合职务犯罪主体条件。司法实践中对基层干部的贪腐犯罪主体身份的认定争议很大,导致司法机关对一些案件的管辖出现争议,惩治不及时。此外,法院判决宽缓,大量运用缓刑,在一定程度上也放纵了微腐败。

  第四,基层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基层干部长期以来习惯于凭经验或人情关系指导工作,对土地管理、资源保护、职务犯罪等政策法律学习知之甚少,法律意识淡薄,对自身行为缺乏严格的要求和约束。

  基层微腐败的治理对策

  落实群众对基层干部的监督。一是建立村民、居民信息数据库。建立汇集县乡两级村民、居民家庭人口、土地山林、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的信息数据平台。基层政府定期发送相关信息,让村民、居民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政策充分知情。同时,上级在无下级配合的情况下,也可以随机调查、核实政策的落实情况。二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完善线上、线下检举控告微腐败渠道,让权益受损的群众监督有渠道、维权有途径。三是建立逆向实质核查监督制度。对国家政策落实的监督,一般的检查监督都是自上而下,采取“上级对下级”“书面材料对书面材料”,很少与政策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当

  面核实,从而给基层干部造假、贪腐留下了操作空间。因此,针对国家政策的执行情况,可以实施村民、居民的逆向核查,建立常态的实质核查监督制度。

  增加村务社务的透明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通过出台地方行政法规,对村务社务的公开方式、时间、内容和地点做出规定,便于群众监督。对于财务公示内容来说,至少应该公示以下内容:国家政策的补偿标准、所有村民居民的资格调查、符合补偿标准的村民居民名单、村民居民的补贴金额。对公示方式来说,可以运用微信等新媒体传播手段,使村民和居民可以随时接收相关事务信息,随时随地开展监督。

  及时有效地惩治基层贪腐。意大利著名的刑法学家贝卡利亚说:“制止犯罪发生的一个最有效的手段,并不在于刑罚的残酷,而在于刑罚的不可避免。”遏制基层微腐败一方面要加大惩治贪腐行为的力度,另一方面更要使微腐败被揭发、受惩罚的概率提高,实现“快、准、狠”的精准惩治。纪检、司法机关必须从制度、机制、方法上下狠功夫,对一般性问题严肃批评,对违法违纪问题决不姑息,加强对基层微腐败行为的问责、惩治力度,充分发挥惩治手段的有效性。

  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法治教育。要从多方面,多角度,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来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法治教育。首先,建立大宣传格局。政府部门应积极参与,形成宣传合力,营造

  法治氛围。其次,通过建立“法治乡镇”“法治乡村”“法治社区”形成法治细胞,把法治细胞的建设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最后,利用基层民俗节日场所、微信等网络媒体手段,采用“问题提示+场景体验”的警示教育形式,设置针对职务犯罪高发原因的对策性知识模块,来引导消除基层干部潜在的贪腐念头。此外,还可以已发的真实案件为基础制成短片或者微电影,让基层干部观看,通过法治教育补足基层干部的精神之钙,增强其自觉性,确保政策在基层得到执行和落实。

  基层微腐败对照检查材料二近年来,万载县不断加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农村基层腐败问题屡有发生,从近年来查处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来看,农村“微腐败”已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工作重点。如何及时掌握农村基层“微腐败”新动向,采取措施防止“微腐败”现象蔓延滋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一、基层群众身边“微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

  “微腐败”也可能造成大祸害。这绝非危言耸听,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基层干部中存在哪些“微腐败”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漠视群众“高高在上”。少数基层干部在位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作风懒散,喜欢串岗、溜岗,上班时间办私事,对群众的办事要求要么拖拉、要么推诿,责任担当意识比较淡薄,基层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克扣截留,套取资金。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支持的力度,但是,个别地方在执行国家惠农政策时缩水走样,落实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有的截留专项补偿款,将专项资金挪用作其他用途。

  手段翻新,消费隐蔽。在公款吃喝方面,方式更加隐蔽,由过去的宾馆、酒店转移到单位的食堂、乡下农家乐、村组干部家;有的将公款吃喝费用纳入会议费用报销等,部分行政村招待费用支出大。在公车使用方面,极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的问题等。

  以权谋私,作风腐化。少数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捞取好处,以权谋私。有的农村干部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少数干部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遵守相关规定,作风腐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基层干部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警示我们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任重道远。

  二、基层领导干部产生微腐败的原因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寻找产生腐败的薄弱环节是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着重点。

  政治思想观念的淡薄是产生腐败的根本原因

  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原则认识不足或认识不端正,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指示,反腐败斗争时紧时松、“一手软”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对腐败打击不力。

  权力的相对集中是产生腐败的重要因素

  如果权力过于集中了甚至监督机关失去了监督作用,那么腐败产生就是必然,因为领导干部本身具有二重性。第一是作为权力使者的领导干部是以一种超社会的身份行使权力,履行职能。这种身份使领导干部通过行使权力,使各种活动处于有序状态,保证社会或集体目标得以实现,在群众眼里,领导干部是权力的化身,是自己的管理者,有的领导干部手中握有一定权力,就把权力私有化了,自身不正搞腐败。第二是领导干部也是社会中的一员,也生活在现实生活里,他们和其他普通人一样,也有七情六欲,个人的物质利益也需要满足。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领导干部在取得个人利益时,应当以自己的合法权利参加社会利益的分配,而决不应使用国家权力和集体权力谋取个人利益。基层领导干部

  的思想、品德、修养越好,就越是能抵御各种非法利益的诱惑,反过来,所以要设立纪检监察等监督机关也恰恰说明每个领导干部并非都能做到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所以,纪检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作用,形成一种社会力量来约束和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如果领导干部本身和纪检监督都失去作用,利用国家权力或集体权力来实现个人私利,即腐败现象的产生就是一种很必然的事了。

  制度的不完善是腐败产生的间接原因

  1、制度的不完善间接产生腐败,腐败分子一旦找到制度“缺口”,就会投机经营权力而获得暴利,会为谋私利而不择手段地钻制度的空子。有的单位虽然制定有制度,但是只是形同虚设,发挥不了关键作用。尚待完善的制度没有为人们开辟合理追求个人利益的宽广渠道,却为腐败分子的“黑色收入”留下了许多逃避打击的漏洞,这在一定程度上增长了腐败分子的不法行为。有的甚至以制度不完善之机,腐败分子挖空心思搞腐败。

  2、监督机制作用乏力,各种廉政制度定的不少,各种廉政措施也很多,为什么违反规定的行为仍屡禁不止?关键在于监督工作没有十分到位,监督的作用在于及时地发现和解决“苗头”问题,“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如果经常性的监督到位、措施得力,不仅可以减少上级的调查工作量,而且可有效防止不廉洁行为发生。基层监督机关存在一种

  “上级太远、同级太弱,下级太难”的现象,使监督作用很乏力,另外就是基层单位分布点多、线长,所管干部人多量大,容易出现上级管得着、但不一定看得见,本单位看得见、但管不着的现象,实际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

  三、防治微腐败的对策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遏制基层腐败,推进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整个反腐倡廉工作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具体来说,要从四个方面着力:

  以教育筑牢防线。邓小平同志指出“对贪污腐化和滥用权力的行为,我们要通过两个方面来解决,一是教育,二是法律”。教育就是对党员干部进行人生观、世界观的教育,思想决定行为,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人们的各种利益关系处在经常的变动之中,一些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也会随之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所导致的消极后果就是对党和国家的忠诚削弱了,对法律和纪律淡化了,其行为也就不可避免地发生畸变,超出了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因此,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在领导干部的内心深处建立一道牢固的拒腐防变的精神屏障,对于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蔓延具有很重要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性质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学习法纪条规的学习,增强法制意识、做到学法、懂

  法、守法、依法。努力使领导干部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

  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要有动真碰硬的态度、严惩不贷的手段,还要建立起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机制和制度创新。要建立完善把纪律挺在前、长管长严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消除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考核通报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等制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拓宽监督渠道。畅通现有的监督渠道,如“政风行风热线”、新闻媒体、网络等诉求渠道,便于群众监督。充分发挥现有的县乡村预防腐败体系,便于搜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信息,提前防范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基层单位普遍推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部门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人大、司法、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主动出击,深入基层,实现监督全覆盖。

  加大惩处力度。要持之以恒开展“灭蝇”行动,重点围绕国家下拨给单位或集体的津补贴、单位或集体资金、群众

  原有财物和应拨付给群众的津补贴,其中还涉及农业生产、住房改造、救灾防灾、污染改善、国家优抚、基层执法等方面,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寸步不让,一查到底,形成严惩“微腐败”的持续震慑,积极创造条件动员和鼓励群众参与基层腐败治理,以求取得更大成效。

  基层微腐败对照检查材料三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数据说明,2016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惩治“微腐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对围绕在群众身边的“苍蝇”产生了巨大的震慑。下一步,需要在落实党内法规时进一步细化分领域、分层级的“微腐败”治理措施,进一步完善治理“微腐败”制度体系

  天津市静海区陈官屯镇西长屯村原会计丁凤民,以亲属名义虚报地下管道90米,骗取补偿款万元……2016年11月,丁凤民被开除党籍。

  2月8日8时30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每月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6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丁凤民只是其中的一起。

  一个半小时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发题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作为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的第五篇解读,文中称,去年,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

  下干部万人,其中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万人。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反腐败研究专家认为,“微腐败”其危害“不微”,不但严重侵蚀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还破坏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因此,惩治“微腐败”的力度丝毫不能放松。

  “微腐败”可能产生“大祸害”

  丁凤民被通报的问题是,虚报骗取国家补偿款。

  通报称,丁凤民利用职务便利,除了以亲属名义骗取补偿款万元之外,还以他人名义申报供水管道35米,骗取补偿款5000元,据为己有。

  鉴于其已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6年11月,丁凤民被开除党籍。

  6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表现各异。

  例如,山西省广灵县梁庄乡水涧村党支部原书记秦继全的问题是吃拿卡要。

  2014年,秦继全在实施危房解困工程时,向办事群众索要费用万元,并将其中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11月,秦继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

  黑龙江省五常市营城子乡企业办原会计石彦英则是贪占危房改造补贴款。

  石彦英在协助乡政府办理危房改造补贴手续时,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支取徐某补贴款万元,给徐某两万元,将余款据

  为己有。2016年5月,石彦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只是中纪委“拍蝇”的一个缩影。

  2月8日9时57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发题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作为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的第五篇解读,文中称,去年,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干部万人,比前一年增长24%,其中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万人,比前一年增长12%。

  对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政教育与研究中心副主任杜治洲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腐败零容忍,这不仅体现在对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地区的腐败一律严惩,还体现在对所有腐败不论涉案金额大小、官员级别高低一律“通吃”。

  杜治洲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微腐败”其危害“不微”,不但严重侵蚀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还破坏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数据说明,2016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惩治“微腐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对围绕在群众身边的“苍蝇”产生了巨大的震慑。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从数据来看,去年查处科级以下干部的数量显著提高,说明基层腐败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据宋伟观察,“微腐败”可能产生“大祸害”,因此,治

  理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始终是反腐败工作的重点。

  有效遏制“微腐败”蔓延势头

  2016年年初,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明确指出,“让群众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中央由此开始了“拍苍蝇,惩微腐”、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新策略。

  2016年2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每月通报,2016年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2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每月通报依次向社会公布查处的数据。

  《法制日报》记者统计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数据,2016年,中纪委网站总计通报了115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还一直重视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文称,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有的可能只是几百元、几头牲口的事,看似事小,实则影响恶劣。因此,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

  当年8月1日,中纪委还对第一批重点督办的9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曝光。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数据,2016年前11个月,全国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13285件,处理16487人。

  “基层腐败的治理是反腐败漫漫征程中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最关键的‘一公里’,是决定反腐败能否赢得民心的‘一公里’,也是决定反腐能否最终取得胜利的‘一公里’。”杜治洲说。

  杜治洲认为,正是中央在2016年果断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惩治“微腐败”,一方面严厉惩治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严查涉及民生的腐败行为,有效地遏制了“微腐败”蔓延的势头。

  立法降低腐败行为认定门槛

  今年,中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再次对治理“微腐败”作出部署。

  部署之一,是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这也是工作报告中的一个亮点。

  “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是农村地区的“害群之马”。中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中要求,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

  此外,工作报告中还提出,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加大

  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

  工作报告中还强调,“省级党委和纪委要督促市县乡党委、纪委及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

  宋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随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相继出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治理“微腐败”有了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

  宋伟认为,下一步,需要在落实党内法规时进一步细化分领域、分层级的“微腐败”治理措施,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和普通公务员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提高信息公开和政务透明程度,根据已有案例分析廉政风险点,从而进一步完善治理“微腐败”制度体系。

  在杜治洲看来,事实上,对腐败的“零容忍”已经涵盖了治理包括“微腐败”在内的一切腐败行为的态度、原则和制度。

  “目前最重要的问题是,各级纪检干部和群众从内心深处真正形成对腐败‘零容忍’的意识。”杜治洲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从反腐败立法来讲,要将腐败行为‘门槛’降低,以提高惩治腐败的概率;从党内法规来讲,要加重对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的惩治力度。”

  2015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群众身边的‘四风’

  和腐败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发布7次通报,共通报问题979起。2016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每月通报一次,共通报问题1157起。2017年2月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每月通报”:2017年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6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据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王志文介绍,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主动与财政、民政、农业、国土、扶贫、信访、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并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学信息技术,多渠道收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对这些问题线索分别按照督办、转办、转送等方式进行了处置。

篇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报告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对这些发生在身边的“苍蝇”式腐败问题感受深、意见大。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亟待解决,坚决予以查处。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表现形式1.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个别基层干部利用职权,在小康楼建设招投标、工程建设、玉米制种基地落实、集体资产处置过程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收受、索取他人钱物;有的在土地征用、财务管理中,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违规报销一些个人费用,贪污公款中饱私囊;有些村社干部在民政救灾救济、危房改造补助等资金管理发放过程中,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关系、凭感情、要好处,优亲厚友等。如甘州分局长安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闫作鹏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土地征地补偿款、收受财物案件。2.作风不实,服务意识谈薄。一些基层站所干部为儿子操办“留头宴”,宴请管理服务对象,违规收取礼金案件。二、发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分析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客观方面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个几方面:1.两个责任落实不够。部分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履职不到位,对下属

  单位,特别是基层站所、村、社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够,监督不力,缺乏严格的管控制度和追责问责机制,不愿意处理干部,怕得罪人,导致压力层层递减和辖区内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怕“一票否决”,存在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基层纪委办案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执纪监督和办案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2.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不少犯错误的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宗旨观念不强,群众意识淡薄,个人主义思想严重,没有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少数党员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无视《准则》《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规定要求,抵制不住各种诱惑,贪婪钱财,存有侥幸心理,最终受到党纪法纪惩处。3.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对权力有力监督和制约,缺乏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存在上级组织疏于监督,同级或下级不愿监督,群众无法实施监督的问题,忽视事前事中监督,过多依赖事后监督查处,造成党员干部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如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未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不到保障,逃避群众监督。4.监督合力不够到位。大多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在基层,逐渐呈现出方式隐蔽化、手段多样化、人员基层化、被监督人员防范意识增强等特点,导致监督检查处理难度增大。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体系不完善,监督检查方式单一,监督检查工作合力尚未形成,严格

  追责问责机制执行不到位,导致监管不力甚至监管缺失,警示震慑效果不明显。有些被侵害群众往往处于弱势群体,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敢怒不敢言,或者出于自己非直接利益受损者或怕打击报复,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事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三、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的对策建议1.以落实主体责任为关键,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强化各级党委(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责任对象、具体内容,抓好责任分解和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责任延伸到基层单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完善问责追责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管辖范围内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坚决防止在问责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增强问责追责的刚性。2.以加强监督检查为重点,切实纠正不正之风。要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部分单位部门及党员干部存在的庸懒散慢、执法不公、三乱等问题。要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监督检查力度;要坚持明察暗访常态化,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着力纠正“四风”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在小康住宅楼建设、玉

  米制种、农村“三资”管理、扶贫资金、惠农资金及土地征收流转、教育收费、保障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工作中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篇五: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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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报告三篇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报告一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对这些发生在身边的“苍蝇”式腐败问题感受深、意见大。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亟待解决,坚决予以查处。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表现形式

  1.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个别基层干部利用职权,在小康楼建设招投标、工程建设、玉米制种基地落实、集体资产处置过程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收受、索取他人钱物;有的在土地征用、财务管理中,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违规报销一些个人费用,贪污公款中饱私囊;有些村社干部在民政救灾救济、危房改造补助等资金管理发放过程中,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关系、凭感情、要好处,优亲厚友等。如甘州分局长安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闫作鹏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土地征地补偿款、收受财物案件。

  2.作风不实,服务意识谈薄。一些基层站所干部为儿子操办“留头宴”,宴请管理服务对象,违规收取礼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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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分析

  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客观方面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个几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够。部分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履职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特别是基层站所、村、社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够,监督不力,缺乏严格的管控制度和追责问责机制,不愿意处理干部,怕得罪人,导致压力层层递减和辖区内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怕“一票否决”,存在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基层纪委办案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执纪监督和办案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

  2.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不少犯错误的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宗旨观念不强,群众意识淡薄,个人主义思想严重,没有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少数党员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无视《准则》《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规定要求,抵制不住各种诱惑,贪婪钱财,存有侥幸心理,最终受到党纪法纪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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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对权力有力监督和制约,缺乏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存在上级组织疏于监督,同级或下级不愿监督,群众无法实施监督的问题,忽视事前事中监督,过多依赖事后监督查处,造成党员干部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如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未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不到保障,逃避群众监督。

  4.监督合力不够到位。大多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在基层,逐渐呈现出方式隐蔽化、手段多样化、人员基层化、被监督人员防范意识增强等特点,导致监督检查处理难度增大。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体系不完善,监督检查方式单一,监督检查工作合力尚未形成,严格追责问责机制执行不到位,导致监管不力甚至监管缺失,警示震慑效果不明显。有些被侵害群众往往处于弱势群体,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敢怒不敢言,或者出于自己非直接利益受损者或怕打击报复,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事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三、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的对策建议

  1.以落实主体责任为关键,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强化各级党委(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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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象、具体内容,抓好责任分解和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责任延伸到基层单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完善问责追责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管辖范围内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坚决防止在问责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增强问责追责的刚性。

  2.以加强监督检查为重点,切实纠正不正之风。要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部分单位部门及党员干部存在的庸懒散慢、执法不公、三乱等问题。要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监督检查力度;要坚持明察暗访常态化,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着力纠正“四风”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在小康住宅楼建设、玉米制种、农村“三资”管理、扶贫资金、惠农资金及土地征收流转、教育收费、保障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工作中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自查报告二:

  根据县委办《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泗坪乡于近期集中开展了自查及整治工作,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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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精心安排、健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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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泗坪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自查及整治工作做安排部署: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乡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及党员干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全面排查,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剖析、查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落实整改。

  二、突出重点、合理安排

  一是明确集中治理活动的主要内容。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主要针对以下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及流转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涉农收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窗口服务单位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明确集中治理的时间节点。11月28日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11月中、下旬为自查自纠阶段;12月上旬为落实整治阶段;12月中、下旬总结提高阶段。三是明确集中治理的工作要求。首先必须增强责任意识,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集中治理任务;其次是加强组织和领导,我乡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最后是强化监督检查,对在集中治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典型案件予

篇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总结汇报

  根据县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现将卫计系统近期工作总结汇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我局在多次业务会议上,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根据XX市卫计委关于印发《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违法计费、开大处方和过度医疗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立即召开了由局班子人员、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负责人、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重要性,要求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严格对照文件要求,对五项专项整治主要内容开展自查。二、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学习教育局督查组多次到督导单位就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要求各单位及时完善资料,做好问题线索收集,提升人员素质和服务态度,切实为人民群众做好医疗服务。我局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观看了廉洁教育片《四风之害》,深刻了解了“四风”对党、国家和人民带来的危害,是妨碍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安居乐业的四座大山。同时,机关人员均手写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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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体会。三、加强问题收集,认真解决落实根据市、县要求,制定各项统计报表、整改台账,认真填写收集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解决落实。近期,卫计系统通过自查、督导检查、市长热线、纪检监察反馈等方式收集问题线索件,涉及工作纪律不严、服务不到位等方面,局机关和各单位对件问题线索通过约谈、诫勉谈话、写检查等方式进行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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